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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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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说二谛,为世俗谛及胜义谛,由能显了是世俗,故彼所决谛名世俗谛,以是显了所诠事故,譬如二足
登处名为足橙,船所渡处名为船墩,摄决择分说通达真如根本正智,是胜义有,意谓无前立世俗有二因
缘故,说后得智是世俗有及胜义有者,由缘世俗相故,说名世俗有,由施设器相故,及起离染缘故,名
世俗有,与由有自相故,名胜义有,亦不相违。解释正理论叙声闻乘诤云,胜义空性经说有业异熟而无
作者,若是胜义,云何一切诸法皆无自性,若是世俗,于世俗中可有作者,云何无耶?答彼难曰;当知
何是世俗胜义,由此能知彼二中有,当问何为二谛,若谓名、显了、假立、言说,是名世俗,诸法自相
是名胜义,若尔业及异熟,俱于名有,亦自相有,故彼二法,随欲皆有,其胜义有是前理门,其世俗有
是后理门,义于彼二俱应云有,又说,于彼胜义虽许是有,然此不许说胜义中一切诸法皆无自性,是了
义教,故于此余无相违过,补特伽罗是世俗有,非实物有,业及异熟是世俗有,亦实物有,以是世间识
境界故,于第二理门,非胜义有,彼二亦非出世智境,以彼智境是离言说总相故有大乘师,说一切法皆
无自相,唯世俗有,则有前文所说妨难,依释正理论说,极为明显。
辨中边论云,谓假、行、显了,此于粗分真实世俗谛中分为三种,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显了世俗,
如其次第,配三自性,诸余经中,说真如等世俗有者,应知即依第三世俗密意而说。
如是若能详辨,上下诸宗实有,假有,世俗有胜义有,及一宗中,安立彼等差别道理,则能善决择诸重
要宗派,及能了知,实事师说众多假有,及世俗有,然中观师尚须于彼立胜义无,若未能尔,徒欲分辨
上下诸宗差别而已。
戊三,余论所说,分二,已初,庄严经论所说,已二,辨中边论所说,今初
庄严论云,自然自体无,自性不坚住。如执取不有,故许无自性。谓于三有为相及如凡愚所执自性,非
是有故,密意说言,皆无自性,集论则说,方广分经,依彼二义,及三无性,密意说言,皆无自性,谓
诸法仗缘是无自性,无自然故,此义如中观明论,释为无自体生,诸法已灭,不能仍生彼法体性,是无
自性,无自体故,现在未灭是无自性,以刹那法于第二时不能安住自体性故,总谓未来苗芽不自然生,
过去苗芽不重复生,现在苗芽不能住于第二时故,说三世诸法皆无自性,如诸愚夫,或执常乐我净,或
妄执余遍计所执相,由无彼自性故,名无自性,是世亲释,言余者,谓执能取所取实体各异,如无自性
无生亦尔,如无生故无灭亦尔等,前前为因,成立后后,即前论云,由无性故成,后后所依止,无生灭
本静,自性般涅盘,如前已释,论又云,于始自余相,自相自然异,杂染及差别,说无生法忍,经说得
无生法忍,此释诸法无生之理,其中始者,谓生死中无始初生,自谓前念先生诸法,彼法自体不复更生,
余谓后念,先无之相后不新生,是释论说,此义如中观明论,说生死中先无有情后不新生,要前者灭同
类乃生,故法先无则后无生,自相,谓遍计所执,彼毕竟不生,无自然生,谓依他起,无变异生,谓圆
成实,无杂染生,谓得尽智时,无差别生,谓佛法身,如此解释无自性义及无生义者,因此宗不许说一
