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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杂文-随笔-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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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花,至少是中人之资,而不是泯然众人,更不是老土,老气。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愿意自己的妻子晃晕了别人的眼,而不是入不了别人的眼。 
  岁月很无情,确实会带走很多,比如说激情,比如说青春,比如说如雪的肌肤,但是,女人也得到了很多。爱情淡了,女人有亲情。亲情,是隔不断的永远。所以,女人有自己的优势,女人,会从容面对要到来的一切。跟入侵者斗,女人的起跑线就不能太悬殊。 
  作为一个女人要知道善待自己,因为只有这样你的老公才会善待你。所以,你不要算计买一瓶化妆品的钱可以买多少菜和肉,更不要在老公面前总是穿起皱的,过时的,廉价的衣服,你给家省了钱,同时也省了老公对你的关注和兴趣。不要因为你们已经很熟,熟到闭上眼也会知道对方什么样子就可以无所顾忌,男人喜欢新鲜感,每天给他一个不同的妻子,他会乐不思蜀。所以,不要让岁月苍老了你的心境,女人味,越是有了年华的过滤,越是会显示出来。保养自己的容颜和身体,就是保养了婚姻的鲜度。 
  当然,女人相夫教子,赡养老人,呵护孩子,固守婚姻,这是女人的本份。但是,女人未必要做一手好饭,老公宁愿看到女人狼吞虎咽吃他做的菜,赞美他,欣赏他,崇拜他,那会给他成就感和满足感,一个被老婆需要的男人,是很自信的。女人也不必事事躬亲,女人累了,女人的特殊时期,就可以偎在老公面前,撒着娇,柔声的说:老公,你帮帮我,好不好?他的疼爱,会随之而来。适度的依赖他,让他感觉到你的需要,他就会在外面应酬的时候,挂念你,担心你。在面对那些年轻的诱惑时,他会想到老婆不能没有他,否则,就可能没有饭吃,在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也没有人在身边。当然了,适可而止啊,没有男人会愿意一生带着个拖油瓶。 
  女人不会永远年轻,但是女人可以风姿绰约;女人不会永远靓丽,但是会风韵犹存。他当时在万人之中选择你,自然是因为你有过人之处。不要让时间磨蚀了你的美好,让你的优点,成为吸引他的不可抵挡的魅力。 
  所以,宁做狐狸精,不做黄脸婆!做他一个人的狐狸精。或娇,或嗔,或痴怨,用你的柔情,编成一张网,让他永远走不出你的世界,把你捧在手心里,做他永远的宝

