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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博览群书2006年第03期-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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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身上,使用科学所带来的一切负面后果,责任都不应该算在科学身上。概括起来就是田松先生所说的“好的归科学,坏的归魔鬼”。在现代社会标榜理性的今天,可以与之媲美的,大概只有饱受攻击的教皇永无谬误的说法了吧?
  更有甚者,唯科学主义还有一个更加离谱的“超级霸王条款”,那就是如果科学技术在实践中带来了什么问题的话,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无论如何都并不是因为科学技术本身有问题,而是因为当前科学技术发展得还很不够,唯一的出路就是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所有缺点都必然变成了要以更大力度支持的理由,其他任何对科学技术发展本身的批评都不允许。这种上了贼船就彻底锁定,只能一条道走到底的逻辑,颇有点人了黑社会无法脱身的味道。
  有意思的是,这种逻辑也是“双刃剑”,它居然也可以替被“微米”们所痛骂的所谓“封建迷信”辩护。博客中国上有一神人李土生教授,就曾用唯科学主义的类似逻辑,撰文鼓吹“传统文化都是精华,没有糟粕”。他说“中国传统文化能够流传数千年,一定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存在的生命价值。经过五千多年的历史演变,传统文化中有生命力的东西,对广大的人民群众有益的东西,也就流传了下来,这就是传统文化。而其中没有流传下来,被历史淘汰的东西则不能称之为传统文化。”
  同样道理,唯科学主义“超级霸王条款”的思路也可以拿来为所谓的“封建迷信”辩护。例如,风水的支持者“风扇”们同样也可以说某些风水师之所以预测不准,并非是因为风水本身有问题,而是因为当前风水师们训练不足,因此更应该开设更多的高水准风水班,而不是因噎废食地禁止风水学发展。
  这些论辩看上去倒也义正词严,但其实这里玩的都是定义的把戏。既然“微米”们可以通过定义将所有好的或者尚未发现有缺点的定义为“科学”,李土生当然也就可以通过定义将“精华”定义为“传统文化”了。这种逻辑上的平行性充分暴露了唯科学主义的反理性、伪科学特征。
  同样的道理,唯科学主义的第22条军规的辩护逻辑也可以为“封建迷信”辩护。例如,“封建迷信”辩护者们完全可以制定类似的传统文化的第22条军规:对一切事物,包括传统文化在内,都可以提出批评,这是传统文化精神的要求。但是传统文化中存在的任何不足,传统文化都已经、正在或者将来会自己提出批评的。传统文化本来就是一个自我反省、自我修正的过程,但基本原则不可违反。外界对传统文化进行批评的任何举动,都是反传统文化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都是传统文化所禁止的。
  由此可以看出,唯科学主义的这些论辩逻辑,不过是永远无法证伪的诡辩而已。某些一根筋的“微米”们被这样的修辞诡辩来“忽悠”了,又用它来“忽悠”人,却假模假势地摆出一副理性自居、真理化身的pose,不能不让人感到滑稽可笑。对于这种无厘头的唯科学主义者,理性的说服大概不会有什么效果了,我们只能借用周星驰的著名台词来表达如黄河之水般的敬佩之情(当然遗憾的是黄河现在常常断流):
  “曾经有一个追随唯科学主义者的绝好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却不知道珍惜,失去之后才追悔莫及,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如此,如果上天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愿意对所有的‘微米’们说3个字:追随您。如果要给我这个承诺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光年。”


“反授权”与猾吏
■ 李 欧
  某夜,来友,官场中人,闲聊,言及官场中有“反授权”一说,并叹“清官难逃猾吏之手”,古今皆然云云。
  窃以为无病呻吟。官场上谁不知“官大一级压死人”,献金、献人,献媚、献情、献人格……皆为能“进步进步”;岂有下控上之理。如有,必是把柄落于属吏,被胁从敲诈而已。准确地讲,应是“贪官难逃猾吏之手”,例证举不胜举。
  近读闲书,发觉不然。清人朱克敬著《瞑庵杂谈》一书,中有一段:
  阳湖恽次山先生世临,寓京师时,偶饮酒肆,闻一胥语人曰:“凡属事者如客,部署如车,我辈如御,司堂官如骡,鞭之左右而已。”世临心窃怪叹。未几,成进士,由翰林致官吏部文选司主事。文选故为利薮,部胥移易选法,胁外官钱,往往致富。世临勤敏,多记旧事,又遇事钩考。胥奸不得施,怨之如骨,倒书其名于壁……
  原来,为上司鞍前马后,不过是“挥鞭”而已。但此等胥吏,也太狂妄,遇恽世临这样的勤政严谨之人,也只能如街上顽童“倒书其名于壁”而已,岂能“我辈如御,司堂官如骡”!
