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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终场-第6章

小说: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终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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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家打招呼的方式全变成拍我背了?

  因为我们俩成绩好,老师们都很包容我们的恶作剧,何况我们也不是不长眼色的人,哪个老师能开玩笑,哪个老师不能开,我们分得很清楚。
  在慢慢逝去的日子中,我逐渐融入了高中生活,有了新的好朋友——杨军、林依然。他们成绩优异、单纯热情、朝气蓬勃,是最平常、最正常的好学生,他们和我初中时的朋友截然不同。
  我知道这个班级里,依然有林岚、李莘、倪卿,重复着女孩子间并不新鲜的故事,可不知道是因为我改变了,还是因为我和杨军的气场,吸引到的朋友不管成绩好坏,性格却都活泼好动、单纯开朗,或者说没心没肺、傻玩傻乐。
  我们一群人整天在一起,看漫画书,吃零食,吹牛神聊,斗嘴打闹,互相折腾,互相取乐,
  因为成绩好,老师喜欢我;因为性格大大咧咧,有一帮玩得来的哥们,我的高中生活简直晴空万里万里,烈阳高照,一丝阴霾都没有。
  初中时代的人与事,好像距离我越来越遥远,包括那个沉默寡言、冷漠倔犟的罗琦琦。
  我高中的同学从不承认我沉默内向,他们一提起我,就会摇着头,边笑,边夸张地说:“啊!罗琦琦,那家伙太能闹腾了,特别喜欢恶作剧,能把你整得一会哭、一会笑,老师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也绝对不认为我冷漠倔犟,在他们眼中,罗琦琦活泼好动,调皮捣蛋,飞扬不羁,喜欢玩,也玩得起,和所有男生都是哥们。女生们如果喜欢哪个男生,都喜欢找她传个字条带个话。
  我想人都是喜欢生活在光明下的,没有人喜欢背负着十字架跋涉,我也不例外。我慢慢地喜欢上现在的生活,享受来自老师同学父母亲戚的赞美和喜欢,每天大声笑,大声闹,认真努力地付出,同时享受付出带来的荣耀。
  我开始慢慢地将小波和晓菲藏到了心底最深处。
  也许,这才是人类的天性,不管多大的伤痛,我们都能愈合,不管多痛苦的失去,我们都能习惯。
  可以叫它——坚强,也可以叫它——遗忘。

  就要期末考试,杨军却委靡不振。
  我开玩笑地问他:“你不打算打倒我了?”
  他叹气又叹气,足足叹了一早上的气,最后传给我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我想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忍着笑,咳嗽了两声,他忧郁地看住我,小声问:“你觉得我长得帅吗?”
  我很白痴地看着他,大哥,你说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回答?
  “有人说我长得还不错,尤其是我的眼睛,初中的时候,好几个女生都说过很好看。”
  这倒是,杨军的眼睛的确很好看,睫毛又长又密,眼睛又黑又亮。我忍着笑意,在纸条上写:“你究竟喜欢上谁了?”
  杨军不好意思着,磨叽了半晌都没有告诉我。老师家长们常常觉得我们太过于轻易言“爱”,却不知道,很多时候,我们就是连“喜欢”都非常难于出口。
  我笑着说:“你千万不要告诉我是我哦!”
  他被我一激,立即鄙夷地说:“你?我脑子又没进水!”
  周围的同学听到他的说话声,都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杨军没有像以往一样,捣蛋得毫不在乎,反倒一下就压低了声音。
  好一会后,等同学们都没有看我们时,杨军严肃地说:“你要答应替我保密,谁都不能告诉,我可连我铁哥们都没告诉。”
  “我答应。”
  他又传给我一张小字条:“第四排,第二个座位。”
  左起第二个?还是右起第二个?亏他还是所谓的理科强人呢!逻辑一点不严密,但等我抬头张望时,我知道了现实世界常常不需要逻辑。
  左起第二个坐着美丽的童云珠,右起第二个坐着胖胖的赵苗苗。
  并不需要再询问,常识已经告诉我是谁了。童云珠正低着头写作业,除去容貌更出众一些,她看上去和这个班级里的其他女孩并无不同。
  杨军又给我扔字条:“你觉得我该怎么追她?”
  “你真要听我的建议?”
  “真的。”
  “忠言逆耳呢?”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是猪头?”

  “我的建议就是不要追,她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杨军很不屑:“那她是什么世界的人?冥王星的还是海王星的?我已经打听过了,她以前有一个绯闻男友,听说进监狱了,可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又没做坏事。”
  “我就知道自己是白说。”
  “我决定了要去追她。”
  我挥挥手,像挥苍蝇:“好走,不送!”
  童云珠不是数学难题,不是聪慧勤力就可以攻克的,我已经可以看到杨军的粉身碎骨,不过没有人可以阻止他,青春的狗血不洒一洒,荷尔蒙分泌的亢奋不会过去。
  只庆幸爱情这场瘟疫来的时间还算好,如今才高一,他即使染病了,仍有足够的时间在高考前痊愈。
  期末考试成绩
  期末考试,我跃居全班第二,林依然第一,杨军第三。
  我的语文成绩有所进步,可英语成绩仍旧惨不忍睹,期中考试至少还考了79分,这次却只考了71分,不进反退。
  成绩公布时,已经放了寒假,校园里很空荡,我手中捏着英语试卷,迎着刺骨的寒风,不停地走路。
  这一次的打击比期中考试更为惨烈,我甚至有看不到一点希望的感觉。
  可以这么说,我在英语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别的课的三倍,我的笔记是全班最认真的。上课时我的耳朵里只有老师的声音,专注到杨军在我耳旁说话,我完全听不到。我连周末都会坚持背诵半小时英文,每一篇英文课文我都倒背如流。我不相信我们班有比我更认真的学生!
  我从没有一天懈怠过,可成绩竟然不进反退!
  如果说天道酬勤,那么我的天道在哪里?难道老天就看不到我丝毫的努力吗?
  我没指望一下能拿九十多分,可至少应该进步。
  为什么会这样?整整半年的努力,就是这样的结果吗?努力之后,却没有收获应得的报酬,这让人绝望,让人质疑自己有必要那么努力吗?反正学和不学没什么差别。
  我没有办法给自己答案,当我在寒风里走了两个多小时后,当我全身都几乎冻僵了之后,我决定忘记这件事情,忘记这种无力的挫折感,忘记这种似乎永远看不到希望的绝望感觉。


