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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巴刻-字里藏珍-第3章

小说: 巴刻-字里藏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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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的陷阱
字词的研究是有陷阱的。首先,我们不可被字词催眠,即使那是圣经中的字词。霍布士(Hobbes)曾说:“字词是智慧人用来运算的计算机;但却是愚昧人的货币。”我们经常犯上愚蠢的错误,以为一件事情只可以用我们所认识的字眼,或是圣经中的字词去表达出来。字词不是魔术,它不过是语言的原料,是神赐给人的工具,藉以将事物概念化,并且传达开去。字词荷载着意义,呈露人的意念,激发人的感情,掀起人的思考。它的重要性乃在于它所传达的意念,以及它所达成的任务。当然,聆听、阅读、讲说一些熟悉的词句,的确使我们有舒服、稳妥的感觉,正如我们对熟悉的事物所产生的感觉一样;凡事追随熟悉的惯例,就好像回到母亲的怀中那样安舒。但我们若被某些字句规限,以为没有别的字眼可以表达同样的意念,实是执迷不悟。在研究字句运用的时候,我们千万要小心,不可跌进这个陷阱里。
其次,我们需要认清楚如何研究字词的意义。在一些具有特定语言的圈子中(如国家、部族、家庭、匪党、兴趣小组),字词标示着它们特定的涵义,因而具备了一些公认的意义,正如字典所记载的。用字句去表达一些非约定俗成的意义,而不明确指示出来,是违反常情,会导致沟通中断。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中,爱丽丝抗议“大笨蛋”(Humpty…Dumpty)用“荣耀”一词去指称“有力的论证”。但“大笨蛋”却轻蔑地说:“当我使用一个词的时候,它的意思正是我指定要它表达的涵义,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我们听后不禁失笑,因为这实在是荒谬,但我们的朋友若是如此,我们必不会觉得可笑:我们自己若是如此,他们也不会因而发笑。说话的礼貌,是要求说者按照一般接纳的用法去运用语言,而听者亦按此习惯去了解其意义。
这就引到另外一点。我们必须知道,当我们只追溯某些字词的根源,而忽略了字源所提示的线索能帮助我们找寻它们的意义时,那自是多么偏颇。例如英文dandelion(蒲公英)一字,你若知道它原本是dent de lion(法文字义指“狮子的牙齿”),也不能帮你去辨别“蒲公英”这种植物。你若知道“教会”一词的新约希腊文是ekklesia,其字根有一个涵义是指从某处“呼召出来”,这也不能帮助你明白它在圣经中究竟是指一个“集会”、“会”,或是“会众”。正如日常生活中,圣经里所有字词都是按照惯常的用法而运用的,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因此,我们若把一些从字源得来的额外意义,加诸作者无意要表达的字词上,就是在作者的行文里寻找一些不存在的意思,引致解释上的错误。很多字词的研究,包括世俗书籍和圣经,都在此产生错误,以为作者每用一个字,这字的历史必与使用者所要表达的意义相关。但你可以自问,当你每次用“蒲公英”“教会”等字眼时,你不一定会先想想这些字有什么根源。
第三,我们要记得,字词(除了那些公认界说的专有词汇以外)经常有弹性,每一次出现,都因为是属于句子、段落、辩证、章回,甚至整本书而具有确切的意义。大多数字词都包含一些可能的意义和特性(可参考字典),因此你每次要查看上下文,才能判断它准确的涵义。有很多常用字,不但附有多重意义,而且有系统地模棱两可(例如英文bat字,既指“木球棒”,又指“蝙蝠”;pig字不但指“猪”,近代人也用来指称“警察”)。我们若把这些常用字看为只有一个标准意义的专有词汇,实在是大错特错。专有词汇(例如“电脑”等字)都具有在各个特有架构内的公认意义,因此它们的存在,能帮助界定其他连在一起的字词的意义。其他常用字词的精确意义,则由它们构成的连串语句所界定。它们在涵义上的幅度,或许一开始就显而易见,但要正确地辨明它们每一次出现时的具体含意,就需要先明白它们所属的句子和思路。(举例说,上句中“幅度”、“句子”和“思路”等字词,就需要读完全句才能确切地知道它们的意义。)很多谈论字词的世俗或属灵书籍,其美中不足之处,就是不能指出某些字词在不应该用作专有词汇时却用了,或在应该用作专有词汇时却没有如此运用(例如对保罗来说,“称义”应比“带领”更具专门的用法,“圣洁”比诸“良善”亦然。)
很多研读圣经的人,忽略了一个事实:圣经中的字词和圣经以外的字词都是一样运作的;这种忽略已不待赘言了。在此只需说明一点:能够回应圣经的言语,并不是灵命深度的指标,而那些阐释圣经字源的论说,以及那些一开始就说“在圣经中这个字的意思必然是……”的陈述,很多时候是错误多于正确的,你已得到警告了!
