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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博览群书2004年第01期-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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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那黄河千里闪着金光/像那狂风呼啸过大漠/向着黄河岸那阴山旁。”
  究竟是谁,基于怎样一种感受,写下了这些令人怦然心动的句子和旋律?每当听到这里,我都不禁要这样问,这样想,直到认识了陈昭瑛。
  陈是台湾大学中文系教授,新儒家代表人物徐复观先生的女弟子。她近年工作重点在台湾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其对儒家思想在台湾近现代的启蒙及反对日本殖民运动过程中地位作用的阐释引起了广泛关注。众所周知,民进党的理论家们正是采取论证儒学与现代性不相容和指控儒学为殖民文化这两种叙事策略,以切断大陆和台湾在文化上的联系,为其台独主张张本。事实上,我正是通过阅读这方面的论战文字先熟悉了陈昭瑛之名,并油然而生“纤笔一支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之叹。
  真正见面是在澳门。“台湾意识与中国意识”的研讨会,话题敏感,有学术性,也有火药味。她的发言指向了郭正亮,东吴大学政治学教授,民进党宣传部长。我已记不起当时的论题,只记得听着听着,突然眼前一亮:她不正是那歌者,作者,不正是那《出塞曲》歌中的主人翁?儒家立场,“唐裳”衣着,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表明,在这个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龙的传人的聚会中,没有谁比这位来自台湾嘉义的女子更中国。
  “是吗?我可什么都不知道。”我知道台湾的学者都挺忙,陈昭瑛尤其如此。“回去找来听听,我儿子可能知道,”她说,“我这样的人,台湾挺多。”  那里有文化复兴运动,有徐复观这样的学者,只是已经过去很久了。所以,我有点相信,又有点担心。
  整整一年过去,收到她新出的《台湾儒学》一书,很是高兴。但打开夹在书中的短签,我的心情又变得沉重起来:“近况可好?台湾选举结果想必您已知道,未来的四年在台湾的中国文化保卫战将更为艰难。朋友们都非常忧心,有的已准备当遗民。”
  默然。
  歌声又起。
  美丽的簪缨又开始在脑海飘荡,挥之不去……


文人的品位
■ 何家栋
  “大快人心事,秋雨输官司。”这不是幸灾乐祸,而是赞赏法不阿贵的精神。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文字纠纷,比过去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来定是非,是历史的进步;如果当年用法律手段而不是用政治手段“铲除毒草”,就不会制造出那么多文字狱,在反胡风、反右派,乃至“文化大革命”中,不少人或可免于因言获罪。但是,本来是说理斗争,一变而为斗法,动用惩罚手段,又未免大煞风景。法院判决余秋雨败诉,自有保护言论自由的意义,这是实现宪法保证的又一件新政。
