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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博览群书2005年第10期-第2章

小说: 博览群书2005年第10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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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时期,中国地方社会事实上存在着四极社会权力,即官、绅、民、匪。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相互制约,但在机制上却存在很大问题。
  当时,一些民人“苦于君官,铤而走险”,流为盗匪,侵扰地方,对抗官府,形成一种社会权力。“匪权”对于“官权”的制约,主要体现在地方官有可能因境内盗匪横行而受到处分,因此除采取“密查严捕”和“讳盗不报”等措施外,一些人不得不改善施政。其“民权”者,由于当时不允许任何公开的、政治性的民众组织存在,所以只能处于一种潜在状态,它对于“官权”的制约也只能是一种潜在的“软约束”。这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官”对于民众中的乡里、宗族等渊源深远的社会关系不能小觑,在官民矛盾因某种原因激化时,它们有可能立即转化为有形的组织力量;其二,有儒家思想背景的官员对看不见、摸不着但又确实存在的“民心”怀有敬畏。明清县衙内都立有“戒石牌”,大书十六字戒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它告诉地方官们,以你们的权势,欺负老百姓很容易,然而不要忘了他们代表着“上天”。不过,“民权”的“无形”和“潜在”性质,使得它在平常时期不可能与“官权”分庭抗礼,不可能成为制衡“官权”的强大力量。
  在明清地方社会中,真正能在平常时期即对“官权”形成有效制衡的是“绅权”。由于士绅大多有声望、有财产、有政治背景、有各种较广泛强固的社会关系,因此有可能成为地方社会权力结构中举足轻重的一极。不过,“绅权”对于“官权”的制衡也受到两种限制:其一,因明代社会“缙绅多横”,有清乃对“绅权”实行抑制政策,禁止士绅干预地方政治。在这种情况下,清代地方社会士绅的社会职能,主要在于倡导、办理各种地方公共事务,如筑桥铺路、修葺祠堂庙宇、修补水利村防设施等等;除此之外,他们既不主持和参与州县的税收、诉讼、治安等经常性、主体性行政,也没有经常性组织。在这种情况下,“绅权”对于“官权”的制衡必然大打折扣。其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士绅自重者率以常至偃室为耻,其乐与公事者,非弄权以为奸利,即龌龊以希宠荣”。换句话说,当时有兴趣参与地方公事者,往往以劣绅居多。他们或者依仗权势挟制官府,破坏法制;或者出入公门,与贪官墨吏相互勾结,共同欺压民众、巧取豪夺。这种情况一方面意味着“绅权”对于“官权”的制衡失去了建设性,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官权”对于“绅权”的制衡被完全放弃(保护国家法制和民众利益不受“绅权”侵害,本属“官权”的重要职能)。
  
  二、“官治”系统运作缺乏理性化性质
  所谓行政制度的理性化,要求行政机构职责和隶属关系明确,运作透明、规范,各种制度“意”“法”一致,名实相符,相互协调。中国秦汉以后的君主官僚政体,其制度设计表面看来具有这些特点,然而实际运作却存在明显的非理性特征。就清代县制而言,这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以私人势力履行公权。
  清代以州县为初级政区,置知州、知县等“正印官”为行政首长,而州县官赖以处理各项行政事务者,乃是另外一个半公半私的系统。这一系统由幕友、家丁、书吏、差役等四种人员组成。这四种人中,幕友由州县官私人聘用,家丁由州县官私人雇用或任用兄弟、子侄、内亲、女婿等亲戚充当,纯属私人势力;书吏、差役虽属“公人”,但普遍严重超编。“六房”典吏按编制每州县不过十余人,但实际上各州县往往任用编外“散书”上百人至数百人;“三班”差役按编制每州县不过二三十至四五十名,但实际上各州县往往任用编外“白役”数百人乃至一千五六百人。书吏、差役的任用,全无法治可言,往往“父以是传子,兄以是传弟”,世代“封建”;或“师徒相承”、“根株蟠结,党羽繁滋”,基本属于盘踞地方的黑恶势力。幕友、家丁、书吏、差役以私人势力履行公权,不仅受不到现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且受不到来自国家制度的行政监督,可以胡作非为而毫无忌惮。
  第二,财政家产制。清代州县经手征收的所有税租均为国家财政收入,部分上缴国库,部分存留州县作为办公费,均有定额。清代对州县存留屡次核减,往往不及明代的四分之一,各州县因此均有多项必不可少的支出没有合法来源,其中包括幕友、家丁、书吏、白役的薪水工食,县衙日常办公费,官差、兵差、皇差等各种临时性差役费用,各级上宪每年的固定摊派等,数额巨大。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不得不默许州县官攫取各种法外收入以资弥补,其中包括各种赋税的浮收及瞒报,自行征收的差徭,以及税收、诉讼等公务活动中索取的贿赂、陋规。数额巨大的法外收支使得清代的州县财政制度完全陷于紊乱状态,实际只能实行一种家产制的州县官个人“大包干”制度,即:在一州一县之中,不论是各种合法税收还是各种法外的浮收、摊派、陋规,全部作为州县官的个人收入而归其所有;与此同时,所有合法的公费开支、上解国库的款项和各种法外支出,也全都由州县官个人负责支付;而以上收支相抵之剩余,便是他们个人的净收入。在这种制度下,“六房”书吏没有法定的薪水和办公费,“惟借陋规以资生活”;“三班”差役也无工食银,“惟借鱼肉乡民以自肥”。
  
