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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黑暗塔1-7-第4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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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撇开吊人胃口的结局不谈,故事本身我还算满意,可它明显和我以前的作品不一样。着实是一部大部头,足足八百多页,而我只花了三个多月的一点点时间。
  他妈的,真是不可思议。
  而且也是几乎不用怎么改动。当然,情节上还是有几处不合理的地方,可你只要想想这本书有多长,就会发现漏洞少得几乎让人不敢相信。当我需要一点儿灵感刺激时,整部小说一次又一次地从我的笔下流泻出来,太不可思议了。比方说从查尔斯·派勒什写的《梅花点阵》①里面信手拈来的十七世纪俚语:“哎,没错儿”或者“随便您”还有“我的小伙子”等等,这些词儿从盖舍嘴里吐出来那么自然(至少在我听来是这样)。再比方杰克重新回来的方式,老天,太酷了,不是吗?
  惟一担心的是苏珊娜·迪恩(以前是黛塔/奥黛塔的那个)后面的命运。她有了身孕,可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会是谁。魔鬼吗?不大像。也许等故事继续再发展下去两三部我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可不管怎么样,我的经验告诉我,长篇小说里面如果女主人公怀了身孕却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那肯定就砸锅了。原因说不上来,不过怀孕这个桥段已经用得太滥了!
  噢,好吧,或许也没什么要紧的。这段日子罗兰和他的卡-泰特已经让我有点儿烦,估计要过段日子我才能再捡起这个故事,尽管我知道书迷们肯定会被剌德火车上吊人胃口的结局气得大吼大叫。记住我的话。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这样写了,对我来说这样的结局正好。从许多方面来说,《荒原》感觉上就像本人“造梦生涯”的顶点。
  甚至也许比《末日逼近》更精彩。
  ※※※※
  ①《梅花点阵》(The Quineunx),英国作家查尔斯·派勒什(Charles Palliser)一九八九年所著维多利亚式的悬疑小说。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还记得我说过会有人抱怨《荒原》的结局吗?看看下面的!
  堪萨斯州劳伦斯镇的约翰·T·斯皮尔的来信:
  亲爱的金先生:
  或者我是不是该长话短说,直接叫你“混蛋”?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花了大价钱买的唐纳德·格兰特版的枪侠系列第三部《荒原》竟然这副样子!书名倒真是贴切,果然是“堆满垃圾的荒原”。
  我是说,故事本身还是不错的,别误会,甚至可以说很棒,可你怎么能这样随便“续上”一个那样的结局?根本就不是结局嘛!就好像你自己写累了,然后说“好吧,管它呢,反正我不需要绞尽脑汁想出个好结尾,那帮愿意付钱买书的笨蛋肯定会照单全收。”
  本来我想把书退回来的,不过后来还是决定收藏,因为至少那些插图还挺漂亮(尤其是奥伊的那幅)。但是故事情节绝对是骗人的。
  金先生,你会写“骗子”两个字吗?操你妈,你这个骗子!
  诚挚的批评者
  约翰·T·斯皮尔
  堪萨斯州劳伦斯镇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下面一封让我心情更糟糕。
  佛蒙特州斯通镇科芮塔·维尔夫人的来信
  亲爱的斯蒂芬·金:
  不知道您会不会收到这封信,不过抱希望总归没错。我读过您大部分作品,都非常喜欢。我来自你的“姐妹州”佛蒙特,是个七十六岁的年轻“祖母”,特别喜欢的是您写的《黑暗塔》系列,呃,我是说直到现在都很喜欢。上个月我去医院,一帮脑科专家会诊后说我脑袋里的肿瘤终究还是恶性的(刚开始他们告诉我“别担心,科芮塔,肿瘤是良性的”)。我知道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跟随你的灵感”就行,不过他们说恐怕今年的独立日我都熬不过去,估计下一部“黑暗塔奇谈”问世我等不到了,所以我想您能不能提前告诉我最后结果会怎样,至少告诉我罗兰和他的卡-泰特能不能最终到达黑暗塔?他们在那儿又找到了什么?我发誓绝对不会告诉第二个人。希望您能满足一个老妇人的临终遗愿。
  诚挚的
  科芮塔·维尔
  佛蒙特州斯通镇
  一九九二年三月六日
  我一想到自己安给《荒原》的草率结尾心里就特别堵得慌,觉得自己真是个混蛋。我得给科芮塔·维尔夫人回封信,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我告诉她我也不知道罗兰的故事该怎么收尾,她会相信吗?我怀疑,可“这就是事实”,杰克期末论文的最后一句就是这么写的来着。那座该死的黑暗塔里到底有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甚至不比……呃,不比奥伊知道得多!我甚至不知道它矗立在那一大片盛开的玫瑰花田当中,直到那段文字从我的指尖流泻出来、显示在新买的苹果机电脑屏幕上!科芮塔会信吗?要是我说,“科芮塔,听我说:一阵风吹来,灵感自然流泻。接着,风停树静,我能做的一切只有等待,和你一样,”她又会如何作答?
  他们每个人,上到最睿智的批评家、下到最蠢笨的读者,都认为掌握一切的是我。全是胡扯。
  我压根儿不是。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格兰特版的《荒原》全卖光了,简装本也卖得很火。我应该很高兴,的确也是,可是抱怨结局的读者来信还是雪片似的飞过来。大体能分三类:恼羞成怒的读者,迫切想知道这个系列下一部什么时候能出来的读者,还有迫切想知道这个系列下一部什么时候能出来的恼羞成怒的读者。
  可是我思路全卡住了,风愣是没吹过来,起码现在还没。
  不过同时另一部小说的灵感又冒了出来,女主人公在当铺里买了一幅油画,结果自己跌进了油画的世界。嘿,也许她去了中世界,会碰上罗兰!

