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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454-难经集注-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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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其父母之年会合于巳上。男左行十月。至寅而生。女右行十月。至申而生也。小运人言男一岁起于丙寅。女一岁起于 
壬申。难经不言起而言生。谓生下已为一岁矣。丙壬二干。水火也。水火为万物之父母。寅申二支。金木也。为生物成 
实之终始。木胞在申。金胞在寅。二气自胞相配。故用寅申也。金生于巳。巳与申合。故女子取申木。生于亥。亥与寅 
合。故男子取寅。所以男年十岁。顺行在亥。女年十岁。逆行亦在亥。男年十六天癸至。左行至巳。巳者申之生气。女 
年十四天癸至。右行亦在巳。(按根据其说推之。女年十四。在未不在巳也。此句误。)与男年同在本宫生气之位。阴阳相 
配。乃成夫妇之道。故有男女也。上古天真论曰。男二八而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杨氏言男三十。行 
年在巳。方娶于此。非也。女二七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杨氏言女二十右行之巳方嫁。于 
此义非矣。杨氏之言。但合古礼行夫妇嫁娶之法,又与本经天癸之数相违也。况圣人于此十九难中。论男女配合之道。 
阴阳交会之所。言天癸之至数。知脉盛于上下。推之强弱。诊其有余不及。若止言三十而娶。二十而嫁。于本经延医之 
道。凭何根据。 
故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 
丁曰。其言男子女人尺脉者。是阴阳之根本也。逆顺者为阳抱阴生。阴抱阳生也。三阳始生于立春。建寅。故曰男 
生于寅、木阳也。三阴生于立秋。七月建申。故言女生于申、金阴也。男子之气。始于少阳。极于太阳。所以男子尺脉 
恒弱而寸脉阳也。(按此阳字疑当作强。)女子之气。始于太阴。极于厥阴。女子尺脉浮而寸脉沉。故云男脉在关上。女 
脉在关下。此是男女逆顺有常而反也。杨曰。男子阳气盛。故尺脉弱。女子阴气盛。故尺脉强。此是其常性。 
反者、男得女脉。女得男脉也。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 
随脉言之也。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丁曰。男得女脉言不足者。是阴不足。即阳入乘之。故阳不见于寸口。而反见尺内。阴气主内。不足。故知病即在 
内。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者。女子尺脉本浮。更加见于寸。是谓太过。阳主外。故病在四肢。随其脉左右言之。 
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也。杨曰。男得女脉为阴气盛。阴主内。故病在内。女得男脉为阳气盛。(按此下似脱阳字。) 
主四肢。故病在四肢也。虞曰。寸口曰阳。男以阳用事。今见阴脉反于天常。故病发于内。女以阴用事。今寸口却见阳 
脉。亦是反于天常。故病在四肢。素问曰。四肢为诸阳之本也。 

卷之二
十九难图
属性:(此图本附十八难后。今移置此) 
r太阴少阴厥阴pt40a11。bmpr 
男子面南背阳向阴。如天之覆。离为阳 r图pt40a12。bmpr 坎为阴北 
r太阳阳明少阳pt40a13。bmpr 
r太阴少阴厥阴pt40a14。bmpr 
南离为阴r图pt40a15。bmpr 坎为阳 女子面北背阴向阳如地之仰 
r太阳阳明少阳pt40a16。bmpr 


卷之三
属性:二十难曰。经言脉有伏匿。伏匿于何脏而言伏匿耶。然。谓阴阳更相乘更相伏也。脉居阴部而反阳脉见者。为阳乘 
阴也。 
丁曰。其部非独言寸为阳尺为阴也。若以前后言之。即寸为阳部。尺为阴部。若以上下言之。曰肌肉上为阳部。肌 
肉下为阴部。今阴虚不足。阳入乘之。故阴部见阳脉。其脉乘时见沉涩而短。(按此乘字疑衍。)此是阳中伏阴也。杨曰。 
谓尺中浮滑而长。 
脉虽时沉涩而短。此谓阳中伏阴也。脉居阳部而反阴脉见者。为阴乘阳也。 
丁曰。寸口之内。肌肉之上。时见沉涩短也。杨曰。尺中已浮滑而长。又时时沉涩而短。故曰阳中伏阴。寸口关中 
沉短而涩也。 
脉虽时浮滑而长。此谓阴中伏阳也。 
丁曰。寸口之内。肌肉之下。脉时见浮滑而长者。是阴中伏阳也。杨曰。寸关已沉短而涩。而时时浮滑而长。故曰 
阴中伏阳也。 
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 
丁曰。重阳者狂。谓脉浮滑而长。加于实数。所以狂言大事。自高自贤。狂越弃衣。其脱阴者目盲。视物卒失。故 
言盲也。盲、犹荒也。重阴者癫。癫者、蹶也。其脱阳者、视其暗中见鬼。是故经言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 
脱阴者目盲也。虞曰。寸口曰阳。又今重见阳脉三倍以上。故曰重阳。其病狂惑。自高贤智。登高而歌。弃衣而走。骂 
詈不避亲疏。故曰狂。尺中曰阴。而尺脉重见阴。故曰重阴。其为病也。名曰癫疾。谓僵仆于地。闭目不醒。阴极阳复。 
良久却醒。故曰癫也。今天吊之类是也。人之所禀者阴与阳。阴阳平则权衡等。今阴气已脱。阳气独盛。五脏属阴。五 
脏行气血溉灌。上荣于目。今阴气已脱。五脏之气不荣于目。故目盲无所见。故曰脱阴者目盲也。杨曰。重阳者、阳气 
并于上也。谓关以前既浮滑而长。兼实强。复喘数。是谓重阳也。重阴者、谓尺中既沉短而涩。而又盛实。是谓重阴。 
脱阳者、无阳气也。谓关以前细微甚也。故目中妄见而睹鬼物焉。脱阴者、谓尺中微细甚也。阴者。精气也。精气脱故 
盲。盲脱之言失也。谓亡失阴阳之气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 
丁曰。此者五脏各有所主也。肺主气心主脉。脾主肌肉。肝主筋。肾主骨。其心肺主息脉。为通天气。邪不可中。 
邪中则息脉不相应。形虽不病。当知死矣。肾肝脾皆主其形。皆通地气。邪中则害其形。其脉不病者皆生。形脉皆病者 
不可理。此是五脏各主其形脉。故言大法也。 
然。人形病脉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 
吕曰。形病者。谓五脏损形体羸瘦。气微。脉反迟。与息不相应。其脉不相应。为形病也。脉病者。谓数诸至。脉 