  青年评论家萧夏林编过一本《秋风秋雨愁煞人》,给这位大师鼻梁上抹了一点白粉,无非要他忏悔之类,但也无伤大雅。热心人士却认真了,立即出来证明余秋雨在“文革”中的良好表现,如多次暗访巴金老人,间或向他透露一些消息等等。虽然没有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来确定他的地下工作身份,我们还得承认他这一份光荣。当年这样做,确有巨大风险,万一被无产阶级司令部发觉,就要捉他“小爬虫”。这还不值得大书特书吗?在两个阶级的生死搏斗中,余秋雨如何成功地扮演双重角色,取得无产阶级司令部和反动权威“黑老K”双方的信任,对于研究“文革”史的人们会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在保守派、造反派、逍遥派之外,还有一个两面派。前三派都没捞到什么好处,保守派和造反派还轮流当了一回反革命。只有这个两面派,成了既得利益者。想想看,如果没有这类人物,谁去捉“四人帮”?世人对此知之甚少,而且囿于成见,只从道德层面做评价,历史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反而说不清楚。
  余秋雨是有拒绝忏悔的理由的。因为“文革”始作俑者尚为人顶礼膜拜,新左派还在颂扬“大民主”,“反现代化的现代性”,样板戏已成为保留剧目,连劣迹斑斑的大批判户都飞黄腾达,为什么偏拿一个写写应景文章的小秀才开涮?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作为文化大师的余秋雨,如果对自己见证的历史都不肯反思,却发思古之幽情,去和死人谈心,难怪要说那是“文化苦旅”了。
  现在余秋雨转守为攻了,抓住一个由头,将萧夏林告到官里去,索赔十万元。我看萧夏林若不弄个“顾问”头衔,光靠打工卖苦力,是挣扎不来这些金票的。萧在一篇文章中揭露他在担任深圳文化顾问期间,曾获得深圳一幢楼房的馈赠。我当时就很怀疑:余秋雨身价有那么高吗?他又不是刘晓庆,怎那么值钱?萧夏林上了人家炒作的当,活该吃官司。余秋雨似乎有点得理不让人,不仅要借诉讼证明自己的清白,还要将对手打翻在地,过几年“紧日子”。好像他只图报一箭之仇,没有想过箝人之口,犯了咱们这一行的大忌。自命为“文化大师”,而又打杀言论自由,不是一种自残行为吗?小事聪明大事胡涂,又做出比混迹于“四人帮”写作班子还要恶劣的败德之事。即使官司打赢了,也难逃公议,人们还是不了解你和深圳当局做的什么交易,你给深圳做广告,到底得到多少报酬?交了多少税金?还是自带干粮闹革命,做活雷锋?你那些广告有没有虚假成分?是否经过验证?余秋雨也应该来个“阳光政策”,透明化,给读者一个交代。否则,民间又会出现其他猜测。传闻之事,恒多失实。你就告不胜告了。
  再早一点,还有个赵忠祥,控告记者报道失实,说他在济南签名售书搭售皮鞋。但没人追究对他那本书的溢美之词,是不是失实。我当时只感觉到赵忠祥真牛,一本书不知救活几个皮鞋厂!谁知转过脸他就以妨害名誉罪把记者送上法庭,而且居然赢了官司。法院判决证明什么呢?不过是没有售书搭皮鞋,也没有卖皮鞋搭售签名书。那本书不值一双皮鞋。
  名人酷爱打官司,足证他们不仅爱名,也爱自己的声誉。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盗版、剽窃,也是正当的。但名人的不利之处在于,他在出名之外,也要受社会舆论监督,而社会舆论是各种各样的,有好有坏,有负面影响,也有正面作用,上述二事,其实都表明余秋雨、赵忠祥很值钱,所以不能以“恶攻”、“炮打”的“文革”思维看待之,马克思说要求惩罚当事人的思想方式,就是一种“非法行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收入的第一篇论文,就是反对书报检查制度,马克思认为禁止发表“因热情、尖锐和傲慢而带有有害倾向”的作品,是“最可怕的恐怖主义”。不能“只让宫廷丑角享有思考和述说真理的权利”。马克思说:“从出版自由的本质自身所产生的真正的检查是批评,它是出版自由自身产生的一种审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8页)领导们正在号召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不读马克思,怎么谈主义?余秋雨最好读读这篇论文,不然,又要误人歧途。老一代文人遇到“恶意攻击”,都是以笔为武器进行论战,而不是诉诸法律或权势。