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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博览群书2007年第4期-第10章

小说: 博览群书2007年第4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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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2页倒8行,致王献唐信中:“自我作去”当为“自我作古”之误。 
  第97页倒8行:致何思源、王子愚电: 
  河南教育厅何仙槎、王子愚两兄: 
  “河南”显系“济南”之误。此时何思源任山东省教育厅长,正在省会济南。他一生也没有在河南省教育厅任职。 
  第99页第10行,致张幼山信中: 
  务盼贵厅于古迹会得一完善办法之先天遽用此。 
  “天遽”当为“无遽”之误。 
  第103页第12行,致王献唐信中:“此间一时难得适益之人。”“适益”当为“适宜”之误。 
  第120页第8行,致蔡元培、杨杏佛信中,“想两先生必能釜谅之也。”“釜谅”当为“鉴谅”之误。 
  第129页第3行:致胡适信中:“今日看到林撰小丑之文,为之愤怒。”这“林撰”系“林损”之误。他要算是北京大学校史上的一个有名的妄人。周作人的《知堂回想录》中的“北大感旧录”中有一节就是写这人的,文章不长,却很写出这人的“妄”了。 
  第171页倒2行,致王献唐信中,“此望燕齐,悲伤无似”,“此望”当为“北望”之误。 
  第178页第1行,致朱家骅信中,“此中弟书不可,但你有要紧的古董”,“不可”当系“不多”之误。 
  第189页第3行,致蒋介石信中,“固无人可尸其功,亦无人肯任其过。驯政上下推诿,左右争执”,“驯政”当系“驯致”之误。 
  第193页第6行,致任鸿隽信中,“乃本所有关诣人,弟亦在内之共同意见也。”“诣人”当系“诸人”之误。 
  第194页第2行,同上一信中谈送文物出国展览事:“铜器等一部分,本可不至破裂,但其死纹极易有损”,“死纹”系“花纹”之误。 
  第197页倒8行,致任鸿隽信,续谈文物出国展览事:“以无重伤,不可毁坏也。”“重伤”系“重复”之误。第200页第7行信中有“选品以重复者为限”一句,可证。 
  第206页倒3行,致朱家骅、杭立武信中,“大官如周钟狱”,“狱”为“帲А敝蟆V苤訋',字惺甫,云南省剑川县人,曾任内政部部长,考试院副院长。 
  第252页倒7行,致叶企孙信中,“谓开会是呈文”,“呈文”系“具文”之误。 
  第253页第5行,同上一信中,“而中央纸由我们自向经济印代为接洽”,“经济印”系“经济部”之误。那时经济部的部长是翁文灏,傅斯年同他有交情,可以通过他弄一点好纸来印刊物。 
  同页第12行,同上一信中,“教高部”系“教育部”之误。 
  第266页第7行,致吴景超信中引《汉书》:“又闻马孙诸国兵皆发”,“马孙”《汉书》卷七十作“乌孙”。 
  第270页第3行,同上一信中引《汉书》,“惩戒秦孤立之败”,《汉书》第十四作“惩戒亡秦孤立之败”。接下去第7行:“为刑吴”,《汉书》作“为荆吴”。下面第8行,“诸侯北境,周币三垂”,中华版《汉书》已将“北”、“币”二字校改为“'比'”、“'币'”二字。同一行“天子自三河”,《汉书》作“天子自有三河”。我没有看到过这信的原件,有可能原件上就是这样错的。要真是那样,可以在编印时加标记校正。 
  第279页第4行,致罗伯希信中,“逮君并未婚娶”,“逮君”系“逯君”之误。整个这封信都是谈逯君的事,这个字在信中出现多次,可知“逮”字必误。 
  第285页第10行,致毛泽东、周恩来电中,“于此敬掬公意,停候明教!”“停候”系“佇候”之误。 
  第293页第12行,致胡适信,谈北京大学拟增设农学院的事:“农学院最费钱的事他”,“他”系“地”之误。 
  第297页倒6行,致王毓铨、胡光晋信中,“因索木斋书,东方文化研究所书,皆可归入”。“索木斋”系“李木斋”之误。李木斋是李盛铎的号,他是著名藏书家、版本学家、校勘学家。清末担任过出使日本国大臣,出使比利时大臣,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也有他一个,还担任过京师大学堂总办。他家富藏书,有不少珍本。1940年这些藏书出售给了北京大学。这也就是这信中所说“北大的汉文旧籍在国内可以为各大学之冠”的原因之一。后来周作人以汉奸罪受审,他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说他也曾为北大做了些好事,把他主持收购李盛铎的藏书一事也算上了。1945年10月12日傅斯年致胡适信中提到此事,说他的功罪,“虽加入李木斋书,而理学院仪器百分之七十不可用,艺风堂片又损失也。”(第317页)以为这事即使算是贡献,也并不足道了。 
  已发现的错字还不止这些,不必多举例了。再说两处滥用阿拉伯数字的问题。 
  第60页第1行,致蔡元培、杨杏佛信中,“更悉正2月份款均已拨存上海银行”,推想起来原稿必是“正二月份”,即“正月”和“二月”。如果单独一个“二月”,可用阿拉伯字,和“正月”连用,就只好都用汉字了。 
  第200页第15行,致任鸿隽信中,“举譬如下考官出:1、股题”,这里出现了一个“1、”似表示系数,可是下文并不见有“2、”“3、”……,那么这“1、”是什么意思呢?我猜想,这里原件写的是“八股文”,这“八”字左边的一撇像个阿拉伯数字的“1”字,右边的一捺像一点,于是“八股文”就变成“1、股文”了。 
