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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609-伤寒论纲目-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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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成无己曰。此须治而愈者也。夫谵语为病邪之甚者。何不类治而愈耶。且胸胁满如结胸 
状。谵语。是邪气留结于胸胁而不去者。故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也。寒热如疟。是邪留于内。故 
血结不行。故须散之也。 
张云岐曰。妇人伤寒中风。自汗头痛。项背强。发热恶寒。脉浮而缓。恐热入血室。故倍加芍 
药。宜桂枝加芍药汤。妇人伤寒。脉浮而紧。头痛身热。恶寒无汗。发汗。恐热入血室。宜麻黄加 
生地黄汤。妇人伤寒身热。脉长而弦。属阳明少阳。往来寒热。夜躁昼宁。如见鬼状。经水适断。 
热入血室。不实满者。小柴胡加牡丹皮汤。大实满者。桃仁承气汤。妇人伤寒。头痛脉浮。医反下 
之。邪气乘虚而传于里。经水闭不行。心下结硬。口燥舌干。寒热往来。狂言如见鬼状。脉沉而数 
者。当下之。宜小柴胡加芒硝大黄汤。 
楼英曰。妇人伤寒。经水适来初断。寒热如疟。狂言见鬼。干姜柴胡汤。 
庞安常曰。妇人室女。伤寒发热。经水适来适断。昼日明了。夜则谵语。如见鬼状。宜小柴胡 
加生地黄汤。亦治产后恶露方来。忽间断欲死。妇人伤寒表虚自汗。身凉。四肢拘急。脉沉而迟。 
太阳标病。少阳本病。经水适断。宜桂枝加附子红花汤。 

卷十六伤寒后症
附录妊娠伤寒治法
属性:朱肱曰。妊娠伤寒。安胎。宜阿胶散、白术散。妊娠伤寒。憎寒发热。当发其汗。宜葱白汤。 
妊娠伤寒。头痛。憎寒壮热。身痛项强。宜芎苏散。妊娠伤寒。头疼发热。遍身疼痛。宜紫苏散。 
亦治胎气不和。凑上心腹。胀满疼痛。谓之子悬。能安活胎。亦下损胎。 
王好古曰。若妊娠伤寒中风。表虚自汗。头疼项强。身热恶寒。脉浮而弱。太阳经病。宜表虚 
六合汤。若妊娠伤寒。头痛身热。无汗。脉紧。太阳经病。宜表实六合汤。若妊娠伤寒中风温之气。 
肢节烦疼。脉浮而热。头痛者。太阳标病也。宜风温六合汤。若妊娠伤寒下后。过经不愈。湿毒发 
斑如锦纹。宜升麻六合汤。若妊娠伤寒。胸胁满痛而脉弦。少阳症。宜柴胡六合汤。若妊娠伤寒。 
大便硬。小便赤。气满而脉沉数。太阳阳明本病也。急下之。宜大黄六合汤。若妊娠伤寒。汗下后。 
咳嗽不止。宜人参六合汤。若妊娠伤寒后。虚痞胀满者。阳明本虚也。宜浓朴六合汤。若妊娠伤 
寒汗下后。不得眠。宜栀子六合汤。若妊娠伤寒。蒸蒸而烦。脉长而大。宜石膏六合汤。若妊娠伤 
寒。小便不利。太阳本病也。宜茯苓六合汤。若妊娠伤寒。太阳本病。小便赤如血者。宜琥珀六合 
汤。若妊娠伤寒。汗下后。血漏不止。胎气损动者。宜胶艾六合汤。若妊娠伤寒。四肢拘急。身凉。 
微汗。腹中痛。脉沉而迟。少阴病也。宜附子六合汤。若妊娠伤寒。蓄血症。不宜用坠胎药下之。 
宜四物大黄汤下之。若妇人妊娠或蓄血。抵当桃仁勿妄施。要教子母俱无损。大黄四物对分之。此 
乃歌诀也。 
楼英曰。妇人有孕伤寒。脉浮头重。腹中切痛。宜桂枝芍药当归汤。妊娠伤寒。自利。腹中痛。 
饮食不下。脉沉者。太阴经病也。宜芍药汤。妇人有孕。发斑变黑色。宜栀子大青汤。 
吴绶曰。孕妇伤寒。六经治例皆同。但要安胎为主。凡药中有犯胎者。切不可用。如藿香正气 
散、十味芎苏散、小柴胡汤之类。有半夏能犯胎。如用。须去之。若痰多呕逆。必欲用之。半夏麴 
则可。凡川乌、附子、天雄、肉桂、干姜、大黄、芒硝、芫花、甘遂、大戟、蜀漆、虻虫、水蛭、 
桃仁、丹皮、干漆、赭石、瞿麦、牛膝等类。皆动胎药。必不可犯。大抵妊娠伤寒。合用汤剂。必 
