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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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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亦无乖违,解深密经,由遍计执无自相故,说名相无自性,余二自性,不由无自相故,名相无自
性者,以余二性胜义无性,即遍计执由自相成相无自性之义,是此宗所许,故胜义中由无自相名相无自
性,离增益执,由名言中有自相成相目性故,离损减执,最为明显。
故依他起若无自相则谤因果,同瑜伽师其差别者,此宗是说于胜义中无有自相,瑜伽师说若有自相即胜
义有,解深密经说于色等增益自性差别中依他起法皆无自相,是依他起遍计执空之义。此宗亦如清辩论
师,许为所著之境。与前说同。复有难云,有诸经中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及无生等,是不了义。解深密经
等显示彼经密意义故,中观明论答彼难云,是故虽显密意,然是了义,亦无相违。以即成立说无生等是
了义故,与现见等离相违故,破除随言起执着故,如解深密经云,次引经说,依法无我胜义无性,说无
生等文,言是故者。谓解深密经说,是一切法胜义谛故,亦是无性之所显故,名为胜义无自性性,其无
自性,即此经说一切诸法唯无自性故,解深密经,解释此经说无性等所有密意,破除随言所起执着成立
了义,中观诸师,由于胜义许无生等,而许世俗生等,故为宣说无生等语,非是随言而起执着,此宗意
谓若执全无生灭等是随言执着,若于胜义许无生等,非是随言而起执着。
设有难云,若如是者,第二法轮说无自性及无生等,此经说彼是未了义即成相违,以由此经成立彼等是
了义故。中观明论虽断此诤,然其意趣,谓说是未了义,与显其密意成立了义,若是一经虽成相违,然
非一经,仅同是第二法轮,此如股若心经中,未明显加胜义及谛实之简别,直云无色等,不可唯如所说
随言执着,更须引释,故非了义。引释之理,谓胜义中,无眼耳等,非名言无,故须更加胜义等简别。
由是因缘,如十万般若,于所及上已加胜义简别者,义谓成立如言了义,故说第二法轮是未了义者,义
谓非指一切第二法轮。
解深密经于说无性无生灭等,虽破随言执唯是实,然未破除于胜义中执无性等为随言执,合观前后,若
执无有自相之性,及生灭等,是随言执,此经宣说由无自相,名相无性,亦是破除胜义中有,由许名言
有自相故,故如上释。
总之惟为趣大乘者,转第二轮,彼于所破胜义简别有加未加,如后经说不可随言而起执着,应知犹如前
经所说,谓生灭等于胜义无于名言有,是为解深密经所释。故许解深密经是树立十万般若等为了义之经,
此解释初说,为不了义之理,易解不说,若作是思,诸瑜伽师所立三相,若非此经之义,岂许全非任何
经义耶。中观明论[莲华戒造]云,解深密经,入楞伽经,厚严经等,遮遣外境成立唯心,有时不破心
自性者,是为随顺未能顿证一切诸法皆无自性,须渐导者意乐而说。谓彼经中共有二机,为能顿证一切
诸法皆无自性所化而说,及为前机,故须分别立彼经义。
藏译静命论师诸论,虽未如前明说决择三相之理,然此二师意趣相同,如瑜伽师所释解深密经三相之义,
非是经义,清辩解为中观道轨,详如中观明论中说。
若能详知二派释经之理,即能了解诸大论师无量正理,及释经轨。
巳四,显示破胜义有以何正理而为上首,分二,庚初,明理所破,庚二,如何破除,今初
若许诸法于名言中有自相性,而除彼外,说所破事名为实有,或真实有,或胜义有,其相云何?