  官治与自治:中国近代县制演变的主轴
  
  二十世纪初清政府推行“预备立宪”,在谋求克服传统县制的弊病、建立近代化的州县和乡镇体制时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官治”,二是“自治”。所谓官治,就是坚持自上而下置官设治的传统体制,同时适应近代化需要,在州县公署增设教育、实业等新职能机构,并建立乡镇一级国家行政。所谓自治,即“以本地人、本地财办本地事”,建立地方自治的区乡行政和州县行政。而当时清政府决定,采取一种介于上述两种模式之间、融“官治”与“自治”为一体的折中方案。其具体设计是:设立经选举产生的州县议事会、参事会和城镇乡董事会、乡董,实行地方自治;同时使知州、知县“一身二任”,一方面担任州县级国家行政长官,另一方面又担任地方自治系统中的州县参事会会长。在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这种设计没有能够实施,当时中国县制的实际状况乃是“官治”与“自治”并行的双轨制:(州)县公署仍然同清代一样只是属于“官治”机构,而各地同时又存在不隶属于县公署的教育、实业、警察、财务等自治性局所和地方保卫武装。至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县制又经历了一个从自治到官治、再到官治与自治相结合的演变过程。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县组织法》,规定逐步推行县、区、乡(镇)地方自治。不久,地方自治因各种原因陷于停顿,又通过县政府“裁局改科”、编建保甲和“分


为什么要深度农村调查
■ 贺雪峰
  专门研究乡村水利的罗兴佐博士与陈柏峰从荆门农村调查归来,谈到荆门农村灰社会化的问题。我很有些诧异,因为荆门是我的家乡,我就生长在罗兴佐他们调查的一个村庄,并且每年数次回去调研,却次次忽视了这些我其实在读小学初中时即常常耳闻的问题。
  当然,这不是我第一次感到自己对生活了十多年且长期调研和进行乡村建设实验的家乡的不了解,甚至感到是越来越不了解了。也因此,每年数次回乡调查,每次都有新的感受与体验,这些新的感受与体验,使我越来越没有把握过去对家乡概括的准确性。我是因为愚拙而只看到了家乡的一面?我是家乡的自己人,反而更看不清?或者农村本身就是极端复杂的,生活先于理论,经验先于概括,我们头脑中有着太多先验的想法,而无法看清楚社会的本来面目?徐晓军将当前中国农村研究界相当部分学者以自己家乡或插过队的农村作为调查基地的现象,叫作“家乡社会学”,那么,是否这些家乡社会学家们都与我一样困惑?或者没有我困惑,原因不是他们比我聪明,而是他们在概括调查所获资料后,却没有如我一样再次返回家乡?没有从另一个侧面来检验自己的概括?
  作为一个学者,头脑中一定有各种范式,各种理念和各种“应该”的想象,到农村调查,就往往会忽视社会各个方面的内在联系,而将现象纳人到自己的想象之中。这样就会用调查者头脑中的理论逻辑来切割现实本身的逻辑,这样的调查不能获得关于农村社会的真知识,而是在强化调查者头脑中已有的知识,这样的农村调查不是真正的调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人类学家建议,调查者在进入调查现场之后,要让自己无知,而进人事实本身的逻辑中去,而且,调查者要有长期的小社区生活经验,熟悉调查社会的各种关系人等,让自己成为社区的一分子,只有这样,才可以知道所调查社区的真实逻辑。人类学还要求研究者选择一个异文化社区来做深入调查,这样才可以体验到不同文化之差异,从而真正理解调查的异文化社区,又反观反思自己的文化。
  家乡社会学的麻烦在于缺乏比较,自以为熟悉,而不自觉;自以为确知,而不奇怪。因此,家乡社会学一定要进行比较研究,不只是在自己家乡进行社会学调查,而且要与其他地区进行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才知道农村之间的差异,才会奇怪,才会反思,才会将常识变成知识研究的对象。不过,以家乡社会学为基础做比较调查,仍有难以克服的困难:对家乡的全方位了解及自以为了解,很容易将比较调查农村的特殊性凸显出来,而没有意识到,比较调查的农村与家乡农村事实上相差不多。在家乡社会学对面的比较农村,是一幅异常的被家乡社会学所凸出(或定义)的特异图像,不仅比较调查的农村不是真实的,而且家乡社会学本身也是建构起来的。
  中国人类学尤其是所谓汉人类学的一大弊病是缺少比较的视野,这种比较,往往是以一个家乡社会学(一个人类学家长期调查熟悉的小社区,也构成类似家乡)来与各种文本进行比较,无论这些文本是国际还是国内的,都是另一些人类学家的作品,这些作品,也正好构成了家乡人类学(借用一下)建构自己作品和想象的基础,这样建构出来的想象,已经远非事实本身的逻辑。其后果往往是,看起来构成不同社会根本差异的那些行动逻辑,只是在不同场所,不同时机,或不同约束条件下,同一种行动逻辑的不同表达。我们看起来构成不同社会根本差异的那些东西,只是一些表面现象,我们没有抓住社会本身的深层逻辑,甚至没有在此方面着手。因此,不是以家乡人类学与文本对比,而是有更多不同的经验研究,就变得十分重要。
  人类学是一门严谨的学问,有自己严格的方法,这些方法克服了以上所说大部分难题。但在当前中国农村研究中,这个严重的现象,甚至很少被人意识到。即使以不同农村的比较研究来建立对农村事实的认识,我们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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