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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可人儿(短篇小说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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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儿

作者:亦舒




分别是无奈



哥比我大两岁,但往往看上去,倒像是我的弟弟。我一直比他老成持重。他太爱玩,太没正经,太时髦。


女朋友太多。

妈妈常笑道:“真不晓得之骥到什么地方去找来这么多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像美女展览会似的。”

最奇怪的是,她们都听他的话。

之骥做人没有遗憾,他性格开朗,天天到父亲公司去兜个圈子,陪父亲的业主打球吃饭,然后晚上找个漂亮的女友,开部铮亮的车子,找个好地方吃饭,就是这样。

母亲有一阵子很担心,怕之骥会一直这样下去,“以后怎样办呢7”她问。

以后还不是照这么办,舞照跳,饭照吃,不知多少男人一直玩,玩得成精,直到八十岁寿终正寝,我微笑地安慰母亲:“什么事也没有,别害怕。”

“他要是像你就好了。”妈妈说。

“现在好。”我不加思索的说,“不然家里多闷。”

这是真的,家庭成员性格越有异越好。

在之骥眼中,我才是一个怪人:不会享受,不懂得追求女孩,平常连话都不多一句。

不过我们是相爱的。

“跟爹学做生意多好,你竟跑去教一份书。”

我不以为然,只是微笑。做生意是很难的,非得天文地理吃喝玩乐无所不通来讨好雇主,还要有精密头脑,更要懂得那一行,机会稍现即逝,如果把握不紧,原形毕露……

我性格不近。

而哥也并不是人材,他太爱玩,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

爹无疑是其中佼佼者,加上三分运气,他在商场上也颇有名气,他也很为此骄傲,时常说:“近年来第一等能干的人是商人,第二等是科学家,第三等轮到政治家。”

咱们家有很多名言。

像大哥,就老说我:“之骏竟跑去做学校讲师,真不可思议,坐在土人当中赚花生米那么一点薪水。〃

很令人受不了。

说多了母亲心志颇为动摇:“之骏,如果没有更好的工作,爹的公司总是收容你的。〃 但爹公司有那么多专业人才,我顶多获得一份陪吃饭的工作。同陌生人打交道拍肩膀,那简直是痛苦的,我并不懂得。

之骥又爱问我有女友没有。

“没有。”我说,“女孩子连看都不要看我。”

“你得打扮打扮。”

我擦擦鼻子,忍不住笑,怎么搞的,要我们打扮?不是女孩子才扮得花枝招展来吸引异性注意力?

“笑什么?之骥晓我以大义,“动物中都是雄性的毛色最美。”

“但,但人是万物之灵呀。”

“同你根本说不通。”之骥不悦,“我替你介绍女孩子,你借我的衣服穿好了。”

两人穿起类似的衣裳,像一个模子里倒出来似的,母亲看着笑眯眯。

之骥叫我去把头发也理他那样子。

我骇笑,我才不要,再时髦下去都要变成流行歌星了。

这样兴致勃勃出去,却很少有收获,因为女孩子们眼尖,很快看出我是次货。

我也不介意。那些女孩子不合我胃口。

之骥最能干的是令人无法知道他爱的到底是谁。

“都爱,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可爱,是上主最伟大的创造,各人有各人的好处,说都说不出来。”他眉飞色舞。

风度是有的,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子恨死他,他处理得很好,也没有争风喝醋的事发生过。他并不阔绰,但很豪爽,大礼他送不起,但一些零零碎碎的首饰他是不小器的。

最主要是他有一套软功:什么人爱吃什么零嘴,看哪类电影,喝咖啡放几块糖,他都一清二楚,在适当时候使将出来,无往不利。

女人仿佛是很简单的动物,受他催眠。

这样的人,忽然宣布要结婚,家人是很受震惊的。

昨天晚上他公布了这个消息。

我不信他。

他磨着妈妈要看她的珠宝,想挑戒指。

看样子很认真。

妈妈不肯,“你先把那女孩儿带回来我瞧瞧。”

“我周末就带她来。”之骥说,“你让我看有什么像样的礼物。”

“我自然会给见面礼。”

之骥笑,“那我才放心。”

饭后我们吵着要知道那女孩的细节。

之骥一一说出来:“十九岁,家中独生女儿。”

“哗,”我说,“这么小,人家会以为他是你女儿,你还得等她大学毕业。”

母亲笑说:“别打断他,让他说下去。”

之骥说:“念大学?念大学来干嘛?好好的女孩子,都是在那种地方学坏的,男男女女挤在一起吸毒品,大被同眠,什么做不出来?”

我点点头:“原来这是你给大学教育的新定义;”

“我不准她念大学。”

我又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咱们回复到原始时期,家里快多个童养媳。”

这次连父亲也不帮之骥,“你真想清楚了?”

