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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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炉门烧一壶吧?
不要不要了。明早洗吧。反正困了。
她说话已有困意,仿佛把头一搁在我肩膀,就能睡着了。俩人的脚步声也开始像是在梦乡,有催眠作用。那条山脚下的马路,我记得,从上坡到下坡,统共有三盏路灯,交替开来,左右一共6盏。不知为什么,我对它那静谧昏黄的光影,它怯生生不敢去打扰僻静山麓的样子,记忆犹新。因为多年没有整修,漆成黑漆的电线杆子已经弯下来了。有一根弯得特别厉害,仿佛七十岁以上的小老头。低下脸俯身看自己一大滩光白的影子。
过了这道影子,我们就可以下山了。人到山坡顶,就能够看得见我们三楼朝东的阳台了。水泥框架。夜色中只能看得见黑黝黝一个模糊的窗洞。我不禁看着它想,和英子要是不去看电影,现在那里也没有灯光了,早就睡了。这时候才觉得:睡觉多美啊!那种美就像山麓的黑夜无名莫测的美,仿佛不在这人世,远离了人的世俗审美,比人平常的生活要来得更加深沉、更加寻常——寻常到了你看不见,摸不着,也留不下来的地步。表面上看,是我们在睡觉,脱衣裳钻被窝,实则是一种更为深沉自然的睡眠统领了我们——我们在看不见的国王眼睛里。
英子看我不再说话,就在月光下打呵欠,喀嚓喀嚓。
这时候我牵握她的那只手,仿佛是只无意识无知觉的手。而我们的命运就在这只手上。
第二部分爱的罗曼史(1)
音乐是你试图在这世界上为自己的正当性辩护的方式,也是你的尝试之所以失败的原因。
——迈克尔·伍德
我那时已经发现自己有傍晚时坐在窗前的习惯了,正是在那一年,1990年,和英子在一起的那年有这种自我意识。1990年,我28岁。我们住在第二处租住屋里,也就是说,一个近郊的村子上。村民砌的三层楼房子,我占据了他底楼朝北一个小房间,放一张桌子,一张床。我们发觉空出来的面积居然还可以放辆脚踏车,——在农村里,车子放在靠墙的露天不安全——俩人还像孩子似的窃喜。90和91年英子是最美,最开心的,她身子的各个部位都已均匀、饱满。她还不像以后那样垂头丧气。她认真地履行一名恋爱中的女孩对自己男友的忠心。大大方方,既不特别疯,也不容易忧愁不安。也就是说,相爱是空气的话,那两年里的空气最最自然纯净。就像睛朗天气里的山林原野,清爽纯净。我对那段时间的生活留下了特别年轻健康的印象。我们俨然是一对小夫妻。她白天出门上班,我去找我的朋友,我们正在合伙开一家小饭馆。后来不过也没挣到钱。有时我有特别的东西要写,就留在屋子里,用《卡尔卡西吉他教材》锻炼自己文字上的构思。我们烧东西吃用一只电炉,偷偷地,还要不让房东看见,刚住进去几天,我们就烧断了他一根保险丝,农民的私房,电压不够。那一次房东就来提醒我了:是不是你烧电炉了?烧电炉可不行,电费吃不消。因为每月三十元的房租是水电费全包括在里面的。我们有点私底下放肆的心理。但不用电炉,我们有时候烧东西吃怎么办?只好偷偷地,等快半夜里,听到楼上他们电视机关了再开电炉,如果整幢房子里很多东西一起用电,保险丝肯定又吃不消。这个办法还很奏效。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隙和资源。电炉上不过是烧点粥,炖小锅的肉汤。不能炒菜。