加黄芩、白术二味。能安胎也。或以二味为末。白汤调下二三钱亦可。如孕妇素弱。加四物汤佐之。 
且如用小柴胡。去半夏。加白术。合四物汤。可以保胎除热。其效如神。余皆仿此。 

卷十六伤寒后症
附录妇人伤寒妊娠服药例
属性:王好古曰。发热恶寒。不离桂枝、芍药。往来寒热。不离柴胡、前胡。大渴引饮。不离知母、 
石膏、麦冬、五味。大便泄利。不离干姜、白术。大便燥结。不离大黄、黄芩。月经适来适断。不 
离小柴胡。胎动不安。不离人参、阿胶、黄芩、白术。要汗。不离姜、豉、旋覆。头痛。不离山栀、 
石膏、前胡。伤暑头痛。不离柴胡、甘草、石膏。满闷。不离枳实、陈皮。胎气不安。不离黄芩、 
麦冬、人参。斑色发黑。不离黄芩、山栀、升麻。 

卷十六伤寒后症
附录产后伤寒治法
属性:朱震亨曰。产后发热恶寒。皆属血气虚。左手脉不足。补血。右手脉不足。补气。凡恶寒发热。 
又腹痛。当去恶血。恶寒发热。乳汁不通及膨者。无子当消。用麦芽二两。炒研作四服。白汤下。 
有子当下。用木通、通草、猪蹄汁。煎服。 
产后才身热。不可发表。并一切苦寒药。 
大凡产后。头痛身疼。不可便作感冒治之。此等多是血虚。或败血作梗。宜以平和之剂与服。 
必效。如玉露散。或四物汤加北柴胡等分。若便以小柴胡及竹叶石膏汤之类。竟不救者多矣。 
吴绶曰。新产后患伤寒。不可轻易发汗。盖有产时伤力发热。去血过多发热。恶露不去发热。 
三日蒸乳发热。或有早起劳动。饮食停滞。一皆发热。状似伤寒。要在仔细详辨。不可便发汗。大 
抵产后。大血空虚。若汗之。则变筋惕肉 。或冒郁昏迷而不省。或风搐搦而不定。或大便秘涩而 
难去。其害非轻。切宜精审。凡有发热。且与四物汤。以芎、归为君。炒白芍、熟地佐之。如发热。 
加软苗柴胡、人参、干姜。最效。盖干姜能引血药入血分。气药入气分。且能去恶养新。有阳生阴 
长之道。予尝用之取效。如有恶露未尽者。益母丸。黑神散。必兼用之。若胃虚食少。必加白术、 
茯苓。有痰呕逆。必 
加半夏、陈皮。其余六经。各条治例皆同。但药中必加四物汤为主。乃养血务本之要。产后中风。 
数十日不解。头微痛。恶寒。时时有热。心下闷。干呕。汗出。虽多阳旦症。或可治。与阳旦汤。 
产后中风。发热面赤。喘而头痛。竹叶汤。 
鳌按。产后气血大亏。若恶寒发热。固当以四物汤为主。即用表药。只可荆芥、苏叶、桔梗、甘菊 
轻清之品。然犹当少用。即用凉药。亦不过丹皮、石斛之类。亦须少用。余以此意治产妇。无一失 
者。尝见俗工。用大散大凉之剂。往往几日即毙。反此便大热大补。加参、桂、姜、附。亦多致 
死。呜呼。可谓不知高下者矣。 

卷十六伤寒所属诸病
百合病
属性:鳌按。伤寒杂病论十六卷。仲景原书。六经伤寒为伤寒论。杂病为金匮要略。乃王叔和编次之 
书。非仲景书也。伤寒症中。有百合病狐惑病阳毒阴毒二病。皆伤寒之属。患之者正多。六经伤寒 
论中。俱未之及。若以叔和编次之书。为仲景原本。岂有伤寒所属之病。而伤寒论中竟不之及。反 
详其症治于金匮者乎。虽然。百合狐惑阴毒阳毒。既为伤寒症中之病。则伤寒论中。断不可缺。欲 
补其缺。则惟仍采金匮篇中之论而已。何也。金匮等篇。本即仲景伤寒杂病十六卷中之语。非别 
论也。以仲景书补仲景论中之缺。今虽有假借。在当日实非假借也。故此四症。即录金匮中语以为 
纲云。 
【纲】仲景金匮曰。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尝默默欲 
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欲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 
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 
愈。若病时头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时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症或未 
