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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独唱团-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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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隔着头盔也看得出我在咬牙切齿,但当摩托离开中环经过湾仔全速走上东区走廊,我已经算是豁出去了。
虽然未敢于一路向人向树向天挥手,但已经可以单手持着相机沿途乱拍,一路拍我一路在想,如果给我年轻二十年,说不定我也会变成一个摩托骑士,一个早午晚都会骑着摩托车在香港九龙新界四处觅食的骑士。
曾经企图积极地向路过香港的朋友介绍香港,但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真正好介绍的,唯有吃,还可以。
摩托车其实是跟车仔面是没有亲戚关系的,但骑着摩托车去吃车仔面,也总算一件无中生有的过瘾事。
从香港东岛莦箕湾闹市东大街的吕仔记,迟到东南海岸石澳沙滩旁的**面档(吃完竟然没有看名字就跑了),再翻山过隧道回到铜锣湾的荣记粉面,最后以湾仔车仔面之家做终点站——我发誓我这过去的半辈子都没有这样密集的在一个半小时里吃四碗面,而且要在杂七杂八的猪皮、猪红、韭菜、萝卜、咖喱鱼蛋、鱿鱼、猪杂、牛杂、切片香肠、卤水鸡翅尖、冬菇、蟹柳、油豆腐、青菜等等配料当中自行挑选搭配自家合适口味,还得决定究竟吃的“主食”是油面、河粉、米粉、粉丝,还是乌冬——这种打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出道的百分之三香港车仔面,开始的时候是非法流动小贩推着简陋的木头车上街卖面,为贫苦草根阶级填报肚皮,一角钱一团可粗可细的蛋面,再加二三角钱添些配料,围住面档,人人一个碗口磨损崩裂的公鸡碗在手,三拔两拨尽快解决,唯恐小贩管理队不知从那个地里钻出来,面档住人匆忙“走鬼”,剩下一群食客站在街头,拿着迟到一半的车仔面,不知如何是好。
这从来就属于社会贫苦草根的,注定是小流氓古惑仔的,注定高攀不起云吞面鱼蛋粉牛腩河等等高贵亲戚的最最贴地的车仔面,和我们这代香港人一同成长。即使现在已经被政府策略性地净化,车仔面档从街头慢慢转移入正式店铺,但车仔面倒也没有因此而“文化”起来,还是相对的便宜,多选择,快,自有其混杂无章的口味,这也正是我理解并认同的最贴地的香港市井核心价值。
车在人在,一日有摩托车,一日有车仔面,一日有香港。

独唱团…给你一些不给一些  作者:兔 

到打开电脑;我还在纠结这篇文章的观点,浪子到底该不该回头,在这个尴尬的年龄段,我不知道自己该继续坚持,还是向这个世界妥协。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爱浪子,爱他们满不在乎,爱他们颠沛流离,爱他们的简单,甚至粗暴,爱他们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面前,又从来不告别就回过头去。也许这还不够,你还爱他们是穷小子,爱他们去没有卫生许可证的路边摊,即便只是一碗车仔面都浪漫的要死。最先让我想到这个形象的就是《天若有情》里刘德华饰演的阿华,那个叼着烟,骑着摩托车的浪子。那个有情有义却终难回头的浪子。
在我们年少的记忆里,某个盛夏的盛夏,似乎都会有这么一段想起来就不知所措的爱情,就像电影里吴倩莲饰演的十七岁的JOJO ,天真执着,义无反顾,眉眼之间都透着一股子倔强。他们的相遇本来就是天雷地火,她是他逃离抢劫现场时的人质,又在匪伴面前豁出命去英雄救美,这大概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让人心跳加快的相遇了。而JOJO也以最快速度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仅没有指认阿华,还迅速地爱上了他。为他撒谎夜逃,煲汤打扫,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地爬上了车顶与人飙车,所有一切都是这位千金大小姐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一切都是甘愿,不管他是警察还是罪犯,也不管他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总之跟他的一切和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连他周围的空气都是甜的。然而结局并不如人意,阿华最终死在自己的江湖路上,而 JOJO拖着婚纱狂奔在午夜的街头,她的这个浪子,再也回不了头了。
但现在想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当浪子回头,年复一年,渐渐有了中年人的肚腩,和连天的抱怨,有了这个年代司空见惯的小三小四们……不在骄傲,不在盛气凌人,取而代之的是家长里短和世俗琐碎,他们终将在阶级矛盾里分道扬镳。这样的结局不止令人伤心,更让人觉得可悲。爱情从来就只是那么一下子,兵荒马乱的一下子,过了也就过了。电影里的他们却用一场悲剧将这份停留在顶峰的爱情永远保留了下来。
回想香港同时期电影的另一个浪子经典,大概就是《阿郎的故事》了。然而,浪子回头,佳人不在。他独自忍受着老板的苛刻在工地做苦工,只为供儿子念书,虽然电影把两人脏乱差的生活描绘的轻松情趣,但还是难掩那份辛酸。尤其是遇到他从国外回来的佳人之后,对比之下更是一人一世界。他不再是她崇拜爱慕的那个骄傲的浪子了,他依然痞气,却多了一份维诺,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穷小子,而她却不能一辈子都吃路边摊。现实让人难堪,当他要寻回当年的骄傲,再次骑上摩托车时,却付出了永远的代价。
然而电影终归是电影,我们终究要回到现实生活里的。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女人终其一生所追寻的。是浪子么?那场情海深波的记忆留给盛夏足矣,热情过后的人间烟火才是真正的生活。浪子也许只适合谈恋爱,至于生活,还是交给稳重又顾家的男人吧。
但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坐在家用旅行车里,身边是开始永远不超过七十码的老公,当罗大佑再次唱起《追梦人》时,我还是会怀念那些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日子,怀念那个把唯一的头盔留给我的你。但仅仅也只是怀念罢了,而且是偶尔怀念。
突然想起奶茶刘若英在给陈升写的新书写的序里,有这样一段细节:
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这一段描写突然让我明白,最上乘的男人应该是浪子、才子,和凡夫俗子的结合体,只是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少了,如果你还要求彼此爱慕,这样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在文章开头时的疑虑不再,把最后的青春野掉,把最后的浪子甩掉,我亲爱的七十码,我们一起安分地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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