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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风的预谋-第67章

小说: 风的预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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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陈远哲的前面,两人在马路上说了一会儿话,戴文似乎终于说服了陈远哲,接着,在马路上,戴文猛然将陈远哲拥入怀中,虽然明知道两人的关系非比寻常,但在高竞看来,他们的拥抱倒也并没有显得很龌龊,那很像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随后高竞看见戴文搂着陈远哲的肩膀,把他送上了自己的车。

  高竞在莫兰父母的房间里睡了一下午,直到外面响起门铃声,他才忽然惊醒。他看了一眼枕边的手表,已经晚上7点20分了,想不到他一睡就是7个小时,这一觉还真是香,现在他觉得自己的精力已经完全恢复了。

  他穿好衣服,开门走了出去,却惊讶地发现余男站在客厅里。

  “嗨!”余男朝他一笑。

  “我……”高竞有些尴尬,因为他只穿了一条背心和一条沙滩裤,而且头发凌乱,一副刚睡醒的样子,他想解释点什么,但余男马上就打断了他。

  “好了,别说了,我对你的私生活不感兴趣。”余男笑着说,“快点去洗个脸,我们好找个地方聊聊。”

  高竞没说话,转身进了盥洗室。

  莫兰为余男倒来了一杯饮料。

  “博士,你们要谈什么?”她好奇地问道。

  “你就是莫兰吧。乔纳经常提起你。”余男笑容可掬地说着,一边上下打量她,“她说你就是马桶上的那个人。”

  “乔纳,她,她可真是个粗人!”莫兰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她是话粗理不粗。”余男注视着她,想到她曾经主动提出要跟高竞比试肺活量,就不禁笑开了花,“我今天来是想跟小高谈谈萧展的事,就是当年被他击毙的那个劫匪。”

  “他叫萧展?”莫兰很感兴趣。

  这时候,房门再次打开,乔纳回来了。

  “喂,你这混球果然溜到我家来了。”乔纳一看见余男马上粗声喝道。

  “还不是为了工作。”余男彬彬有礼地说着向莫兰伸出手,“谢谢美女接待我。”

  莫兰有些意外,但还是跟余男握了手。哪知余男拉了她的手一时竟不肯放。

  “我知道很多关于小高的秘密,我们可以私下聊聊。”他凑近她的耳朵低声说道。

  这时候,高竞正好从盥洗室出来,看见余男正拉着莫兰的手在她耳边窃窃私语,立刻走上来拉开莫兰被握住的那只手紧紧握在自己手心里。

  “喂,你说话就说话,不要动手动脚的好不好?”他没好气地对余男说。

  “你的男朋友是个醋坛子,你可要小心,这样的男人以后容易心理变态。”余男朝莫兰吐了吐舌头。

  莫兰笑眯眯地瞥了高竞一眼,没说话。

  “别理他,他就这好色的死德性!”乔纳不满地瞪了余男一眼,转头又对莫兰说,“我还没吃饭呢?有什么吃的?”

  “你自己去厨房看吧。”莫兰道。

  今天吃饭的人可真多,莫兰想,幸好她刚刚趁高竞睡觉的时候准备了一些,本来是想好好慰劳慰劳他的,想不到现在倒成了请客的宴席。

  乔纳一走进厨房,就发出一声惊叹。

  “妈的,你这死丫头!那么丰盛,居然也不打电话叫我回来吃饭!”

  莫兰知道她要大呼小叫,其实她只不过是准备了排骨烧蛋、酸辣白菜、豆芽金针菜、奶油琚蘑菇、青椒肚片、葱油童子鸡、番茄虾仁以及雪菜黄鱼汤,外加两听啤酒而已。她走到厨房去端菜,乔纳突然凑到她耳边问道:“椅子如何?”

  莫兰白了她一眼,没回答。

  乔纳推了她一下。

  “是把电椅。”她没好气地回答道,随后赶紧端着小菜离开了厨房这是非之地,背后却传来乔纳放肆的大笑声。

  几分钟后,7菜一汤终于都被端上了桌。

  “听说你们今天已经在现场击毙凶手了,恭喜,恭喜。”落座后,余男首先说。

  “也没什么好恭喜的。”高竞打开了一听啤酒,递给余男,余男摇摇头,指指自己杯子里的白开水,表示自己只喝这个。

  “那我说的东西也可能就对你没用了,你还想听吗?”余男问道。

  “我当然想,快说吧。”高竞道。

  “我也想听。”莫兰一边说,一边夹了个蘑菇放在余男的碗里,“听说你吃素,博士。”

  余男朝莫兰殷勤地一笑。

  “萧展一共跟我们谈过三次,每次大约两小时。”余男吃了一口蘑菇,停下来问莫兰,“是你做的?”

  “是啊。怎么样?还可以吧?”莫兰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醉蟹的蟹盖子,满盖红红的蟹黄让她心花怒放,这是她平生最爱吃的东西之一,而且幸运的是,桌上没有人跟她抢。

  “很好吃。便宜这小子了。”余男斜了高竞一眼,又问莫兰,“你究竟看上他什么了。”

  “嗯……”莫兰歪着头想了一会儿道,“我喜欢有枪的男人。”

  “噢,谁没有呢?”余男道。

  “啊?这怎么会呢?就算是在外国也不可能啊。”她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你跟她说这些,她不懂的。”乔纳哈哈大笑。

  莫兰仍然一脸疑惑。

  “喂,你别打岔,继续说下去好吗!”高竞有些不高兴地瞪了一眼余男。

  “好吧,我说下去。”余男斜睨了高竞一眼,发现这个老实人的脸有些微微泛红,于是他暂时打消了调侃他的念头,“先说说萧展给我的整体印象,首先他的外形很不错,虽然有点不修边幅,但是脸长得很有棱角,非常英俊。他说话的语调抑扬顿挫,富于感情,他几乎不说粗话,这在低知识层罪犯中也极为少见。虽然看他的经历,他学历不高,但我跟他聊过之后,发现他智商很高,他告诉我,从小他的动手能力就很强,经常能发明一些小东西,他家里的很多小装置都是他自己做的,他没有具体跟我说他究竟发明了些什么,但我记得,他当时要求我们把桌上的一个闹钟拿给他,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我跟郭信两个人都大吃一惊。他闭上眼睛,用几分钟就把那个结构不算简单的闹钟拆成了零件,随后他又用极快的速度迅速把它装回了原样。从头到尾,他都像一个盲人,摸索着干,手指的灵巧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我这还是第一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见识罪犯的现场表演。真是精彩极了!”

