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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代议制政府-第35章

小说: 代议制政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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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遗迹,在自己狭小的精神生活轨道里活动,既不参加也不关心世界的一般活动,不是更为有益。同样意见也适用于威尔士人(Welshman)或苏格兰高地的人(ScottishHighAlander)成为英国民族成员的情形。 
 
  凡倾向于民族的混合,以及在共同联合中调和它们的属性和特性的,都有裨益于人类。不是靠消灭不同的类型——这种例子在混合的情况下肯定仍然是不少的——而是靠缓和它们的极端的形式,并缩小它们之间的差距。联合的人民,象异种繁殖的动物(不过是在更大程度上,因为其作用的影响既是肉体的也是道德的),继承其一切祖先的特质和优点,混合的结果这些特质和优点不致趋于极端而变成缺点。但是要使这种的混合成为可能,就必须有特殊的条件。发生并影响到结果的各种情况的结合是各种各样的。 
 
  同一政府下的各民族,在人数和力量上可以是大致相等的,也可以是很不相等的。如果不相等,两个民族中人数最632少的在文化上可以是较高的,也可以是较低的。假定它是较高的,它由于文化上的优越也许能占上风,或者被暴力所压服并降到从属地位。后一情况对人类说来是纯粹的灾难,文明人类应一致起来用武力加以防止。希腊被马其顿(MacedoAnia)吞并是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最大的不幸,任何欧洲的主要国家被俄国吞并也将是同样的不幸。 
 
  如果更先进的较小民族能够征服较大的民族,象马其顿人在希腊人支援下征服了亚洲,和英国人征服印度那样,常常有利于增进文明,但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在同一自由制度下生活在一起。征服者被吸收到较不发达的人民中将会是一种祸害,因为这些人民必须作为臣民被统治着,而这种事态是有益还是不幸,须视被征服者是否已达到不实行自由政府就有害的状态,以及征服者是否利用他们的优越性来使被征服者适于更高的发展阶段而定。这一问题将在下一章中特别加以讨论。 
 
  当战胜其他民族的民族既在人数上最多而又最先进的时候,特别是如果被征服民族是个小民族,无希望恢复其独立的话,那时,如果统治还比较公正,而强大民族的成员未因被赋予独有的特权而变得可恨的话,较小的民族就会逐渐顺应它所处的地位,和较大的民族混合在一起。任何巴斯—布列塔尼人,甚至任何阿尔萨斯人(Alsatian),今天都没有丝毫意愿要从法国分离出去。如果说爱尔兰人在对待英国的态度方面尚未达到这同样的意向,那部分地是因为他们有足够多的人数能够自行构成一个可尊敬的民族,但主要地则是因为,直到近年,他们受到极残暴的统治,以致他们所有的良好感情都和恶劣感情结合起来煽起对撒克逊统治的强烈憎恨。对英国说来的这种丢脸,以及对整个帝国说来的这种祸患,可以实实在在说在最近大约一世代中完全消失了。现在每个爱尔兰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自由,他所享有的每一种利益的份额,无论对他的国家或对他的个人财产来说,都和他假使是出生在英国版图的任何其他部分时一样。爱尔兰人唯一遗留下来的真正不满,即对国教会的不满,是较大岛屿的一半或近乎一半人民和他们所共有的。现在除了对过去的记忆,以及占统治的宗教有所不同以外,几乎没有什么把两个民族分开,也许是世界上互相配搭得最好的两个民族了。自觉到终于在待遇上不仅受到同等公平而且受到同等考虑的这种意识,在爱尔兰民族中正在迅速地消除一切不利的感情,使他们能觉察到,人数较少、较不富裕的民族,从作为不仅是他们的近邻,而且是最富有的,并且是地球上最自由的,以及最文明和最强大的民族之一的民族的同胞,而不是外国人,所必然带来的好处。 
 
  在民族的混合上存在最大实际障碍的情况就是当这些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在人数以及其他力量因素方面差不多相等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民族信赖它自己的力量,感到它自己能够保持和任何别的民族同样的努力,不愿意被融合到别的民族中去。因此,每个民族以党派的固执性培养它自己的独特的特性;陈旧的习惯,以及甚至淘汰中的语言,都被恢复起来以加深这种分离;每个民族对别族官员在它内部行使权力都认为是对它的压迫;给予相冲突的民族之一以任何东西都被认为是取之于所有其余的民族。当这种彼此分离的民族同处在一个专制政府之下,这个专制政府对它们全是陌生的,或者尽管出自其中的一个民族,但对它本身的权力比对民族感情感到有更大兴趣,不给任何一民族以特权,并且不加分别地从所有这些民族中挑选它的傀儡时,经过几个世代,由于地位相同常常产生感情上的和谐,各个民族逐渐感到彼此是同胞,特别是如果他们散居在同一地区的话。但是如果渴望自由政府的时代在这种融合完成以前到来的话,完成这种融合的机会就一去不复返了。从那时起,如果不调和一致的各民族在地理上是分开的,特别是如果它们在当地的地位不是自然地适合或便于处在同一政府之下的话(如一个意大利的省在法国或德国支配下的情形),那么完全打破这种联系,就不仅是显然恰当的,而且,如果想要有自由或和谐的话,是必要的了。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各省在分开之后,用联邦的纽带仍然联合在一起可能是有益的。但是通常的情况是,如果它们愿意放弃完全的独立,成为联邦的成员的话,它们中每一个都有其他相邻地区愿意与之联合在一起,具有更多的共同感情,如果不是也具有更大的共同利益的话。 
        