   第二章:那些鲜艳色彩

  1、简单生活

  我仍然要每天记忆十个单词,仍然要每天背诵半小时英文,下个学期仍然认真听讲,认真做作业,仍然连老师的口水话都背下来。
  我和自己赌,书山有路勤为径!既然我不能找到原因,不能发现更好的学习方法,我就只能和自己赌古人的智慧。
  我把英语卷子撕碎在风中,把自己半年来的挫折和沮丧压到内心最深处。
  第二章 我导演年少的戏曲,他导演我们的爱情
  简单生活
  从高一的第一天开始,我的生活就变得很简单,我每天都重复着学校到家里,家里到学校的两点生活。
  寒假中,我每天睡一个大懒觉,起来后,泡一杯清茶,读半小时到一小时的英文,然后再吃早饭、看书、看电视,反正不出门,活动空间不是客厅,就是卧室。
  妹妹练电子琴的时候不喜欢关卧室门,以前我不在家待着,影响不了我,如今却很影响我,我也不和她吵,从另一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据说孙中山在年轻时代为了训练自己的集中力,专门找闹市读书,那么我就把这个当成一种训练好了,只要自己够专注,耳朵所听到的会自动被大脑屏蔽。日子长了,即使开着摇滚乐,都不会影响到我做几何证明题,注意力被训练得非常集中。
  初中时,我几乎天天早出晚归,如今的生活和初中判若两人,我妈妈不但没觉得欣慰,反而有点担心,找我谈话,劝我多出去玩玩。我爸爸也说孩子就是应该多和同学朋友一起玩。
  我觉得很逗,他们大概是唯一劝孩子多出去玩的父母。我告诉他们,不用管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妈妈和爸爸只能保持一个比较远的距离给予我适当的关心,不是不寂寞的,幸亏他们还有一个小女儿,有着一切正常孩子都有的毛病。学电子琴会偷懒;想看电视不想做作业;羡慕同学穿的漂亮衣服;嫌弃自己的鞋子不好看;要零花钱的时候会讨价还价;帮妈妈买酱油的时候,会把剩余的钱贪污掉;妈妈替她定了闹钟,她会自己偷偷摁掉;每天起床都要三请四催,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不起,搞得每天出门上学都和打仗一样……爸爸和妈妈在她身上体会着做父母的喜悦和挫折。

  而我,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案例。
  有一次,表姨妈到我家住,睡我的屋子,我去和妹妹暂住。
  恰是冬天,正好停电,又停了暖气,家里又黑又冷,所有人都缩在被窝里。我却没有因为停电就给自己借口,让自己不早起三十分钟,所以依旧早起,点着蜡烛开始背诵英文。
  表姨妈大概因为择床,很早就醒了,听到说话声,打开了客厅的门,看到我披着我爸的棉大衣,站在阳台上,呵着冷气,凑在蜡烛底下读英文。
  当时的一幕,大概深深地震到了表姨妈,以至于多年之后,她仍念念不忘,总是说,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懂事、那么乖的孩子。
  其实,在我看来,我只是坚持了自己给自己定下的游戏规则,停电停暖气这种事情太渺小,不足以让我打破自己设定的规则,可表姨妈不会这么想,她把这件事情在亲戚中广为宣传,一传十、十传百,我成了亲戚长辈眼中的“好孩子”。
  妹妹有时候很嫉妒我,讨厌我赢得了那么多的赞誉,我看着她像苹果一样的脸,几分迷茫,在我的记忆中,应该是我嫉妒她的,大人们应该都不喜欢我的,怎么好似一瞬间就一切都变了样子?
  时光,真是一个残酷又奇妙的东西!
  大年初三,我有雷打不动的习惯:给高老师拜年。
  高老师结婚了,丈夫是技校的副校长,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子,很热情地欢迎我,倒好饮料后,主动回避到书房,将客厅留给我和高老师。
  高老师细细端详我:“琦琦,你变了。”
  我笑:“其实心里头没有变,只是看世界的眼睛变了。”
  “张骏也变了。”
  我理智上告诉自己保持沉默,嘴巴却不受控制:“他一直以为自己少年老成,比别人聪明,其实尽做傻事。”
  高老师叹了口气:“这些年我一直担心他,生怕他走到歪路上去,现在总算松了口气,他也挺不容易的。”
  “他有什么不容易的?家里唯一的儿子,家境富裕,爸妈娇宠,相貌出众,天资聪颖,要什么有什么,真正条件艰苦的人都好好的,偏偏他交了一帮狐朋狗友,净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虽然我说的也是实情,可我似乎偏偏要和自己的心反着来,语气极尽嘲讽。

  高老师起身帮我添了一杯果汁,忽然笑起来:“当年带你们的时候,我中专刚毕业,才十七岁,每上完一堂课,手心全是汗,你和张骏都人小鬼大,我一直不敢拿你们两个当小孩子,一直把你们当朋友一样尊重。”
  我笑着没有说话,心里却默默说:“你是我一辈子的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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