切法胜义性空,及诸有为胜义无生,为真了义。
其三世法无自性义唯除现在,及如愚执无自性义,亦共小乘两宗,毗婆沙师说法生后有住作用,住后又
有坏灭作用。
若谓解深密经说依他起犹如幻事,庄严论说一切有为皆如幻事,故谛实有非彼正义。答,非如幻等,即
便决定不说谛实,要在采取幻喻等义,庄严论云,犹如起幻师,譬虚妄分别,如彼诸幻相,譬说二种迷。
世亲释说,譬如幻师,于木石等,诵以咒术为迷惑因,虚妄分别依他起性亦尔,是初二句义,譬如幻相
现为象马等像。依地起性,现为异体,能取所取亦尔,是后二句义。
庄严论又云,如彼无体故,如是为胜义,如彼可得故,如是为世俗。释论中说,如于幻上全无象等,如
是于依他起全无二取,是胜义谛。如于幻事见有象马体性可得,如是虚妄遍计所执,见有可得,是世俗
谛。庄严经论释经中义,谓内六处无我命等,现似为有,说如幻事。又外六处实非补特伽罗我所受用,
现似为有,说如梦相。未曾说为内外有为自性本空,现有自性之喻,摄大乘论,释般若经幻事等喻譬依
他起云,何实无外义而成所行境界,为除此疑,说幻事喻。云何无义心心法转,为除此疑,说阳焰喻。
云何无义有爱非爱受用差别,为除此疑,说所梦喻等。即以幻事作不实喻,亦须分别中观唯识于不实义,
引喻之理勿令紊乱。
已二辨中边论所说
中边论云,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无及有
故,是则契中道。初颂显示空相,次颂显示妙契中道,如云若于此非有,由彼观为空,所余非无故,如
实知为有,若能如是正知有无,则能无倒悟入空性.此亦显示彼义,故正明空性。言于此者,谓空依处,
即虚妄分别依他起性,言非有之所无者,即能取所取有实异体遍计所执,言于此都无者,显示前由后空,
若彼非有彼余何有,谓分别有及第三句,显依他起及圆成实,其第四句,除余疑惑,世亲菩萨如是解释,
何法为空,及由何空义。安慧论师更为光显,如疏钞云,有作是思,一切诸法都无自体,犹如兔角,故
谤一切。为遮彼故,颂曰;虚妄分别有,谓有自体之增语,分别有句,非唯齐彼,便为满足,尚须引余
即有自体,由是非说分别略有,是自体有,或自相有,如是有者,圆成实性亦尔。
第二句文除疑之理,疏钞又云,若如是着经说一切诸法皆空,岂不违经。答,无相违,谓于此二都无虚
妄分别,由离能取所取自性,故说名空,非全无自性。故不违经,此说若依他起有自性者,经说一切诸
法皆自性空,成相违失。答中谓彼分别,外现所取,内现能取,能所分离,于如是有,自性所空,密意
说言,皆自性空,非说全无自相自体,无著兄弟论义实尔,即于彼有,亦名胜义有,故说依他起自体空,
全非此宗之义。
第三句文除疑之理,疏钞又云,若彼二取犹如兔角都无所有,虚妄分别于胜义中是自性有,如是则应全
无空性,答,非如是,谓此中唯有空,于虚妄分别上,其能取所取无性,即是空性,故空性非无。言分
别有及二都无,显示有者为前,无者为后,故起疑惑谓无空性。难云,若其分别于胜义中是自性有者,
是举意许若有自相,即胜义有,答中不云我不许尔,于许彼上而作答释,又此论师三十颂释云,或执所
知如识实有,或执内识亦如所知,唯世俗有,非胜义有,皆堕一边。为遮彼二,故造斯论,说依他起非
都无者,是如前引菩萨地说,破许全无或一切种无胜义事,非破彼许所知非有。
第四句除疑理,谓于分别若有二空,何故不证?由于彼空,有现二相错乱分别,以彼障故。
若一切法是一向空,不空、有、无,皆堕边执,非契中道,为遮彼故,说第二颂,由有空性虚妄分别,
故说非空,由无所取能取性故,说非不空,一切法者,谓虚妄分别名有为,空性名无为,说者,谓般若
