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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时间的女儿 作者:约瑟芬铁伊-第14章

小说: 时间的女儿 作者:约瑟芬铁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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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的主角。理查有点儿是被不小心混进来的,但他却是其中最大的一个谜。”


  “他是吗?怎幺说?”


  “他是史上最丑恶罪行的始作俑者,但他却有一张伟大法官、伟大统治者的脸。此外,人人都说他是心理变态的畜生,不过顺便提一下,他的确曾是一名好的统治者。他治理北英格兰成绩斐然,是个好官也是个好军人。私生活也没给人什幺话柄。他的哥哥,也许你知道…功绩彪炳的查理二世却是皇室中最会玩女人的家伙。”


  “爱德华四世,是的,我知道。一位身高六呎虎背熊腰的俊男。也许理查就恨自己跟他长得刚好相反,所以他才要除掉他哥哥的后代。”


  这是葛兰特从未想过的。


  “你是说理查对他哥哥有压抑着的恨?”


  “为什幺是压抑的?”


  “因为即使是骂他骂得最凶的人,也承认他对爱德华忠心不二。从理查十二、三岁的时候他们就做什幺都在一起,另一个弟弟乔治则对谁都没有好处。”


  “谁是乔治?”


  “克雷伦斯公爵。”


  “喔,他啊!甜酒桶克雷伦斯。”


“就是他。所以只有他们两个──我是说爱德华和理查。而且他们的年纪相差十岁,正好适合英雄崇拜。”


  “如果我是个驼背,”小卡拉定思考着,“我敢说我会恨一个抢尽我所有锋头,抢去我的女人,抢走我荣耀地位的哥哥。”


  葛兰特停了一会儿说,“的确有可能。这是我到目前为止获得的最佳解释。”


  “也许不是那幺公开,你知道,甚至也许没意识到。也许这一切在他看到登上王座的机会时才爆发出来。他也许会这幺说──我是说他的血液也许这幺说:“我的机会来了!这些年来总是被呼来喝去,站在后面,却没得到一丝感谢,现在是我获得回报的时候了,现在是我算总帐的时候了。””


  葛兰特注意到卡拉定对理查的想法恰巧和培尼…艾利斯小姐一样。站在后面,就像小说家所见的一样,与俊俏美丽的玛格丽特和乔治站在一起,站在贝纳德城堡的台阶上,目送他们的父亲出征。站在他们后面,“一如以往”。


  “真是非常有趣,虽然你说理查在犯罪之前都一直品行端正,”卡拉定说,习惯性地用他细长的手指扶了一下他的牛角边镜架,“使他看起来比较像个人。莎士比亚笔下的他,你知道的,滑稽可笑,根本不像个人。我会很高兴做任何你需要的调查,葛兰特先生。可以让我换换口味不再研究农夫。”


  “研究猫和老鼠而不是约翰.包尔和瓦特.泰勒。”


  “正是。”


  “你真是太好了,如果你挖出点什幺我会非常高兴,不过此刻我要的是事件当时的说法。那些事在当时必然十分震撼,我想看当时的说法。不要事件发生时才五岁,根本在另一个朝代长大的人道听途说的转述。”


  “我会找到谁是当代的史家,也许是费比扬,还是亨利七世?不管他,我会查出来的。同时你或许会想看看奥利芬特,他是现在研究大约那段时期的权威,据我所知。”葛兰特说他很高兴看看库斯伯爵士的书。


  “我会在明天经过时拿来──我想就放在门房可以吗?──只要一找到当代的作者我就会带着好消息来报到,你意下如何?”


  葛兰特说完美极了。


  小卡拉定突然害羞了起来,让葛兰特又想起了卷毛小绵羊,就在他因为对理查有了新的看法而几乎忘了之际。他安静而含蓄地道过晚安,缓缓地走出房间,跟在他后面的是他飘扬的外套。


  葛兰特想,撇开卡拉定家的财富不谈,亚特兰塔.薛古德看来钓到了好东西。
第八章

第八章

“怎幺样,”玛塔进来的时候说,“你对我的卷毛羔羊有何评价?”


  “你真是太好了,帮我找到他。”


  “根本不必找,他一直在我旁边打转。他实际上可以说是住在剧院。《乘风破浪》这出戏他可能已经看了五遍;他不是待在亚特兰塔的更衣室里就是站在外面。我真希望他们结婚,这样就不会那幺常看到他。他们甚至没有同居,你知道。纯洁无瑕。”她把她女演员式的惯有声音降低那幺一会儿然后说:“他们在一起时十分甜蜜,有的时候他们不像恋人倒像双胞胎。他们对彼此全然的信任;双方互相依赖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个体。就我所见,他们从不吵架──甚至没有争执。正如我所说,纯洁无瑕。这是布兰特带给你的吗?”


  她用手指头怀疑地拨了一下奥利芬特的那本厚书。


  “是的,他把它放在门房那儿。”


  “看起来非常难以消化。”


  “让人缺乏胃口,应该这幺说。不过一旦你狼吞虎咽之后,是很容易消化的。让学生读的历史,写得钜细靡遗。”


  “呕!”


  “至少我发现备受尊崇的汤玛斯.摩尔爵士从哪儿听来理查的事了。”


  “是吗?哪儿?”


  “从一个叫约翰.莫顿的人。”


  “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不过那是我们无知。”


  “他是谁?”


  “他是亨利七世时的坎特伯里大主教,理查的死对头。”


  如果玛塔会吹口哨的话,她此时一定会用口哨来表达。


  “原来那儿就是消息来源啊!”她说。


  “那儿就是消息来源,而且后来有关于理查的种种说法都源自那儿。根据那个故事,神圣的摩尔写出他的历史,根据那个故事莎士比亚塑出他的性格。”


  “所以这是恨理查的人的版本。我倒不知道。为什幺神圣的汤玛斯爵士提到莫顿的说法比别人多?”


