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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爷是人妖爷怕谁_派派小说-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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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恩怨,于是才出现是是非非,于是这场梦才有作下去的必要。
  这个世界,说到底就是大家集体嗑迷幻药,醉生梦死地演一场戏,戏里的东西,真情假意,能当得真?你可以因为和坤是个贪官,就去骂王刚是个混蛋?
  总有一些人不管什么事都往人格、三观什么的持钩,可是如果游戏里面骗人是犯法的,那么杀人犯不犯法?”
  GM,我觉得我可能说不过他。= =
  但我还是想勉力试一下:“杀人那至少是光明磊落的!呃……好吧,即使是有的时候可能会猥琐一点,但那也是一种策略!”
  他五指如梳掳过我的发:“所以杀人就不犯法了?暴力摩托中途撞死撞伤行人、殴打警察、撞毁建筑物也是光明磊落的,所以也是不犯法的?QQ农场相互偷菜那也是光明正大的,所以偷东西就不犯法了?”
  “呃……”老子无语了:“你强辩嘛,那不过是一场游戏啊。”
  他五指梳着我的发:“是了,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如果玩一个游戏也要把正义、三观这些带入进去,如果玩一款游戏我们也需要将儒家、佛家、道家教化奉行得淋漓尽致,你还玩什么游戏?
  所以有时候你留心看看,游戏和人,指不定谁玩了谁呢!”
  GM,难道老子也只是被天下给玩了?!= =
  “可是虚拟财产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玩家向法院起诉,也够你吃几年公家饭了!”
  
  “我从来没有进行过计算机犯罪,所有的帐号,完全是他们自己愿意发给我的。玩男号或者女号是我的自由,但是我讨厌男人发花痴,讨厌被骚扰,有了老婆还不安分的人,被骗骗也可以多长几次教训。”
  
  老子颇为玩味:“于是后来你就化身成美少女战士,去代表月亮惩罚他们了?哎,服务器前一百个男号,就真没有一个漏网的?”
  他笑:“有两个。”
  绝世好男人呀,现代柳下惠呀。老子口水:“谁呐?”
  “你猜呢?”他淡笑。彼时老子裹了薄毯趴在他胸口,他单手抚着我的肩,然后注意力突然被转移,拈着老子的肩带颇为新奇地道:“啧,这是什么料子的?”
  @_@|||||
  
  老子拍掉他的手,他坏笑着低头吻我的肩,用近乎调戏的语气问我还紧张么?言语间唇烫过肩头,没有色/情的意思。
  我这才想起来……对哦,今天要回去见江东父老呢……
  GM,我可以选择自刎于乌江么……(GM:= =||||)
  
  那天早餐,比毛自告奋勇的起床去做,后来老子就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原来比毛是不会做饭的……
  = =
  GM,这只小受,吾还须慢慢调/教啊……
  
 
作者有话要说:哎哎哎,今天太忙了,只有上个甜点了……群么……
好了,理由瓦写好了,如果还有觉着不满意的娃,自己拿钢笔涂了改改?(抱头,不准抽打……》__《
  
  然此君并未收敛,依然时常得瑟于天下。以前是逢醉赤壁必爆其熊猫,后是逢其必爆其菊花。= =
  某天,此君卖号。于天下发消息:
  '天下'如来佛祖:本号易主,此后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
  三岔路口的熊猫,顿觉萧索。
  
  天下不会记得这个号和这个人,游戏会更新,传说会风化,装备评价榜、修为排行榜、财富榜、军营声望榜,一切的神话,不过只是用以遗忘。
  
  只是某一天,一个版主浏览论坛管理后台的时候,突然翻了自己收藏的旧帖,然后悄悄地,把一个ID从小黑屋里拖出来,偷偷释放。
  
 
作者有话要说:早上来,想更新,突然发现U盘在家里……= =
于是补个小番外……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第八十二章: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计算了到N市的时间,我们早上七点多钟出发,收拾了行礼,上车时我手心全是汗。
  这个嵌进了骨子里的城市,而今必须正视——在我逃避了十一年之后。
  我承认我紧张,青葱年岁的事,我以为早已忘记了,可实际上我一直记得很清楚。于是在三十岁之时,从记忆的箱底翻出来,还明艳如昔。
  我还记得那时候老爸的表情,他指着我的鼻子吼:“如果今天你从这里走出去,以后你就算死在外面,也不准回来。”
  然后我坚定地告诉他,就算我死在外面,也不会再回来。
  
  跟着就是十一年的别离,我失去了后悔的资格,便连想念也不敢承认。
  
  驱车从S市到N市,行驶了三十九个小时,晚上都是比毛开车。我却没有丝毫睡意,如果你也曾经漂泊在外,也许你会理解这种心情。期待、感慨加上隐隐的不安,山水入眼,乡土渐近时,回忆便千丝万缕、层层叠涌。
  这一场离开回来,青山不改,老却的只是我们,年华、容颜、心境,面目全非啊。
  
  我一直没能睡着,完整地看到了黎明,看到日出,看到第一缕晨曦洒落大地,山水脱出了黑夜的羁绊,沾着清露重迎阳光。
  “这里空气不错。”比毛闲聊,我不答,他便伸头过来,嬉皮笑脸地调戏老子:“要么在这里停停,我们去山上找个花草茂密的地方野/合?!”
  ……= =
  
  到行入市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多了,除了更光鲜一些,这小城变化不大,十一年于它而言,不过弹指尔。
  车穿行其间,渐渐地往小镇的方向行驶,我甚至还能看到那趟巴士——它可以直达我家门口。
  这阔别已久的地方,让苏如是的一生,如若一场大梦。
  
  小镇离城区约两小时,它的变化远比城区大,旁边的瓦房大都变成了小楼,公路被拓宽,从柏油路变成了水泥路,中间还隔着绿化带。道旁的杨树还在,树杆靠近根部的石灰粉似是新刷,一层纯纯的白。
  路边还可以看见田地庄稼、鸡鸭,偶尔有水牛在田边悠闲地啃草。
  “哎,要是当年你不跑出来,说不定毕业之后岳父岳母大人就把你嫁给这里镇上的首富了吧?”
  老子本来正心中忐忑,闻言也不禁好笑:“当初这镇上首富就是你的岳父大人。”
  “哦?”他装模作样地揉着眼睛:“那小婿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了。”
  
  谈笑间已到了镇上,我把车停在路边,看这片阔别十年的故土。
  路边有人三三两两行过,见着我们,颇有些好奇地打量。
  “怎么样,还记得地方吗?”比毛斜靠在车头,点了支烟,笑着问我。
  我亦笑,怎么会不记得?那栋小楼,十一年未变模样。院子里低洼处甚至还盛开着那丛桅子花,也许是长年浇水的缘故,它们葱郁繁茂,花蕾微绽,散着幽幽的香气。
  
  这是镇上的第一栋小楼,那时候多么的意气风发啊,只是现在,在众多新房的映衬下,它便呈出老态。
  我在楼下徘徊,比毛轻弹了一下烟灰:“上去啊。”
  我居然觉得恐惧,真特么地好笑,我在S市赤手空拳地混了十一年,如今却在一栋老楼前觉得恐惧。
  “比毛,我……要么我们还是明天再来吧?”
  他掐了烟,过来拎了老子就往楼上爬。我们没有爬上三楼,在二楼的转角,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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