赤城千叶 买卖乌纱帽应同等受处罚


空中飞

《专栏·传媒杂谈》报道:现在买官卖官在我国是最大的吏治腐败,遇到“肥缺”,不但能顺利收回成本,而且还能赚它个盆满钵满,这正是买官者心里拨弄的如意算盘。而买官之所以能得逞,关键还在于有人卖官,把正常的官场演变成“生意场”,印证着民间“不跑不送,原地不动;既跑又送,提拔重用”的俗谚。买官卖官者的面目,形形色色,在正义的法庭上,我们已多有见识。如果一定要把双方的丑态分个高下,我想,卖官的一方无疑比买官的更加可恨,是“买卖”关系中的主要方面。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这种打击还不够彻底,在处罚卖官的时买官的大多未受追究,使得漏网之鱼们依然安享着“买卖”带来的各种利益和特权。这至少从客观上使后来者有恃无恐,无形中助长了新一轮“买卖”的形成。
  我国买官卖官和贪污受贿的历史绵延了一千多年,经久而不衰,一直到今天依然屡禁不绝。有买官卖官的行为,就必然有贪官。在古代叫做卖官鬻爵,现代的是私相授受的潜规则。日前,涉嫌报复陷害举报人、买官卖官的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历时一年多的侦查后,检方正式以涉嫌报复陷害、受贿两项罪名起诉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虽然张治安因腐败而落马了,但记者调查发现,向张治安行贿后买得官帽的人却仍在任上(现代快报)。
  张治安自从买官攫取掌握了大权后,便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官帽批发商”。小到一个副科级,大到一个县处级,只要找到他能给送上一份厚礼,他都能够轻松自如地搞定。公诉机关查明,先后有十余位官员通过向张治安买官,这就是目前许多地方选人用人最真实地写照!卖官受贿者落马,而行贿买官者仍稳坐买来的官位,媒体去年曾曝光过阜阳类似的丑闻:震惊全国的安徽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受贿的三任院长被判入狱,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丑闻曝光后当地辩称“是为了维护官场稳定”,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当地才摘掉了几个行贿者买来的官帽。
  “白宫书记”终于栽倒在人民的脚下,接受人民的审判。按理说,“卖官书记”张治安倒了,那些从他手里买得一顶顶乌纱帽的官员,也应该被查处。但令人吃惊和不解的是,上述行贿过张治安的官员,在张治安落马后,他们并没有受到影响,目前均继续坐在各自官位上行使着职权。为什么存在如此严重的“买官者不倒”现象呢?这不仅暴露了阜阳当地官位买卖现象的严重,买卖官职已成为一种亚文化,官场已集体对“买官”失去耻感,更暴露出一种超稳定的官场腐败生态,买官卖官是一条长长的利益链条,当地无数官员深陷其中,形成一个巨大的买官卖官既得利益群体,保住买官者的官位,不仅是保护一两个人的利益,而是牵涉到一个买官卖官群体的既得利益。
  这也说明尽管张治安倒了,但他的余威还在,他的恶势力还在发挥着作用,甚至他背后的大树还在,背后还有更大的靠山。买官者不一定只给张治安一人送礼。比如说,提拔个县处级的官员,光张治安说了不一定算数,至少还要地市级领导同意才行。也许对他们来说,维护行贿买官者的官帽,就是维护整个官场的稳定,根本上是在维护自己那见不得阳光的利益。有人说买官的也是受害者,错。其实买官的一点也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的骨子里都想当官做老爷,完全与张治安是一丘之貉。正是他们的贪欲将张一步步推上了悬崖,说不定他们现在正在位置上变本加厉地朝回捞呢。这些买官的,实际上他们的思想、人格、道德修养是很差劲的。指望这些买官的能够廉洁从政,那恐怕是办为到的。试想,即使是张治安明码标价要多少钱,如果没有一个人去应承,张治安岂不是自讨没趣,自然也敛不了到财了吗?
  阜阳近年来已爆出许多起买官卖官的窝案,有张治安的买官卖官案,有阜阳中院的买官卖官案,有原阜阳市颍上县委书记张华琪案发牵出的买官卖官案……在这条长长的买官卖官产业链上,维护行贿者的利益、保护他们的官帽,就是维护官场腐败既得利益的需要。如果让那些行贿买官者失去官位,绝望的撕咬中他们很可能会曝出更多的买官卖官丑闻。失控的曝光中,可能会让更多隐藏得很好的买官卖官者浮出水面,从而触及官场的集体利益,导致阜阳官场更大的地震。这是那些自身不干净的上级与下级官员所不愿看到的,为了捂住买官卖官的盖子,为了官场集体的利益,他们只能选择保护行贿者,通过保护他们的官位让他们闭口。
  卖官入狱,买官无忧,既算是奇谈,也算是对买官者的一种见不得光的“嘉奖”。当今中国法律存在重打击受贿者,轻打击行贿者的惩罚模式。翻阅报章,我们可以看见很多公职人员因受贿而被判刑的案例,但行贿者被判刑或受到严惩的却很鲜见。好多贪官是这手买官,那手卖官的,或者说是一边买官一边卖官的。然而,对于买官与卖官,在处罚中却又大相径庭,往往是卖官者中枪落马,身陷囹圄,买官者还高官得坐,骏马得骑。归根结底,是我们的选官制度不科学、朝上不朝下是最大的弊病。只是,如果买来的官可以高枕无忧,那出钱买官者不是越来越多、及至汗牛充栋了吗?这却是极其危险的,大家都知道买官卖官是相互的,其危害后果也是一样的,本应该同等处罚,千万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买官卖官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背离,与李源潮部长发出的“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相背离。如果放任买官者个个有恃无恐、持币出击,官场也就混乱不堪、腐败丛生了,而民众又怎堪这样的一波又一波的纷扰呢
  “白宫书记”案件的买官者,之所以至今逍遥自在,乌纱照戴,仍然坐在官位上,一是“白宫书记”之流还没有彻底肃清;二是阜阳市颍泉区委纪委形同虚设;三是检察机关白吃饭不干活。缘何如此之说,一个小小的区委书记,就这么猖狂,置党纪国法于不故,事情败露后还能“东方不败”,可见其关系网有多厚多牢。再则,让阜阳市颍泉区委“左手”管“右手”,肯定起不了作用。这种阜阳买官者不倒,折射的是地方畸型的官场生态。
  买官卖官这已经是官场屡见不鲜的丑陋现象,但像阜阳市颍泉区委“白宫书记”事件,逼死举报人李国福,买官者仍“我自巍然”不动地坐在官位上的,也许不多见。一个人为什么要发钱买官?难道他会蠢到买个官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可能。他们买官的目的,为的是利用职权榨取更多的钱财,然后再买更大的官,再榨取,如此往复。官位买卖,是****裸的交易,必然涉及成本和收益。不惮以最坏恶意来揣测买官者不惜重金、不惧风险购买乌纱帽的意图,绝非在于为民谋福利。因为心怀百姓的清廉之士不会也不屑这么做,通常情况下他们也付不起买官所需资金。买官者之所以买官,看中的就是权,瞄准的就是权能换钱。一旦得手,他们难免要通过腐败巧取豪夺,连本带利往回捞。
  张治安的官是用10万元钱买来的,所以张治安敢大肆卖官也是有着传承关系,且他深懂了其中的奥妙。芜湖市检察院现以查明,张治安于1994年至2007年间,先后收受或索贿52次,收受30多人贿赂共计351。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正是这高额的回报,才造成更多的人想用钱来买官。现在很难说清买官与卖官孰轻孰重、谁主谁从,两者存在着微妙的因果关系,因而当同罪论处。如果仅惩处卖官者而宽恕买官者,那就不仅是不公的事,更是在藐视和亵渎党纪国法,愚弄了公众,危及公众利益,助长用人上的腐败之风往往就是这样蔓延开来的。所以,唯有对买官卖官者依纪依法并处,且真正做到“一律”和“严肃”,才可能让卖官买官者望而却步,不敢动心思。期待着早日听到阜阳买官者受处的信息。
  受贿与行贿是一组对偶性的犯罪。之所以造成“严打”受贿而“宽纵”行贿的司法现状,既有立法上的原因,也有执法中的偏差。应当承认,受贿犯罪的查处确有其难点。为了使性质更恶劣的受贿能定案,检察机关往往以“宽纵行贿”换取行贿人的配合。但这种诉辩交易并不是都有法可依。刑法第390条只是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实践看,多数行贿人是在受贿者东窗事发后,权衡再三才向侦查机关交待。为实现对贿赂犯罪的均衡打击,对行贿者不能“有罪不诉”或“该究不究”,建议取消刑法第390条里的“免除处罚”条款。与此同时,考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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