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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当代-2003年第6期-第41章

小说: 当代-2003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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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到这儿,杨尚禄苦涩地一笑,说:“这还没算完。前几天,村会计又来要钱,说是清沟费还有一百二十二元;建电灌站,建在哪儿还不知道,就要六十八元八角五;排涝费又是三十六元九角八;再加上巢湖治理费的二十二元九角五,乡村道路费的五十元四,总共加起来,就又是三百零一元一角八!但这钱我没给。我却特地要村会计写了一张交费条子,我是存心要告这个
  史守琴确实看到了那张条子。她也替杨尚禄算了一笔账:这一年,杨尚禄一家四口人,从早忙到晚,投入全部的劳力且不算,扣除各种税费之后,就只拿到了四百一十四元八角七分钱!一家人,一天竟摊不到一元二角钱;即便就是算上一元二角,再四人平分,每人每天就只有三角钱!
  在一盒普通火柴都由两分钱涨到了一角钱的今天,三角钱又能干什么用呢?
  杨尚禄一脸无奈地对史守琴说:“负担这么重,叫我们农民怎么过?我们村里的农民都商量好了,‘计税常产’不降下来,乡、村干部还继续背着上边乱要钱,我们就只有全都退田,出去谋生。”
  史守琴听了,心中一震。
  她也纳闷:一亩田的“常产”能达到一千公斤吗?她找到龙塘乡党委书记王文中,王文中也承认不可能达到,“那么,在核定‘计税常产’时,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呢?”她直截了当地问。
  没想到,王文中也是满肚子苦水:“谁也不想定这么高,但如果不这样,乡、村两级政府就运转不灵。”
  他也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实际常产,照税费改革的规定计税,今年乡级财政收入较往年就要减少十多万元;全乡十个村委会的收入,也就比过去减少四十七万八千多元,这样两级干部的工资,办公费用,兴修水利,修路,绿化,报刊杂志的征订费,以及支付五保户的生活费,等等等等,就统统有了困难。
  他说农民有农民的难处,乡村两级也有自己的难处。我们认为出台的税费改革方案需要重新修订和补充,方案制定得太死,基本上没有兼顾减负与平衡的关系,下面在操作上就一点灵活性都没有。
  乡长李泽芬也想不通:“我个人认为,上边在制定政策时,应该是对减负面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每户农民都达到减负目的,这在理论上讲讲可以,实际操作不可能做到。”
  史守琴采访归来,迟迟没有动笔。她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性很强,而且又是在试点阶段,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乡、村两级干部遇到的这些困难,确实也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是需要认真探讨和解决的;当然,税改后的农民负担非但没减,反而加重,这肯定也不是税费改革所希望看到的,杨尚禄一脸无奈说出的那番话,更是需要引起上级领导深思的。
  因此,她认为,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反映出的农民负担,不仅仅是个需要“曝光”的问题,如果写成一篇内参文稿或许会更加合适。
  于是,二OOO年十二月十一日,史守琴以《“计税常产”缘何放“卫星”》为题,将三清村全体村民写给报社的信,连同她的“调查附记”,编成了一期《新安内参》,直报安徽省委常委、省人大正副主任、省政府正副省长和省政协正副主席,同时,抄送合肥市委书记、市长,以及省市税改办公室。
  “吏大侠”的此番用心,不仅使三清村的农民“计税常产”,由每亩一千零四十三公斤,实事求是地降到了七百九十公斤;内参出来后,常务副省长张平还牵头召开了一个专门的会议,会上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对全省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确定出一个雷打不动的“上线”:“计税常产”每亩不得超过八百公斤。有了这一条“高压线”,安徽全省类似龙塘乡变着花样儿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随之被彻底根除。
  晚报的一次“舆论监督”,不仅引起省委、省政府对乡镇和村级组织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的重视,进一步加快了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而且仅在“计税常产”的问题上,就使得全省四千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根本保证。这消息,传到龙塘乡三清村时,全村人都感到欢欣鼓舞。后来,杨尚禄受大伙儿的委托,准备买上几大盘“千头鞭”或是“万声雷”,拿到晚报社门口痛痛快快地放上一回,以表他们的喜悦感激之情,但一来“大侠”不允,说即便是感谢,也要感谢党的好政策,二来又听说,合月巴市早就禁放鞭炮,不好乱来,这事才作罢。
  3 南极人的喜泪
  在税改试点工作日益深人人心,各地也不断地冒出些反弹故事的时候,在江南富甲一方的宁国市,却传出了一条轰动一时的新闻:南极乡三十八户摆弄山核桃的农户把乡政府告上了法庭。
  接着,就有更详细的消息传来,说要告乡政府的不光是三十八户,准确地说应该是三百一十八户;说农民不光把乡政府给告了,同时被告的,还有宁国市财政局和林业局;还说农民们又怕宁国本地的法院审理不公,就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法院考虑这是南极乡农民在全省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起诉乡政府强行征收税费的行为违法,这在地区,乃至在全省,都是第一例,且原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按照规定就予以受理,只是他们念及这么多农民要从宁国的南极乡,跑到宣州城里来打官司,花销太大,诉讼的又是一件事,完全不需要这么多人一齐出庭,推出部分代表就可以了,这依然是从减轻农民的负担考虑,于是就成了现在的三十八尸。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这件事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新闻!
