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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第16章

小说: 丛林中的艰苦岁月 作者:苏珊娜·穆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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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把她看做一种强盗,靠别人的财产生活。她曾经有过三个丈夫,不过现在与她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并不是她丈夫,但他是那个打动了我妇道之心的漂亮的小男孩的父亲。她的第一个丈夫还活着(这种事情在与她同一阶层的加拿大人中并不少见),尽管几年前两人大吵了一架,然后分了手,可那男人还是不时地来看望他的大女儿——小贝蒂,那是他们俩的孩子。小贝蒂如今已是十六岁的大姑娘了,和她的小弟弟一样漂亮。贝蒂的第二个丈夫就死在我们的一块地里,是在一棵树下犁田时被倒下来的树砸死的。人们在原地把他埋了。那半截漆黑的树桩成了他的纪念碑。说实话,贝蒂的人品算不上是最好的,而且许多受人尊敬的农场主的老婆总用提防的眼光看待她。

  一天我和一个近邻坐在一起干活。“我很不放心那个下流的贝蒂,”她对我说。这位邻居的丈夫是个爱尔兰人,在军队是个上尉。这妇人是西印度群岛人,母亲是个黑人。她是个混血儿,长得挺漂亮,非同一般,特别受冲动,对丈夫的一言一行都看得很紧。

  “让穆迪上尉接近那女人的房子你不害怕吗?”

  “一点也不,如果我犯起了糊涂要嫉妒的话,倒不是老贝蒂而应是她女儿,漂亮的小贝蒂。”也许我这么说不合适。这可怜的黑美人走了;妒火中烧,不过这回不是冲老贝蒂了。

  另一个擅自占地的美国人经常派人来借细齿梳。她管这东西叫“害虫杀手”,就是这人有一次管我借毛巾。因为她的一个朋友从美国来这儿拜访她,而她惟一的一条毛巾又已经用来给孩子做了条不错的围嘴。她还想照一下镜子,试一下新帽子、看看合适不合适。与她肮脏的邻人相比这女人真可谓是整洁干净的典范。

  一天夜里,因为有人要借杆秤。把我从床上给吵了起来。借秤干什么用,亲爱的读者你想得到吗?要给一个新生儿称一下体重。整个过程是这样。先用块小围巾把这个可怜的、哭个不停的小家伙裹上,然后挂在一个秤钩上。小男孩很结实,有十磅重。这使他那个美国佬父亲高兴得不得了。

  关于我所知道的借东西这方面的事最可笑的一件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有个下午,一个女仆让她家女主人出去别在家,因为她想借用一下客厅,与朋友们开个联欢会。

  要是像上面一样,把我们的损失一一说清,那可就真是没有穷尽了。可我们算幸运,从英国来了一家人在我们很近的地方定居下来。他们的到来吸引了邻居们的注意力,这使我们有时摆脱掉他们的纠缠,稍加喘息。

  这种借东西习俗可并非完全局限在穷人和无赖中,它弥漫于社会各阶层。不管在哪个小村子里,如果要开个晚会,他们就会派个小孩挨家挨户收集像样的盘子、碟子、刀、叉、茶匙还有烛台,以备晚会来宾使用。

  自从搬到丛林定居以后,遇到许多不幸,不仅使我们收入无几,而且还陷入了极度的贫困。实际上,我们初来乍到,诡计多端的人诓骗我们。多少年来,我们一直与艰难困苦做斗争。这些困难会把比我们更坚强的心摧垮,可我们相信卜帝的伟大。就在那众多的困苦中,他从不曾把我们彻底遗弃。

  动乱时期我丈夫去了前线。那时,我的小儿子病得很重,这就需要我不分昼夜精心照料他。为了能好好照顾他,必须整夜点根蜡烛。最后一根蜡烛用完了,我既没钱买,又找不到油脂来做一支。我讨厌向别人借东西,可为了亲爱的孩子,我克服了思想上的顾虑,从一个好邻居那里借了支蜡烛。不过她严厉要求一旦夜里不用蜡烛,就必须还给她(因为这也是她最后一根蜡烛了)。

