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文学历史电子书 > 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智慧的火花-外国名作家轶事 >

第2章

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智慧的火花-外国名作家轶事-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为了求得一个安静的写作环境,经常带足干粮和水,驾一叶扁舟,泛舟海上,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写作起来得心应手,进展甚快。

  丹麦作家安徒生则喜欢在幽静的森林里构思他的童话,一进入森林王国,作家的艺术想象力就格外活跃。

  美国剧作家柯汉则喜欢在列车上创作,他包下一间普尔门特别列车上的客厅,在火车不停的行驶中奋笔疾书,直到他把要写的作品写完为止。通常,一个夜晚,他能写出140页原稿。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认为瑞典剧作家斯特林堡是他的对头,所以他总要把斯特林堡的像放在他的写字台上,与他相对,才能写出好的剧本。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作时,也总是在案头放一面镜子,时刻观察自己的面部表情,借此刻画作品中的人物形象。

  法国作家拉辛习惯于边走边思索,有时在庭院里发疯似的来回走上几百遍,反复琢磨推敲。

  美国当代女诗人艾米·克兰皮特无论是在宁静的海滨或喧嚣的闹市,乃至于奔驰的列车上,她总喜欢久久盯着1页窗户玻璃,据她说,玻璃会产生一种特殊的反射效应,只要盯上一会儿,便会才思如涌。

  法国作家司汤达,为使文笔声调铿锵,每天早上都要读两三页民法。

  德国作家席勒的书桌抽屉里,总搁着一些烂苹果,当他一时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时,就打开抽屉,吸上几口烂苹里气味,然后在弥漫着浓浓的烂苹果气味的房间里继续写作。他的名作《阴谋与爱情》、《华伦斯坦》三部曲等都是在散发着这种怪味的房间里写成的。

  法国作家大仲马认为,诗要写在黄纸上,小说要写在蓝纸上,散文要写在玫瑰色纸上,否则就无法下笔。

  美国作家吉卜林坚持用中国的墨汁写作,他说他最讨厌用蓝墨水。

  美国作家爱伦·坡总要把自己心爱的猫放在肩头,然后才开始创作。

  美国作家海明威、英国诗人沃尔夫、意识流小说家伍尔夫都习惯于站着写作。海明威说:“我站着写,而且用一只脚站着。我采取这种资势,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思想。”与他们相反的是,马克·吐温和英国的史蒂文森则喜欢卧着写作。其它如美国政治家兼作家富兰克林、法国剧作家罗斯唐则情愿泡在浴缸里写作。有位当代美国作家有如下一段自白:“我在写作时先将浴缸注满热水,再往水中撒一些起泡澡粉,在浴缸沿上横搁一块松木饭,放上纸笔才开始写作小说。我在浴缸里一泡便是几个小时,热腾腾的洗澡水使我体重减轻,感到身轻如燕,飘然欲仙,当自己的体温上升到热水的温度时,我的文学思维挣脱了羁绊,自由自在地飞翔起来了。”

  名作家的笔名

  法国小说家司汤达的真名叫亨利·贝尔,他一生用过109个笔名,最爱用的是“司汤达”这个笔名,为的是纪念作家本人在这个小城和一位美丽的德国姑娘的奇遇。他首次使用这个笔名的作品是1817年完成的旅行游记《罗马·那不勒斯·佛罗伦萨》,名字下面还附加了一行补充说明“法国骑兵军官”。

  美国作家塞缪尔·朗荷恩·克列门斯(1835—1910)的笔名是“马克·吐温”,这是密西西比河上的测水员常喊的号子,意思是“水深两 ”,在这个深度,船只就能安全通过。克列门斯起这样一个笔名,是因为他曾经经过17个月的见习后,有过一段正式领航员的经历,用“马克·吐温”发表作品,为的是表示对自己领航生涯的终身敬意。

