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文学历史电子书 > 书屋2000-02 >

第3章

书屋2000-02-第3章

小说: 书屋2000-02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私狻T谡飧錾缁峋薮蟊淝ǖ氖贝髦指餮娜硕枷M隼唇布妇浠埃涫岛芏嗳私驳亩际抢�
  人类所知道的社会体制其实一共只有三种:第一种体制就是所谓的私有产权的体制。私有产权也就是说,(假如)这杯水是我的,我想喝也好,想卖给别人也好,以任何价钱卖给别人然后把钱放进我自己的口袋里也好,等等,想怎么样都可以,这就是私有产权的精神,对这个东西我只要知道它是我的,我想怎么样处理它都可以。并不是因我是教授或者不是教授,我才可以拥有它。你可以拥有它,只要你给我足够的钱。我愿意把它卖给你,与你是否性感或其它怎么样都没有关系。当然,如果没有任何人真正拥有这杯水,如此一来会怎么样呢?那么很多人就会去竞争以得到这个东西,因为这个东西是有价值的。这种竞争过程会导致租金的消散。消散到什么地步呢?就是我为得到这杯水而花去精力的价值刚好等于这杯水的价值,那么这杯水真正的价值就相对消耗到零了。经济学中有个公共品理论,我当时就说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公共产权。
  另外一种体制,也就是所谓的第二种体制(仍以这杯水为例)。在这种体制下,这杯水的分配是按照社会等级来进行的,即论资排辈。它把所有的一切都按这种级别排列起来,好比行政管理人员分很多级,技工、教育也分很多级,所以到最后都是按级别来进行排列的。例如,有的人拥有五栋房子,而我只有一栋,在私有产权社会里,他就比我排得要高。在另一种体制下,产权的分配由等级制度来界定(人们对某个物品或物业的权利,是根据他的管理排级来决定的,而不是根据谁拥有或谁付多少钱来决定的)。在这种制度下,人的权力不是相等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得不依靠在等级制度下的排序来减少租金消耗。在这个系统下,人在法律面前也不是平等的。这就是为什么在最初所实施的体制下探讨法治问题是愚蠢的,因为那个系统本身就不是一个法治的系统(它是根据等级来进行治理的)。也许你可以探讨纪律的问题,或者家庭纪律,或者军队纪律,但是在这种体制下,不可能真正用法律来治理,因为法治有一个基本的原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人的不同是按照私人拥有的产权来区分的,那么反而可以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原来的那种没有(私人)产权的社会制度下,因为用的是另外一种方式来决定谁拥有什么。
  我并不是说私有产权体制更好,我只是说就是在这种体制下,(人与人之间)产权的拥有是不平等的;我也不是说后一种体制不好,而只是想说在那种制度下,人的权利也是必然地不可能(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在中国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惟一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怎样把一个靠社会等级来排序的社会变成一个靠产权的拥有来排序的社会,这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有很多美国人都在谈论经济改革应如何迅速地进行,但当他们在谈论这些问题时,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抓住这个问题的本质。
  令我担心的是第三个体制,在这个体制中既不是完全根据社会等级来排序的,也不是完全根据产权来排序的,而是根据其贪污腐化的权力排列的,这是我的担心。在这种体制下,你会发现产品被分成很多的不同种类,不同种类的产品对应不同政府部门的管制,例如这个官员是管手袋的,另一个官员是管表的,而且许多管制已经制度化了,甚至外汇管制也被分成很多级。一旦有了管制,贪污腐化就有了方便大门。在贪污进行一段时间以后,贪污的权力就会慢慢地被定义下来(也就是你贪污这一领域,我贪污那一领域)。在有的地方甚至到了什么地步呢?比如说我刚好有权控制手袋的进口的话,这里面就有很多贪污的余地了,我甚至可以把这种权力转卖给另一个人。还可以到什么地步呢?有的人甚至可以写临死的遗言说这个权力将来是归我儿子的。在巴拿马这个国家出现了什么情况呢?他们把贪污的权力分配得非常清楚,比如说官员A负责星期一、二、三的管制,这三天的贪污都由他自己收了,官员B是管星期四、五、六的,定义得非常好。贪污权力定义得最好、最严密的国家是印度。在印度,很多由政府拥有的国营企业里面,多数产品的价格都低于市场价格,所以很多官员就可以直接在这个差价中获得利益。你们当然对这种情况一定也深有体会,我也知道在首钢、杭州丝绸等企业里面都有过很多类似的问题。
  其实我并不反对贪污腐化,我反对的是滋生腐败的管制。如果政府建立了这种管制,刚好我也是那里的一个官员,那么我也会贪污的,我甚至坚信我会贪污得比其他大多数人更有效、更厉害。所以,真正消除贪污的办法是取消政府的管制。比如,要完全消除走私中的腐败问题,他不能不知道经济走私市场是怎样运作的;要知道,走私市场竟有非常标准的价格,他们每天都在进行着交易,你甚至可以买保险以保你的走私货物的安全。因此,你要想消除这个领域的贪污,就只能取消进口的控制。印度的问题并不只在于它的贪污腐败,它的主要问题是腐败的权力已经被很好地定义为一种制度了。
  大家都知道,印度探讨经济发展的问题已经五十多年了。他们在一个又一个的五年计划中,已经做了很多尝试。同时,他们有民主,他们好像随时都在选举,但是他们有一个已经完全界定好了的贪污体制。在从一个靠社会等级配置资源的体制转化为一个靠私有产权来分配资源的体制的过程中,你将不得不触及到类似印度的这种体制。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改革一定要走得非常快的原因,因为如果你走慢了,就会变成印度那种情况(即所有的贪污都是界定得非常好的体制)。这也是我为什么完全反对任何渐进路线主张的原因。我认为那些建议走渐进路线的经济学者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你们记得,一九八五年中国开始对产品进行分类,一九八六年这种所谓的分类,如工业品、外汇等,做得更细致了,而且不同的产品对应不同的管制。那时中国已明显走向印度之路。一九八八年四月,在北戴河会议中,邓小平等领导人打算把所有的价格管制全部取消,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动作,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切断走向印度之路。
  但问题是,那些国营企业的或相关的官员在价格管制中得到了很多的利益。他们的利益大到足以把他们的孩子送到英国、美国去留学。如果把价格管制取消的话,那么他们这些人的孩子在英国、美国怎么生活呢?我知道这是事实,因为在一九八八年八月底或九月初的时候,我陪同弗里德曼教授在南京。当天吃晚饭的时候刚好有一位从伦敦来的教授在座,当时我们都纳闷这个伦敦教授来这里干什么?后来才知道他在帮助一些官员的孩子去伦敦学习,他作为中间人,负责安排一切。我曾经对中央政府说,最好干脆一次给这些人一大笔钱,把这些权力买下来,叫他们以后再也不要用这些权力了。
  其实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巡以后,早期一些束缚中国的困难已经不存在了,早期的那些利益集团已经没有了,那些进行价格管制的人也没有了。之所以没有了,是因为政府没有足够的钱来支撑这个价格管制系统。大家也都知道,国营企业亏掉了那么多钱,以至那里的特殊利益集团已没多少可贪污的了,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即使政府想要把这些亏损国营企业送给别人,也没有人想要。
  在民主制度下,你知道你的任期只有几年时间,则从你被选上的第一天起你就会开始贪污腐化,希望在任期之内把该捞的都捞回去。印度、印尼、南韩都是这种情况,有了权力马上就开始贪污了。在中国情况就完全不同。最上层的没有什么贪污腐化,下面却有数不尽的贪污腐化。如果你仔细检查一下如进口控制或出口控制什么的,你是无法想象其复杂程度的。而在上海,对金融市场的那些细枝末节的控制完全扼杀了上海金融市场的发展。现在什么送红包啦给好处啦,已经成了我们日常语言中的一部分。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在中国目前没有大的问题,但有很多小的问题的原因。其实处理这些小问题惟一需要的就是勇气,赶快把这些管制都取消,则这些小问题都解决了。
  弗里德曼曾经讲过一句非常精辟的话:“在市场经济情况下一切事情的完成都是从下至上的;而在计划经济情况下,一切事情的完成都是从上至下的。”所以要想发展市场经济,惟一需要做的是把这些障碍都推到一边去,让市场自由发展,它自然就会成熟。政府的责任就是把这些障碍清理掉,而不是控制它。从上面控制市场,而市场本身是从下往上发展的,两种力量在中间相碰,问题就出现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有这么多的问题的原因,如果你去上海参观一下,就可以发现我们甚至可以把这些问题写成一本很大的书。
  一九九三年我陪弗里德曼又一次来到中国,去了成都,与当时的四川省省长曾有过探讨。弗里德曼非常善辩,我认为他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辩论家之一,可是省长先生驳倒了他。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弗里德曼先生在辩论中失败。弗里德曼说如果你想把老鼠的尾巴砍断的话,不要慢慢地一截截地砍,一下砍掉就行了。长痛不如短痛嘛。省长先生反驳说,亲爱的教授,你知道我们中国的老鼠是不同的,它们有很多不同的尾巴互相缠在一起,您先砍哪一根?当然弗里德曼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当时我是翻译,我有答案,但我不想让教授难堪,所以我没有说出来。我的答案是:把所有的尾巴都一同砍掉。
  (此文为张五常先生不久前在武汉大学所作的一次演讲纪录)