此中若未善解执实有等执着之理,或彼如何执所破之总相,唯依于无实等名,而说众多若如是有有此违
害,及非彼有有此能立,然终未能善解其义,故明所破极为切要。此如论说,地等胜义非大种性,其释
论分别炽然云,所言义者,是所知故,说名为义。即是所观,所了增语。所言胜者,是第一名,总云胜
义者,谓此是义,亦是最胜,故名胜义。又胜之义,名为胜义,以是殊胜无分别智之义故,又顺胜义,
谓证胜义,随顺慧中,有彼胜义,故名随顺胜义。三中后说,是此处义。分别炽然论云,胜义有二,一
谓无作行转出世无漏,永无戏论。二谓有作行转,随顺福智资粮,世间净智,有诸戏论。
今即以此为宗差别,故无过失。此中亦许观择胜义所有理智,非唯圣人后得理智,由是因缘,中观诸师
与余宗师,观事有无,云于胜义无彼事者,义谓于观胜义智前,无有彼事,云彼非有,此师论中除此之
外更无明说,智藏论师二谛论等,中观庄严论及自释中亦无明说,中观明论云,故真实义,由闻思修所
成诸慧,一切皆是无倒心故,同名胜义。以此之义是最胜故,然有现证不现之别,彼等皆由意乐增上了
知此等一切诸法皆唯无生,故言胜义无生者,即说正智者不成立彼等之生,此说三慧,由境是胜义,故
皆假名胜义,由以正智不成其生,故说由彼意乐增上名为无生。二无我义,由具正理名之为胜,乐断障
者,为证此故而发希求,及是无倒胜智境义,是故说为真实胜义。如是真实,亦指理智,由彼增上名无
自性,非名言识,或指真实性体,观真实相亦无所有,是庄严释论中说。若法生等是真实有,则以能量
诸法胜义真实义慧应能成立,然以彼慧不能成立,故说生等非是诸法真实中有,即彼名为胜义无生。
若尔如何有生名真实有耶?譬如幻化象马所依木块等物,于迷乱目现象马时,不可说是唯于识前现似彼
相,非不等物现似彼相,如是苗芽现从种生,亦不可说,唯于识前现似彼生,非是彼苗从彼种生。
若尔苗芽自从种生,应即胜义生。答云无过,如幻化事,虽彼自体现为象马,然由眼识迷乱之力,乃如
是现,非从本来因缘所生即现为彼,若不尔者,于不迷眼亦应乱现,如是从种生诸苗芽,亦由于诸名言
识前如是显现增上而立,非诸苗芽由自体性增上而生,由是因缘,若谓不由自能缘心显现增上安立,而
执苗芽由自体性增上而生,却是执为有胜义生,依此应知言胜义生及真实生,亦应了知一切余法有无胜
义及真实义,谛实生等。此如中观明论云,彼于一切有情现有实体,故由有情意乐增上,见一切法虚妄
自性,应当说名唯世俗有,谓从无始习气所生诸世俗心,于胜义无性乱见为有,即由彼故,于诸有情现
有实事,故由有情意乐增上立为有者,名世俗有,此相违品即胜义有,故应依此而说,一切自续中观诸
宗,亦皆同此。
又如二种俱生我执,虽非唯由不观察心显现增上而能安立为名言有,然由于名言识显现增上,无有余量
能为违害,即能安立为名言有,在此宗中由如是识显现增上所立名言自性,亦许为有,故简别云,若非
由其目能缘心显现增上之所安立。
若彼诸事由实执境空所显空性,虽许是彼诸事胜义实性,然说彼性若非由其自能缘心显现增上之所安立,
而由实性增上所立,亦不得成。由此应知空空之义,上说实执,即是此宗俱生实执。[即俱生法执]不
善言说诸有情类,虽不合执彼等名义,然有义执,故实执境若于彼有,即能出过,谓应堪忍观择究竟正
理之所观择,及应许有无分之事,应具自性三差别等,然执有彼等,却非实执之义,以破彼执仍不能成
无实义故,若未善解此宗实执之义,谓凡理智有所量事,即是实有,昔诸先觉,亦有许此,或许理智全
无有境,或有妄辨,理智比量,立境有无。
总应先知俱生法我执义,凡及法我一切正理,顺知皆是或正破此或此支分,听闻讲说思惟,当观于自身
