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5-02-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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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中国当代女性身体写作的种种诘难与疑虑中,“出卖隐私”是最常见的一种。如有的批评家因为一些女性小说有意无意地暴露了女作者自己的隐私与性生活,以进行“一种可以理解的自我包装、自我推销”,就认为“这种商业行为的得和失完全是一种不等值的交换,因为她所付出的是无价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和人格的尊严”,感到“女读者无论年龄大小均感到心情沉重而不愿意言说”。这样一种无限的上纲上线,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作为社会生活的产物,文学中对性的描写都是极其自然的,不可回避的。有的女人想少穿一点衣服,多露一点,甚至脱到“一部半自传体小说”,以便自我欣赏,或者让别人欣赏,甚至主要是给男人看,这都是可以理解,也无可非议的。如果没有人愿意当裸体模特,一部西方艺术史可能会黯然无光,因为那些光耀万世的裸体油画、裸体雕塑会无从诞生。连《圣经》这样的神圣文本都不怕被民族秘史的惊人披露与性事的极端书写所亵渎,其他的文本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就像陈思和所说的,“在一些世界级的作家笔下有时也难以避免猥亵暧昧的趣味”,文学写人有时也难免写到人的性事和隐私,读者有时也难免会窥淫与窥私,有时还难免会将作品中人物的性事和隐私与作者对号入座。事实上,作品中的主人公也常常就是作家的化身、代言人、灵魂或影子。当然,一般而言,二者也不能完全划等号,二者之间是一种若即若离、似是而非、虚实相间、变动不居的模糊关系。这不管你标明是虚构,还是半自传、自传体小说。作家如果害怕自我暴露、被人附会的话,最后会发现敢动笔写的东西实在是不多了。写自己的隐私,怕“付出无价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和人格的尊严”,写别人的隐私,又怕为别人背黑锅,这样就只能拿着笔不停地哆嗦吧。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科学总是以精确为武器,而文艺却常常以模糊为武器。文艺中音乐太抽象,绘画太具体,只有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能够最充分最有效地利用模糊武器,如利用作者与作品人物之间的模糊关系,让作品人物去说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说的话,去做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做的事,去袒露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不敢、不愿或不便袒露的真实。这就是文学的天赋特权,是它存在的理由。谁充分地利用它,在广阔的模糊地带上下求索,纵横捭阖,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谁就是聪明人。人性总是充满矛盾的,如神性和魔性就总是兼而有之,而文学创作这种建立在生活基础上的虚构活动既能满足人性中的裸露欲,又能满足人性中的隐蔽欲,实在是身为创作者独享的权柄和福祉。
文学是人学,不是神学,对有时难以避免的猥亵和暧昧、性事和隐私、窥淫和窥私、索隐和附会,批评家与读者所持立场应何如?张宏图是这样“窥视隐私文学”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让隐私文学存在下去吧,人们读得多了,自然生厌,因为生活不仅仅是隐私,生活中有更重要的东西,人们无法终日关心他人的隐私,窥视欲在多次阅读中会得到满足,仅此而已。既无需为其喝彩,也无需对其声讨,平平静静才是真。”当然女性主义文学绝不等于隐私文学。
有人想表演比基尼,甚至只是“突围表演”,是自然的;有人想窥视这种表演,甚至看得津津有味,也是自然的;“制造这个时代的意淫景观”,也是自然的。中世纪欧洲的禁欲主义尚且只禁止做,不禁止说,我们现在怎么连在文艺中意淫都不允许呢?有些书商和男读者企图将中国女性身体写作当作色情文学或春宫画,那也是我们的文化心理的错,不是女作家的错。我们为什么不能培养那一种类似古希腊人的健康自然的性文化心理,将性活动当成做游戏或运动那样的平常,向人类原本共通的审美经验回归呢?
女人有些自我欣赏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过分自恋是危险的游戏。在与性有关的一切上面无论做什么文章,正面的也好,反面的也好,容易有效,但意义终究都有限,因为性就是天性,也只是天性罢了。这正如陈晓明所言:“女性主义在中国就如同时装表演中的女性身上比基尼,但我们不能把比基尼夸大为旗帜。”确实,裸体雕塑、裸体油画风行世界几百年了,但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国旗上赫然印一张裸体画。比基尼很多姑娘都爱穿,但没有谁在庄重的场合穿比基尼的。贬损比基尼与夸大比基尼都不是顺其自然的健康正常的人生态度。
文学是人学,写人有时也难免写到人的性事和隐私,有时也难免被读者“窥淫”和“窥私”,这是文学的宿命。
化腐朽为神奇,这是文学在宿命中绽放的自由之花。但愿中国的女性身体写作永远穿着比基尼,除此之外大概也无路可走,既不能回归过去的“蓝蚂蚁”,也不能沦为“脱衣舞娘”。
“佞宋”何指?
