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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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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有言曰:‘抚我则后,虐我则雠。’武王述古言以明义,言非惟今纣恶。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雠。言独夫,失君道也。大作威杀无辜,乃是汝累世之雠。明不可不诛。树德务滋,除恶务本,立德务滋长,去恶务除本。言纣为天下恶本。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雠。言欲行除恶之义,绝尽纣。○殄,徒典反。纤,子廉反。尔众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迪,进也。杀敌为果,致果为毅。登,成也,成汝君之功。○毅,牛既反。 
  '疏'传“迪进”至“之功”○正义曰:“迪,进”、“登,成”皆《释诂》文。“杀敌为果,致果为毅”,宣二年《左传》文。“果”谓果敢,“毅”谓强决。能杀敌人谓之为“果”,言能果敢以除贼。致此果敢是各为“毅”,言能强决以立功。皆言其心不犹豫也。军法以杀敌为上,故劝令果毅成功也。
 
  功多有厚赏,不迪有显戮。赏以劝之,戮以威之。呜呼!惟我文考,若日月之照临,光于四方,显于西土。称父以感众也。言其明德充塞四方,明著岐周。惟我有周,诞受多方。言文王德大,故受众方之国,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推功於父,言文王无罪於天下,故天佑之,人尽其用。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若纣克我,非我父罪,我之无善之致。 
  '疏'传“若纣”至“之致”○正义曰:言克受乃是文王之功,若受克予非是文王之罪。而言“非我父罪,我之无善之致”者,其意言胜非我功,败非父咎,崇孝罪己,以求众心耳。 

 
  


□《尚书正义》□传  汉·孔安国□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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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正义》



卷十一 牧誓第四 

 卷十一 牧誓第四   


 
  武王戎车三百两,兵车,百夫长所载。车称两。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凡二万一千人,举全数。○车音居。《释名》云:“古者声如居,所以居人也。今曰车,声近舍,车舍也。”韦昭《辩释名》云:“古皆尺遮反,从汉始有音居。”长,丁丈反。卒,子忽反。虎贲三百人,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皆百夫长。○贲音奔。称,尺证反。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 
  牧誓至牧地而誓众。○牧如字,徐一音茂,《说文》作坶,云:“地名,在朝歌南七十里。”《字林》音母。 
  '疏'“武王”至“牧誓”○正义曰:武王以兵戎之车三百两、虎贲之士三百人与受战于商郊牧地之野,将战之时,王设言以誓众。史叙其事,作《牧誓》。○传“兵车”至“全数”○正义曰:孔以“虎贲三百人”与戎车数同,王於誓时所呼有“百夫长”,因谓“虎贲”即是百夫之长。一人而乘一车,故云“兵车,百夫长所载”也。数车之法,一车谓之一两。《诗》云“百两迓之”,是车称两也。《风俗通》说车有两轮,故称为两。犹屦有两只,亦称为两。《诗》云“葛屦五两”即其类也。“一车步卒七十二人”,《司马法》文也。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凡二万一千人。计车有七十二人,三百乘当有二万一千六百人,孔略六百而不言,故云“举全数”。顾氏亦同此解。孔既用《司马法》一车七十二人,又云“兵车,百夫长所载”,又下传以百夫长为“卒帅”,是实领百人,非惟七十二人。依《周礼·大司马法》,天子六军,出自六乡,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故一乡出一军,乡为正,遂为副。若乡遂不足,则徵兵于邦国。则司马法六十四井为甸,计有五百七十六夫,共出长毂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至於临敌对战布陈之时,则依六乡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故《左传》云:“先偏后伍。”又云:“广有一卒,卒偏之两。”非直人数如此,车数亦然。故《周礼》云:“乃会车之卒伍。”郑云:“车亦有卒伍。”《左传》“战于溃Ц稹保抛⒃疲骸俺刀宄宋!笔浅狄辔湮橹病T蛞怀灯呤苏撸约圃票?票戎粒偈迸涓睿涑邓湓冢淙朔稚ⅲ芭涑抵耍僬讲坏没故舯境担备曰㈥诩资颗涑刀健?拙倨呤嗽票撸苊魅倭饺酥笫T啤氨担俜虺に卣摺保俚惺狄怀涤邪偃耍取盎㈥凇庇氤凳嗟保志啤鞍俜虺ぁ保士孜怂怠!鸫坝率俊敝痢胺虺ぁ薄鹫逶唬骸吨芾瘛坊㈥谑现伲涫粲谢⑹堪税偃耍恰盎㈥凇蔽坝率砍啤币病H艋⒅谧咧鹗蓿云涿鸵病4恕盎㈥凇北厥蔷阪缬卵《笔蔽街盎㈥凇薄!独旨恰吩啤盎㈥谥克到!保酱艘病?滓狻盎㈥凇奔词蔷鞍俜虺ぁ保试疲骸敖园俜虺ぁ币病
 
  时甲子昧爽,是克纣之月甲子之日,二月四日。昧,冥;爽,明;早旦。○昧音妹。爽,明也。“昧爽”谓早旦也。马云:“昧,未旦也。” 
  '疏'传“是克”至“早旦”○正义曰:《春秋》主书动事,编次为文,於法日月时年皆具,其有不具,史阙耳。《尚书》惟记言语,直指设言之日。上篇“戊午,次于河朔”,《洛诰》“戊辰,王在新邑”,与此“甲子”,皆言有日无月,史意不为编次,故不具也。是“克纣之月甲子之日,是周之二月四日”,以历推而知之也。《释言》云:“晦,冥也。”“昧”亦晦义,故为冥也。“冥”是夜,“爽”是明,夜而未明谓早旦之时,盖(又鸟)鸣后也。为下“朝至”发端,“朝”即“昧爽”时也。
 
