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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博览群书2004年第07期-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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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还相当严重,属于硬伤。我衷心希望编写者头脑冷静,要看到并重视自己词典的问题与不足,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尽快对词典加以修订。目的只有一个,对读者负责,对孩子负责。我也希望我们的同仁,不要急于发表诸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是“辞书出版的里程碑”、“代表了辞书编写的发展方向”、“填补了空白”、“是对以往的辞书编写、汉语词汇研究的总结”……这样的意见,说话还是留有一些余地为好。
  语言文字的规范,极为重要,需要积极提倡,甚至需要立法。而语言文字规范的实际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质量的字典、词典,而且最好有多种不同特色的、面向不同对象的字典、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先前称“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1956年根据当时国务院的指示开始组织力量着手编写的,历时22年,于1978年出版。这部词典说是语言研究所编写的,实际上凝结了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的心血,因为当时语言所的同仁编出样稿后,不只在语言所全所内,而且发向全国各高校和语言学界的诸位学者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汉语词典》可以说是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共同的研究成果。这部词典是为推广普通话、促进汉语规范化服务的,无论在字形、词形、注音、释义等方面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这部词典在无形中起了引导规范方向的作用。《现代汉语词典》正是以它的高质量享誉海内外。这为我国语言学界所公认。当然这部词典不能认为是十全十美的,在词条的选取上,在释义上,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与不足,还需精益求精。
  最后,提出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知该怎么解决的问题。说实在的,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后出版的语文字典、词典,基本上没有离开这两部辞书的框架。《现代汉语词典》对许多词语的释义几乎已成为经典式的释义。而新编的辞书为了避免抄袭或侵权之嫌,不得不加以更改,结果造成某些词语释义上的倒退,甚至出现硬伤。这个问题今后该怎么处理,怎么解决?我没有想好。希望大家发表高见,更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目的是为了今后不断编写、出版各种类型的高质量的字典、词典。
  
  规范工作和词典编撰
  沈家煊
  
  一、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讲究一个度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很重要,又十分复杂,正因为重要和复杂,所以要特别慎重,要讲究一个度。不要以为规范工作的力度越大,工作就做得越好,成绩就越大,效果就越好。语言的规范统一和变异多样是辩证的统一,不能过分突出一面而忽略另一面,这本来是语言学家的基本常识,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强调一下。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提出要为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召开“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学术会议”,这都是非常必要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时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语言是活的东西,对于语言不应该说“正确”或“错误”,只应说“有这种讲法”或“没有这种讲法”,但是这样的看法在当时是被当作资产阶级的观点来批判的。如果说在当时强调阶级分析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批判还情有可原,那么今天还要把它作为错误的观点上纲上线、,就显得有点可笑了。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有利于促进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但前提是把握好规范工作的力度,力度把握不好,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发达的国家对本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力度不见得是最大的,相反,有许多对语言文字规范力度很大的国家倒处于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时代,理论和思想的创新必然引起语言的变化和创新,或者从语言和思维的“相对论”来说,语言的创新会促进理论和思想的创新,而语言的创新必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已有的规范。《毛选》有“宣传群众”的说法,有人认为不规范,动词“宣传”不能接对象宾语,但正是这种突破规范的说法大大促进了战争年代我党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原先不能带对象宾语的动词变得可以带,这种现象在语言的演变中并不罕见。
  对所谓“异形词”的规范特别要慎重,因为不仅仅是个词形问题,还跟意义密切相关,尤其要有一个限度。已经公布推荐使用的一批规范词形,研制的方法不十分科学,其中不少在学术界已引起争议。例如“定单”和“订单”现在要统一为“订单”,有人就提出“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差别(其实并不被法律界和商界普遍认同)。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定金”和“订金”的释义上作了法律上的区别(不见得合理),同时又特别指明不要把“订单”写作“定单”。这就让人迷惑不解了,难道只有收付“订金”才有单据,收付“定金”就没有单据?过犹不及,这是规范过了头,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也给别人制造麻烦。听说这批规范词形的研制者原打算不久要推出第二批第三批规范词形,现在取消这个打算了,这是明智之举。《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了突出规范,把一般词典里注明方言语词的(方)标志给取消了,有些改标(口),如“腌臜(ā·za)”,本是方言词,被当成了口语词,其实方言词和口语词不是同一样的东西。有些方言词被取消方言标志后成了普通话词,如“茅厕”不但成了普通话词,而且用它来注释其他词(“茅坑”注为“茅厕里的粪坑”),这是非常不妥的。是不是在词典里取消方言词或(方)标志就有利于推广普通话?不见得,我看恰恰相反,失去了方言和标准语的比较反而不利于普通话的推广,且不说方言词还是丰富标准语语汇的一个源泉。
  
