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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25_清史稿-第4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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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牧,嘉荐牺牲。钱粮衙门掌三旗庄赋,治其赏罚与其优血阝。内管领处掌承应中宫差务,并稽官三仓物用、恩丰仓饩米。官房租库掌收房税。养心殿造办处掌制造器用。中正殿各司员掌喇嘛唪经。武英殿修书处掌监刊书籍。雍和、宁寿两宫司员掌陈设氾埽,兼稽宫监勤惰。御书处掌镌摹御书。御茶膳房掌供饮食。御药房掌合丸散。牺牲所掌牧养黝牛。总理工程处掌行营工作。凡遇工程,简勘估大臣、承修大臣,事毕简查验大臣。 

  初制,设内务府,以旧属司其事。入关后,明三十二卫人附之,设内管领处,置内管领八人。顺治三年增四人,十一年增八人,分隶三旗。康熙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四年增三人。设茶饭处,置总领各三人,饭上人三十有五人,茶上人十有七人,康熙二十年置饭上人委署总领一人。雍正元年定总领授二等侍卫;饭上人授三等侍卫六人,蓝翎侍卫七人;茶上人三等侍卫三人,蓝翎侍卫四人;复置茶房侍卫内委署总领一人。乾隆八年定三等侍卫内各授一等侍卫一人。十五年改饭房为外膳房。二十四年改总领为尚膳正、尚茶正,副总领为尚膳副、尚茶副。承应长十人,康熙六十一年增一人。雍正元年增一人。庖长三人,康熙五十六年增六人,六十一年增一人。雍正元年增二人。及苏州、江宁、杭州织造官。光绪三十年省江宁一人。顺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门,设司礼、御用、御马、内官、尚衣、尚膳、尚宝、司设八监,尚方、惜薪、钟鼓三司,兵仗、织染二局;并三旗牛羊群牧处,置员外郎六人。管理牛只、羊只各三人。康熙二十三年各增二人。乾隆十四年省入宁寿宫一人。咸丰三年省入慎刑司二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明年,改尚方司为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三十一年省一人。员外郎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六十一年省一人。光绪三十年省四人。催总一人。雍正二年增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更名催长。下同。十三年,改钟鼓司为礼仪监,尚宝监为司。时犹旧臣、寺臣兼用也。十七年,改礼仪监为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员外郎八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赞礼郎十有二人,雍正五年增五人。司胙官四人,康熙三十七年增一人。乾隆二十四年改“胙”为“俎”。光绪三十年省一人。喇嘛唪经处催总一人。乾隆三十三省。改内官监为宣徽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二十八年省一人。雍正元年增一人。乾隆四十年改隶宁寿宫一人。员外郎六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催总八人。康熙间屡有增损。嘉庆十一年定留顶戴催长五人。十八年,御用监设银、皮、缎、衣四库,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八人,库使四十人。康熙九年增二十人,十四年增二十有四人,明年省四人,二十八年增十有二人。乾隆十二年升十二人为副司库。 

  康熙元年,诛内监吴良辅辈,复以三旗包衣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员外郎六人,六十一年省一人。催总四人。并改惜薪司为内工部,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员外郎六人,十六年增二人。光绪三十年省二人。无品级库掌十有二人,三十五年增二人。雍正三年增三人,明年增一人。复增置库守、内副库掌八人。寻又改为库掌、副库掌各十有二人,砲作库掌、副库掌各一人。八品催总一人,雍正四年增。无品级。催总一人,复于领催内增委署三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委署催总为委署司匠。库守五十有九人。三十五年增八人。并置总管大臣,兼以公卿,无专员。三年,置钱粮衙门员外郎六人。咸丰二年省入慎刑司四人。九年,四库各置六品司库二人。十二年,置御药房库掌二人。明年,总管大臣兼辖内三院。十六年,置堂主事一人。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宣徽院为会稽司,礼仪院为掌仪司,省牛羊群牧处入之。置掌果二人,果上人十有二人。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二十三年,又分掌仪司立庆丰司,置郎中二人。乾隆四十年省入宁寿宫一人。五十七年复增一人。是为七司。至是奄宦之权悉归于府矣。是岁置内副管领二十人。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四年增三人。二十五年,茶饭房设乾肉库,置库掌一人。三十年增一人,五十八年增二人。雍正五年增一人,十二年增一人。二十八年,广储司设瓷、茶二库,各置员外郎二人,司库二人,六库通旧十有二人。光绪三十年省六人。匠役催总六人,乾隆二年增买办催总二人,二十四年改买办催总为催长,匠役催总为司匠。无品级催总四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副催长。是为六库。明年,改文书馆为武英殿修书处,置监造官六人。雍正二年省,四年复故。乾隆四十七年定正监造为员外郎,副监造为副内管领。御书处监造官四人。四十六年增二人。雍正二年省。八年置一人。乾隆四十七年定监造为司库。二十五年,暢春园设柴炭库,置无品级库掌二人,库守八人。四十二年,置堂郎中一人。授永定河分司齐苏勒,升后未补。四十五年,置掌仪司副掌果二人。六十年,设官房租库,置库掌一人。 