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后见者。各随症治之。 
【目】徐彬曰。此言伤寒之人。都有正气不能御邪。致浸淫经脉。现症杂乱。不能复分经络。 
曰百合病。谓周身百脉皆病。然皆有所宗而主之。以致各病。而名不能专持其病者。但觉行住坐卧 
饮食皆妨。而寒热口苦便赤吐利。且得药则剧。身形反如和。亳无可捉摸。而寒热口苦。似属少阳。 
小便赤。似属太阳。吐利。似属三焦腑病。未深入脏。故恐邪久留连阳经。搏结于脑。则猝难脱身。 
而非不治之病。但于溺时而头痛者。知其病深。头不痛而淅淅然。则病稍浅。快然而头眩。则邪 
更浅。故愈日以渐而速。乃千金曰。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二十三日当愈。其状腹满微喘。 
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中焦。六十三日当愈。其状小便淋沥而难者。病在下焦。 
三十三日当愈。则知此病有搏邪在内而微有三焦之分者。其治法又当分三焦而和之。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 
之。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目】徐彬曰。十二经络。皆朝宗于肺。而气口成寸。乃仲景注百合病云。百脉一宗。悉致其 
病。岂不谓百脉之病。无可名状。一宗于肺而为病乎。百合者。补肺药也。用以主治百合病。则仲 
景因肺为治之意晓然。然不明言肺。何也。盖百合病。乃伤寒余邪。留连阳经。而浸淫于各腑之阴。 
无正气以统之。各自为病。互相牵引。若出一宗。而现症无一是肺。则知病虽不在肺。而肺之治节 
实不行矣。故以百合辅肺之正气以合于他脏而理其滞者为主。其在汗后者。汗过伤阳。阳虚热郁。 
不可攻补。故用百协议知母以养阴。泉水以清热。而阳邪自化。其在下后者。下多伤阴。虚邪在阴。 
阴虚火逆。攻补无益。故以百协议滑石、代赭以通阳气。而阴气自调。其在吐后者。吐伤元气。 
而阴精不上奉。故用百协议鸡子以滋元阴。以行肺气。则气血调而阴阳自平。若不经吐下发汗。则 
无伤阴伤阳之可虑。但病形如初者即伤 
寒论所谓太阳病是也。如初不解。是阳经之困极。而阴气亦耗竭矣。心为五脏主。故以生地之凉血 
补心者。同百合、泉水。养阴以化其阳经之久邪。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一月不愈。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 
牡蛎散主之。 
【目】徐彬曰。有阳渴。有阴渴。百合病所变。其为阴虚火炽无疑矣。至渴不瘥。虽以百合汤 
洗无益矣。明乎阳亢而阴气未复也。故用本汤从其内治。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目】李 曰。百合病者。百脉合病也。治以百合为主者。以其能合百脉也。 
楼英曰。大病后未平复。失于调理。余症在阳。医反下之。余症在阴。医反汗之。以此百脉一 
空。举皆受病。所谓无复经络传次也。 
鳌按。仲景谓发于阳者。其人振寒发热。则百合病而变发热。由内热太甚。淫于肌肤。而阳分 
亦热也。 
【纲】仲景金匮曰。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治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 
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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