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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佛教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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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80岁逝世。据说他灭于拘尸那迦城(印度北方邦境内)附近的希拉尼耶伐底河边的娑罗林中。关于他一生的传说,很难肯定有多少真实的成分。

  不过从中大体可以看到早期佛教僧侣的一般生活情景,有助于对佛教基本教义的理解。






                    佛教史



                第一章 佛教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公元前6—前1世纪)

                  

按照佛教徒的传统说法,佛教经典三藏都是释迦牟尼亲自宣讲和制定的。事实上,佛教经典决不是一个人的创造,也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它们往往是随时随地就以“如是我闻”的格式在社会上涌现出来。佛教流传到哪里,那里就会有新的经典出现。除了“论藏”部分有作者的署名之外,一切经、律,既无作者,也无真正的制作时间和地点。因此,佛教典籍既多且杂,很难作历史的考察。即便按佛教自身的传说,最古老的典籍,也是在佛教产生2、3百年之后,由佛教不同派别的僧侣汇集编成的。因此,要判定哪些教义是释迦牟尼的思想,已经不可能。但作为最早流行的一种思潮,即学术界①长者泛指富有者。

  所谓的“原始佛教”言,还可以看出一个轮廓。这些最古老的典籍,有许多共同的说法,反映了佛教的基础教义和历史的连续性,也就是早期佛教的基本内容。

  作为沙门思潮的一种,佛教与其它沙门派别既有共性,又有差别。一般说,早期佛教对当时沙门普遍关心的本体论问题不愿考虑。《杂阿含经》(卷34)载:当“外道”沙门向佛询问关于世间“常”还是“无常”,世间“有边”还是“无边”,如来死后是“有”还是“无”,身体与生命是“一”还是“异”等十四个问题时,佛陀不置可否,拒绝作明确的答复。他认为,当前最紧迫的是人生解脱问题,讨论本体论徒劳无益。譬如人中了箭,不是马上去拔箭治伤,而是先讨论箭是什么做的,弓是什么形状等,那就是本末倒置,走入歧途。佛陀及其弟子们关心的问题,集中在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解脱方面。佛教的全部学说,基本上是按照这一主题展开的,这一主题又集中凝聚在四谛说中。

  “四谛”是佛教各派共同承认的基础教义,形成可能较早,相传佛陀悟道的核心就是四谛,也是初转法轮的根本内容。

  所谓“谛”,有“实在”或“真理”的意思,是印度哲学通用的概念。

  “四谛”亦称“四圣谛”,意为“四条真理”,即苦、集、灭、道。四谛又分为两部分,苦、集二谛说明人生的本质及其形成的原因;灭、道二谛指明人生解脱的归宿和解脱之路。或者说,前者侧重于解释世间,后者侧重于创造出世间。四谛的这种组织结构,可能借鉴印度医生治病的“四侠”①,早期佛教把人生本身就看作是一种病态。

  



1。苦谛



何谓“苦谛”?是把社会人生判定为“苦”,并以此判断为真理的教义。

  佛教把人的感受分为三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但从根本上说,这一切感受都是“苦”。社会人生原是一大“苦聚”,全无幸福欢乐之可言。这一教义,成了全部佛教的出发点。佛典关于“苦”的分类很多,有四苦、五苦、八苦、九苦、十一苦等。《增一阿含经。四谛品》中有一个代表性的说法:彼云何名为苦谛?所谓苦谛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别离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是谓名为苦谛。

  这八苦可以分为二类:第一类生老病死,认为人生的自然过程是苦;第二类,优悲恼、怨憎会、恩爱别离和所欲不得,把主观愿望不能满足说成是苦。最后归结为,“五盛阴”,“五阴”是佛教对“人”的一种特殊称谓。

  “五盛阴”指对人生的爱恋和追求,以此为苦,也就是以人的存在本身为苦。

  这样,“苦”就具有普遍的性格,只要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苦”就是必然的。

  以人生为苦的判断,以及由此带来的悲观厌世思想,从消极方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人生的离乱所造成的种种不幸,是早期佛教最大的偏见。

  它否认“苦”与“乐”的相对性及其界限,抹杀“苦”的社会阶级内容,攻①《杂阿含经》卷15记:“有四法成就,名曰大医王者,所应王之具王之分。何等为四,一者善知病,二者善知病源,三者善知病对治,四者善知治病,已当来更不动发。”

  击只有人类才能具有的苦乐观念和感情,这在常人和哲人中都是难以通过的,但在软弱的失意者和绝望者中间,却容易引起共鸣。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人生过程最普遍的矛盾。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任务,就在于正确地认识规律,正确地处理矛盾,战胜它们,为人类的幸福不断开拓光明的前程。早期佛教教义缺乏这种积极的充满进取的乐观精神,在僧侣中曾引起自戕、自杀和互杀的弊端。佛教“戒杀”的律文,最初就是为了制止这一弊端而制定的。后期佛典屡屡教训人身难逢,人生可贵,要求它的信徒利用这一机会好好修道积福,看来也是为了纠正早期的悲观情绪。不过从总体上说,佛教的人生哲学始终贯彻着轻贱人身、鄙薄人生的倾向。