  英国勃朗特三姐妹1845年合作出版的第一部诗集,用的是一个十分男性化的笔名:贝尔三兄弟。这部诗集是三姐妹自费印刷的,共印了1000本,不过不幸的是,统共只卖出了两本。

  日本推理小说之父江户川乱步原名平井太郎,因推崇美国著名小说家埃德加·爱伦·坡这位侦探小说鼻祖而使用了这个笔名。这个笔名的日语读音就是“爱德加·伦坡”。有趣的是,他用“江户川蓝峰”的笔名发表第一篇侦探小说《石块的秘密》后,文坛反应十分冷淡,而改用“江户川乱步”发表《两个铜板》和《一张入场券》却受到了读者的青睐。

  以色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犹太作家希莫尔·优赛福·查兹克斯的笔名“阿格农”源自于他的短篇小说《被遗弃的人》。在希伯莱语中,“被遗弃的人”的读音就是“阿格农”。早期的流浪生活使他常常以“被遗弃的人”自居,因此,他对这个词特别偏爱,后来干脆用这个词作了笔名。

  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原名奥罗尔·杜班,最初,她与巴黎青年儒勒·桑多合作写小说,发表时用“儒勒·桑多”的名字。1832年,奥罗尔独自完成了长篇小说《印典娜》一书,桑多由于没有参加与小说写作,发表时坚决不肯署名。奥罗尔只好保留“桑”这个姓,另取一个男性的名字“乔治”。从此,“乔治·桑一就成了她的固定笔名,也成了她反抗传统偏见和陋习的象征。

  莫里哀原名约翰·巴狄斯特·波克兰,生于法国巴黎一个宫廷裱糊师家庭。父亲很看重儿子的前程,为他买了法学硕士文凭,弄到律师的资格,又把世袭权利过继到儿子名下,一心想让他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在21岁(1643)时,因酷爱戏剧的强烈心愿爆发,突然宣布要从事“戏子”这种当时为社会所轻视的“贱业”,与父亲的意志发生了冲突。当时,演员为了不辱没家门,每每改用草木器物或乡土名字为自己艺名,他为自己起了“莫里哀”的艺名,这在法语里有“长春藤”的含意,意即要终身从事戏剧职业,他也以“莫里哀”作为发表剧本的笔名。

  1971年10月21日下午一时半,在斯德哥尔摩办事处的办公室里,瑞典文学院的常任秘书与往年一样,向记者们宣布: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一名智利外交人员——名叫内夫塔利·里卡多·雷耶斯·巴索阿尔托。在场的记者大吃一惊,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何人。当他们终于知道这个马索阿尔托就是大名鼎鼎的聂鲁达时,才恍然大悟。

  聂鲁达不愿用真实的名字发表作品,是因为他当铁路工人的父亲不希望有个写诗的儿子。为了不让父亲在报上看到他的诗作,有一次他读到了扬·聂鲁达的一篇小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了表示自己的敬意和平息父亲的愤怒他用上了巴勃罗·聂鲁达这个名字。

  印度大诗人泰戈尔,一生写了50部以上的诗集,12部中长篇小说,所用的都是罗宾德罗纳特·泰戈尔这个响亮的名字,有趣的是,这个不用笔名的作家,晚年却有一个中国笔名:竺震旦。

  1924年5月8日,泰戈尔64岁生日时他正在中国访问讲学,北京“讲学社”为他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祝寿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由博学的梁启超为他取一个中国笔名。梁启超根据泰戈尔的全名中隐含的“太阳”和“雷”的意思引伸为“如日上升”和“如雷之震”,先取下了“震旦”两字,又依据中国古时称印度为“天竺”,定姓为“竺”。于是“竺震旦”这个笔名便问世了。

  泰戈尔听完解释高兴得笑逐颜开,欣然接受了祝寿会赠予的由名家篆刻的“竺震旦”的大印章,认可了这个中国化的笔名。

  名作家的创作

  安步当车

  诗人史蒂文森除了写诗,还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工作。他每天早晨上班和黄昏上班都安步当车,即使刮大风下大雨都难得坐一次车。他这样做是有目的的:一边走路一边作诗。他身子左摇右摆而步伐缓慢地行进时,显然正在构思诗句。