无论是鲁迅遭到“拿卢布”的诽谤和人身侮辱,还是梁实秋被唾骂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或创造社诸君子被咒骂为“才子加流氓”,他们或者“打落牙齿和血吞”,或者“千锤百击只等闲”,都没有对簿公堂,让法庭来证明自己没“拿卢布”,或不是“走狗”,也不是“流氓”。这说明他们都很自信,不需要外在力量来证明自己价值几何。今之文士好像并不在乎是非曲直,只求将对手置于死地,搞得人家倾家荡产,以炫耀自身的权威,真叫人为文化的沉沦而感到悲哀。马克思说“批评即审判”,如果将“审判变批评”,或许能提高文人的品位。


文学的现实和可能的批评
■ 黄纪苏
  要想研究文学的创作状态,不能不瞧瞧文学家的生活状态。读其文须知其人。“鲁豫有约”之类的文化社会花边新闻透露了一些这方面的消息。不少混出点头脸的作家,原来正在钻研周末派对之学,也就是把各种名贵的尤物——从下下台的官员到变了性的舞蹈家,当然少不了外国友人——弄到客厅里装点他们蒸蒸日上的生活。偶尔遇上这些人,嘴角眉梢全都载满终于当上资产阶级的满足、快要当上资产阶级的兴奋。他们虽然认得几个字,但论心性不比小市民更高,论识见恐怕还要低些,否则何至在已然红灯区一样的当今世界里讨伐什么“宋儒”?这样的人当作家倒未必是件坏事,总比直接倒车票扒厕所、或真地做起上海宝贝略胜一筹。但指望从他们里头走出曹雪芹、托尔斯泰来,哪怕残废到三级,除非地球从此反着转。
  写了几首诗几篇小说,就忙不迭换成签证溜之大吉;拍好电影就拿到嘎纳柏林死磨硬泡;弄成两台戏就跟聚光灯形影不离,灯丝想歇歇都不让。文人、艺人你追我赶移民富贵风光的人上人小区,是他们创作轨迹之旁的人生轨迹。如果再加上已经快变成骗钱能手(骗过洪堡基金又骗国家社科基金)的学人,则更能看清:没心没肺其实是整个知识精英的集体行为。在这样的大现实中,文学家除了新版帝王将相、再版风花雪月,除了把偷鸡摸狗从36式写到72式,怎么可能创作出别的什么来呢?
  在这样的创作状态和生活状态面前,文学批评不可能没有自己的社会立场和美学立场。它当然可以按照惯例,为这些文学家挤进富人堆提供各种技术和管理上的服务:可以带上电棍罚单去维持秩序;也可以举办咨询讲座,介绍分析挤起来最省力的姿势、钻着比金刚石的还快的头型;甚至还可以蹲在地下,把文艺评论当成擦皮鞋,不锃亮绝不要钱。文学评论也可以别具怀抱,不去为“人上人锦标赛”当解说员啦啦队。它可以根据自己的社会理想,订立自己的艺术标准,留心美的可能,扶持善的现实。例如,首先把注意力从无论是老手还是新秀的裤裆颂之类转移到关心国计民生、面对现实问题的小说电影创作。其次,留意那些不以社会竞赛为目的、不以社会等级为旨归、为平凡人生添霁月光风而不是乌烟瘴气的群众性诗歌行为,探讨它的美学价值,肯定它的社会意义,而对于诗歌的南拳北腿西棍东掌,则任凭他们为金杯银杯厮杀成奇禽异兽也无动于衷。
  面对目前这样的文学、文学家而做别样的文学评论,肯定不是一件容易事。这需要评论家首先做出自己的人生选择,然后付出自己的美学努力。


旧事休提 宽容为怀
■ 顾银乔
  “人教社”1990年版和2000年版《高中语文》第一册中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一文,在论述到文化遗产的继承问题时,有“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一句,编者在此加了一条关于邵洵美的注释:“这里是讽刺做了富家翁的女婿而炫耀于人的邵洵美之流。”意在讽刺他做了富家翁的女婿,得了一大笔财产以后如此这般等等。
  快七十年过去了,读到鲁迅先生的这句话,尤其是这句话后的那个注释总觉得有点别扭和多余。
  其一,这个注释本身没有错,它只是说明了鲁迅先生文中的那句话确是针对邵洵美的。然而,在我们今天看来,感觉到鲁迅先生顺便带的那一笔太尖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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