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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穿越村妇的幸福田园+番外 作者:花开过半(晋江vip2013-4-23完结,种田)-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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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觉得秦家真的是欺这两夫妻老实,特别是听说菜食只分到几只大白菜时,便差点跳脚!

    方璐见方王氏的样子,怕她气坏身子,于是劝解了半天,才平息方王氏心中的一口气。

    方王氏其实也知道,再生气也没有用。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娘家人也没有权利去干涉过多只能干生气。

    再生气也没有用,还是想想办法,不能女儿日子难过 。

    相到这的方王氏对方璐说:“芦儿,今年上半年的菜从家里拿点去吧。你跟大郎两人也吃不了多少,去年你在家中帮娘晒的那些菜干,今年还有很多,过了十五后我叫你大弟给你送来。现在送回去毕竟你们还没分伙,不放在公中吃不合适。到时我到你大伯娘家和奶奶都要一点,去年我们晒的时候跟他们也说了,他们也晒了不少呢,你不要担心没菜吃,有娘一口就不会少你半口。分家了也好,以后自已过自己的日子,好好跟娘学学怎么管这个家,这样你会有好日子过了。”

    “行,娘,您就看着办吧!您就把家折腾给女儿去了吧!我呀,一定跟娘好好学学,以后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方璐撒娇的依在方王氏身边。

    方王氏过了年有才三十八,但看起来有四十多,方璐想,看来是真的操心与劳累过了。

    方王氏溺爱的点了一下女儿的头:“你这丫头,就知道哄娘嘞!娘能给你整什么好东西不?这还不是去年你的主意晒的这些干菜,不过话说回来,这一两个月来这些干菜还真是帮大力了,不用每天都吃咸菜了!每次换菜样,你那几个弟弟妹妹都说你这大姐的法子好呢!”

    方璐很喜欢两个妹妹,前世的她也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她已经做习惯了大姐。

    现在这几个弟弟和妹妹对她也很亲热,上次去酮城俯给几个妹妹都买了绢花,今天拿给方苇儿的时候,小家伙又笑又跳,谢过大姐后就跑去了大姆娘家。

    蒜儿想要了好久的绢花她真的给买回来了!苇儿开心的去给蒜儿报信了。

    这里的风俗,新年第一次回娘家不能住下,吃过午饭和方王氏约定几个初十那天去几个姑姑家才离开。

    走的时候,她又塞给了方王氏五两银子说:“娘,这银子您先拿着,等以后我挣了钱再拿回来。”

    方王氏见女儿又给银子,她生气的说:“芦儿这是做什么?你已留了不少的银子在家里了,家中现在也不难过了,不要总是拿银子回娘家,给相公知道了会不高兴的。”

    方王氏坚决不收,最后方璐只得告诉她:“娘,这是大郎的私房钱,他特地让我把银子留下给二弟读书的,还说以后他考个举人的话,去省府的盘缠他会解决,只要二弟好好读书就行!”

    方王氏笑而含泪看着这个女儿,知道她是怕她不收编的谎话,也知道她是真心想帮家里,便不再说什么,只一直交待一句:“好好跟相公过日子,不管有什么困难都不用怕,也只管回来找娘。”

