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文学历史电子书 > 剑桥中国秦汉史 >

第67章

剑桥中国秦汉史-第67章

小说: 剑桥中国秦汉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陈蕃有功而被授予爵位;公元172年,12名宦官因发现了一宗反皇帝的阴谋 
  而受勋;公元185年,12名宦官因使皇帝相信他们曾镇压黄巾有功而被授勋。 
  赵忠与张让便是属于公元185年这12名受勋的宦官之中的人。③ 
       公元175年以后,给宦官的名号越来越多了。根据那一年的诏告,宫内 
  原由官员主管的官署今后统交宦者掌管。同样地,所有原来主管官员的副职 
  也都交由宦官担任。不清楚这一措施落实到哪些部门,但很可能的是,从公 
  元175年起,皇帝的膳食、文房四宝、衣物、珠宝珍物以及甚至他的医疗保 
  健问题,一律交给了宦官。自公元175年起也有一名宦官决定物价(“谐价”), 
  这可能指的是决定宫廷购物的价格。① 
       可是,比起因为公元169—184年的党锢之祸而使他们的干儿义子、兄弟 
  和父母都担任官职一事,这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党锢之祸开始于公元169年 
  之末,那时一方面是窦武危机之后深得皇帝宠信的宦官,一方面是有些不满 
  于自己无权无势的大官僚:这两种人之间郁积了冲突的种子。这个冲突此时 
  已经爆发,而且是宦官取得了胜利。有8名官员被指控为结党营私,将有所 
  不利于皇帝,而当这8名官员被杀之后,便为屠杀他们的门生故吏、儿子和 
  父母达百多名的道路开了绿灯。屠杀完了以后,他们的妻室儿女被充军到北 
  方寒带地方或南方瘴疠之区,然后在廷尉官署上张榜除名,使这些人免官禁 
  锢,永不录用。不仅他们本人如此,甚至黑名单上的五服以内的人也不得例 

① 关于宦官的早期历史,见上面第3 章《宦官的作用》。 
② 关于这些宦官,可看《后汉书》卷三四,第1186 页;《后汉书》卷四五,第1523 页;《后汉书》卷七 

八,第2522—2538 页。 
③ 《后汉书》卷七八,第2525、2534—2535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7 页;《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0 页以下;见本书第8 章《中央政府》的 

有关部分。 

… Page 214…

  外。 ② 
       年仅十三岁的灵帝要过了一些时候才能够完全懂得发生了什么事情。虽 
  然大规模的禁锢运动已因公元 166—167年官员和宦官之间类似的斗争而已 
  在实施,但新皇帝并不知道“党锢”究为何事。当他被告知,它意味着这个 
   “集团”阴谋反对国家本身时,他批准了这道诏旨,从而开始了大禁锢运动。 
  公元176年有一名官员竟敢请求废除禁锢运动;其结果是,禁锢运动更加扩 
  大规模,使之适用于每个与这个“集团”有牵连的人。公元179年随着侯览 
  和王甫的死,禁锢运动有所收敛,但它仍在进行,直至公元184年黄巾军起 
                                                                       ① 
  事时宦官已无力再支配任命官员之日,大禁锢运动才告停止。 可是与此同 
  时,高级官职的性质已起了变化;它从原来要通过本事和建功立业才能达到 
  的目标变成了可以出最高价钱任意出卖的东西。 
       在汉朝初年,宦官的数目不超过14人,但据说到了灵帝末年,其数已膨 
  胀至2000人。不能设想,这么庞大的队伍会安分守己,太平无事;事实上他 
  们内部已是纷争不已。他们最尖锐的对峙是发生在以母党为一方和以后党为 
  另一方的宦官之间。另外一个派系分裂表现为公元185年因功而受封的那12 
  名宦官和那些不满意他们支配帝国的财力和人力的其他一些宦官之间的对 
  立。在灵帝时代就曾发生过宦官彼此互相反对的阴谋,其结果是互相控告指 
  责对方。最后那12名宦官打倒了所有他们的敌人。 
       公元171年的一个阴谋是把皇太后从她舒适的幽禁处所释放出来;而最 
  严重的一件事无过于有一名太监在公元184年告诉皇帝:由于那12名宦官的 
  横征暴敛和党锢之祸才引起了黄巾叛乱。关于第一件事,插手窦太后事件的 
  宦官们被控以恶毒地攻击皇帝的生身母亲——所以这两个女人就被人利用来 
  彼此斗法。关于黄巾事件,巧妙的手法使非难的视线从12名活着的宦官身上 
  转移到了早在前几年即已死去并已失宠的王甫和侯览身上;然后转移到了两 
  名属于皇帝母亲那一党的宦官,最后就转移到了控告者本人身上。我们看到, 
  那12名宦官甚至在第二年还因为他们吃过苦而受到封赏。② 
       宦官本人只在宫内掌权,但是在党锢的年代,宦官的亲朋故旧都在京师 
  内外遍布要津,因此构成了一个广大的势力网络。现在不知道禁锢的结局怎 
  样影响了这种局势,但是宦官们在灵帝余下的岁月里仍然掌握了大多数重要 
  权力。不论用什么谋画来诋毁和摧折他们,他们总是得以死灰复燃。反之, 
  只要他们想搞垮某人,他们又几乎总是能得逞其志。 
       最引人注意的一件事就是已故桓帝的幼弟渤海王(死于公元172年)之 
  事。渤海王被免爵,又被国除,但他答应赂贿王甫,如果王甫能帮忙他复国 
  的话。王甫满足了他的愿望,但渤海王拒不给钱。公元172年,王甫伺机报 
                                                                     ① 
  复。渤海王被诬大逆不道。他自杀,王甫等12名宦者受封。公元179年, 
  一起反对宦官的密谋落得了悲惨的下场,4名高级官员送了命。公元181年, 
  劝皇帝不要废黜何皇后 (她刚毒死了王贵人)的就是一伙宦官。可以举出更 
  加多得多的说明他们胜利的例子,而他们失败的例子就是不多。只要灵帝活 
  着,他们的影响就不会被破坏,而灵帝对他们的最后信任就表现在他在临终 