此执,能有几许违害,应知是为主要教授,自部余宗说无我时,亦如是观。
庚二,如何破除
破除如是所破之理,以何为主,此宗破除所破之因,除一二外,皆依不见系属之因。中观庄严论说,依
楞伽经,及父子相见会,以离一异因为能立。中观明论说金刚支理,破有无生,破四句生,及离一异,
亦说缘起因,此即见相违因,显示他宗相违究竟者,谓随自他部所许何事,先依时间,或依方分,或依
心识缘境相等显示无有非多分集无分之法,次即成立具足多分,于一法上具多分性,虽名言义容不相违,
然胜义中分与有分二性异者,则无系属。若一性者,诸分应一,有分应多,由显此过破除诸法于胜义有,
此即励力解说提婆,离节无余指等道理,譬如破他生时,常与无常二品决断,破从常生,于无常中,同
不同时二品决断,破同时生,不同时中先坏未坏二品决断,破从坏生,先未坏生,有无间隔二品决断,
破间隔生,此等稍易,次从无间隔生中,谓一切体全无间隔,及一分无隔,二品决断,若如初说,二时
应杂,譬如极微二尘相邻,一切体分全无间隔,则杂一处,若如后说,则有支分,故成世俗,此是中观
明论所说,显示过难究竟界齐,即于分及有分观一异破,如破他生,亦说众多违害理门。智藏论帅,二
谛论中破实有时,根本道理即破四生,其究竟违害,亦与静命父子相同,此等皆是随行龙猛广大理路,
乐于正理求广慧者,应当修学,若知自续宗中此诸道理,余宗道理亦易了解,故不广说。
辨了不了义论卷三终
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卷四  宗喀已大师造  法尊译
丁二,应成中观师如何解释圣者诸论,
分二,戊初,如何解说人法有无自性,戊二,显示破胜义有以何正理而为上首,
初中分三,己初,说破人法自性之差别,己二,明此是释圣者意趣不共之理,已三,断除此理与经相违,
初中分二,庚初,明破自相之性是其差别,庚二,明所破已显示彼无,今初;
    佛护论师造《中论释》,清辩于彼虽出众过,然未宣说二无我义有所不同,观音禁亦云,于名言中
了知内外缘起如幻,能作所作,于胜义中知无自性,即圣父子清辩、佛护等宣说中道诸师,显示般若波
罗蜜多之理,此说名言幻有,胜义无性,二师相同,智藏、静命、莲华戒等,亦未宣说佛护、月称宗与
自宗中无我有别,月称论师则许佛护如实解释圣者意趣,与自建立胜义世俗理无差别,然说自宗不共余
中观师所释,《入中论释》云,如除《中论》,余论解此空性法时,无不倒说,如是智者定当了知我等
此宗所说诸法及答诸难,如空性法,非他论有,故有说云,经部宗师说为胜义,即中观师许为世俗,当
知此说全未了知《中论》真实,于婆沙宗亦如是说,其后又云,以出世法等同世法,不应理故,故诸智
者,当知此宗是不共法,此以自宗不共余中观师为因,若说下二部所说,胜义许为中观世俗法者,安立
彼尚未解中观真实,此中理由,谓自家中虽于名言亦不许有自相法故,以彼皆是从自相上而安立故,于
二谛中随失其一,亦失余一,不坏二谛出世间法,与坏二谛世间之法,随在二谛,何谛相同,皆不应理,
故圣者此宗,非仅胜义,即在世俗,与实事宗亦不相共,《二谛论自释》,引颂云,余所许胜义,即他
许世俗,如余许为母,亦许为他妻,疏虽说为龙猛所造,然依《入中论释》即知其,非其疏造者,传是
静命或是同名,或是附借,然非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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