    方璐答应了方王氏后,才与秦大郎出发回陈家村。

    去的时候方璐也学上了现代的习惯,几个亲人家都是用一点衬礼然后加上一个红包去拜年,既好看又实在又轻松。

    回来的时候,因为确定了过了十五方家要给方璐送东西,所以他们俩回来的路上更轻松,

    四个外来人家,有两家是在本地娶的亲,小王氏的娘亲就是这本地人之一,听说小王氏舅舅满五十大寿,一家人都赶了过去,所以牛车也给他们一家四口人用了。

    方璐从娘家出来后天色还走,这俩人就一边走一边说话,当然大多数都是方璐在说,秦大郎一直含笑看着她,不时的回应一声。

    三十里的路程对于方璐来说,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都远了点。

    来的时候一半多路程搭了王奇家的牛车,回去的时候就只有11路公交车了,刚走的时候两人还有说有笑,可是走了一半后方璐是越来越慢。

    按一般的人来说,这行程有三个小时是没问题的。

    两夫妻大约下午两点从方家出来,五点前到家正好。

    可是这是指正常人,碰到了方璐这个不正常的就不行了,一路走一路休息还是不行,还有差不多五里的路才能到家,天就黑了,而她力气也越来越没。

    眼见天黑,两人还差那么一截路没到家,秦大郎见自己的媳妇又实在是走不动了,于是他把手中的一些东西放在方璐的手上,便在她面前蹲了下来:“媳妇儿,来,我背你一会。”

    方璐也实在是累了,但她还是不愿意让秦大郎太累,他也走了这么久也一样的累,再背着她走的话,那可要吃不消的。

    其实方璐是不知道这点路对于常进山打猎的人还不时锻炼的人来说,真是小意思。

    秦大郎见媳妇怕自己累,心里甜滋滋的,便又劝说:“媳妇上来吧,这点路相公不会累的,一会儿你再自己走。”

    见秦大郎真的是心疼自己,而自己又实在是走不动,又不能在这路上过夜。方璐只得把东西背好,才趴在秦大郎的背上。

    方璐趴在秦大郎的背上,脑子里不停的想着他的好,他身材高大魁梧,背膀宽厚结实,虽然没有别人穿越小说中男主人的风流潇洒、英俊多银、腹黑聪明、高官厚爵,可是这男人的优点比那些条件要好太多!

    秦大郎聪明而不狡诈、诚实而不愚笨,长得虽不是白马王子,但也绝对不是见不得人,就是脸上被一道疤破坏也不觉得丑陋,反而充满了男人的味道!

    方璐在秦大郎的背上想,遇上这个男人,她觉得真幸福。

    其实秦大郎真的很出色,在这村子里的年轻人中,绝对是第一个。

    他从小说做什么像什么,种田、打猎、石匠等做得都是最好的一个。

    只是读书过少,少了读书人的那种儒雅睿智,却多了农村人的实在宽厚。

    之所以秦大郎在方璐看来有点笨笨的,那绝对是她的误会!

    因为外表是欺人的,老古话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从来也没有被男人背过的方璐,突然想起了韩剧中那男主角背女主角深情的画面。

    她不由自主的双手紧紧搂着秦大郎的脖子,内心的幸福感顿时涌上心头。

    方璐趴在秦大郎耳边轻轻的说:“大郎,你真好!我好喜欢你!”说着把头深深的埋进了大郎的脖子里,大口大口的闻着他那男人的气息。

    秦大郎听到方璐说喜欢他,全身激动!

    一直以来秦大郎都怕方璐看不起他,也不喜欢他,所有总是小心意意的与她相处,今天听到这句话,觉得就是把她背一辈子他也愿意,他小心的用手托着她的双腿,谨慎的仿佛方璐是易碎的珍宝!

    两人唠唠叨叨的说着今后生活的打算,越说秦大郎越有劲,他的内心完全幸福填满。

    想起上次方璐坐在牛车上唱歌的样子,秦大郎对背上的方璐说:“媳妇,给相公唱个歌行不?上次你唱得很好听!”

    方璐知道自己并不是唱歌的料,但她没有拒绝秦大郎的要求,轻轻的开口唱起了《山路十八弯》:“哟……大山的子孙哟。。。。。 爱太阳喽;太阳那个爱着哟;山里的人哟……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水路九连环,这里的山歌排对排;这里的山歌串对串…”

    秦大郎觉得自己媳妇像仙乐一样好听,一曲之后他还要听。

    方璐唱起了姑姑最爱哼的八十年代有名的情歌《红萝卜》:“心中有眼里有口里没有,情哥哥你心思猜不透…小妹妹和情哥一对对,刀压在脖子上也不悔,情哥哥哎情哥哥,真叫我心牵挂,撇东撇西唯独你撇不下…”

    这首情歌《红萝卜》,从此就成了秦大郎的床头曲!