经等说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应如世亲所释,善符经义,若谓非空即圆成实,非不空者即余
二性,非是经义。有者,谓有分别,无者,谓二取性。有故者,谓分别与空性更互而有,当如世亲师徒
所释,有说彼二由一实有,余一即空,违前而说,不应如彼所许而释,安慧论师引迦叶问品别说有无各
是一边,彼二中间,即是观察诸法之中道,释为是则契中道之义,故唯识宗解释彼经是中道义,余中观
师虽说彼二后胜于前,然此宗许彼二义同。
如是世亲安慧解释之理,处处已说。
陈那论师于八千总义论中,解释八千颂义,与摄大乘论相符。
法称论师释量论云,其中由无一,二亦俱失坏,是故彼二空,即是此实性。谓能取所取无异体空所显空
性,是依他起真实义性,彼又解释经说诸法皆无自性之义,如云;诸事异相住,要依异相识,此识既迷
误,彼异亦误谬。除能所取相,余相无所有,由彼相空故,故说无自性。谓诸有事生等异相,非唯自证
便能分别,要由现似二取相识乃能分辨。现二相识迷误虚妄,由彼所立亦应虚妄,离能所取既无余相,
所现二相如现非有,故说无性。释量论又云,由蕴等差别,安立一切相,用别非彼性,故说彼离相。凡
说色蕴等是所相,质碍等是能相,皆由能作所作差别,虽许彼相所依实有,然能作所作分则非实有,故
密意说皆自相空,此说共小乘部。
释量论又云;若一切无能,见种生芽等,若许是世俗,云何能如是。此与前文决择分说同一宗要,此等
解释诚恐文繁,故不详述。
丁二,别破增益边,分二,戊一,明所破增益,戊二,如何破彼之理,今初
此宗正理所破有二,一损减边,唯由恶宗假立,即是内教无自性宗,如前已说,二增益边,又有分别俱
生二种,其分别者,即外教及内教小乘两宗所计,其俱生中,增益人我至下宣说,故今当说增益法我,
以诸宗派妄计法我,亦为成立俱生所执法我有故,及是正理正所破故,此宗教典除说执异体能取所取,
是法我执外,多未宣说,余法我执,解深密经说,依他起由遍计执自性差别,皆无自相,是相无自性,
即法无我,由此返显于依他起执其假立自性差别是有自相,即法我执,菩萨地决择分,摄大乘论,亦多
励力成立彼所执空所显空性是究竟中道义,及法无我圆成实,故若未知于依他起增益法我遍计所执,必
不能知此宗之法我执,及法无我,若执遍计所执是有自相,即法我执,其遍计所执者,谓于蕴等假名安
立此即为色,此为色生等,或自性相,或差别相,假安立性,然于彼中蕴等容有,故执披有非是增益,
要执蕴等于彼自性,为自相有,乃是增益,其破色等是名言境,由自相成,若破能诠亲境,然亲所诠,
能诠、总相,总名是无事者,小乘两宗皆已极成。故依他起由彼故空,无须更成,又以成立彼空之量,
亦不能成法无我性。缘彼空修,亦不能净诸所知障。故与解深密经,说遍计执无自相空,即法无我圆成
实性。及菩萨地,说彼空性是所知障清净所缘,皆成相违,又破色等是言说所取之境,若破取境所依自
相有者,则破依他起是自相有,若唯就取境自体及自相有,然比量所量共相无事,经部极成,故不应理。
又转有经云,以彼彼诸名,诠彼彼诸法,此中无有彼,是诸法法性。此教于小乘部亦皆成立,未见解深
密经所说遍计所执空之法性更能过此,又此空理中全无破除异体能取所取之真唯识义,故说彼是法无我
性及所知障清净所缘,云何应理?故当说此宗何缘能无彼等相违。
兹当解释,如此空理,菩萨地说是所知障净智所缘,及是无上永离二边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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