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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以为我是路人甲 完+番外(np版)-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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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诸葛先生就藏在我做的地方下面,特殊设计的铜镜的反射,其实是他在跟洗砚公子比试,我只不过是充当一个移动的棋子挪动器而已。 
第二场是琴艺,还是藏在下面的诸葛先生弹琴,所以又赢了。 
第三场书法,诸葛先生在下面用特殊的药水写好了,再用内力把纸烘干,这药水干后变成了无色,写过字的纸还是好似白纸一般,必须用特殊的显形药水涂抹才能显现出来,通过特制的桌子,这个先生把写好的纸递上来,而我的砚台装的确是显形药水,胡乱在纸上涂抹半天,一副好字就出来了,参加比赛的挥笔公子才情自然不能跟诸葛先生比肩。 
第四场绘画,宋徽宗便装混在评委里,我知道他想看不同的画风,亲自出马,果然胜在了新奇。 
比赛结束,我大获全胜,宋徽宗亲自题写了“京城第一公子”的牌匾以资鼓励,而四公子则立刻被贬出了京城,我与小妖击掌大笑,郝连小姑的这口恶气总算替她出了。 
当晚,郝连小姑和刘芬送了请柬过来,邀请我到刘府庆祝。 
上次郝连小姑来郝连府我跟她闹很不愉快,最后为了防止走漏风声,还点了她的穴道,记得第二天放她走的时候,她还狠狠地放下话说要我好看。 
但是经过这十几天的变故,我想她也明白了事情的始末,我救了郝连府,还替她赶走了四大公子,她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罢,不然也不会设宴邀请我。 
大家就借着这顿饭,化干戈为玉帛。 
小妖见我要出去,问了缘由,也嚷着要去蹭饭,牵了马与我一道到了刘府。 
酒席摆在了刘府最高的一座小楼上,坐在桌子上的只有郝连小姑,刘芬,小妖和我,形式更像一家人吃晚饭,但是性质就有些古怪了,我跟郝连小姑,刘芬实在不熟,彼此说话也不太投机,一顿饭吃的疙疙瘩瘩消化不良。 
饭吃了一半,郝连小姑在小妖耳朵边嘀嘀咕咕了几句,好象是叫小妖陪她去看一件稀罕的东西。 
小妖好象对这个东西很感兴趣,迫不及待的出去了。 
刘芬与我大眼瞪小眼的吃了几口菜,大概是觉得气氛实在太冷,借口醉酒下了楼,他前脚走,小楼的四面窗户“吧嗒”一声同时扣上了。 
我一惊,感觉很不好,急忙抄起一把椅子向闭合的窗子砸去,木屑纷飞,窗框脱去了木质的外壳,露出了里面的铁条。 
我只来得及明白自己肯定是中陷阱了,耳边就传来了巨大的轰鸣声,眼前一黑,又昏了…… 

第二卷完 

 