  雍正元年,设钱粮衙门,置郎中一人,堂司委署主事十人。十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复故。嘉庆四年增堂上一人。光绪三十年省。留庆丰司一人。明年,设养心殿造办处,置六品库掌四人,乾隆三十年增二人。嘉庆四年增四人。光绪三十年省四人。御书处库掌一人,乾隆四年增二人。四十七年改一人为副监造。稽查御史一人。十一年省。乾隆三年改由都察院派员稽查。三年,置钱粮衙门无品级催总一人。七年增一人。乾隆四年增一人。复于领催内增副催总三人。二十四年改副催长。嘉庆三年留顶戴催长、副催长各三人。四年,置茶饭房主事一人。改都虞司承办鲜鱼归掌仪司,增催总一人。八年增一人。乾隆八年增置承办姜蒜领催、内副催总二人。二十四年更名副催长。十三年,复置坐办堂郎中,省督催所入之。乾隆元年,置钱粮衙门主事一人。四十年改隶宁寿宫。五年,置造办处专管库务官、造办事务官各一人,御药房主事一人。七年,置御书处库掌二人,八年增一人,十五年增一人,四十四年增二人。官房租库委署主事一人。寻省。十二年,六库置委署司库各二人,寻改为副司库。二十三年,改造办处库务事务官为郎中,各置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御药房委署主事一人。二十六年,置总理工程处委署主事一人。后改司员兼管。四十年,置宁寿宫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咸丰六年,增置读祝官四人。故事,内府读祝官咨取太常寺赞礼郎为之,至是始定员缺。宣统元年,避上讳改掌仪司曰掌礼。 

  初制,司吏、宣徽、礼仪、尚方诸院,置总理,左、右协理各一人。御用、御马、尚衣、尚膳诸监,置都管,左、右副管各一人。尚宝、惜薪二司,置都知,左、右参知各一人。司设、兵仗二局,置总辖,左、右佐辖各一人。文书馆,置承制,左、右佥承各一人。后俱省。 

  东陵所属盘山总管一人。从五品。乾隆二十九年置。内围千总、六品。委署千总七、八品兼用。各七人。外营千总一人,把总七人。分驻盘山、燕郊、白涧、桃花寺、隆福寺、大兴庄、棽髻山。 

  西陵所属黄新庄总管一人。乾隆二十九年置。内围千总、委署千总、外营把总各四人。分驻黄新庄、半壁店、秋兰村、梁格庄。 

  汤泉所属总管一人。康熙五十四年置八品总领。乾隆六年改置。苑丞、六品衔食八品俸。嘉庆十七年置。苑副未入流。各一人。内围千总、委署千总各六人,外营把总九人。分驻石槽、三家店、密云县、要亭、罗家桥、怀柔县。自盘山以下各千总,俱乾隆间置。 

  热河所属总管、康熙四十二年置。乾隆十六年定为本府额外郎中。二十一年改佐领职衔。三十五年给四品职衔。光绪三十年省归都统管。副总管乾隆二十一年置,定为郎中职衔。三十五年增三人,秩定五品,后改苑副。光绪三十年省。各一人。苑丞、乾隆五十四年改苑副置。苑副乾隆三十五年后置三人,四十五年增一人。五十四年改苑丞。嘉庆十八年后,复以千总十人改置。二十年增一人。二十四年定与千总互为转补。自是员额无恆制。道光十八年省四人,二十八年又省四人。各四人。内围千总十有八人,乾隆九年置。道光十二年省二人,十八年又省二人。委署千总二十有八人。道光九年省七品一人。十八年省七品、八品各十有二人。千总、委署千总分驻两间房、巴克什营、长山峪、王家营、喀喇河屯、钓鱼台、黄土坎、中关、十八里台、汰波洛河屯、张三营、吉尔哈郎园。 

  总管以下掌翊卫行宫,稽察陈设。千总以下掌典守器物,稽察内围,董帅氾埽。 

  圆明园总管事务大臣,无员限。特简。其属:郎中、主事各一人,员外郎二人,苑丞六人,六、七品兼用。苑副十有六人,七、八品兼用。委署苑副十有三人。九品衔。银库、器皿库委署库掌一人,库守十有六人,笔帖式十有四人。雍正元年,置总管大臣。有协理事务官,或奏派,或简授,无恆额。明年,置总领六人,乾隆十六年,长春园建成,置六品一人。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二年增熙春园六品一人。四十六年增春熙院七品一人。嘉庆七年省春熙院一人入熙春园。十六年改暢春园七品一人为本园苑副。咸丰十年省六品二人。光绪三十年省六品一人。副总领十有二人。乾隆八年增七品、八品各一人。十六年增长春园七品、八品各一人。二十四年改苑副。三十九年增绮春园七品一人。四十五年增春熙院八品一人。嘉庆七年省春熙院一人,改为本园额缺。十六年复省暢春园八品一人,改为本园额缺。道光二年省暢春园四人入绮春园。咸丰十年省七品二人、八品三人。光绪三十年省七品一人、八品二人。七年,定总领为六品戴蓝翎,后六、七品兼用。副总领七、八品半之。乾隆六年,置委署副总领二人。十六年增五人。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复增九人。嘉庆十六年增二人。咸丰十年省二人。光绪三十年省三人。八年,置主事一人。十四年,置库掌一人,三十八年定为六品,增七品一人。光绪三十年俱省。委署库掌一人,三十二年增一人,三十八年省一人。库守六人。四十六年增十有二人。咸丰十年省二人。二十二年,增置委署主事一人。光绪三十年省。明年,定协理事务郎中、员外郎各一人。道光二年,改暢春园郎中为绮春园郎中,咸丰十年省。并省其员外郎一人,令专司长春园事。 

  暢春园总管大臣,无员限。特简。其属:苑丞三人,六、七品兼用。苑副五人,八品。委署苑副六人,九品衔。笔帖式三人。康熙间,置郎中一人,道光二年省入绮春园。八品总领三人,四十三年增西花园二人。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二十四年改苑丞。三十二年改授六品一人,七品三人。嘉庆十六年省七品一人。无品级总领十人。四十三年增西花园一人。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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