  余男的故事把在座三个人的注意力都牢牢地吸引住了。可是,在这当口,他又开始打岔了。

  “莫兰,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几个月前,他跟别的女人约会过。”余男悄声对莫兰说。

  “喂!你想干什么!”高竞着急地吼了一声。

  “噢?”莫兰很感兴趣地瞥了一眼高竞。

  “是人家给他介绍女朋友,不过,他从头到尾都心不在焉,看都懒得看人家一眼,不仅连续三次都把人家的名字叫错,临别时还给人家20块钱打车回去。”余男呵呵笑道。

  “你到底想干什么!”高竞气急败坏地瞅着他。

  “算了,莫兰,以后我们单独讨论,他的脾气太坏了。”余男阴阳怪气地说着,却看到莫兰的手按在高竞捏着筷子的手上轻轻划动,后者脸上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

  “好吧,我继续说下去。”余男朝高竞微微一笑,“他对我们说,他其实本来不是暴力犯罪者,他原本只是个小偷,因为他很擅长撬锁,同时扒窃也是他的拿手好戏,他经常在市中心的街道、公共汽车上小偷小摸,从来没被人抓到过,他很懊恼地说,如果不是他认识他命中的克星,他不会沦落到坐牢的地步,也不会违背自己的本性去打人。萧展认为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粗暴的人,但是自从认识那个人后,他就时时刻刻会陷入一种想要杀人和打人的狂热冲动中。”

  “他认识的那个人究竟是什么人?”高竞一边吃红烧小排,一边忍不住问道。

  “是个13岁的少年。”余男意味深长地笑着说,“他说第一次碰到那个少年,是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他偷完东西下了车,那个少年跟踪了他,一直跟到他的家,求他教自己小偷小摸的技术,这少年好像对此非常感兴趣。”

  路辉曾经因为盗窃坐过牢,高竞忽然想到。

  “从那以后,萧展就开始对这少年面授机宜。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教他,但他自己承认,他很喜欢这孩子,因为那孩子好像很‘通人性’,这是他的原话,我觉得很有趣,他为什么会这么说,‘通人性’一般人们是用来形容宠物的,所以我想,他当时的确只是拿那个孩子当宠物。那个孩子经常去找他,有时候也会住在他那里,但是他说,他对那个孩子那时候还没有产生任何非分之想,直到有一天,那个孩子突然把帶他来到一口枯井边,叫他给自己拍一张照。”

  枯井?高竞的脑子里闪过一张照片,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莫兰,她也正好也在看他。两人心照不宣地互相使了个眼色。

  “他问那孩子,为什么偏偏要在这口井边拍照,他觉得那实在不是拍照的好地方,但是在那孩子的要求下,他还是为那个孩子拍了照。拍完后,少年对他说,这是个值得纪念的地方,这下面躺着我杀的第一个人,那是我仇人的儿子,他才5岁,我用你教我的撬锁术进了他的家,趁他父母不在的时候,把他骗到这里,用石头砸昏了他,把他扔了进去。萧展听了这故事,大为惊骇,他爬下井,想看看这孩子说的是不是真的,结果他果真在那里发现一具小孩的尸体,大概死了没多久。”

  “这孩子的行径把萧展吓得不轻,他说他当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但那孩子却只是冷冰冰地告诉萧展,我生来就是个坏人,而这个小孩他是死有余辜,谁让他有个专门研制毒药的父亲,说完这句,他提醒萧展尽快帮他照片印出来,随后就走了。萧展说,在那后来的好几天,他一直惴惴不安,担心尸体被发现,但很奇怪,也许是那口枯井的确地处偏僻吧,尸体一直没有被发现。”

  高竞忽然想到了那张叔叔的女儿坐在枯井边的照片。难道就是那口井吗?那口井是在乡下亲戚家屋后的一座小山上,平时那里非常冷寂,很少有人去。死去的小孩还有个那专门研制毒药的父亲?难道那是顾天?高竞心中一阵颤抖。突然产生了一种想立刻回警察局查阅相关资料的冲动。

  “然后呢?”莫兰感兴趣地问道。

  “萧展说,他再次碰见那位少年是在两个星期后了,他说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这个少年的。他觉得自己身不由己地被这少年身上的那股邪恶力量所吸引,他开始产生了想轻薄那孩子的念头,他开始想念他,并总是想见到他,而那个孩子似乎对他也并不反感。那件事后,他们的关系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为亲密了,他们经常在一起。萧展说,那孩子很喜欢玩刺激的射击游戏,玩法还很多,他提到的一种叫做猎人游戏的我印象比较深。怎么玩呢?他们傍晚进入公园,等到夜深人静后,就由一个人当猎物,另一个当猎人,猎人朝猎物射击,如果猎物被射中,就表示猎人赢了,他们经常互换角色,玩得很开心,当然也时不时会有人受伤,但听得出来,萧展和那少年对此都不在意,他们两个乐在其中。顺便说一句,他们玩的射击方式,就是射箭,如果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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