番外:崔略商 

我在父母身边的时候,是个被忽视的孩子。 
父亲喜欢酗酒,母亲怀了孩子还跟人打架,结果被人在肚子上打了一拳,那一拳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大概是我求生的欲望比较强烈,中了“七苦拳”还是活了下来。 
只是整日整日的咳得厉害,郁闷的是我的父母的性格不是一般的散漫,我都要把内脏咳出来了,他们却一点也没放在心上,还庆幸不用花力气给我起名字,直接喊“那个内伤的”。 
我的上面有四个哥哥,两个姐姐,我排行第七,他们儿女不缺,也不指望我能活下去。 
我就这么咳啊咳的,到了两岁半,从干咳到咳血,病痛的折磨使我比别的孩子更早的懂事。 
偶一次父亲清醒着,见了我咳出来的血,才大惊失色的把我送到了他的一个温约红的朋友那里,据说是个大夫。 
温约红是个让人无奈的人,虽然年纪一大把了,但是比我还像个孩子,他跟我父亲一样也喜欢喝酒,还喜欢拉着我跟他一起喝,我猜想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喝到一块了。 
他喝醉了就开始吹嘘自己的风流史,反反复复滔滔不绝,听得我耳朵都快长茧子了,他的每一段真真假假的桃色故事我都能背下来。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大夫,他只是对毒药比较有研究而已。 
我只不过是受了一点内伤,他不会治也就罢了,还死不承认,把各种乱七八糟的毒药混合起开在我身上乱试验。 
经过四年漫长的瞎猫碰死耗子的工程,我的内伤终于斗不过那些彪悍的毒药,缴械投降了。 
我父亲在我到温约红这里的半年后,被酒杯噎死了,我母亲在我五岁的时候病死了,哥哥姐姐也都不知所踪了。 
送我回来的温约红看到这个情况,只好把无家可归的我又带回了家。 
我们一老一少又在一起住了五年,温家的家主给他下了一个完全是去送死的任务,温约红丢我去完成任务,再也没有回来,留给我的除了一肚子毒药知识和戒不掉的酒瘾。 
两人住的院子,变成了我一个住,幼小的我马上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寂寞和怀念。 
我决定回到家乡去,运气好的话也许可以找到我的哥哥姐姐。 
结果遇到了我的初恋。 
她的名字叫小透,是雷镇长家的婢女。 
我追了她三年结果还是失恋了,她嫁给了雷二少爷。 
悲伤的我,喝着酒离开了故乡。 
我是千杯不醉的体质,喝酒并不是为了买醉,只是一种习惯而已。 
所以我清醒的知道到我的身后跟着一个青年男子,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在官道上走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难道是人口贩子?那怀里的婴儿是不是他拐来的,我越想越热血沸腾,当一个除暴安良的大侠一直是我的梦想。 
正当我在考虑如何治住他的时候,他人高马大,我的武功有很差……他开口了,略有些担忧的声音:“小鬼,你年纪轻轻的救离家出走不太好罢!” 
我被他的突然开口吓了一跳,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这青年便跳到了我面前拦住了我,看他的身法,比我厉害多了:“我跟你很久了,你一个小孩子因为失恋就在外面乱跑,你父母会担心的,听大叔的快回去罢。” 
他年龄最多二十三四岁,语气却老气横秋,一付长者嘴脸,我忍不住说:“我没父母,还有你顶多二十来岁,自称大叔还不够格,最多也就是个大哥。”说完了我才意识到,我对一个人口贩子露了自己的底,这下糟糕了,我可以预见他一定会露出狰狞的面孔,裹挟着我跟他上路,然后把我卖掉…… 
他惊讶的又或是惊喜?的“啊”了一声,嘴巴大张样子有点蠢。 
我莫名其妙的就像笑,因为他的表情太好玩了:“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这年月怎么这么多孤儿呀……”青年叹息了一声:“那你就跟着我罢!” 
“啊?”我脸上虽然惊讶,心里却撇撇嘴果然是人口贩子,不过现在不是逃跑的时机,这官道前后不见人影,我就是喊个“救命”也没人搭理,于是乖乖跟他走。 
这人口贩子嘴还挺碎:“你这孩子小小年纪便酗酒成性……”一路上唠唠叨叨叫我戒酒。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的行为表示关注,即使是温约红他也只是向我吐他自己的苦水,被人关注的感觉很好。 
两个人结伴走,免不了要聊天,他知道了我叫崔略商,我却不知道他叫什么,他自称失忆了,怀里的婴儿是他从狼窝里捡来的,取名叫“纪琅”,让这孩子不要忘记他是吃了狼奶才生存下来的,一生都对那只母狼心存感激。 
那婴儿的确时不时的发出一些类似于狼嚎的声音,而他对那婴儿的疼爱那婴儿对他的依赖也不像是装出来的,我有点相信他的说法。 
他说他要去京城,因为他残留的一点记忆里有开封府。 

