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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博览群书2006年第06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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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固有的理论。但是,如果儒学对于民族文化认同的意义不可替代,如果其文化认同功能的承担取决于其对诸现实问题的有效言说,那么它就有必要获得关于这个世界的真实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积极有效的应对方案。平等不是乞求可以获得的,“大棋局”中的对弈需要智慧、勇气和力量。“落后就要挨打”不仅是历史的教训,也是现实的伤痛。我理解的儒学不是要抵抗什么,而是要维护什么。在这样的目标下,磨利自己的牙齿,是为了获得“人若犯我”时“我必犯人”的武器。在前面,秋风既然将儒学局限于国家社会维度作道德主义的理解,到这里必然将版图问题、族群问题的重要性从儒学思想架构中抽离出去。基于这样的理解来把我的系统论述说成“儒学的空架子”,我真是只有“愕然”和“愈加愕然”了!
  抨击陈明对“原教旨”的违反,作者看起来似乎是更加纯正的儒家。我不知秋风是否承认民族国家概念?是否认可民族主义?是否接受西方近代所形成的思维方式?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它言语之下似乎含有此意,则我们今天的政治架构又该如何搭建?能不能告诉大家:对台独势力可能的铤而走险,你既行之有效又不悖于儒家精神的应对方案究竟是什么?
  儒学是民族的文化系统,不是一个学派的思想体系。它的生命在于使民族生命的实现和发展成为可能。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作为变易和不易的统一,“变易”是以有效性为原则,“不易”则是这种有效性是立足于天下、万世。由于社会变迁的缘故,儒学面貌至汉代一大变,宋代又一大变;近代社会之变,李鸿章已感觉较周秦之际为甚,则今天儒学之变,当有过于汉之于先秦、宋之于汉者应该毫无疑问!
  我曾反复申论,国际和国内关系论域中的正义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我承认自由主义者及其理论在国内论域中所做的努力相对较多,并深表敬意,但也同样对他们在国际关系论域中的幼稚无知多次提出批评。因为他们在理论上似乎无视自由主义理论存在无法跨越的“国境线鸿沟”,在现实中则“爱乌及屋”,由对美国国内制度的欣赏而将美国乌托邦化——其国家动机是上帝的动机、其国家利益是人类的利益。
  “施特劳斯曾经尖锐指出,西方近代政治哲学的视野相对于古典政治哲学其实是缩小了,而不是扩大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对民族国家及其主权的顶礼膜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致命的谬误,它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秋风这里对斯特劳斯的引用当然是不错的,但它只适用于西方,并不适用于我们,尤其不适用于我。解铃还需系铃人。作为全球最有影响的国家或国家集团,西方的行为方式对我们行动方案的选择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它像朋友一样造访,我们当然捧上美酒;它像强盗一样敲门,我们只有抄起猎枪。自由主义者喜欢讲人类和个人,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民族与社会这两个概念同样也是不能忽略的。四个概念都是真实的存在,都具有其不可替代化约的价值和意义。任何一种严肃的思想都必须同时给它们留下足够的言说空间。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自称五四精神嫡传,但对“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这一爱国的口号的双向性似乎从来就不曾有过均衡的理解。这究竟是出于无心还是故意呢?
  我为儒学的复兴工作,是因为我认为这样的工作对于民族的振兴是有利的。文化认同作为现代性论域里之重要问题的凸显、约瑟夫奈“软力量”概念的提出以及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印证,使我对这一重要性更加深信不疑。民族的复兴不以文化的复兴为全部内容,却绝对以文化的复兴为其最高标志。但是,我首先是一个生活在当下的现代中国人,然后才是儒学思想的接受者。在我的理解里,儒学是民族生命的表达者和塑造者。在过去的时间里它很好地承担释放着这样的功能,但近代以来它似乎力不从心。这就需要重建,而重建就需要搜尽奇峰打草稿,就需要对周围的环境有清醒的认识。“师夷长技以制夷”,正是近代首先睁开眼看世界的魏源魏默深留给我们的智慧。
  秋风的批评似乎是以这样一个二分的前提预设展开——西方:丛林规则、民族国家、实用主义;儒家:仁者无敌、天下体系、道德至上。实际这一描述如果说不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话,意义也十分有限。首先,西方文化体系之中也有与儒学相同或同样的理论表述,而中国也有与“西方”相同或相似的理论表述。其次,更重要的是,在现实层面,我们观察感觉到的世界图景是怎样一种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才能解决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这才应该是我们思考问题真正的出发点。


大陆新儒家的吊诡与公共自由派的幼稚病
■ 高全喜
  在当今中国,任何一个重大的现实事件或理论问题的出现,都会引起诸多争议、辩难和攻讦,去年的郎咸平事件,前不久的巩献田公开信,以及当前的有关施琅是非的争论,等等,各家各派唇枪舌剑,呈现出浓烈的火药味。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的情况,在我看来,与我们处在一个特殊时期有关。每个意义重大的问题的争论,都涉及古今中西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之争。
  施琅问题随着相关讨论的深入,争论已经开始转向,逐渐触及现代民族国家的构建问题,转型中的政制问题,内政与外交的国家哲学问题,而这些问题与我近年来的法政哲学思考与研究有关。因此,我的这篇小文与其说是分析当前施琅问题的各派理论观点之得失,不如说是借此来梳理一下自己的思想脉络。
  