“再清楚没有了,包管你们一见她就喜欢,真似一朵莲花般。”

父母俩半信半疑。

周末那女孩子来了。

真的很美,真的似一朵花。年轻,娇嫩,漂亮,大眼睛的小鹿。

可惜实在太小了,尚未成形,整个人如一张白纸般,纯洁绝对纯洁,但却也是如白纸般乏味,看久之后,怕闷得慌。

她什么都不懂,正是需要人呵护,连茶杯都得放在她手中,我不行,我会怕累。

爹爹暗暗摇头。

那女孩子怯怯的什么也不大说,躲在大哥身后,一下子就告辞了。

她一出门,妈妈就说:“好是好女孩,只是太小了。”

“是心理问题,我知道有许多十九岁的女孩子已似人精,”我说,“不知为什么这一位似不吃人间烟火。”

“骥儿到什么地方找来这个孩子?还说要结婚呢。”

匪夷所思,小说中人物跑到现实生活来特别可怕。

我觉得不便发表太多的意见,因为这个女孩子将来可能成为我的大嫂。

我说:“不过她长得这么美,这个年头,无名美女已经不多,五官略为整齐的,都想到电视台或歌坛去出风头。她又乖,一只小绵羊模样,似乎我们应当为之骥庆幸。”

母亲听了这番话,仔细想想,觉得很有道理,点点头,略为放心。

之骥也只能娶这样的女孩子,他在外头久了,有经验的女子哪肯同他结婚,又都知道他并没有什么钱。

小女孩才哄得转,婚后生儿育女,他的能力不够,还有父亲呢,急什么,那女孩不会吃苦。

呵,之骥要结婚了。

“婚后是否还同我们住?”母亲问。

他说:“当然,不然住哪里?”他怎么搬得出去,也不想为开门七件琐事来烦。

父母亲很满意,有供必定有求,他们两家都好。

母亲咕哝:“之骏也住进来,就热闹了。”

我笑。

母亲讪讪说:“我去瞧瞧,有什么首饰适用,得拿去重镶。”

我回宿舍。

没想到之骥会来找我。

整个宿舍的女讲师纷纷向他投去注意的神色,颇惊他为天人,之骥外型哄死人。

我说:“你怎么来瞧我?”

“不可以吗?”他笑,“来看看你那些仙人掌长得怎么样。”

“不,之骥,你是不会那样做的,你一定有事求我。”

他坐下来,面孔上出现一种尴尬的神色来。

我很纳罕,怎么会?他一向理直气壮,做事很少犹疑。今日是为什么?

“之骏,我想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再度疑惑,他有何事求我?我与他在生活上成两个极端,根本完全没有关

系,他有什么事要我帮忙?

“是我做得到的事吗7”

“你绝对做得到。”他略略松弛。

“代你去考试?”我取笑他。

“不。”

“那么请说。”

他犹疑很久。我们兄弟俩生平第一次在这种处境下相对。

我心中疑团越来越大,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

他终于开始:“之骏,我在外头,有一个女朋友。”

我放下心来,原来是风流债耳。

但我的心即时又吊起来,“可是在外头生了孩子?”

“没有!别胡说。”

我吁出一口气。

之骥忽然说:“这年头,还有谁肯为男人生孩子?如果她有了孩子,我马上同她结婚。”

“她是谁?”我问。

“一个女人。”

“我未曾想象过她会是一个男人。”我笑。

“之骏,我要你去见她。”他拉紧我的手。

我问:“为什么?你应自己去告诉她,你要结婚。我相信她不会心碎而死。”

“她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

“你不逼她,她不会厉害。”

他啼笑皆非,“之骏,你知道个屁!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你不知女人可怕。”

“再可怕也是你甩她,她还没有你可怕。”

之骥不出声。

过一会儿他说:“这件事你可以帮我。”

“好,我帮你去派帖子给她,只有一个?比我想象中好。”

“只有她一个已经够头痛了。”

啊叫我去见一个三头六臂的女人。

他自口袋里摸出两件东西,其中一样是一条门匙,另一样是一只钻戒。

“这是干嘛?”我问。

“两样都交给她。”

“门匙我明白,但戒指?”

“赔偿。”

“算了,如果她真如你说的那么厉害,这不能满足她,如果她没有你说得那么可怕,你可以把它留下来讨新欢的欢心。”

“之骏,你倒是个厉害脚色。”他白我一眼。

我取起戒指,一粒并不大的钻石,是旧刻,并不光亮,但镶工古朴精致,不可多得。

“去年我们到欧洲,在翡冷翠一片珠宝店看见它,当时没立定主意买。”

于是他最近特地去买了它,想藉此叫旧情人心软,不跟他为难。

“你到底爱谁?”

“我?”之骥笑,“我最爱我自己。”

“那当然是,但两个人比较起来,你爱谁?”

“蓉蓉比较适合做妻子。”蓉蓉是那小女孩子。

我很诧异,“那小女孩怎么持家?”

“主持大局有母亲,我们家需要一个可塑性强,听话、标致的媳妇,你认为不是?”

“另外那个女子,她叫什么名字?”

“七弟。”

“什么?”

“她母亲直生了六个女孩,到她是第七。”

“她多大年纪?现在还有人生这么多?”

“比你大一两岁,约三十了。”

“你与她走了多久?”

“之骏,我只是叫你把两样东西送给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说,“恕我好奇过度,只是我们,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骥像是被刺伤了心,“之骏,我每晚都回家睡觉,我可没有同人同居。”

他仿佛打算与我吵架,以怒气来掩饰真感情。哪一种感情?是怀念还是那一点点悲哀?

我不打算再问下去,就快连兄弟都没得做了。

“早上九时至五时她都不会在家,你替我买四打玫瑰,连同请帖以及这两件东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锁开启大门即可。”

“不用见她?”我撮起一道眉。

“见她干嘛?”他朝我瞪眼。

这倒容易。“好,”我说,“明天我就去。”

既然这么容易,他自己为何不去?

我不好意思再问。一场兄弟,连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话了。

他留下一个地址,走了。

有几个女同事随即来探听:“那是谁?”

我说:“那是个女人见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么远躲那么远。

第二天我照他给的地址找上门去。

我并且照他所说,买了大束玫瑰,把整个身躯遮掉一半。

我先按铃,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过了足足廿分钟,才用门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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