我对自己说我刚失恋,心情不好,无处可去,跟着这个脑筋有点错乱的人看他出洋相,娱乐娱乐也不错,于是同行。 
行了十余日,我一路喝到了开封府,差不多把我积攒下的娶媳妇的钱都喝光了,每次我喝酒的时候,他总会用一种很担忧的眼光看我,不厌其烦的给我把脉,有温约红的前车之鉴,我实在不太信任大夫这种职业的人会治病,况且他翻来覆去的给我检查身体也没检查出什么毛病来,果然是个草包大夫。 
进了京城,他好象真的想起了什么,熟门熟路的走到一处挂着“唐庄”匾额的宅子前,痴痴呆呆的站了一个多时辰。 
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沿着街道走了过来,他的眼睛立刻一亮,目光也变得很柔和,他等得就是那个小孩么? 
然后他义无反顾的转身离开了这条街。 
他真的失忆了么?我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太可恶了,明明我都已经把什么都跟他讲了,他还藏着掖着。 
我忍不住气鼓鼓的问:“你真的失忆了?我看你好象记得唐庄门口的那两个人嘛。” 
“呵呵哈哈,我自然是失忆了……这两个人就是有点面熟……哈哈呵呵……”他干笑着回答,一脸的心虚,哼! 
一个自称是郝连九的郝连家死士认出了他的身份,郝连死士朱雀堂云组的郝连十一。 
“啊?兄台贵姓?我们认识么?”他又开始装傻,每次我问到他不愿意回答的问题时,他就是这付德性。 
从他们两人的对答中,我知道了如果他回到郝连家,我和纪琅就不能跟着他了。 
我想起了温约红,他是“老字号”温家的人,温家叫他去死,他就去了,留下了我一个人,这一次郝连十一也…… 
他决定不回郝连家了,并积极的筹划逃跑事宜。 
计划完整而周详,一点也不像我印象里的那个傻瓜能想出来的。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逃跑计划最终无疾而终,因为我们遇到了倒霉的郝连的小公子。 
郝连小公子的几个死士临时倒戈,配合一群蒙面人绑架他。 
看着郝连十一冒着危险在箭雨中救助那些受了伤的平民,我的眼睛有些热了。 
接下来,我知道了他的身手和医术都很好,独自一人制住了一大群高手,十几个中毒的行人都被他救了回来,其中七个还是没了呼吸的,跟吹牛皮的温约红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 
什么叫做起死回生的医术,我算是见识到了。 
接骨续筋他做的轻轻松松,甚至还为一个郝连死士接上了断掉的手臂。 
治病的时候他的表情很严肃,跟平日的嘻嘻哈哈判若两人。 
他选择病患也是按照病情的轻重缓急来,郝连小公子的情况最轻,所以即使那个小孩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他也不拿正眼瞧他一下。 
哼哼,活该,谁让他讲话那么难听,还一付高高在上的模样。 
郝连小公子当着我的面烧掉了十一的档案,又拿出了每年五百两银子的丰厚薪金,我们最终还是留在了郝连府。 
这段日子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开心的时光。 
有那么一个人,他注意到了我最细微的情绪波动,十几年来习惯了被忽视的心,一下子被关怀填得满满的。 
直到那个叫郝连小姑的臭婆娘哭着上门来。 
那个没脑子的臭小姑指挥装腔作势摆架子,差点害得郝连家家破人亡。 
十一替他们摆平了这件事情,那该死的婆娘不但不感恩戴德,还记恨十一出手点他的穴道,跟她不要脸的相公合谋骗十一去赴宴…… 
去的时候是十一和郝连小公子,回来时却只有那个混账小孩。 
我带着纪琅离开了郝连府,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陪伴我返回的还有足以毁灭整个郝连家的力量。 

 

番外:郝连小妖 

自从那个人消失在漫天的烟花中后。 
我常常会独自一个人陷入对往事不可遏止的回忆。 
我想或早或晚,人总要遇到那么一个人,终生难忘。 
我遇到十一的时候,只有八岁。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注意到我们郝连家,有一个没有名字,只有代号十一的死士。 
死士顾名思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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