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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19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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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时期湖北的会党,主要是江湖会、哥老会。太平天国失败后,长江、汉水沿岸哥老会的势力有很大发展,多次自发地进行反对外国教会的侵略斗争,提出“反清”、“灭洋”等口号。但因力量分散,多陷于失败。辛亥革命时期,湖北会党的势力相当可观,但湖北的革命党人对联络会党一事最初颇有分歧,认为会党“发难易,成功难。既成而嚣悍难制,不成则徒滋骚扰”①。革命党人吴禄贞也拒绝联合会党进行革命。直到湖北的革命团体科学补习所成立后,才开始联络会党的工作。
  科学补习所成立之时,适值湖广总督张之洞扩大新军,于是由负责联络会党的胡宗琬等,动员会党成员加入新军,致使湖北新军中有大量会党成员。科学补习所以后的革命团体如群治学社、共进会等,皆比较重视联络会党的工作。他们对分散的会党山堂,不是简单地加以联络,而是由革命党人和会党群众共同建立新的革命团体,将其置于革命党人的领导之下,使会党不再拘泥于旧日山堂的组织形式,而以个人身份参加革命团体。如共进会领导人便采用“换帖拜把”这种会党群众熟悉的方式,组织会党群众并向他们灌输革命思想。这样,使湖北的会党(包括新军中的会党分子)在武昌起义中起了重要作用。
  4。四川的哥老会。
  ① 陈浴新:《湖南会党与辛亥革命》,《文史资料选辑》第34 辑。
  ② 《中华国民起义檄文》,《辛亥革命》第2 册,第476 页。
  ① 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第11 页。
  辛亥革命时期,四川的会党主要是哥老会。哥老会在四川通称“袍哥”,又称江湖会,所以四川人把加入哥老会称做“ 江湖”,哥老会内部称入会为“进步”或“ 光棍”①。
  辛亥革命时期,哥老会的组织在四川已遍及各地城乡,并渗透到各个阶层中去。“入会者自绅商、学界、在官人役以及劳动苦力群,不逞之徒,莫不有之”。各个交通沿线的镇场,哥老会皆设立“公口”、“码头”,他们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势力,因而受到革命党人的重视。黄兴认为,“欲收发难速效,则宜采用哥老会,以彼辈本为反对满清,而早有团结”。因而嘱革命党人李肇甫等“招邀熊克武、但懋辛、余竞成、张百祥之在会党有声望者,先后东渡,深相结合,授以机宜”②。同盟会在四川建立组织后,便着手进行联络会党的工作,他们提出:“四川帮会势力强大,散布地区也广,这是我们必须争取的社会力量”,并制订了“因地制宜,互相联络,联合哥老,适时起义”的方针③。
  经过革命党人的努力,会党接受了革命党人的领导,革命党人派一些同盟会员加入会党,并成为领导者。革命党人熊克武回到四川后,由佘英介绍加入哥老会,当了会内“大爷”;侯橘园加入广汉向阳乡的哥老会,也“当上了码头上一步登天的大爷”④。保路同志军的首领王天杰、秦载赓等,都以同盟会员身份兼任会党首领。革命党人还有意识地吸收会党首领加入革命团体,使之以革命党人的身份在会党进行领导。会党的首领张百祥、佘英、李绍伊、张捷先、张达三等,都先后加入了同盟会,成为四川武装起义的骨干。
  经过革命党人的宣传与灌输革命思想,大大提高了会党群众的觉悟。四川的哥老会,原来一直停留在旧式农民起义的水平上,“以为革命是想做皇帝”①。经过革命党人的教育,他们走上了民主革命的轨道。孝义会的首领李绍伊原以“兴汉排满”为宗旨,加入同盟会后,领导同志军起义时宣称:“我们这次起义的目的,只是为了推翻清王朝,打倒专制余毒,恢复汉族自由,解救人民痛苦,并不是争城夺地,想当帝王。”②哥老会首领周鸿勋加入同盟会后,将所率队伍“改换旗帜,用大黄旗上书‘中华国民军’,傍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并在发布的《中华国民军邀集革命同人启》中提出:“共和创政,平等分疆”③,已经完全接受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纲领。
  5。陕西哥老会与刀客。
  辛亥革命时期陕西的会党十分活跃,主要是哥老会与刀客。哥老会又分① 石云:《辛亥革命时期的四川哥老会》,《四川师范学院学报》1983 年第1 期。② 《黄兴传记》,《辛亥革命》第4 册。
  ③ 《辛亥革命回忆录》(三),第6、249 页。
  ④ 广汉政协:《广汉同志军的活动》,转引自隗瀛涛等:《论同盟会与四川会党》,见《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第558 页。
  ① 杨兆蓉:《辛亥革命四川回忆录》,《近代史资料》1958 年第2 期。② 转引自隗瀛涛:《论同盟会与四川会党》,载《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第557—558 页。
  ③ 转引自隗瀛涛:《论同盟会与四川会党》,载《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第557—558 页。
  为许多山堂,比较著名的有太白山、提笼山、秦凤山、定军山、贺兰山与通统山等。这些山堂之间虽然互相联系,在反清这一点上也相一致,但并未形成统一的组织与领导。大体上陕北较少,关中较多,陕南更多。刀客是关中地区渭河两岸的一批特殊人物,因每人携带一把“关山刀子”,作为自卫武器,人们称他们为“刀客”,主要由破产农民和城市手工业者组成。最初多三两成群,贩运私盐、私茶,或为商家充当保镖。既有反抗意识,也颇具抱打不平、拔刀相助的义气。没有具体的组织,更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和统一领导。辛亥革命时期多集体加入军队①。