  



2。集谛



集谛是说明诸苦和人生原因的,它是早期佛教的理论基础,内容相当丰富,大体可以“五阴聚合说”、“十二因缘说”和“业报轮回说”加以概括。

  “五阴聚合”说佛陀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由多种因素集合而成。“有情”(指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情识的生物,亦称“众生”),则由“五阴”组成。“阴”亦译作“蕴”,有“积聚”或“覆盖”的意思,实指类别。“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等五类现象的总称。

  “色”的定义是“质碍”,凡具“质碍”作用的现象,统称作“色”,相当于物质概念,但含有少数精神现象。“色阴”包括四大(地、水、火、风)、由四大组成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和感觉对象(色声香味触)等。

  “受”,谓“领纳”,指主体领受客体给予的痛痒苦乐等体验,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感受。“受阴”有三类: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受。

  “想”,谓“取像”、“施设名言”,相当于摄取表象,形成语言概念的精神活动。

  “行”的定义是“造作”,特指思想中决定和支配人的行为的那些因素,如目的、筹划、决断、心理趋向、意志等。

  “识”的定义是“了别”,指一切认识活动赖以发生的精神主体,早期佛教分为六种,即具有见、闻、嗅、味、触、思维作用的眼、耳、鼻、舌、身、意,通称“六识”。

  五阴中的后四阴亦曰“非色四阴”,简称为“名”,因此五阴又叫作“名色”。“名色”可以泛指一切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而“五阴”往往特指“有情”,或作为人的代称。佛教对“非色四阴”的区分,在心理学和认识论中有重要意义,至今仍有探讨的价值。但“五阴”的理论,却是为了引出因果报应的宗教观念和“人无我”的哲学结论。据说,“五阴”本是以“类”的性质独立自存的,其所以集合成为千差万别的个体“有情”,在于有一种追求和贪爱五阴的业力。这种业力不同,感得五阴聚合的形体也不同,因而有三界六道,贫富天寿等差别。如此业报轮回,受诸苦恼。

  既然有情只是“五阴”的聚合,是多种因素的集合体,所以有情自身不是独立永存的实体,没有单独的“自性”,此即谓之“人无我”。佛教认为,“我”是一种“常一自在”的存在,即独立自主,有绝对自由的永恒精神体。

  “人无我”亦称“人空”,是佛教空观的内容之一;他们往往据此而否定“有情”和人的真实性。永恒的灵魂和绝对的自由意志是确实没有的,这是真理,但据此否定人的真实存在,否定人生的价值,就是荒谬。

  “十二因缘”说缘起说是佛教的独创理论,用以解释世间人生和世间现象之所以发生和变化,构成早期佛学的重要部分。这一理论到大乘佛教还有更充分的发展,衍生出许多不同的宗教哲学体系来。

  缘起说的基本命题是:“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也可以反面表述:“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意思是说,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没有孤立存在的现象;任何现象都处在生灭变化中,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这些联系和变化,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引起。这就叫“缘起”,缘就是条件。所谓“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①此中的“因”,指诸缘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那些条件。离开因缘,就没有世间的一切。在早期佛教学说中,“缘起”和“法”(佛法)是同位的格:所谓“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②,“缘起”说等于佛法的本质规定。

  早期佛教的这一学说,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最普遍的存在状态,含有辩证法的因素,但一旦具体运用于它的宗教观和人生观,立即显示出严重的缺陷来。首先,它把缘起说最终地归结为因果铁律:一切缘起现象都是因果关系,因而世上所有联系,唯有因果一种。这样,世界的一切事物,特别是人,统统被铸结到了一条因果链条上,几乎没有偶然和自由的任何可能。其次,是按照宗教的要求,臆造和杜撰,往往把两件毫无联系或只是偶然事件,强说成是因果关系,从而把因果律主观化、神秘化,最终导致业报轮回的教义,这就是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是用“缘起”说解释人生本质及其流转过程的,后人称为“业感缘起”。因为是由十二个概念构成一个前后相续的因果链条,所以也叫做“十二支缘起”。在早期佛教经典中论述的地方颇多,从中可以看出,十二支是最后完成的说法,较早的只有五支、九支或十支说。这十二支可以由因推果,也可以由果追因,前者叫做“顺观”,后者谓之“逆观”。按《长阿含。大缘方便经》逆观的说法,这十二支及其关系是:“老死”:“老死”是人生的终结,原因是有“生”,有“生”才有“老死”。故曰“生是老死缘”。

  “生”:“生”是人生的开端,原因是有“有”。这里的“有”,是个有特定含义的宗教概念,指那些能够决定来世果报的思想行为之总和。所谓“

  有是生缘“,意即彼生的全部思想行为(业),就是今世得生(果)的原因。

  “有”:“有”的本质,是积聚并能引生后世的“业力”:“有”之因是“取”。“取”指对人生和物欲的热切追求,由此造成必得后报的各种业行,是谓“取是有缘”。

  “取”:“取”之因是“爱”。“爱”主要指性爱和食欲,引申为一切①《大正藏》卷2第12页下。

  ②《中阿含经》卷30。贪欲。爱欲是促令人生炽烈追求的直接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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