  再谈一个各篇的标题问题。通常写信,对收信人都是称字以表敬意,编集出版,就用收信人的大名为标题了。通常都是这样做的。本书中也有多处是这样做的。这很好。可惜没有全都这样做,标题中称名称字并没有完全统一。例如第97页《致张幼山》,用的就是他的字,而不是他的大名张鸿烈。同页那封打给“何仙槎、王子愚两兄”的电报,标题为《致何思源、王子愚》,何改用了他的大名,而王子愚却没有改用他的大名王近信。第338页致周枚荪的信,标题改用了他的大名《致周炳琳》,可是第289页也是给他的信,标题却是《致周枚荪》。同一个收信人,在目录上却用了两个不同的名字。 
  书中还有一处弄错了收信人的。1946年六七月间为了北京大学的房产问题,傅斯年以代理校长的身份两次向地方当局写信,收信人三个,即:北平行营李主任、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部孙长官、北平市政府熊市长。书中这两封信的标题是:《致李宗仁、孙越崎、熊斌(代电)》。这里“孙越崎”系“孙连仲”之误。像战区司令长官这样的大官,在《民国职官年表》上一查便得。至于孙越崎,他的官职是资源委员会委员长、经济部部长。傅斯年不会为了房产的事给他写信的。 
  傅斯年有一封给蒋介石的信,在这本书中重复收入了。一是第175页至第177页的《上蒋介石》,这是据《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7册收入的。一是第184页至第186页的《上蒋介石书(稿)》,这是据《胡适来往书信选》下册收入的。大约编者没有细看,以为是两封不同的信,就从这两个不同的来源同时收入了。只有一点不同,即第175页至第177页的这一封,出版时删掉了五行,而另一封却是足本。两本对照来看,倒也有趣,从这个不容易遇到的标本可以窥见删稿者的心思。 
  这部书的前面六卷我还没有来得及看。其中大多是作者已经出版过的著作,想来那里边的错字、破句会要少得多吧,那样就好。 
  本书主编在后记中说:“《傅斯年全集》的编辑、出版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即体会到它的难度和复杂性,我们虽倾尽心力,力图圆满,但仍感差错难免。对于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欢迎海内外同行及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为了表示赞赏这一态度,我写了这一点意见,以供参考。 
  (《傅斯年全集》,欧阳哲生主编,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卷,51.00元) 
文字作为药:柏拉图与德里达
刘皓明 
  柏拉图的对话《斐得罗》,向来被目为文学和文学批评史上的杰作。该对话的显性主题是演说术。在接近结尾的地方,说到演说是否要用文字稿的问题时,苏格拉底讲述了一个据说来自埃及的传说: 
   
  在埃及的瑙克拉提的古代神祗中,有个崇拜鹦鹤的神明,叫修思(Theuth)。是他首先发现了数、算、几何和天文,以及棋和阄的游戏。不过最重要的,是他发明了文字(grammata)。当时全埃及的王是泰莫(Thamos),他住在上埃及一个被希腊人称为埃及忒拜的大城里。人们管泰莫叫作阿蒙(Ammon)。修思想向王展示他的诸般技艺,并促他把这些技艺散布给所有的埃及人。泰莫向他询问每一种技艺的用处。修思讲的时候,泰莫就称赞他认为修思讲得对的地方,批评他认为不对的地方。这个故事说泰莫对修思讲了很多赞同和反对的话,这些话太多,不必一一复述。但是当他们说到文字的时候,修思就说:“哦,王啊,这种学问要是学会了,能令埃及人更智慧(soph6ster01),记忆力更强(mněmonl kǒteroi);我找到了一种能够获致记忆和智慧的药(pharmakon)。”可是泰莫答道:哦,最精通诸艺的修思啊,有人能做成学问,另有人来判断它们对使用它们的人有好处还是有坏处。既然你是文字之父,所以你出于偏爱夸赞它。其实,它会把遗忘引进那些学会这种学问的人的心里:他们会依赖外在的、由别人的痕迹构成的文字,而不是凭他们自己内在所记忆的。你发见的不是记忆(mnēmē)的药,而是提示(hupomněsis)的药。你教给他们的是智慧的幌子,不是真理。你的发明令他们博闻,却不会教诲他们;他们觉得知道了很多,可是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无所知;而且他们不好相处,因为他们显得智慧,而不是真有智慧。(Pì atonis Opera;II;274c…275b;ed。John Burnet;Oxford:1901) 
  将文字比作药(pharmakon),是这个深奥神话的关键。雅克·德里达在最初发表于1968年,后来收集到《散布》(La dissemination)的论文《柏拉图的药》(“La pharmacie de Platon”,以下简称《药》)里,第一次探究了这个长期被人忽略的比喻中的深义。由这个神话入手,德里达不仅由此阐发了柏拉图的文字、语言和修辞哲学,更进而揭示了柏拉图乃至整个西方哲学史中关于“书写”的中心问题。继头一年出版的《论文字学》中对卢梭、索绪尔和列维一斯特劳斯等人的阐发,这篇长文详尽铺展了被称为“解构”的德里达的核心思想。在今天看来,《药》虽是一篇“旧文”,但我以为,在此详细复述这篇重要文章的内容仍是有益的。 
  在《药》里,德里达首先分析了《斐得罗》的谋篇布局,揭示出这篇对话的核心问题,其实是文字和书写,而不是,或者不仅仅是,对智术之师(sophistai)和职业演说家的攻击;对话中丰富的、被一些传统诠释家认为几乎可有可无的神话,无不是这部精心构造的作品中深刻而复杂的一部分。在整部作品中,几个神话故事占据了显要位置和相当篇幅。上面摘引的那个埃及神话,就是其中最令人瞩目的一个。但在对话中,它不是关于药的唯一一个故事,也不是第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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