我们一般也是在外面吃饭的多,在租住屋里,只是弄点夜点心。准备点早饭什么的。那间小小的水泥房子,顶上的楼板还裸露在外面,露出些钢筋。可我们躺在床上边,觉得很幸福安谧了。一只电灯泡,床靠着朝北的窗,风呼呼地吹过。村上的动静,通过我们的床头听得很清楚。外面是大片的泥土,空地,几棵香樟,杉木。不远处还有几片还没完全被建筑工地侵占的田野。房间有湿湿的置身在广漠田野的气息。我们很开心。比起青果路的房子。环境毕竟改善多了,像个自己的家了。再怎么简陋,这里也是一间刚砌不久的新房。新房子,新人,这两样弄在一起,真是特别舒服,你有种意想不到的兴奋快感,冯建英也一样。我们的住地像她娇嫩的脸,像她暗含柔情和羞怯的眼睛。只有很少几个朋友,特别要好的,我允许他们去过我那间秘密的爱窠。1990年,在我们县城里,以我这种当时看起来还颇有些离经叛道的方式生活的人,已零零散散崛起了一批,但毕竟还是太少,真的不多的!要知道那还是一个偷看黄色录像要被抓起来坐监狱的年代,人们对于性爱一类的事情还习惯遮遮瞒瞒,用小偷一样的眼睛。我反正无所畏,甚至没觉得自己很有勇气,英子呢?好在她在县城上班,自己的父母远在乡下,反正要住医院宿舍。她只是习惯了让自己接受这个事实,宿舍跟自己将来的小家庭距离并不大。住在胖胖这里。跟胖胖住到医院宿舍里,全是为了一个目的,俩人相恋相爱在一起。
房东小个儿,一眼而知小时候是田埂小河边长大的活泼的顽童。比我年长三两岁,却一脸黝黑,还是一张孩童脸。十多年之后,他还记得我,他成了三轮车夫,家里那栋宝贝楼房和地皮一定早已被征用拆迁,不复存在了。有一天我从外地回来,车站上在喊三轮车,忽然听见有人喊我名字,一看,是他,一副忠厚诚挚的模样,又带有几份无奈和狡黠。直直地看着我,显然觉得我租住他家半年的那段经历、事情对于他是段难忘的回忆。他的老婆又黑又胖,看上去像他妈妈。他那时有个五岁的儿子,比我要早婚。而我带去一个那么年轻漂亮的女友,当时一定使他印象很深。当时,他讷讷地看着我:你一个人住还是俩个人?我告诉他还有女朋友。那,我这房子是新的,还没住过房客呢。你搬家时要放几个炮仗的!
好吧,我后来搬家时照办了。晚上下班回来,我告诉英子家都搬好了,炮仗也放过了,就像结婚,她就笑盈盈地看我,一副心里甜甜的新娘子的模样,从五月初到十一月底,总共住了半年,整整半年,在那半年里,我们的爱情发育得多么美丽贫瘠,多么酷似最终抛弃在城郊荒野上一名没爹没妈的孤儿!
房子果然新的,有尚未来得及油漆的家俱和湿木头味,石灰砂浆也没干透,甚至窗框上新配上去的玻璃漆膏气味。你知道,我们没有卫生间,农村的楼层那时候都没这些设施。我们用尿盆。但是第二天一大早,一大清早找不到地方倒,没有厕所。房东用的是传统的马桶,我们就走很远的路倒到田野中去。那段日子里我倒得比较勤,清晨的尿臊气和出门之后田野旷原迷人的晨曦交杂搀和在一起,至今想来,仍使我心旷神怡。我们早上作爱,夜里也作爱,全无节制。我清早一出门倒完尿盆,回来走到半路上又勃起,心里面又想要了。我返身回到屋子里她正半梦半醒地站在床跟前穿裤子。我一把把她拉裤子拉链的手抓住,她立即抱住我,然后嗔怪埋怨我:哎胖胖,我上班会迟到的……她的话被淹没在我的亲吻里。暖乎乎的棉花胎被头尚有些余温。我们又钻进枕头的凹痕里,倒在昨晚上睡觉的那一对新人的身子如醉如痴的位置上。我至今仍记得我当年来不及关上房门。她的动作迟缓得像我妈妈。脸上的表情很严肃。我在她的严肃上亲了一口,她眼睛里似乎有男孩子式的愤恨,心事重重,有时候我会在回忆中间问自己:她那会儿在想什么?