  陕西的革命党人最初对联络会党也颇有分歧。有些同盟会员认为会党知识浅陋,难以接受革命道理,加之力量分散,难以集中,并担心会党会泄露秘密。经过长时间酝酿讨论,才最后决定联络哥老会与刀客。新军中的哥老会,经过具有哥老会与同盟会双重身份的钱鼎的活动,接受了同盟会的纲领。宣统二年(1910),同盟会主要人物与新军头目,同哥老会首领在西安大雁塔举行了一次结盟仪式,在大慈恩寺佛像前供奉“关帝圣君”神位,供桌上摆着香表蜡烛,由哥老会中资深的朱福胜带领众人叩拜礼,歃血盟誓,巩固了同盟会与哥老会间的团结,为辛亥武装起义奠定了基础。
  宣统三年(1911),四川保路运动给了正在酝酿中的陕西革命以有力的推动。当时西安城内盛传新军中的革命党人将于农历八月十五日举行起义,清廷遂加强了戒备。不久,武昌起义的消息传来,使原已准备起义的陕西新军,如弦上之箭,不得不发。他们决定在九月八日(10 月29 日)举行起义,旋因新军突然接到开拔之令,起义又被迫提前举行。当时同盟会在新军中的影响远不如哥老会大,也未建立自己的组织。哥老会则在新军中建有与军队编制相应的组织系统,标有“标航”,营有“营舵”,控制着本标、营的哥老会成员。起义爆发后,新军中原有的建制被打乱,哥老会在新军中的各级舵把子和资深人物,便顺利地控制了各个队伍的领导权。所以西安的起义及攻打满城,和后来东西两路抗击清军,主力都是哥老会。这样,军政府成立后,实权便控制在哥老会手中了。这时,哥老会的弱点也逐渐暴露出来。哥老会首领万炳南公开争着要当大统领,张云山也同军政府领导人张凤翙唱对台戏,而且到处增设“码头”,散发“票布”,扩展势力,以为是哥老会出头的日子到了。甚至干涉地方行政事务,把“码头”置于地方行政之上。有的甚至勒索、抢劫财物,激起地方民众的义愤,给革命带来严重危害。
  6。海外洪门。
  辛亥革命前,海外洪门在华侨中拥有相当大的势力。美洲华侨之洪门团体,称“致公堂”,“华侨列籍堂内者,占十分之八九”①。在东南亚华侨中,情况也大体相同。道光年间,新加坡已有天地会成员10000 余人,占华侨总数的十分之八②。到光绪十六年(1890)末,新加坡秘密会党成员已达68000余人③。在越南华侨中,从事体力劳动者,十之八九都参加了洪门组织三合会④。但是,海外洪门组织,主要在华侨中从事互济互助性质的福利工作,很少① 《陕西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58—278 页。
  ① 冯自由:《革命逸史》第6 集,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39 页。
  ② 俞云波:《海外天地会研究》,见《会党史研究》,第113 页。
  ③ 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华书局1987 年版,第399 页。④ 广东文史资料选辑:《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史料专辑,第27 页。
  政治内容,以“联卫共济,手足互助,患难相顾”为堂规,以“捍御祸害”,“赒恤同人”为义务,成为华侨藉以对付逆境,互济互助的福利性团体,在北美曾以“华人共济会”的名义,在当地政府注册。各个“堂口”之间,往往为了各自的利益或意气之争,互相斗殴,称为“堂斗”,影响了华侨内部的团结。而且有极深的门户之见,凡非洪门弟兄,皆视为“细仔”,即奸细。所以当孙中山最早在美洲宣传革命时,因未入洪门,“洪门人士无助之者,即以其非同盟手足也”。孙中山感到,“非列籍洪门,不足以联络多数之同志”,遂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檀香山加入洪门,并成为“洪棍”①。这使他后来在美洲的革命活动,得到洪门组织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孙中山加入洪门后,不仅向洪门成员灌输反清革命的思想,而且从组织上加以整顿,纲领上加以改造。他首先提出重订洪门章程,规定各地洪门组织“前有名目不同者,今概改正,名曰致公堂,以昭划一”。并且明确美洲致公堂“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其宗旨。其次,又倡议洪门总注册,以整顿美洲各地的洪门组织。再其次,为了争取更多的海外华侨加入革命组织,孙中山与美洲洪门首领黄三德商定,将美洲致公堂与同盟会合并。在《致公总堂广告》中提出:“同盟会员热心祖国,全体公认其未入洪门者,一律入围,联成一体。”“尽释从前门户之见,冀赞将来光复之伟业”②。经过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的努力,美洲致公堂从原来一个华侨中福利性组织,变成了倾向于反清革命的团体,在辛亥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
  首先,为革命党人举行的历次武装起义筹款。为了支援反清革命,美国和加拿大的致公堂建立了“洪门筹饷局”,为革命党人的武装起义筹集活动经费与购买军火之资金。宣统三年(1911)广州起义前夕,急需军火,加拿大维多利亚的致公堂,因临时捐款“缓不济急”,遂决定把该地致公堂堂楼向银行抵押30000 元港币,全部汇给设在香港的革命军统筹部。其后各地致公堂纷纷效仿,“变产助饷”。其次,组织洪门成员积极回国直接参加武装起义。光绪二十一年(1895)广州起义前,檀香山洪门成员邓荫南返回广东,“时常来往于香港、广州间,为义师尽力”①。陈南、黄复、邓子瑜、许雪秋等洪门中人,都积极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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