? 陈福季
《书屋》2004年第12期范泓《胡适为何屈就东方图书馆馆长》一文说:“明末清初著名藏书家和出版家毛晋所刻印的许多书也在收藏之内,包括《十三经》、《十七史》等。毛晋刻本在当时影响很大,著名学者钱谦益就说过‘毛氏之书走天下’这样的豪迈之语。尽管也有不少人因毛晋很少臆改宋本而称其‘佞宋’,将宋本的一些错误也推到了毛本的头上。”但此段话完全是错的。
其一,钱谦益言“毛氏之书走天下”是张冠李戴。此话不是钱谦益的,而是清代大藏书家朱彝尊说的。他在《严孺人墓志铭》中说毛晋“力搜秘册,经史而外,百家九流,下下至传奇小说,广为镂版,由是毛氏锓本走天下”。〔1〕可是范泓在文中却改为“毛氏之书走天下”,加在钱谦益的头上是不妥当的。
其二,关于“佞宋”的问题并非毛晋的故事,而是清中叶的藏书大家黄丕烈之事。清中叶的藏书大家黄丕烈(1763~1825)一生无声色犬马之好,只是喜欢收藏图书和读书、校书,尤其喜爱宋版书。他的好友顾广圻字千里为他撰《百宋一廛赋》,说他家所藏宋本多达百部以上,就送他一个外号“佞宋主人”。黄氏欣然受之,便常自署此号。这“佞宋”最生动地概括了他一生的性格和藏书特点〔2〕。清人叶昌炽在《藏书经事诗》中咏黄丕烈藏书事也说:“得书图共祭书诗,但见在咸宜绝妙词。翁不死时书不死,似魔似佞又如痴。”清末著名目录学家缪荃孙也高度评价黄丕烈的藏书:“荛翁黄之别号题跋于书目别开一派,既非直斋之解题,亦非敏求之骨董。文笔稍多芜累,而溺古佞宋之趣时流溢于行间。”而在毛晋时代尚未产生“佞宋”之名,何能有“尽管也有不少人因毛晋很少臆改宋本而称其‘佞宋’,将宋本的一些错误也推到了毛本的头上”之事呢﹖正相反,毛晋是明末清初的大藏书家兼出版家,因为他也收藏了大量的宋元善本和独创了“影抄”法而刻印书籍,所以他刻的书质量都很高。因为毛晋“校勘、监刻工作十分认真,凡汲古阁刻成的书版,都要经过几次校正挖改方可开印。对原书的疑误,没有确凿的证据,他都不轻易删改,以免出现错误。汲古阁印书所用的纸张,都是从千里以外的江西专门定做的毛边、毛太纸。所印出的图书装潢考究,纸墨精良,不仅有学术价值,而且也是难得的艺术品”〔3〕。这样,也才有所谓“毛氏锓本走天下”的轰动效应。说“将宋本的一些错误也推动了毛本的头上”的没有别人,也只是范泓“自己一人”而已。
关于毛晋、钱谦益、黄丕烈和朱彝尊等大藏书家的事迹资料不说车载斗量,可也说数量不少,不难寻觅。如不确凿,不妨多处查查,弄准确了再写不迟。可作者并非如此,在尚不掌握这些人的确凿事迹资料之时,即率尔为文,这就难免错位嫁接,张冠李戴,远离事实了。且今如此为文的学者专家不在少数,是读书界、学术界的一大弊端,当纠其谬以诫其余也。
注释:
〔1〕转引徐雁主编:《中国读书大辞典》,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1页。
〔2〕〔3〕见郑伟章、李兀健著:《中国著名藏书家传略》,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133、73页。
出人头地与衣锦夜行
? 易小明
整洁、文明、富有,是人们对德国的第一印象。整洁,不要看干干净净的街区,只要看一尘不染的卫生间;文明,不只是购票时自觉排队,还有过路时的相互谦让,和主动帮助别人时的友好笑脸;富有,不只是满街的汽车,漂亮的别墅,还有围菜园用的钢化玻璃栏和不锈钢管。由于个人的趣好,我更加注意的是德国人的贫富差别及其相关文化,我发现,德国的富有者像在“衣锦夜行”。
衣锦夜行是讲一个人穿着漂亮的衣服在夜晚行走,没人看见,有不值得的意思。在德国,收入多,交税多,收入少,交税少,富不傲穷,穷不妒富,大家相互尊重,相安生活,自然而然。由于德国的富有者不显山露水、招摇过市,所以说,他们像在衣锦夜行。可是,爱面子的中国人,却特别渴望衣锦还乡。如果有钱了,就非得让别人知道不可,否则,就像是白富了。富人不仅要衣冠楚楚,更要前呼后拥。在街上,一看那大腹便便、高昂着头、前呼后拥者,十有八九就是个当官的或者是有钱人。但在德国要进行这种有钱与否的判断却相对较难,个个都文质彬彬、气宇轩昂,富不彰富,穷不显穷,不了解底细,从外观上你根本不知道谁拥有万贯家财。
德国人的人生价值取向、人生价值实现领域主要划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之间,它注重人与自然的差异,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改造,所以,他们能够发现更多的自然规律。这样,生产力发展当然也很快,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强调自由和平等(当然,这也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而传统中国人的人生价值取向、人生价值实现领域则主要划定在人与人的关系之间,它注重人与人的差别,强调人对人的征服、改造,希望能出人头地、做人上人,所以,中国人崇尚内圣外王,其社会关系的历史更替也较为频繁,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则讲究和谐共处,追求天人合一。
其实,内圣外王之道作为传统中国人的人生价值追求,它的提出是以人的差异、矛盾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内心世界差异和矛盾的客观存在,二是人与人之间差异和矛盾的客观存在。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正因为个人的内心世界存在着恶念、存在着不善的一面,所以才提出人需要内在修养,从而达到内圣。也正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分离、对立和斗争,存在着邪恶,所以才要求外王,达到天下太平。因此,个体自身善恶之间、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差异和斗争,客观上为传统中国人理想人格的实现、为其人生价值的实现提供了用武之地。更为重要的是,内圣外王的实现也不是追求一种客观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不是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和平等,而仍是追求一种差等和谐的社会秩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