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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 修订版-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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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vàdas'ekàdasa dasa satta cà ti catubbidho 
  A??hàras'àhetukesu cittuppàdesu sa?gaho。
  Ahetukesu sabbattha satta sesà yathàraha§
  Iti vitthàrato vutto tetti§savidhasa?gaho。
  十二、十一、十、七:如是十八無因心的組合有四種。
  所有的無因心都有七(遍一切心心所)。其餘(即:雜心所)則依種類而定。如是依三十三種方式解說(心與心所的)組合。
節三十:結論
  Ittha§ cittàviyuttàna§ sampayoga¤ ca sa?gaha§
  ?atvà bheda§ yathàyoga§ cittena samam uddise。
  既知附隨心所之相應與組合,且依它們與何心結合,解說它們的類別。
節三十之助讀說明
  附隨心所之相應:這是指每一種心所能與不同種類的心相應;關於這點的說明,見節十至十七。
  附隨心所之組合:這是指依照所包含的心所組合去分析諸心;關於這點的說明,見節十八至廿九。
  且依它們與何心結合,解說它們的類別:作者鼓勵學佛者依心所屬於何心去歸類諸心所。例如:七遍一切心心所屬於一切八十九心所有,因為它們生起於一切心。尋屬於五十五心,因為它們生起於五十五種心。依它們所屬的心,諸心所又可以採用界、本性、相應等等的方式分類。
  
Iti Abhidhammatthasa?gahe
Cetasikasa?gahavibhàgo nàma
dutiyo paricchedo。
《阿毗達摩概要》裡
名為「心所之概要」的
第二章至此完畢。


第三章:雜項之概要
(Paki??akasa?gahavibhàga)

節一:序文
Sampayuttà yathàyoga§ tepa??àsa sabhàvato
Cittacetasikà dhammà tesa§ dàni yathàraha§。
Vedanà…hetuto kicca…dvàr'àlambana…vatthuto
Cittuppàdavasen'eva sa?gaho nàma n?yate。
     已依其等自性說畢五十三相應法:心與諸心所。如今只取心,再依受、因、作用、門、所緣及依處分析。
節一之助讀說明
  五十三相應法:雖然《阿毗達摩論》分辨了八十九(或一百廿一)種心,它們整體只被視為一法或一種究竟法,因為它們都有相同的特相,即識知目標(所緣)。然而,各個五十二心所法則被視為個別之法,因為它們各有不同的特相。如是一共有五十三相應名法。
  只取心(cittuppàdavasen'eva):直譯巴利文cittuppàda則是「心之生起」。在其他情況裡,它是指心及其相應心所整體,但在此只是指心本身。無論如何,當知心必定和其不可分離的心所同時發生,而其心所則是分析與分類心的依據。
  
  
  