   
     
 第十七章 联邦的代议制政府        
   
   不适于或不愿意在同一国内政府下生活的几部分人,在对外关系上组成联邦往往是有好处的,既防止他们自己之间的战争,也为了更有效地防卫强国的侵略。 
 
  联盟要成为可取,须具备几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在居民之中应有足够多的相互同情。联盟使他们受到拘束要永远站在同一方面战斗;如果他们彼此间抱有的感情,或对待其邻人方面抱有的不同感情,是一般地宁愿站在相反方面战斗,那么联盟的纽带既不会维持长久,在其存续期间也不会很好遵守。在这意义上的同情就是基于种族、语言、宗教,特别是政治制度方面的同情,它最有助于政治利益的共同感。当几个自由国家,各自均不足以自卫,四面八方被军事的或封建的君主所包围,而这些君主义憎恨和蔑视甚至邻国的自由时,这些国家除结成联盟外不可能保持自由及其幸福。从这种原因产生的共同利益,几个世纪以来在瑞士被认为适于有效地保持联盟,尽管不仅存在着宗教上的不同,宗教当时是整个欧洲不可调和的政治冲突的主要根源,而且联盟本身的构成上也存在着重大的弱点。在美国,那里在最大程度上存在着维持联盟的一切条件,唯一的缺点是在单独一个但却最为重要的奴隶条款方面的制度上的分歧,这一分歧在离间联盟的两个部分彼此之间的感情上走得这么远,以致对双方都有极大价值的纽带是继续保持还是决裂要由一场顽强的内战来决定。 
 
  联邦政府稳定性的第二个条件是,各别的国家不是强大到能依靠它们单独的力量防御外来侵略。否则它们就很容易认为它们从同别的国家联合之所得不能抵偿它们在牺牲行动自由方面之所失;从而,每当联邦在其有权管辖的事情上的政策不同于任何一个成员各自推行的政策时,内部的和地区的不和,由于缺乏对保持联邦的充分渴望,就有发展到解散联邦的危险。 
 
  其重要性不亚于前两个条件的第三个条件是,在缔约各国中没有特别突出的力量上的不平等。当然,它们在资源上不可能绝对平等,在一切联邦中各邦之间的力量总是不一样的;有些邦人口较多,较富,也较文明。纽约州和罗得岛州(RhodeIsland)之间在财富和人口方面是悬殊的;伯尔尼州(Bern)和楚格州(Zug)或格拉利斯州(Glaris)之间的情况亦同。最主要的是,不应有任何一个邦比其余各邦强大到能有力量对抗许多个邦联合在一起的力量。假如有这样一个邦,而且是唯一的一个,它坚持要控制共同的讨论;假如有两个这样的邦,在它们意见一致时那将是无法抵抗的;而一旦它们意见不一致,一切将决定于它们之间的权力斗争。仅仅这一原因就足够把德意志联邦降到几乎等于零,且不说它的糟透了的内部构成。它丝毫未实现联邦的真正目的。它从未给德意志以划一的关税制度,也未定下统一的币制;仅仅有助于授予奥地利和普鲁士以合法权力把它们的军队派去帮助各地方的君主强迫其臣民服从专制制度。另一方面,在对外关系上,联邦将把全德意志变成普鲁士(假如没有奥地利的话)和奥地利(假如没有普鲁士的话)的属国。这时候,每个小君主除了附和这国或那国,或和外国政府勾结起来反对两者以外,很少有其他的选择。 
 
  联邦的组成有两种不同的方式。联邦当局只代表各个政府,它的行为只对作为政府的各邦政府有拘束力;或者它有权制定和发布直接对各个公民有拘束力的法律和命令。前者是德意志所谓联邦的方案,以及1847年以前瑞士宪法的方案。在美国紧接独立战争后的几年也试行过这种方案。另一原则是美国现行宪法的原则,并且在最近十二年中被瑞士联邦采用。美国联邦的联邦国会是每一个州政府的实体部分。在它的职权范围内,它制定每个公民自应遵守的法律,由它自己的官员执行,并由它自己的法院强制施行该项法律。这是人们业经发现或确曾有可能产生有效的联邦政府的唯一原则。仅仅政府之间的联合不过是一种联盟,而且容易受到使联盟变得不稳定的一切意外事件的影响。如果美国总统和国会的法令只对纽约、弗吉尼亚(Virginia)或宾夕法尼亚(PennAsyl-vania)各州的政府有约束力,并只能通过那些政府给各自所任命的官员发布的命令加以施行,只对它们各自的法院负责,那么联邦政府的任何命令如果得不到多数州的同意就无法执行了。向州政府发出的征发物品的命令除战争以外也就没有其他制裁或强制手段了。这样一来,联邦军队将不得不经常准备着对冥顽不驯的州强制施行联邦的法令。还有这种可能:其他的州,同情于抗拒不服的州,也许在争议的某一点上对它有同感,不派出它们的军队,如果不是派出军队去和不服从的州的军队一起作战的话。这样的联邦更象是诱发内战的原因,而不是预防内战的办法。如果说这不是瑞士联邦直到1847年前几年发生的事件以前的情况,那不过是因为联邦政府感到本身很弱,以致几乎不曾试图行使任何真正权力的结果。在美国,按照这原则的联邦的试验,在其存在的最初几年里就失败了;幸而当时具有丰富知识和既得权势的人们——共和国的独立是他们奠定的——仍然活着来引导共和国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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