  我回了家,为这意外的收获而高兴。那天晚上月朗星稀,我亲爱的孩子也好了点。所以我让爱尔兰女仆珍妮去睡了,而我和衣睡在孩子身边。如果他情况不妙,我就起来点上蜡烛。非常巧,窗框上的一块玻璃脱落了,我就在上面装了块木块、我的朋友爱米莉亚有只大公猫总是乘主人不在时跑到我这儿连拿带拖,而且它总是从那块木板那儿钻进来,好无法无天地洗劫一番。我把这事给忘了,把蜡烛放在窗下桌子的正中间,做梦都没想到这猫会看中这么个小东西。

  就在半睡半醒之间,我听到木板轻轻地被推了进来。是那只猫,这念头一下子冲到我脑子里,而且它可能会偷走我那根宝贵的蜡烛,因为找不到什么更好的东西。

  我一下子从床上蹦了起来,正好看见那猫从破窗户窜出,拖着那根长长的白蜡烛。我飞快地冲向门口追了它半路,可已经无济于事。我能不时看到它惊惶逃窜,身后就拖着战利品,在明亮的月光照耀下像一条银色的尾巴,闪闪发亮。

  啊!我从未像那天晚上一样领悟到那句谚语的真谛:“越借越伤心。”我可怜的孩子醒了,还病着,发着烧。可没有亮,我不能照料他,甚至也不能看看他那可爱的小脸。看不出,也不敢估计第二天黎明的曙光会给他带来多少好转。

  
  









6.老撒旦和汤姆·威尔逊的鼻子

    一只鼻子,仁慈的先生!纵使大自然,

    千变万化,也从未造化出如此长相。

    如果是我,我会把它卖掉,

    敢夸口这东西连神仙也造不出。

  等我们把小木屋收拾得多少有些眉目之后,就策划着利用一堆木板给可怜的汤姆·威尔逊建个小房子。汤姆还是因为疟疾整天打着哆嗦,这间小房子连通着大卧房,而光线只能通过厚板上的一个方洞射进来。这个洞只有人脑袋那么大,就靠它吸收光和新鲜空气。在这屋内我们给汤姆搭了张挺舒服的床,并尽我们的可能照料他摆脱病痛。他那张又瘦又长的脸让疾病折磨得惟淬不堪,满脸又浓又黑的络腮胡子,下巴上的也有一星期没刮了,因此,看上去挺吓人的,他只需盯着我的小宝贝看一眼,就会把她吓得灵魂出窍。

  “那个小家伙特别喜欢我,”他总这样说,“她一看到我就高兴得大哭起来。”

  汤姆有许多小收藏品,其中他最看重的是一个大鼻子。这鼻子是镂空的,正好能贴脸上,这是他那位与他差不多荒唐的父亲用黄羊木刻成的。当他把假鼻了戴到真鼻子上(他的真鼻子并非该类器官中的漂亮典型,那假器官便显得十全十美,真可谓以假乱真,就连他亲生母亲也会认不出他这个才貌出众的儿子。

  他用这个假鼻子开玩笑已数不胜数。一次,他在街上走着,把那个大鼻子戴在脸上。“好大的鼻子,快看那男人的大鼻子!”大街上的孩子们都叫了起来。正在那时,一伙爱尔兰移民路过,那几个男人带着他们民族天生就有的礼貌,强忍着没有当着他的面大笑。可当他过去之后,汤姆回头一看,见那伙人在捧腹大笑,笑得弯了腰。汤姆冲着这伙人深深鞠了个躬。郑重其事地摘下了假鼻子,装回口袋里。

  这个玩笑开过后的第二天,汤姆的疟疾病就厉害地发作了一次。看上去病得不轻,以致于我真的为他的性命担忧。后来热症解退,他躺在床上,冷汗都沾湿了床单,人已经陷入极度虚弱的状态中。

