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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章

11白话中阿含经11good!-第5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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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众前,自已所知,而虚妄言,不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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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示分别,施设其行,流布次第说法,欲断他意弊恶,难诘不可说也,
      于正法律中,不可称立自已所知。彼非法人住非法众前,自称我有智
      慧普知:对应之巴利文为“ekacco adhammikena vadena adhammikam
      vadam …… dhammikam ca vadam …… dhammikan ca vadam
      adhammikan ca vadam abhiniggamhati abhinippileti。  Tena ca
      adhammikam parisam ranjeti; tena sa adhammika parisa uccasadda
      mahasadda hoti 'pandito vata bho pandito vata bho' ti。”
      (AN。 V。 p。230),中文译为“有一类人以非法的言论禁止、
      抑制非法、如法、如法与非法的言论。他们以此取悦非法的群众,
      并且使非法的群众发出高大的声音:‘贤者的确是智者!
      贤者的确是智者!’”
1752。 乃至邪智:对应之巴利文为“micchasankappo micchavaca
      micchakammanto miccha…ajivo micchavayamo micchasati
      micchasamadhi micchananam micchavimutti”
      (AN。 V。 p。231),中文译为“邪思惟、邪语、邪业、邪命、
      邪精进、邪念、邪定、邪智慧、邪解脱”。 
1753。 圣正定,有习、有助,亦复有具:对应之巴利文为
     “Ariyam。。。。 sammasamadhim desissami saupansam
      samparikkharam”(MN。 III。 p。71),中文
      译为“有助伴、有资助的圣正定”。 
1754。 若有以此七支习、助、具,善趣向心得一者,是谓圣正定,
      有习、有助,亦复有具:对应之巴利文为“Ya kho; bhikkhave;
      imehi sattangehi cittassa ekaggata parikkhata; ayam vuccati;
      bhikkhave; ariyo sammasamadhi saupaniso iti pi; saparikkharo
      iti pi。”(MN。 III。 p。71),中文译为“诸比丘!任何有此七支伴随
      的心一境性,诸比丘!这种心一境性被称为有助伴、有资助的圣正定。”
1755。 正见生正志:此处的正见是“道”的正见。另外,“正见者,
      断于邪见”(段落编号9)的正见也是“道”的正见。 
1756。 正见最在其前:对应之巴利文为“sammaditthi pubbangama
      hoti”(MN。 III。 p。71),中文译为“正见是先行者”,意思是“正
      见是最首要的”。正见有二种,“观”的正见与“道”的正见。其中,
      “观”的正见是探究诸行无常、苦、无我;“道”的正见是作为“观”
      正见的结果,产生从根本断漏的效果。 
1757。 若见邪见是邪见者,是谓正见;若见正见是正见者,亦谓正
      见:注释书解释说,这是“观”的正见。同理,“若见邪志是邪志者
      ……;若见邪语是邪语者……;若见邪业是邪业者……;若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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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是邪命者,是谓正命;若见正命是正命者,亦谓正命”(段落编号
      4; 5; 6; 7)也是一样。 
1758。 云何正见:在对应之巴利文经典中,有二种正见,即有漏、
      有福分、有依着果报的正见(sammaditthi sasava punnabhagiya
      upadhivepakka)以及神圣、无漏、超越发间、有道支的正见
      (sammaditthi ariya anasava lokuttara magganga)
      (MN。 III。 p。72)。但是,本经《中阿含第一八九经圣道经》只有
      属于“有漏、有福分、有依着果报的正见”,即“此见有施、有斋、
      亦有咒说,有善恶业,有善恶业报,有此世彼世,有父有母,世有真
      人往至善处、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觉,自作证成就游”。
      以下的正志、正语、正业、正命也是一样(段落编号4;5;6;7) 
1759。 此三支随正见,从见方便:对应之巴利文为“Itissme tayo dhamma
      sammaditthim anuparidhavanti anuparivattanti; seyyathidam:
      sammaditthi sammavayamo sammasati。”(MN。 III。 p。72),
      中文译为“正见”。 
1760。 正志:对应之巴利文为“sammaditthi”(MN。 III。
      p。73),中文译为“正见”。 
1761。 是为二十善品、二十不善品,是为说四十大法品转于梵轮,沙门、
      梵志、天及魔、梵及余世间,无有能制而言非者:对应之巴利文为
     “Iti kho bhikkhave; visati kusalapakkha visati akusalapakkha。
      Mahacattarisako dhammapariyayo pavattito appativattiyo
      samarena va brahmanena va devena va Marena va Brahmuna va
      kenaci va lokasmim。”(MN。 III。 p。77),中文译为
      “如此,诸比丘!有二十法是善法,有二十法是不善法。这四
      十大教法已被转动,不会被世间任何的修行人、婆罗门、乃至其他