突然,她的思想飞离开她,仿佛一轮旭日跃出了云层,她半闭的眼睛洋溢出青春的醉意。她死死地搂住我,更加投入的亲吻。头变得很重很笨。轻轻的叫喊。我的手握着她冰凉赤裸的脚丫子底——刚下了床两分钟,脚已经这么冷了?女人总是脚冷,仿佛跋涉在一条无尽的冰河里。我最欢喜的事情是帮女人暖热她们的脚。这个爱好,是从英子那里开始的。直到她的脚丫脚趾脚底心开始暖热得仿佛有了一股热气,我才会相信自己使她幸福满足了,完全充满了爱。
第二部分爱的罗曼史(2)
有时,房间里精液的气味和新房子的水泥味道相搀杂在一起。不知为什么,那时我就诧异,这两种味道竟然很相似……水泥湿湿的,涂在干冷的砖面墙缝里,精液也是湿湿的,而且都很冷!两样东西似乎从来不能成为一种热物,它们跟热量无缘,却出自最火热的身躯,这种怪异奇特,终生难忘的体验,就出自我和英子的那段同居生活,在郊外农民的小偏房里,在暮春季节和秋天寒冷的早晨。窗外混淆着最晴朗的光线和晨曦……。天气和地方,人和物,似乎全交融到了一起。我俩的相爱是新水泥,是新秋的日子,是即将消逝的春天,又是原野上奄奄一息的晨曦,我说奄奄一息,是感觉到大面积扩建的城区正在逼近。一个个打桩机、压路机、卷扬机粗大的钢缆和水泥搅拌机正在把一个新时代的材料构件当空抛掷到我们的头顶。我们身处在各种市政建设规模蓝图的挤压里。我们身上仿佛携带有最秘密的种籽,人类秘密的遗传基因。因为快要失传了,所以我们暴露。因为无可更改,所以惶惶不可终日。在我们纯洁无畏的脸上,一整座大的未来城阴影正在掠过。当我们深情相拥,温柔交合作爱时,这城市已经为我们砌好了一个巨大的爱的坟墓。
我们抗拒着坟墓的压迫,抗拒我俩身体上坟墓的裂缝。我们交合成一整块炽热温烫的肉。是同一块肉。我们呻吟、激动、哭泣、大笑。每根手指脚趾都在无尽的挣扎中叫喊,叫喊出一个人赤裸裸的生命,孤零零的降生。我们把彼此托付给对方,完全相互笨拙殷勤地为对方接生,洗抹新生的血污,用身体舐。用年轻的白皙相舐。用精液和爱液相舐舔。粗壮的口腔。繁衍的舌头。交叉的温存。齐刷刷的裸露。热泪哗哗地流,像清晨的天气一样流,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无耻、恶狠狠地流。她美丽的肩胛骨在和郊外一座巨大的打桩机相抗衡。她柔嫩凄清的目光透过我,凝视人世间的爱。生命漩涡的中心。在深处,她在我身体的深处。她当年温柔闪烁的目光如今变成黑暗楼层的深处升起的一辆锃亮电梯、金属考究的电梯,三菱电梯。电梯疾驶,呼啸着上升、喘息。我在她身体的深处,更深一点、更深处!我们永远向着对方的深处逃循,我们共用一只温暖的子宫,她在自己的子宫里发现了我,惊喜。我在她的子宫里紧揪住了她,她的电流,她的数字化,热切。她脸颊的清晨,轻拍着我的肩。
插入。双向的插入。一种插入的辨认。相互插入的辩认。那插入的深处有最古老的文字和书写。我们来到了人世的汩汩甘泉的源头。
今天,在我的眼前,那个房子还清清楚楚。英子从乡下家里带过来的被套是淡黄色丝绸的。我们床上的被子是新棉花胎,是我拿来的,床单、窗帘都是街上剪的布,很便宜。花色是她精心挑拣的。桌上靠窗户有一大摞书,甚至书名也还记得,抬起眼睛就能看得见:
《英雄挽歌》(埃利蒂斯)
《柔情》(米斯特拉尔)
《四首四重奏》(艾略特)
《丽达与天鹅》(叶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