  “可怜的汤姆,”我说,“他熬过了最可伯的一天、最危险的阶段已经过去了。我得给他煮杯咖啡来。”正在我煮咖啡的时候,老撒旦走进屋和我丈夫说了起来。他碰巧坐在墙上那个洞的对面,而阳光与空气正是通过这个洞来到汤姆的床前。这男人长得奇丑无比,他在一次争吵中弄瞎了一只眼,那是在没人管的打斗中让人用手抠掉的。脸的一侧有一条可怕的断断续续的伤疤、这是他那野蛮的对手用牙咬的。他得到的外号就足以证明在此地他这个人声望如何,在邻居们讲述的关于他的可怕传闻里,他既让人怕、又遭人恨。

  这个粗鲁的家伙,带着他贯有的目空一切的神情,开始咒骂旧大陆上的人们。

  他说,英国人是大恶霸,他们以为只有自己才能打仗,可美国佬让他们尝了鞭子的滋味,而且还可以再给他们一顿鞭子。他从来不伯英国人,这一生中他就从来不知道害怕。

  他这番话刚出口,就出现了一个骇人的鬼影,映入他的眼帘。那是汤姆,他慢慢地从床上起来,带上那个假鼻子。当把白色的睡帽盖到鬼一般青灰的额头上之后,汤姆的脑袋冲过那个窟窿伸了进来。还发出一声恶鬼般的嚎叫。然后就像刚才一声不响地起来一般,又悄无声息地躺回到别人看不见的床上。那嚎叫可真不像人的声音,我和女佣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张嘴怪叫了一声。

  “伟大的上帝,那是什么?”老撒旦身子跌倒在椅子上,指着那个窟窿叫道:“你听见了吗?你看见了吗?真是让人无法相信!我以前从没见过什么鬼呀怪的!”

  穆迪已经认出了那鬼,而且挺喜欢这个小玩笑,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并且冷冰冰地暗示是老撒旦自己丧失了理智。老撒旦十分困惑,他盯着那个空洞,然后逐个地看着我们,好像是怀疑自己的眼力。“见鬼,真奇怪,”他说,“可女人们也听到了。”

  “我听见声音了,”我说,“可怕的声音,可没见到魔鬼。”

  我那来自苏格兰低地地区的女仆也知道这是汤姆开的玩笑,便说道:“当然有鬼,老是吓唬我们这些可怜的人。“

  “你患这种发作病有多长时间了?”我说:“你最好把这事跟医生讲讲。你这些奇怪的幻想要是不好好治,最后会疯的。”

  “疯了!”(十分生气),“我猜我没疯,跟你们一样清醒。难道不是我亲眼所见吗?然后就是一声鬼叫。我喊救命也发不出这么难听的声音。但不管他是人是鬼,我才不在乎,也不害怕。”然后握紧拳头犹犹豫豫地冲那个洞挥了一下。那个可怕的脑袋又伸了出来,——令人生畏的大眼睛在深陷的眼窝里骨碌骨碌乱转着,一声怪叫震动全屋,这声比刚才那声更吓人、老撒旦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惊吓之中把椅子都弄翻了。他站了一会儿,瞪圆了的眼睛差点儿破眶而出,盯着那个洞,两颊惨白。脸上淌着冷汗、张着嘴、一嘴牙都在打颤。

  “那——那——在那儿,看——看看,它又来了!——鬼,鬼啊!”

  这时汤姆仍旧直勾勾地盯着这个倒霉蛋,狡猾地眨了一下眼,一张嘴把舌头吐了出来。

  “它来了,它来了!”这个被吓坏了的家伙大叫着,一步跳出开着的大门,用最快的速度落荒而逃。一条小河拦住去路,他一跃而过,冲进林子,再也看不见了。

  “哈、哈、哈!”可怜的汤姆边哆嗦边笑,而后精疲力尽地瘫倒在床上。“噢!如果还有力气乘胜追击的话,我定会好好迫他一阵,让他以为真有个老撒旦在他背后。”

  我们在这个破屋子里住了六个星期,老撒旦再也没来打搅。

  汤姆的身体逐渐康复,胃口也渐渐好起来,可他打心眼里厌烦腌牛肉和猪肉,因为我住得离城镇挺远,所以只能以此为食。我们的美国邻居管平底锅里做出来的没有发酵的蛋糕叫粘面包,这倒也挺恰当,可汤姆坚决一口都不吃。当然派个人骑马跑八英里弄回一条面包也不是件容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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