受之概要
(vedanàsa?gaha)
節二:受之分析
  Tattha vedanàsa?gahe tàva tividhà vedanà: sukhà; dukkhà; adukkhamasukhà cà ti。 Sukha§; dukkha§; somanassa§; domanassa§; upekkhà ti ca bhedena pana pa¤cadhà hoti。
  於受之概要,首先,受有三種,即:苦、樂、不苦不樂。另者,受亦可分別為五種:樂、苦、悅、憂、捨。
節二之助讀說明
  受之分析:如我們所見,受是遍一切心心所之一,有受用目標之「味」的作用。由於每一心都必定會與某種受相應,所以在分類心時,受是一個重要的依據。在這一篇裡作者著重於把一切心依其相應的受來分類。
  受有三種:受可以依三分法或五分法分別。當只純粹依其感受來分析時,受有三種:苦、樂、不苦不樂。在這三分法裡,樂受包括了「身體的樂受」和「心的樂受或悅受」兩者;而苦受則包括了「身體的苦受」和「心的苦受或憂受」兩者。
  受亦可分析為五種:當受依「根」(indriya)分析時,它則成為五種。這五種受稱為根,因為在感受目標方面,它們作為其相應法的主人或支配(indra)該些相應法。
  在採用五分法時,三分法的樂受則分為樂受與悅受,前者是身受,後者是心受;三分法的苦受則分為苦受與憂受,前者是身受,後者是心受;不苦不樂受亦即捨受。
  在經中,有時佛陀也只說受為兩種:樂與苦。這是一種耄в魇降姆治龇ǎ褵o可指責的捨受包括在樂受之內,以及把應受指責的捨受包括在苦受之內。佛陀又說道:「所感受的都是苦。」(ya§ ki¤ci vedayita§ ta§ dukkhasmi§,《相應部》36:11/iv;216)這句話裡的苦並不是指狹義的苦受,而是指廣義的苦,即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而成之法)無常則苦。
  樂受(sukha…vedanà)的特相是體驗可喜的樱墸蛔饔檬窃鲩L相應法;現起是身體之愉樂;近因是身根(即身淨色)。
  苦受(dukkha…vedanà)的特相是體驗不可喜的樱墸蛔饔檬菧p弱相應法;現起是身體遭受痛苦;近因也是身根。
  悅受(somanassa…vedanà)的特相是體驗(自性,sabhàva)可喜(或造作至可喜)的所緣;作用是體驗所緣之可喜;現起是內心愉悅之狀態;近因是輕安。58
  憂受(domanassa…vedanà)的特相是體驗(自性)不可喜(或造作至不可喜)的所緣59;作用是體驗所緣之不可喜;現起是內心遭受痛苦;近因是心所依處(見本章、節二十)。
  捨受(upekkhà…vedanà)的特相是被體驗為中性;作用是不增長亦不減弱相應法;現起是平靜的狀態;近因是洠в邢玻╬?ti)的心(即喜不相應之心)。60
節三:依心分類
  Tattha sukhasahagata§ kusalavipàka§ kàyavi¤¤à?a§ ekam eva。
  Tathà dukkhasahagata§ akusalavipàka§ kàyavi¤¤à?a§。
  Somanassasahagatacittàni pana lobham?làni cattàri; dvàdasa kàmàvacarasobhanàni; sukhasant?ra?a…hasanàni ca dve ti a??hàrasa kàmàvacaracittàni c'eva pa?hama…dutiya…tatiya…catutthajjhàna… sa?khàtàni catucattà??sa mahaggata…lokuttara…cittàni cà ti dvàsa??hividhàni bhavanti。
  Domanassasahagatacittàni pana dve pa?ighasampayutta… cittàn'eva。
  Sesàni sabbàni pi pa¤capa¤¤àsa upekkhàsahagata… cittàn'evà ti。
  在它們當中,善果報身識是唯一樂俱(之心)。
  同樣地,不善果報身識是唯一苦俱(之心)。
  有六十二種心是悅俱,即:(一)十八種欲界心:四貪根心、十二欲界美心、及兩個無因心,即悅俱推度心與生笑心;(二)四十四種屬於初、第二、第三、第四禪的廣大與出世間心。(12 + 32)
  只有兩種與瞋恚相應的心是憂俱。
  其餘五十五種心是捨俱。
節三之助讀說明
  其餘五十五捨俱的心是:
一、 六不善心:四個貪根及兩個痴根;
二、 十四無因心;
三、 十二欲界美心(善、果報與唯作各有四種);
四、 三個第五禪心;
五、 十二個無色禪心;