  二、词典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有一个限度,讲词典的规范性也要有一个限度。最近由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和过度的宣传造势,我担心会出现一种不太正常的趋势,大家争编所谓最规范的词典,比拼谁的词典规范力度最大。不少人对国际上词典编撰的历史发展不太了解,我想略作介绍。从英语词典的编撰史看,如果说十九世纪大众的心理是将词典看作语言规范的神圣权威,那么到了二十世纪,词典编撰者自己就在编撰观念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用“实用性”取代了“纯正性”。法兰西学院编撰的词典在规范法语方面的力度大概是最大的,但是人们对它的评价却是毁誉参半。词典编撰的这种观念转变与语法书编写的观念转变是一致的,但要比后者晚一些。(见《哥伦比亚百科大词典》2001年第6版“词典”条)“纯语主义”(purism)或“纯语主义者”(purist)这样的名称在今天是多少带有贬义色彩的。(见David Crystal编《语言学和语音学词典》1997年第4版)你如果到因特网上去查一查,就会发现当今绝大多数词典都声称自己是描写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descriptive rather than prescriptive)。煌煌巨著《牛津英语大词典》就自称是一部描写性词典,反映语词过去和现在的实际用法,而不是一部规定性词典,告诉语词的正确用法。《朗文当代英语词典》充分体现了“实用第一”的原则,它收录纯粹口头使用的词汇,其来源是根据录音转写的自然口语的材料,完全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口头使用的,不仅不见于一般的书面文字,也不见于电台电视的广播节目。这种口头词汇在“纯语主义者”看来也许是“不规范”的,但却是一部实用词典应该收录的,大家不妨去看一看这部词典收录的better一词的多种口头用法。这部词典还有一个特色是提供了可靠的词汇使用频率的信息。一个语词或一个义项是常用的还是罕见的,常用的程度如何,这也是词典使用者最关心的问题。反映当代语音实际使用情况的词典,一般在词项或义项的排列上总是依照当今使用频率的高低,而不是依照它们历史上出现的先后,这部词典自然也遵循这一规则,而且还用统计图表表明同义词或近义词的频率比较,例如在日常生活中let比permit更常用。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一方面在收词释义上说要反映当代的实际,从现在的语言事实出发,但是又按历史的发展脉络来排列义项,这样做也不能不说是它的一个特色,但总让人觉得有点不伦不类,好像是身穿旗袍又脚着运动鞋。
  为什么词典编撰者会有这种重大的观念转变呢?那还是因为事实证明规范性是相对的,而语言的变化和发展是绝对的,规范的制定总是落后于语言文字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且要强制性地让语言使用者这么说而不那么说、这么写而不那么写,事实上也做不到。你想要整齐划一,语言的实际不会整齐划一。词典的规范只能是指导性的,告诉使用者有这种说法写法,没有那种说法写法,或一般是这种说法写法,很少有那种说法写法。《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声称要“严格”贯彻国家制定的规范标准,这类标准本身又有一些问题,实际结果无非是两个:要么做不到(回避问题或自相矛盾),要么违背事实削足适履。有人批评的“肖”、“荫”、“凹”、“胜”(shēng)等字的注音问题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晁继周先生已有很充分的说明。
  《现代汉语词典》在注重实用性的同时讲究规范性,讲究的是指导性的规范,这正体现了吕叔湘先生、丁声树先生这样的词典编撰大师的远见卓识,也是这部词典长久为读者所喜爱的重要原因,这样才使得一部注重实用而讲究规范的词典成为国家制订和修订有关语言政策法规的重要依据。
  要“讲究”规范而不是简单地“突出”规范;突出规范是很容易的,讲究指导性规范才是很难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规范”冠名,突出规范的强制性,其实是一部“规定性”词典,这种编撰观念不说它是落后的陈旧的,至少也不是先进的。强制性规范可以说是特色,但是特色不等于优点。我总觉得这样的编撰观念跟我国目前的教育制度有联系,无庸讳言,我们现在实行的应试教育是有弊病的,需要改革,而这种教育制度倒是很需要一部说一不二的强制性规范词典,“一分定终生”,前些年不是发生过家长为一道语文试题的答案凭借词典打官司的事吗?我国目前大众的心理是词典的规范力度越大越好,强制性规范词典最好,但是给大众和读者以正确的、符合发展趋势的引导,难道不是语言学家和词典编撰者应尽的责任吗?至于出于其他目的来炒作“规范”或默认这种炒作,就是有背商业道德和学术道德了,倘若再想用行政手段来加以推介(恕我也用了个不太规范的词儿)或默许这种推介,那就真要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了。
  
  为什么必须质疑《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规范〃二字?
  厉  兵
  
  我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汉字与汉语拼音研究室研究员。我从一开始就赞成江蓝生委员的政协提案。
  对这次论争,社会与媒体上流行几个很有迷惑力的看法,我在这里就这些观点谈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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