② 《后汉书》卷八,第330—331 页;《后汉书》卷六七,第2183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8、343 页;《后汉书》卷六七,第2189 页。 
② 关于这些事件,见《后汉书》卷七八,特别是第2534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3 页;《后汉书》卷五五,第1798 页;《后汉书》卷六四,第2109 页。 

… Page 215…

  时把爱子刘协托付给上军校尉蹇硕。           ② 

                          公元189年5月官僚体制的状况 

       在灵帝统治的二十一年中(公元168—189年),帝国的官僚体制已改变 
  得面目全非了。如上所述,由于自黄巾以来的一系列叛乱折磨着他的统治, 
  恢复或者重新创立了许许多多军事头衔,以满足京城里各种各样的利害关 
  系。在文职方面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有几个新头衔被新设立或者被恢复起 
  来;在其他一些情况下,则是给原官署授予了新的职能或者给予了新权力, 
  如果这种新头衔只是关乎皇家私事,其影响或许不大。这是指公元180年新 
                                                                           ③ 
  建了三处皇家苑囿,181年建立了御厩,183年建立了圃囿署。这些新机构 
  设施可能只是由宦官署领。 
       最高级的文职并无明显的变动。太傅胡广已死于公元172年,未任命继 
  任人选。这是按惯例行事;太傅的任命名义上是要让他引导年轻而不更事的 
  人君“向善”,因此当一位太傅死了的时候,要到有新君嗣立才应任命一位 
  新太傅。诚然,胡广本人的任命是有些出乎常格,因为他是灵帝的第二位太 
  傅;前任太傅陈蕃已在公元168年10月死于宦官手中。很显然,人们再没有 
  考虑违背故事来给灵帝任命第三位太傅,更何况他在公元171年已经到了法 
             ① 
  定年龄。 因此,在189年5月这个位子便空出来了。 
        当太傅位子空出来以后,最高层文官便包括三公、九卿和俸给相当于九 
  卿的八尚书。表面上,这个结构终灵帝之世面貌依然,但是事实上,它在178 
  年以后的局势中已有很重大的变化。从那时起,高级官位须得用钱买;它们 
  不再简授给贤能之人,而是卖给最有钱的人。② 
       在某种意义上说,卖官是开始于大约70年以前的一个发展过程的逻辑结 
  果,因为那时如果出现了捉摸不定的或灾难性的事变,习惯上得免三公的官。 
  像地震,像连头婴儿这类事件就被认为是上天对皇帝行为的批评,因而只要 
  移罪于三公,皇帝就可以被祓除。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预言三公的任 
  职期间会有多久。事实上,他们的职能与政治现实是分开来的。他们的权力 
  这样的被削弱是用增加其他政府机构的权力来使之得到补偿的。最初,这是 
  由尚书台来补偿,但自窦武事件之后便转移到宦官身上了。③ 
       在从前,即在公元109年和161年,只是在有限的规模上和一定时期内, 
  并且是为了解决巨大的财政困难,才在个别情况下准许买卖官职。但是在公 
  元178年,卖官已卖到国家的最高职位,而灵帝除了表明出于他自己的贪欲、 

② 《后汉纪》卷二五,第12 叶(第305 页);《资治通鉴》卷五九,第1894 页 (德克里斯皮尼:《汉朝 

的末年》,第44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345、347 页;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81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29、332、333 页。 
② 《后汉书》卷八,第342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41 页;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78 页。 
③ 关于这些事情及其与政治和其他发展的关系的记载,见《后汉书》(志)卷十二——十八。关于把这些 

事情作为批评之用的讨论,见毕汉斯:《〈前汉书〉各种凶兆的解释》,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 
22 (1950),第127—143 页;以及毕汉斯:《汉代的中兴》第2 卷,载 《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31 
 (1959),第237 页以下。 

… Page 216…

  他母亲的和几个宦官的贪欲之外,也根本提不出任何正当的财政困难的理 
  由。如果是因为三公的地位并不重要而使得出售官职成为可能,那么,是最 
  高层的贪污腐败使卖官鬻爵产生了诱惑力。 
       买卖官职之举是在西园的被一个称为西苑的地方组织进行的。三公之一 
  的位子值钱1000万;九卿之一的位子值500万;而在约100个左右的郡守中, 
                                 ① 
  一个职位得花2000万钱。对于那些声誉好的人价钱可以减半,而实际上, 
  每一个想得到官职的人都必须首先去西苑进行讨价还价。在这种种交易中, 
  朝廷并非总是赢家。公元185年,崔烈 (死于公元192年)以五百万买得了 
  司徒之职,在授职仪式上人们听到灵帝说:“悔不少靳,可至千万!”为了 
  得到更多的钱,公元187年以后灵帝准许出售关内侯。② 
       灵帝委婉地称他所搜括来的钱为“礼钱”,他因此在西苑建了一个金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