  案情特殊,但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原来,早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中旬,宁国市政府为搞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试点工作,曾组织过一个工作组开进盛产山核桃的南极乡,对全乡山核桃的税源进行过一次全面的普查。不过,普查归普查,农业特产税征收计划的数字,还是层层下达下来,宁国市不得不依然像往年一样下派了税收任务,这任务显然与普查的结论出入太大。就是说,如果按上次普查到的情况征收,南极乡便根本完不成交下来的任务,乡政府也不得不依照过去的老办法,以税定产,把分解后的指标作为任务下达给各村,再由各村如法炮制,最后分摊到户。
  每年,南极乡政府都是这么干的,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摆弄山核桃的农民,以往也都是这么缴的,虽然不满,胳膊总归扭不过大腿,只好就这么认着。现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已经同农民零距离接触,情况就有些不一样了。
  不按照实际产量收税,首先就背离了税费改革的政策,更何况,接到征税通知单一看,竟发现在征收山核桃农业特产税的单子上,还被注有“含育林基金”,这就把税费混收,“搭车收费”了;而且有的甚至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重复征收,明摆着是在胡作非为了。
  农民们气不过,忿忿不平地骂道:“党的好政策,尽叫这些歪嘴和尚念糟了!”
  乡政府发下来的《农业特产品计税产量核定通知单》上印得明明白白,农户对核定的数额如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向征收机关书面申请复查,征收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作为依据,据实征收。现在,南极乡的农民还真的就要“按规定程序”向乡政府叫板了。
  第一个拍案而起的,是南极村下洪村民组三十六岁的青年农民吴深田。先是由他执笔写了复查申请,然后二十多位村民就跟着先后在申请上签了名。但是,当他们把这份书面报告交给乡干部程桂萍和唐承权时,二人却拒收。这下惹恼了下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他们就把下达给各家各户的核产通知单,统统退还给了乡政府。
  接着联合村的所有农户,也全把核产通知单退了回去。
  很快,事态进一步扩大。关岭村栗坞村民组二十六位村民,也向乡政府递交了《要求实事求是征收农业特产税的申请报告》;没过多久,关岭又有七十位村民再次写出报告。
  这时南极乡的农民已是群情激昂,强烈要求核查山核桃产量的书面报告,接踵而至,纷纷要求乡政府重新核定山核桃的产量,以减轻因强行下达指标给村民造成的过重的负担。
  然而,所有的申请报告都如泥牛人海,乡政府既不打算重新核定全乡山核桃的实际产量,更不愿做出任何解释,这使得已经激化的干群矛盾,迅速恶化。不过,南极乡政府并不惧怕干群关系的这种恶化。在许多农户的山核桃刚开始采收,尚未售出的时候,乡里便开始行动。尽管中央一再强调,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可他们依然组织起有司法机关参加的征收工作组强行征收。还划定出一个时间界线,超出期限一天,交纳山核桃的计税价格,就要从每斤八元增加到十三元;征收期间,还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现款,或对计征产量与价格表示不满的,就破门入户扒粮抵税,或扣押东西抵税;稍不顺眼还会当场抓人。
  对南极乡政府这种滥用行政权力利违法乱纪的做法,许多村民想到去市里或地区上访,请求上级领导机关出面干涉;也想到去地区或省里的报社,甚至想到与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取得联系,求助新闻记者下来曝光。但是,也有不少人静下心来作了认真分析,觉得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是中央亲自部署的,既然有党中央为农民撑腰,国家又制定了那么多的有关规定,民告官已是有法可依,难道说南极乡的大老爷们连个“秋菊”也不如?学一回秋菊打官司又何妨!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咱也试一试这话是否就当真!
  第一个当众站出来的,是被强行用山核桃抵税、妻子也被抓进过乡政府的南极村下洪村民组四十六岁的红脸汉子吴云凌。吴云凌牵了头,接下去便滚雪球似的,呼啦啦站出来三百一十八户农民,要同南极乡政府对簿公堂。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中国农民了不起的进步。当然,同样值得称道的是,宣城地区法院很快依法受理了此案,院长刘顺道十分重视,不但多次听取汇报,还指派副院长吴玉才和行政庭副庭长陈卫东,及时深入到宁国市南极乡去协调这件事,后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便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原告补正起诉状内容和补充提交起诉证据,同时,要作为被告的南极乡政府提交答辩状。
  南极乡政府在答辩状中,避而不谈司法机关参与了征收工作组的事实,辩称乡财政所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出具给村民的完税收据是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且加盖有“南极乡人民政府专用章”,所收税款还是进了财政金库的,这不能说是乱收费行为;更避而不谈中央的税费改革政策,辩称宁国市政府过去下文要求财政和林业部门,互相代征农业特产税和育林基金,并采取一张票征收的办法,因此乡财政所在征收农业特产税时代征育林基金的行为,既没超越职权,也不属于“搭车收费”。只是承认,在征收过程中,“难免存在不足甚至失误之处,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改进”,但依然辩称:“对少数抗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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