  一、施琅:多少有些蹩脚的个案
  
  事情是从近期央视片《施琅大将军》的播放开始的。目前的电视剧与学术、思想少有瓜葛,但是,偏偏陈明这个中国大陆新儒家的代表人物抖出一个大包袱,宣称这部戏是他几年前一手策划的,并且为这个历史人物给出了义正词严的辩护,于是乎一场理论上的混战开始了。
  先是新儒家内部产生了分裂,关于何谓汉奸、民族英雄的问题,何谓夏夷之辨、王朝正朔的问题,何谓立德立功、文攻武卫的问题,等等,陈明即用见体的思想观点与儒家联合体中的汉族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分道扬镳,论战犹酣;尔后,徐友渔、萧瀚、秋风等开始介人,他们认为陈明的实用主义和国家主义不讲原则,并开始把原先新儒家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内部的正统之争转向外部的政治论域。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理论观点,如李泽厚的新历史唯物主义等,也都掺乎进来,一时之间,陈明“导演”的这个“理论施琅”(非电视施琅)成为媒体网络追逐热捧的兴奋点。
  对于每一个在陈明看来有分量的批评,他都及时地给予了回应,看来这个生性随意的新儒家是非常看重他的“施琅”的。对于陈明的理论主张,特别是他提出的“历史是生成的,国家是建构的,文化是多元的”观点,对于他在大陆新儒家中表现出来的自由主义倾向,对于他的试图在现代中国的语境中传续儒家义理的与时俱进的努力,我基本上是赞同和支持的,关于这些我在下文中会详细论述。但是,在数年前选择施琅这个历史人物,并且在今天电视剧开播之际走向前台,在我看来,多少有些不太明智。无论是从历史语境还是从现实语境来看,施琅都不是一个好的理论载体,或者说是一个多少有些蹩脚的个案,通过他(尤其是电视形象)来表述自己作为新儒家对于当前台海问题的理论主张,特别是在第一次陈述中又没有细致周密地阐释自己的观点,因此遭遇各种各样的误解、批评乃至谩骂。这一方面与陈明的率性随意和意气用事有关,但更主要的是与他理论上的重大缺陷有关。
  按照陈明的说法,他策划施剧是出于对中国现实状况的关怀,无论是三年前的率先提议(当时《反分裂国家法》还没有制定),还是施剧开播的现身辩护,他的用意主要是唤起国民的国家意识,为了民族(国家)的大义,不惜动用武力维护国家统一,这是他理解的新儒家在新语境下的春秋义理所在。为此,他找到了历史中的施琅这个人物。他并不在意真实的施琅究竟如何,在意的是今天的施琅故事的义理演绎。但问题在于历史人物不是可以随意包装的,春秋笔法也不是信手拈来的,如果我们可以幸运地换一个历史人物,这个人物没有施琅那样的人格污点和面临夷夏之辨的难题,情形就可能是另外一回事了。但是这个至少私德有亏的施琅硬是让固执的陈明派上了用场,于是问题不但复杂了,而且由于陈明没有能力在理论上进行更大的建构,所以,下面我要分析的新儒家的理论缺陷就出现了。当然,在此我并不是说好的理论一定要找好的历史个案来证明,但关键是理论的解释力,历史事件并不是事先设计好的,历史人物也都是有血有肉的,蹩脚的人和物所给出的困难,或许是理论正确与否的真正的试金石。
  
  二、新儒家的理论吊诡
  
  我曾经说,我对于陈明大部分的理论主张基本上是赞同的,但是,在施琅问题上,我虽依然支持陈明的结论性的基本观点,然而他在回应来自传统(儒家)思想内部的挞伐方面,在回应来自自由派的批评方面,也就是说在应对上述两个方面的理论诘难时,陈明表达中的理论漏洞是我不能赞同的。或者说,在我看来,陈明这个新儒家在上述两个维度的理论争议中,出现了两个重大的理论吊诡’,而之所以如此,是与他仅有一个简单的所谓“即用见体”的空泛哲学教条,并没有实质性的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有关,与他缺乏对于从王朝政治转型为民族国家的中国现代社会的历史演变的深刻认识,以及缺乏对于现代国家政制的深刻认识有关。因此,他对于这两种批评,很难给予实质性、建设性的回应,更无法超越它们。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我指出陈明新儒家理论上的缺失并不意味着我赞同他的两个主要反对方。在我看来,陈明的批评者们也许比他的问题更多,更不可取,而在今日中国我们更需要的是自由主义的政治成熟,而不是复古主义的乡愁和自由派的幼稚病。
  我们先看陈明新儒家的第一个吊诡。
  施琅问题首先是在传统儒家思想内部产生重大争议的,甚至引发了他们之间的分裂。之所以如此,关键是一个新的因素在传统儒家思想脉络中凸显出来,这就是民族国家的问题。对此,陈明所代表的新儒家一派,基本上以这个现实的中国社会之无法逃避的民族国家为立论依据,所谓“即用见体”的哲学观其实用主义的底色便是服务于这个民族国家之需要。而传统的儒家思想乃至其他新儒家人物,并没有或者并不认同这个后出的民族国家,他们仍然按照王朝政治的纲纪礼俗、夏夷之辨、公义私德等标准来评判历史,臧否人物,民族国家以及相关的价值体系、政治纲序、命理法度等等,是在他们的视野之外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价值倾向,虽然同为新儒家,他们之间的差别甚至比他们之与其他理论派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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