  一九九四年七月九日
  我戒酒以后泰比就不大和我闹别扭了,可是,老天爷,今天早上我们俩大吵一架。在洛弗尔的家里,当然。我正准备出门散步,她让我看看今天的莱维斯屯《太阳报》登的一则新闻,斯通翰姆的居民查尔斯·“齐普”·麦考斯兰正在七号公路上散步时被一辆汽车当场撞死,肇事司机逃逸。我平常就在这条公路上散步,当然,所以泰比劝我就待在龟背大道,而我则试图说服她我同其他任何人一样也享有七号公路的权利(上帝啊,老实说我每天也不过只走半里路)。我们吵得越来越厉害。最后她求我至少别再上斯莱布城山丘,那儿视野太短,要是有人不小心开上人行道避都没法儿避。我答应她会好好考虑一下(要是我们继续争下去那我肯定得中午才能出门了),但是见鬼,我可不愿意那样儿怕东怕西地活着。而且那个斯通翰姆的倒霉鬼让我散步被车撞着的几率变得大概只有一百万分之一。我这么对泰比说,结果她说:“以前你还说过成为一个成功作家的几率比这还大一些呢。”
  她这么一说我倒是哑口无言了。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九日(班哥尔)
  泰比和我刚从班哥尔礼堂参加完我们小儿子的毕业典礼回来(当然还有他的四百个同学)。他终于拿到了毕业文凭,现在算是正式高中毕业。班哥尔高中和班哥尔初中都成为了历史,秋天他就要上大学,而我和泰比将要开始想办法应付如今越来越流行的空巢综合征。每个人都说,一切一眨眼就过去了,你会连连称是……然后,一切果然就过去了。
  他妈的,我心里堵得慌。
  有点儿不知所以。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什么,阿尔菲,①哈哈?)这么挣扎着从摇篮爬到坟墓到底是为什么?啊?“人生道路的尽头”又是什么?耶稣啊,太残酷了。
  我们今天下午要开车去洛弗尔龟背大道上的家——过一两天欧文也会过来的。泰比知道我希望在湖边写写东西,老天,她的直觉灵得可怕。当我们从毕业典礼回来的路上,她问我,风有没有吹起来。
  实际上,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吹了起来,还是一阵狂风,我简直等不及想开始《黑暗塔》系列的下一部。是该看看猜谜竞赛的结果如何了(埃蒂用“愚蠢的问题”——换句话说,谜语——让长着机器脑子的布莱因目瞪口呆,这个想法几个月以前就出现在我脑海里)。不过我有感觉,这并非故事的主线。这部里面我想写写苏珊,罗兰的初恋,而且我想把他俩这段“牛仔浪漫史”放在虚构的中世界的眉脊泗(实际上就是墨西哥)。
  跨上骏马会有时,再踏狂野征途路。
  其他孩子都不错,虽然这段时间纳奥米患了过敏症,大概是贝类食物过敏……
  ※※※※
  ①原文是“What's it all about,Alfie?”,一九六六年美国电影《阿尔菲正传》(Alfie)中的经典台词。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九日(洛弗尔,龟背大道)
  上一次中世界的探险我就像乘着喷气式火箭车过了一个月,整个过程晕晕乎乎,就像吸了毒品腾云驾雾。我本来以为这回要难一点儿,难很多,可结果是我再一次穿上了异常合脚的旧鞋子,就像那双三四年前在纽约买的巴利西部牛仔短筒靴,舒服得不愿意脱下来。
  现在已经写完了两百多页,罗兰和他的伙伴们正在调查大流感遗留下来的废墟,并且找到了兰德尔·弗莱格和阿巴加尔留下的蛛丝马迹。
  我想,也许最终弗莱格就是沃特,罗兰的死对头。他的真名其实就是沃特·奥·迪姆,刚开始只是个普通的乡下小伙子。实际上这也完全说得通。如今我已经清楚地发现以往写的每一部小说都或多或少和这部有关系。而且你知道吗,我一点儿不觉得别扭,提笔创造这部小说总让我觉得回老家了。
  可是为什么同时还觉得危险?为什么我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预感,要是有一天我被发现心脏病突发倒在书桌上(或者驾着哈雷车翻下七号公路),那时肯定正在写这部一点儿不普通的西部传奇?大概因为我知道有太多人正等着我结束这一切,而我也愿意结束这一切!上帝,非常愿意!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绝对不会让它成为我的作品集中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或者《艾德温·德鲁德之谜》①。可是我一直觉得那股阻止我创作的力量正在找我,只要我一动笔就更容易被发现。
  够了,最近我变得有点儿神神叨叨。得出去散散步。
  ※※※※
  ①《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乔叟代表作,但是未完成乔叟便去世。《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查尔斯·狄更斯的最后一部侦探小说,也是未能完成便去世了。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再过五个礼拜估计就可以完工了。这本书比以前更有挑战性,不过整个故事仍然向我涌来,情节曲折,内容丰富。昨天晚上看了黑泽明的《七武士》,我突然有个想法,第六部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写,题目就叫《末世界的狼人》什么的。估计我得到路边租碟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那部《七侠荡寇志》,就是黑泽明电影的那部美国版。
  说起路边,下午为了避让一辆面包车我差点儿跳进路沟里——司机左摇右晃,分明喝得烂醉——就在七号公路最后一段路,当时我正准备拐进树阴更多的龟背大道。我不打算告诉泰比,否则她一定会暴跳如雷。不管怎么说,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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