    两人回到家后,简单的吃了点留下来的饭菜。

    秦大郎确打了一大盆热水进房间,让方璐泡脚。

    两人对面对的坐着,两双脚泡在热水中后,秦大郎抬起方璐的脚放在自己漆盖上,用手指在她脚底和小腿的穴位上小用力的按摩了很久,直至水温变凉,据秦大郎说这样第二天就不会脚痛了。

    方璐幸福的看着秦大郎给她按摩,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真开心,只是以后怎么过好自己小家的日子呢?一个振兴秦家的计划悄悄的在她脑海里形成!

 28第28章

    正月初四两人去拜访了莫大哥两夫妻,也见到了他两个可爱的儿子。

    方璐拿了去年藏好的柿饼给他们,高兴的两哥俩直叫“婶娘好!”这可是没吃过的东西。

    莫大嫂见了这柿饼也觉得的稀奇,问是那种又涩又结的柿子晒成的干又味道香味,更大声的叫着:“连哥,你快来。吃吃璐儿送来的稀罕物!”

    自上次从城里回来的路上,方璐让她叫她名字,总是弟媳弟媳去的,现代人真不习惯的叫法。

    莫海连听到自家媳妇的叫唤,带着秦大郎从会客厅进了起居室,这时老张媳妇已沏上了茶,四个人便在坑上坐了下来。

    莫海连伸手接过媳妇手中的柿饼放在口中咬了一口,仔细的品偿了一下,便对方璐说:“弟媳,这是哪来的买来的?”

    方璐笑着问:“莫大哥,你可是觉得好吃?”

    莫海连点了点头:“味道还真不错,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干柿子呢。”

    方璐开心的告诉他们说:“这就是用山上的柿子晒的饼,这是我在南边的时候学到的。你也知道我在大户人家做过十年的丫环,跟着李家大小姐去了南方好几年。我还跟着她学了一些字,也经常跟着她看各书,有很多书上的东西都有用。如果你们觉得好吃,今年十月初我们再去摘多一些回来,晒到家里留给孩子做零食。”

    莫大嫂高兴的问:“这难做不?”

    方璐说:“不难过,下次柿子成熟的时候,我来教你做。”然后又把食柿饼的好处和注意事项说了一遍。

    莫大嫂听说就那山上的没有吃的野柿子能晒出这么好吃的柿了饼,满脸佩服的看着方璐。

    莫海连也微笑着看着她,打趣秦大郎:“大郎,你这是走狗屎运了!娶到一个既漂亮又能干的媳妇,你就偷着笑吧!”

    莫大嫂知道莫大哥喜欢开玩笑,立即跟着说:“怎么,嫌弃自己媳妇不好看不能干了?大郎你用不着偷着笑,就明着大笑别人也没法跟你比!”

    秦大郎在这对夫妻面前全无一丝老实模样,他故意损莫海连说:“大嫂,哥要是敢嫌你,就不要他。找个比他好一百倍的去!让他再在你家门前转悠五年去!”

    方璐毫无形象的哈哈大笑,早听说过,听说当年二十岁的莫大哥看中了当年才十一岁莫大嫂,便去求亲,可当时人家才十一岁,哪有嫁得这么早的?

    再说了莫大嫂家条件也不错,她爹娘觉得女儿太小,而莫海边男子太大,更不肯应亲事。

    据说莫大哥听岳父母以女儿太小为借口拒婚,因些他就在她家门口晃悠了五年,告诉别人:这是他定下的媳妇。

    莫大嫂的爹娘看着莫海连的行为感到好笑,故意把女儿留到十六岁才同意婚事!

    古代也有痴情男呀,只是看你运气好不好!

    听说如今他们夫妻成婚十年了,育有一女二子,感情还好得很!真让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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