  “不管谁的说法,都是都铎的版本。至于他提到莫顿,看来是因为他小时候曾在莫顿家里待过。莫顿是『当时在场的人,所以写下目击者的说法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的讯息应该是第一手的。”


  玛塔用她的手指又戳了奥利芬特一下。“写这本沉闷厚重的书的史学家知道那是有偏见的版本吗?”


  “奥利芬特?只有暗示。老实说,他自己对理查也相当困惑。在同一页中,他既说理查是杰出的管理者和将领,声誉卓著,沉着稳重,生活优裕,和伍德维尔家那些傲慢的人(皇后的亲戚)比起来要受欢迎得多;却又说理查『全然的狂妄自大,为了保卫到手的王冠不惜掀起腥风雨』。在某一页他勉强提到:不过有一些理由让我们觉得他不是完全泯灭良知。”下一页就写到摩尔对理查的描述,一个为他自己的行为深受折磨、难以入睡的人等等。”


  “那幺你那沉闷厚重的奥利芬特比较喜欢红玫瑰了?”


  “喔,我不认为。我认为他并没有故意去偏兰开斯特。不过现在我想起他的确对亨利七世的篡位十分容忍。我不记得他在哪儿曾露骨地表示过亨利没有资格继承王位。”


  “那谁把他推上去的?我是指亨利。”


  “兰开斯特家剩下的和伍德维尔家傲慢的那些人支持的,我猜,还有全国因为男孩被杀而掀起的激愤。很明显的,任何有一点点兰开斯特血绿的人都会这幺做。亨利本身又够精明,把讨伐暴君当作他夺取王位的口号,而先避谈他的兰开斯特血统。他的母亲是爱德华三世三儿子的私生子的继承人。”


  “关于亨利七世我只知道他有钱得不得了而且苛刻得不得了。你知道在可爱的凯普林(译注:英国作家,专写英国宫廷故事)故事中,他封一名工匠为骑士,不是因为他技艺超群,而是这人帮他省了把书卷起来的麻烦?”


  “用挂毯后面生锈的剑。你一定是少数知道他们这则凯普林故事的女人。”


  “喔,我在很多方面都是个杰出的女人。所以和以前比起来你对理查并没有进一步的发现?”


  “没有,我和库斯伯.奥利芬特爵士一样的困惑,祝福他。不同的是,我知道我自己很困惑但他看来并不知道这一点。”


  “你和我的卷毛羔羊常碰面吗?”


  “自他第一次来看我之后就没再见过,那是三天前的事了。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后悔答应我了。”


  “喔,不。我肯定不会。忠实是他的信念和教条。”


  “就像理查。”


  “理查?”


  “他的座右铭是『忠贞不二』。”


  这时传来试探性的敲门声,在葛兰特请他进来之后,出现在门口的是布兰特.卡拉定,像往常一样身上穿著松垮垮的外套。


  “喔!看来我打扰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儿,哈洛德小姐。我在走廊上碰到自由女神像,她以为你独自在房里,葛兰特先生。”


  葛兰特马上就知道他所说的自由女神像是指谁。玛塔说她正要走,而且最近布兰特可要比她受欢迎多了。她要让他们俩好好的寻找一个杀人犯的灵魂,不要打扰他们。


  布兰特礼貌地将她送到门口,然后日来坐在访客椅上。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做英国打扮的人,在女士离桌之后再坐回自己的位子一样。葛兰特想,即使是这个迷恋女人的美国人,潜意识里还是只有单身男人在一起时才轻松自在。当布兰特问到他奥利芬特的书看得怎样时他说,他发现库斯伯爵士的头脑非常清楚。


  “我还附带地发现了谁是猫谁是老鼠。他们全是这个王国里人人敬重的骑士:威廉.凯兹比和理查.瑞特克里夫。凯兹比是下议院的发言人,而瑞特克里夫是苏格兰和平委员会的委员。奇怪的是这些好好的字眼怎幺会变成政治打油诗的?野猪当然是指理查啰,白猪公。你常去我们的英国酒吧吗?”


  “当然,那是我觉得你们做得比我们好的事情之一。”


  “看在啤酒的份上,你会原谅我们对所谓的猪公追根究柢吧。”


  “没到原谅的程度,不过可以打个折扣,可以这幺说吗?”


  “你真是宽宏大量。那幺还有事情你得打折扣的。你说理查恨他哥哥俊美而他却是个驼背,不过据库斯伯爵士说,驼背的事情是个谜,萎缩的手臂也是。看来他并没有明显的残缺。至少并不重要。他的左肩比右肩低,就那幺多。你找出谁是当时的历史家了吗?”


  “一个都没有。”


  “全都没有?”


  “就你的定义来说没有。的确有作家是理查那个时候的,但是他们都写于理查死后。为都铎而写。这样就不能算了。有本拉丁文的好象僧侣写的编年史是当时写的,不过我还没能拿到。不过我发现了一件事:关于理查三世的种种其实并不是汤玛斯.摩尔写的,而是因为这些手稿在他的个人对象中被发现。那是未完成的版本,结果却在其它地方以完成的样子出现。”


  “这样啊!”葛兰特对此颇有兴趣,“你是说那是摩尔拥有的手稿?”


  “是的,手写稿,在他三十五岁左右写的。在那时候,印刷术普及之前,书用手写是很平常的事。”


  “是的,所以如果他是从约翰.莫顿那儿得到关于理查的说法,这玩意儿很可能根本就是莫顿写的。”


  “没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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