  近再读书,发现又不然。明代大文学家冯梦龙乃世事洞明之人。作《智囊补》一书,有“猾吏”条:
  包孝肃尹京日,有民犯法当杖脊。吏受赇与约曰:“今见尹,必付我责状,汝等呼号自辩,我与汝分此罪。”既而,包引囚问毕,果付吏责状。囚如吏教,分辨不已。吏大声呵之日:“但受杖出去,何用多言?”包谓吏市权,摔吏于庭,杖之七十,特宽囚罪,以抑吏势,不知为所卖也。此吏真可谓“猾”,略施小计,便安排了老包。正直的老包为了“抑吏势”,必惩戒狐假虎威之人,故责打下属而宽宥犯人。但绝不会把下属往死里打,意思意思而已;熬一熬,为犯人“分此罪”,白花花的银子便进了腰包。冯梦龙居然将“猾吏”列为“智囊”,甚至与曹操、田婴等人并立,真是大有心得。因此,他还叹道:“包铁面尚尔,况他人乎!”
  查“清官难逃猾吏之手”一语,出自清代汪龙庄之书。汪龙庄,本名汪辉祖,字焕曾。父子两代皆当过官吏、师爷。汪氏几十年为官吏,为幕府的生涯,深通官场之三昧。晚年办私学,专授为官之道,类似现在的“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当然,不是讲“先天下之忧而忧”之类,而是阐释官场“潜规则”,一时求学之人如云。其学问编成《学治臆说》《佐治药言》等书,据说为地方官必备指南。或许,现在出版也可为畅销书。这些书均为经验之谈,随时可活学活用,立竿见影。举一例,汪老宦探讨上下级信息不能沟通的原因所在:
  或问:何以谓之上下易隔?日“理甚易明,事则不能尽言也。为上官者,类以公事为重,万不肯苛求于下。而左右结事之人,不遂其欲,辄相与百方谋孽。昔吾浙有贤令,素为大吏所器。会大吏行部过境,左右诛求未厌,一切供储皆阴险为撤去。晓起灯烛、夫马一无所备,遂撄大吏之怒,摭他事劾去,此隔于上之一端也。又有贤令,勤于为治,锱巨必亲,赏罚必信。其吏役有不得于司阍者,遇限日事,未必得迟,而出外未反也,不即为转禀,率令枉受逾限之谴。此隔于下之一端也。被害者,据实面陈,何尝不可立呈其弊,然若辈势同狼狈,所易之人,肆毒尤甚。安能事事演禀,频犯投鼠之忌,故下情终不可以上达,曰易隔也。
  其实,在《红楼梦》第九十几回中描述贾政外派任粮道,他与属吏、长随之间的纠缠,与汪龙庄所述,大同小异,可见其具有普遍性。甚至,汪先生为了“片面的真理”,不无激愤地断言:
  吏乐百姓之扰,而后得藉以为利……吏献一策,事若有益于民,其说往往甚正,不为彻底熟筹,而轻听率行,百姓必受累无已。当然,这是指“猾吏”,而非“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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