  作家吉尔回忆说,有一次他的亲人看见史蒂文森在她家门前走过,她看着他,只见这位诗人脚步越来越慢,后来还停了下来。他站在那里把身体摇了一两下,然后后退一步,犹豫一会儿,跟着便挺起胸膛大踏步前进。看他的样子,他似乎曾将一句诗再审读了一次,删掉了一个不满意的字,换上了一个更优美的,然后再续写了一句。

  写诗的诀窍

  一位诗歌爱好者向保加利亚著名诗人特奥多尔·特拉亚诺夫请教写诗的诀窍:“怎样才能写出好诗呢!”“1只雌鹫一次要生出3只蛋。它丢掉其中1只,只孵另外两只。待雏鸟出世后,雌鹫又只给其中一只哺食。以雌为师,则不愁写不出好诗!”诗人明确地回答道。

  灵感与懒汉

  有位青年很喜欢写诗,可他总写不出好诗。他埋怨灵感不登自己的大门。

  一天,他走在路上时,偶然遇到了马雅柯夫斯基,这时诗人正一边走路,一边构思一首新诗。青年赶上前去,同马雅柯夫斯基搭话:“先生,听说您非常富于灵感,而我为什么总得不到呢!”诗人停下脚步,打量着这位青年,幽默地回答说:“噢,也许灵感不喜欢与懒汉交朋友吧。”

  启发

  托尔斯泰对普希金的小说极为推崇,甚至认为比他的诗歌还要好。当他创作 《安娜·卡列尼娜》这部小说时,想了几十种开头都不满意。一天,他那 10岁的儿子谢辽沙给托尔斯泰的姑妈朗诵普希金的小说时,他顺手拿起书,刚念完第一句:“客人们纷纷来到别墅……”就赞不绝口地说:“写作就应当是这个样子,普希金是我们的老师……要是换个别人,就会先把客人和房描绘一番,而普希金却开门见山。”于是他象得到天启似的,立即跑回去又修改了《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奥布浪斯基家里,一切都混乱了,妻子发觉了丈人和他们家从前的一个法国女家庭教师有暖昧关系……。”这就是《安娜·卡列尼娜》的真正开头。那句人人熟知的议论“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那是托尔斯泰在正式出版时才加上去的。

  最好的批评

  果戈理(1809—1852)是19世纪俄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对自己作品的苛求,有时不免使一些好的作品惨遭厄运。有一次,果戈理给诗人茹科夫斯基朗诵他刚写好的剧本。朗诵是在午饭后开始的,茹科夫斯基有午睡的习惯,难以改变,他一边听着果戈理朗读剧本,一边不知不觉地睡着了,而果戈理并不知道诗人有这个难以抗拒的习惯,还以为自己的剧本没有魁力,等他小睡一会儿后,果戈理说:“您瞧,瓦西里·安德烈耶维奇,我请您批评我的作品,现在你的瞌睡就是对它最好的批评。”说完就把手稿扔进了火光闪闪的壁炉里。次日,一个朋友向他问起这个剧本的事,里戈理只是摆了摆手。

  从善如流

  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弗雷德里克·福赛斯走上专业作家道路以后有个习惯,每写完一部作品,总要先让6个人过目:他妻子、双亲、两位代理人和出版商。他认为,他父母代表一般读者的阅读水平,如果他们看不懂某一情节,就说明作品不够通俗、需要改写。如果他妻子感到某个人物在日常生活中是脱离实际的,他就会改写部分情节或对话。最后,再由大家投票表决,假如4票赞成,就算通过;假如3票反对3票同意,那么由他自己投决定该书命运的1票。

  巴尔扎克打官司

  巴尔扎克习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