六、 八個出世間心,即屬於第五禪的道心與果心。
節四:總結
  Sukha§ dukkha§ upekkhà ti tividhà tattha vedanà
  Somanassa§ domanassam iti bhedena pa¤cadhà。
  Sukham ekattha dukkha¤ ca domanassa§ dvaye ?hita§
  Dvàsa??h?su somanassa§ pa¤capa¤¤àsake'tarà。
  受可分三種,樂及苦與捨。
  加上悅與憂,則成五種受。
  樂苦各於一,憂則於二心,
  悅有六十二,其餘五十五。
節四之助讀說明
  樂苦各於一:當知除了樂俱與苦俱的身識之外,雙五識的其餘四對都是捨俱。《殊勝義裕А方忉專堆邸⒍⒈恰⑸嗨拈T,當屬於所造色的目標撞擊也屬於所造色的根門時,其撞擊力並不強,就有如把四團棉花放在鐵砧上,再以另外四團棉花敲打它們。因此,所產生的受是捨受。然而,於身門,其目標是四大界中的地、火、風三大。如是,當該目標撞擊身淨色時,其撞擊力則十分強大,且擴展到身體的四大。這就有如四團棉花受到鐵鎚敲擊:鐵鎚透過棉花,再重擊鐵砧。當目標是可喜所緣時,生起的身識是善果報心,而其相應身受是身之樂受;當目標是不可喜所緣時,生起的身識是不善果報心,而其相應身受是身之苦受。61
  雖然看來(眼識等)其他四種根識62像是也能與樂或苦受俱行,《阿毗達摩論》認為這些首先生起的根識必定是與捨受俱行。在與這些根識生起於同一心路過程的速行,以及隨後生起而緣取同一目標的意門心路過程裡,即能對可喜的顏色、聲、香及味生起心的樂受(即:悅受);或對不可喜的顏色、聲、香及味生起心的苦受(即:憂受);或以中捨或不執著的態度對待目標而生起捨受。然而,這些都是心之受,並不是身之受,而且是在眼識等根識過後才生起,而不是與首先生起的根識相應。當生起於速行的階段時,這些受即會與善或不善心相應;然而,於阿羅漢心中生起的悅受及捨受則與唯作心相應。63
因之概要
(hetusa?gaha)
節五:因之分析
  Hetusa?gahe het? nàma lobho doso moho alobho adoso amoho cà ti chabbidhà bhavanti。
  於因之概要當中,因(或根)有六個,即:貪、瞋、痴、無貪、無瞋及無痴。
節五之助讀說明
  因之分析:在這一篇裡,一切心會依據它們的「因」或「根」(hetu)而分類。在經中,巴利文hetu用以表達廣義的「原因」(kàra?a)。它與「緣」(paccaya)是同義詞,且常連成一詞;它代表任何作為其他事物的因之法。然而,在《阿毗達摩論》裡,因是專用以代表「根」(m?la),且只用於六個決定品德的主要心所。
  之前已曾詮釋,因是使到和它相應的心與心所穩定堅固的心所。64有因的心如樹般穩定又堅固,無因的心則如烫Π慵溶浫跤植粓怨獭65
  在內文裡所列出的六因,貪、瞋、痴三因必定是不善;無貪、無瞋、無痴三因則可以是善或無記,當生起於善心它們即是善,當生起於果報心或唯作心它們即是無記。無論是善或無記,這三因都是美心所(sobhana)。
節六:依心分類
  Tattha pa¤cadvàràvajjana…dvipa¤cavi¤¤à?a…sampa?icchana… sant?ra?a…votthapana…hasana…vasena a??hàrasa ahetukacittàni nàma。 Sesàni sabbàni pi ekasattati cittàni sahetukàn'eva。
  Tatthà pi dve mom?hacittàni ekahetukàni。 Sesàni dasa akusala…cittàni c'eva ¤à?avippayuttàni dvàdasa kàmàvacara… sobhanàni cà ti dvàv?sati dvihetukacittàni。
  Dvàdasa ¤à?asampayutta…kàmàvacarasobhanàni c'eva pa¤cati§sa mahaggata…lokuttaracittàni cà ti sattacattà??sa tihetukacittàni。
  於此,有十八種心是無因的,即:五門轉向、雙五識、領受、推度、確定及生笑心(1+5+5+2+3+1+1)。其餘的所有七十一心都有因。
  在它們(七十一心)當中,兩種純粹只與痴相應的心只有一因。其餘十個不善心,以及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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