      一切的天、人、恶魔、梵天所停止。” 
1762。 若有沙门、梵志者,我所说四十大法品转于梵轮,沙门、梵
      志、天及魔、梵及余世间,无有能制而言非者,彼于如法有十诘责:
      对应之巴利文为“Yo hi koci bhikkhave; samano va brahmano
      va; imam mahacattarisakam dhammapariayam garahitabbam
      patikkositabbam manneyya; tassa ditthe va dhamme dasa
      sahadhammika vanuvada garayham thanam agacchanti。”
      (MN。 III。 p。77),中文译为“诸比丘!如果有任何的修行人、
      婆罗门认为这四十大教法应被诃责、应被非难,当下便有十
      种如法的谁论,可以做为诃责他的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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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3。 若更有余沙门、梵志,蹲踞说蹲踞,无所有说无所有,说无
      因、说无作、说无业,谓彼彼所作善恶施设,断绝破坏彼此。我所说
      四十大法品转于梵轮,沙门、梵志、天及魔、梵及余世间,无有能制
      而言非者,彼亦有诂责、愁忧恐怖‘对应之巴利文为“Ye pi te;
      bhikkhave; ahesum Ukkala Vassa…Bhanna ahetuvada
      akiriyavada natthikavada; te pi mahacattarisakam
      dhammapariyayam na garahitabbam na patikkositabbam
      manneyyum。 Tam kissa hetu? Nindabyarosa…uparambhabhaya ti。”
      (MN。 III。 p。78),中文译为“诸比丘!即使是来自于乌卡拉、
      瓦沙、般那〔地区〕 的无因论者、无作业论者、虚无论者,也不会
      认为这四十大教法应被诃责、应被非难。为什么呢?因为害怕被非
      难、被攻击、被.驳斥。” 
1764。 都邑:巴利文为“Nagarakam”,又译“邑名”。
1765。 我多行空:对应之巴利文为“Sunnataviharenaham … etarahi
      bahulam viharamiti。”(MN。 III。 p。104),中文译为“我多住
      空性住”,意思是“我经常住于空性。”其中,“空性住”
      (sunnatavihara)是指“空果的成就”(sunnataphala…samapatti),
      即“经由专注于涅槃空所进入之阿罗汉果的成就”。
1766。 空无象、马、牛、羊:对应之巴利文为“Sunno
      hatthigavassavalavena”(MN。 III。 p。104),中文译为“以象、
      牛、马、母.马为空”,意思是“没有象、牛、马、母马”。
1767。 然有不空,唯比丘众:对应之巴利文为“atthi c' ev' idam
      asunnatam yadidam bhikkhusangham paticca ekattam”(MN。
      III。 p。104),中文译为“现在只有这个不空,即以比丘僧众为
      缘的单一”。
1768。 若此中无者,以此故我见是空;若此有余者,我见真
      实有:对应之巴利文为“Iti yam hi kho tattha na hoti; tena
      tam sunnam samanupassati; yam pana tattha avasittham hoti;
      tam santam idam atthiti pajanati。”(MN。 III。 p。104…105),
      中文译为“如是,凡是那里没有的,他就视为空,但是凡是有余留
      在那里的,他便知道那个存在的〔事物〕‘这是存在的。’”
1769。 是谓行真实、空、不颠倒也:对应之巴利文为“Evam pi 'ssa esa
      … yathabhucca avipallattha parisuddha sunnatavakkanti
      bhavati。”(MN。 III。 p。105),中文译为“如是,对他而言,这是
      真实的、不颠倒的、清净的空性之显现。”
1770。 数念一无事想:对应之巴利文为“arannasannam paticca
      manasikaroti ekattam。  Tassa arannasannaya cittam
      pakkhandati pasidati santitthati vimucc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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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N。 III。 p。104),中文译为“他作意以森林想为缘的单一。他的
      心于森林想,得到欢喜、清净· 安住、解脱。”其中,“森林想”
      (arannasanna),注释书作:“这是一个森林,这是一个树,这是一
      座山,这是一个果园。” 
      若有疲劳,因村想故,我无是也。若有疲劳,因人想故,我亦无是。
      唯有疲劳,因一无事想故:对应之巴利文为“Ye assu daratha
      gamasannam paticca; te 'dha na santi; ye assu daratha
      manussasannam paticca; te 'dha na santi; atthi c' evayam
      darathamatta yadidam arannasannam paticca ekattan ti。”
      (MN。 III。 p。104),中文译为“所有由村落想而生起的扰乱都不存
      在,所有由人想而生起的扰乱都不存在,只有这么多的扰乱,即以森
      林想为缘的单一。” 
1772。 无想心定‘对应之巴利文为“animittam cetosamadhim”(MN。
      III。 p。107),中文译为“无相心定”,又译“无相三昧”(参考
      注解747)。这是心在“观”中的定,因为没有“常”的相,故称
      “无相”。比较对应之巴利文经典,在此“无相心定”之前,尚有一
      段相似的经文是关于“非想非非想处想”,虽然《中阿含经》 并无
      此段经文,但是本书将之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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