  十年风雨话东欧

  
  ? 苏 文
  中东欧政治变革、经济转轨已走过十年的历程,从政治体制上看,社会组织资源的重组已完成,多党议会制已成型,各派间虽有斗争但都能按游戏规则行事,已形成左右轮流坐庄的局面,有的甚至组成左右两派(匈牙利),左中右三派(斯洛伐克)的联合政府。
  从一九八九年至今十年的整个形势看,政治演进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九八九至一九九二年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政治钟摆大幅度向右摆,出现反共大联合,街头政治唱主角,各国都出现多米诺骨牌向右倒的政治变动。在剧变的尘埃飞扬之际,各国弥漫着一种反共非理性情绪,以人划线、以“关系”划线和追溯历史渊源的做法掩盖了所谓“后共产主义”势力内部的意识形态分歧,“破除旧体制”方面的一致性掩盖了“建立新体制”方面的不同见解。这时期一方面小党林立,各国已注册登记的政党和组织都在百个以上,另一方面右派独大,各国大都出现了旧体制的各种各样的反对派大联合阵营,“主义”的分野在这一时期远不如与前权力结构、乃至与前权力结构的某一代表人物的敌友关系来得重要。意识形态对于这种反共统一战线内部各派反对旧体制的激进程度并没有什么直接影响,也就是说,在这个阵营内的一些社会民主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