字词的亮光
话虽如此,我们也应赞赏一下字词的研究——即研究字词的运用和意义,它实在是窥探人类思想的通道。就圣经四十多位作者而言,这也是一条通道,藉以窥探那一位对他们和透过他们说话的神的心意。圣经中有些钥词(例如祭祀礼仪的字眼),一开始就以半专门术语的姿态出现(如约、圣洁、祭物、崇拜、祷告、罪、智慧、救赎);当神在历史中藉着话语和作为向人进一步自我启示时,这些字汇的涵义就变得更深更广了,实在令人赞叹不已。其他钥词似乎是始于一种“今世”的处境,但一经圣经的作者用作描绘神的工作及其果效的图画、模式和比方后,这些字汇就附带了神学上的意义(如光、生命、话语、能力、死亡、信心、盼望、血、和平、国度、父、世界、灵、子民、审判者);另一件令人赞叹的事,就是追溯字词的演变过程,检视一下这个字或那个字为什么会对这一位或那一位作者有那么多神学上或属灵上的意义。这种研究,只可作为研经的辅助,不能取代经文的解释;但它本身却颇有趣味,有时候,它有如一条康庄大道旁边的小径,能让一些专注奔跑“释经大道”的人看见他们所不能看见的景色。
近代基督教教育工作者确切认识这个道理,因而有不少人从事字词的研究,由祈特尔(Kittel)的《新约神学字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共九巨册,厚八千页),及布朗(Colin Brown)的《新约神学新国际字典》(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共三巨册,厚三干多页),以至犹利安?查理(Julian Charley)著的小册子《圣经中的五十个钥字》(50 Key Word;The Bible,厚六十九页)。本书并不属于这一类著作,因为它虽以字词为始,却不及于亦不止于一本字词研究的书籍。本书尽可能不专门化;它的焦点并不在于字词本身,而在于字词所指的事实。虽然每一章的标题都是一个圣经字汇,但其内容的处理是综合性和神学性,而不是分析性和拘泥圣经字句的。我选择这些主题时,目的是要阐述圣经的中心信息——福音:因此,我的风格是讲解性和应用性,而不是释经性和历史性的。但这本书的内容却建基于别人所作的专门研究工作,没有这些研究,本书就不可能写成了。
圣经和神学的字词
这真需要停一停,说明一下现今基督徒的词汇共分两大类:那些在圣经中出现的,和那些自新约时代以后才形成或借用而来的。后者的字词(如三位一体、道成肉身、人性、本质、满足、超越、无所不在……等),应被视为专用术语,因它们都是用来表达某些圣经思想的语言缩写,早有确切的涵义。在现今这个神学放任的时代里,其中一些字汇已失去其准确性;但我们仍能够根据它们原来的意义去运用,而且只有当你能够证明它们原有的意义是圣经思想的结晶时,才去阐释它们。今天,传统的神学语言是混淆不清的,不同的人会用不同的方法去曲解它;所以我们不应在这混乱中再加一把了。
那么,我们若弃掉第二类字词的涵义,只运用第一类源于圣经的字汇,岂不更合乎圣经的思想?这个提议看来不错,但反对它的理由也似乎是无懈可击的。
首先,这提议是不合情理、自相矛盾的,它会令我们对字词的运用更模糊不清。没有一种科学——一门经过试验和消化的知识——可以不用专门术语;我们需要这些术语去准确地思想和说话。若没有合宜的专有字汇,传播就变得十分别扭,要把真理按部就班地结成语言,就几乎不可能了。这对天体物理学或眼科医学是如此,对神学亦然。
其次,这提议会使字词贫乏,它会夺去我们对真理的认识。经过相当界说和试验的专门术语,蕴藏着并能传递很多精确的知识,以及一些经过辩论而达成的确定。因此它们拦阻了许多错谬的论说。在教会历史的舞台上,“三位一体”、“道成肉身”等专门术语,曾有清楚的界定,以摒除某些错谬,但很多人因弃用了这些专门术语,以致成为谬误的牺牲品,结果尸横遍野。
无论如何,圣经的作者如何运用他们的字词,我们用的时候也要赋予相同的意义,不能增添,不能减少。为什么?因为这些字汇流传至今,已负载了历世历代以来所添上的联想和语气,这些东西像油漆一样,一层一层的加髹上去,不容易剥掉。因此,当我们运用一些圣经的字词,如预定、拣选、称义、完全、罪恶、世界、信心、恩典、权柄、魔鬼、教会……的时候,那些在我们思想中决定我们的利益和问题之联想,都受圣经写成以后的争辩所影响,这些争辩包括奥古斯丁与柏拉纠之争、改革者与罗马教会之争、加尔文派(Calvinists)与亚米纽斯派(Arminians)之争、保守派与自由派之争,每一次都是争论究竟圣经对这或对那问题说些什么。而探究这些字汇背后主题最有价值的方法,其实是要与今天所面对的问题和利益有直接关系,即如看看圣经的思想和教训如何触及这些问题,它们又怎样与二十世纪人类的生活扯上关系:任何研究如脱离这个规范,不过是把圣经当作古董去把玩,至终流于一种看似严肃,却是毫无意义的玩艺儿。我们的目标是用圣径的思想去思想,不但思想圣经作者所面对的问题,也思想我们切身的问题。
以下的每一章,全是以圣经的字词作为主题,也以圣经的资料建立这些主题,而我亦会随意运用专门术语,至于处理的方法则是现代的。我尝试透过现代人的迷惘去整理那些资料,并尝试指出圣经作者对时人问题所作的回应,如何可以同样地解答我们今天的问题。至于我能做到什么地步,就让读者自己品评吧。
圣灵与圣经
我盼望这一连串研习的效果,可以媲美圣灵对于圣经的双重目的。相信我们都知道,在形式上圣经是神救赎工作的历史见证,这工作的初步高潮是神的儿子耶稣道成肉身,献为祭牲,然后复活升天,而最后的高潮就是耶稣在炫目的荣耀中再临,使一切事物变得完美簇新。从这个观点来看(其实我们必须从这个观点来看,否则会误解圣经),圣经常被人看作是怪诞和飘远的,因为它的信息和现代人自以为知道的格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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