已病。人虽未头痛寒热。方病不久病。病则死。虞曰。人形病脉不病者。谓形苦而志乐。或劳形于事以致肌体瘦羸。脉 
息俱。呼吸大小虽合常经。息数必违此大法。故曰形病脉不病也。脉病患不病者。其人必外多眷慕。内结想思。脉病形 
安。形乐志苦。以致伤。脉息反常。不及有余。乍迟乍数。及乎病而不死爰焉。故曰。脉病患不病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 
虞曰。言反常之动也。 
有所生病。 
虞曰。脉动反常。故云有所生病。 
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所生病者血也。 
虞曰。气病传血。此乃一脉变为二病。 
邪在气。气为是动。 
虞曰。脉动反常。邪在气也。 
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虞曰。气受邪传之与血。故血为所生病。 
气主 之。 
虞曰。 之、气流行之貌也。 
血主濡之。 
丁曰。气主 之。 谓吹嘘往来之象。血主濡之。濡谓濡软也。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虞曰。濡者、濡润之 
貌。言人身所禀者气血也。气血通行。沮润人身。其为病也。乃如下说也。 
气留而不行者。为气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为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病也。 
丁曰。人一身经脉。通行气血。或居一经脉中。气留不行。故血壅不濡。其气先病。名曰是动。血壅不濡后病。名 
曰所生。此是一脉辄变为二病也。虞曰。上文言脉有是动。动为阳。谓气先受热。热亦传于血。气血皆受热。则津液妄 
行。是知脉有是动。此言留而不行。谓气血津液妄行。贼风薄之。故不行也。气传之与血。故血壅而不濡润。复受贼风。 
故血亦住而病也。杨曰。经言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循 内行。 
少阴心主之。前下肘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 
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故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是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气喘。渴。心烦。胸满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有余。则肩背痛也。(按灵枢经脉篇、背作臂。下同。)、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气虚则肩 
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略举此一经为例。余经皆可知也。凡人所以得主命者。气与血也。气为阳。阳为卫。 
血为阴。阴为荣。二气常流。所以无病也。邪中于阳。阳为气。故气先病。阳气在外故也。若在阳不治。则入于阴中。 
阴为血。故为血后病。血在内故也。气实则热。气虚则寒。血实则为寒。血虚则为热。阴阳之道理其然也。凡一脏之病。 
有虚有实。有寒有热。有内有外。皆须知脏腑之所在。识经络之流行。随其本原以求其疾。则病形可辨。而针药无失矣。 
如其不委斯道。(今委字疑当作悉。)则虽命药投针。病难愈也。故黄帝曰。夫十二经脉者。所以调虚实。处百病。决生 
死。不可不通哉。此之谓也。虞曰。凡人血流据气。气动根据血。凝留而不行。壅而不濡。是知为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合三丈。 
杨曰。一手有三阳。两手合为六阳。故曰。五六合三丈也。虞曰。手太阳之脉。自两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行。之耳 
珠子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手阳明之脉。起于两手大指次指之侧。上循臂络于鼻左之右。右之左。长五尺。两手合 
一丈。手少阳之脉。起于两手小指次指之端。上臂终于耳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杨曰。两手各有三阴。合为六阴。故曰三六一丈八尺。虞曰。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属肺。 
出腋下。下肘入寸口。上鱼际。出乎大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络小 
肠。上肺出腋下。循臂出手小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厥阴之脉。起于胸中。属心包络三焦。出胁腋下。 
循入肘下。出小指次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长七尺。故曰二丈一尺。 
足三阳之脉。从足至头。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阳。故曰六八四丈八尺也。按此脉度数。七尺五寸。中人之形。而云长八尺。理则难解。然足之 
六阳。从足指而向上行。由其纡曲。故曰八尺也。虞曰。足太阳之脉。起于两足小指之侧。上循膝交 。中背上头。下 
入目内 。长八尺。两足上行。合一丈六尺。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端。循足胫。上挟脐左右各二寸。终于额 
角发际。长八尺。两足合一丈六尺。足少阳之脉。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端。上循两膝外廉。入季胁。上循目外 。长八尺。 
两足合一丈六尺。故曰四丈八尺也。 
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长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阴。故曰六六三丈六尺也。按足太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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