  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纣近郊三十里地名牧。癸亥夜陈,甲子朝誓,将与纣战。○陈,直刃反。 
  '疏'传“纣近”至“纣战”○正义曰:传言在“纣近郊三十里”,或当有所据也。皇甫谧云:“在朝歌南七十里。”不知出何书也。言“至于商郊牧野”,知“牧”是郊上之地。战在平野,故言“野”耳。《诗》云:“于牧之野。”《礼记大传》云:“牧之野,武王之大事,继牧言野,明是牧地。”而郑玄云:“郊外曰野,将战于郊,故至牧野而誓。”案经“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岂王行已至於郊,乃后到退適野,誓讫而更进兵乎?何不然之甚也!《武成》云:“癸亥夜陈,未毕而雨。”是癸亥夜已布陈,故甲子朝而誓众,将与纣战,故戒敕之。
 
  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钺,以黄金饰斧。左手杖钺,示无事於诛。右手把旄,示有事於教。逖,远也。远矣,西土之人。劳苦之。○杖,徐直亮反。钺音越,本又作戌。旄音毛,马云:“白旄,旄牛尾。”麾,许危反。逖,他历反。 
  '疏'传“钺以”至“苦之”○正义曰:太公《六韬》云:“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钺。”《广雅》云:“钺,斧也。”斧称“黄钺”,故知“以黄金饰斧”也。钺以杀戮,杀戮用右手,用左手杖钺,示无事於诛。右手把旄,示有事於教。其意言惟教军人,不诛杀也。把旄何以白?旄用白者,取其易见也。“逖,远”,《释诂》文。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同志为友,言志同灭纣。御事司徒、司马、司空,治事三卿,司徒主民,司马主兵,司空主土,指誓战者。 
  '疏'传“治事”至“战者”○正义曰:孔以於时已称王而有六师,亦应已置六卿。今呼治事惟三卿者,司徒主民,治徒庶之政令;司马主兵,治军旅之誓戒;司空主土,治垒壁以营军;是“指誓战者”,故不及太宰、大宗、司寇也。其时六卿具否,不可得知,但据此三卿为说耳。此“御事”之文,指三卿而说,是不通於“亚旅”已下。
 
  亚旅、师氏,亚,次。旅,众也。众大夫,其位次卿。师氏,大夫,官以兵守门者。 
  '疏'传“亚次”至“门者”○正义曰:“亚,次”,《释言》文。“旅,众”,《释诂》文。此及《左传》皆卿下言“亚旅”,知是“大夫,其位次卿”,而数众,故以亚次名之,谓诸是四命之大夫,在军有职事者也。“师氏”亦大夫,其官掌以兵守门,所掌尤重,故别言之。《周礼》师氏中大夫,“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朝在野外,则守内列”。郑玄云:“内列,蕃营之在内者也,守之如守王宫。”
 
  千夫长、百夫长,师帅,卒帅。○帅,色类反,下同。 
  '疏'传“师帅,卒帅”○正义曰:《周礼》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孔以师虽二千五百人,举全数亦得为干夫长,“长”与“帅”其义同,是千夫长亦可以称“帅”,故以“千夫长”为师帅,“百夫长”为卒帅。王肃云“师长、卒长”,意与孔同,顺经文而称“长”耳。郑玄以为“师帅,旅帅也”,与孔不同。
 
  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八国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国名。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卢、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 
  '疏'传“八国”至“之南”○正义曰:九州之外,四夷大名,则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其在当方,或南有戎而西有夷。此八国并非华夏,故大判言之,“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国名”也。此八国皆西南夷也,文王国在於西,故西南夷先属焉。大刘以“蜀”是蜀郡,显然可知,孔不说。又退“庸”就“濮”解之,故以次先解“羌”。云“羌在西蜀叟”者,汉世西南之夷,“蜀”名为大,故传据“蜀”而说。左思《蜀都赋》云:“三蜀之豪,时来时往。”是蜀都分为三,羌在其西,故云“西蜀叟”。“叟”者蜀夷之别名,故《后汉书》“兴平元年,马腾、刘范谋诛李亻霍,益州牧刘焉遣叟兵五千人助之”,是蜀夷有名“叟”者也。“髳、微在巴蜀”者,巴在蜀之东偏,汉之巴郡所治江州县也。“卢、彭在西北”者,在东蜀之西北也。文十八年《左传》称,庸与百濮伐楚,楚遂灭庸。是“庸、濮在江汉之南”。
 
  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称,举也。戈,戟。干,楯也。○比,徐扶志、毗志二反。楯,食准反,又音允。 
  '疏'传“称举”至“干楯”○正义曰:“称,举”,《释言》文。方言云:“戟,楚谓之孑,吴扬之间谓之戈。”是“戈”即戟也。《考工记》云:“戈柲六尺有六寸,车戟常。”郑云:“八尺曰寻,倍寻曰常。”然则戈戟长短异名,而云“戈”者即戟,戈戟长短虽异,其形制则同,此云举戈,宜举其长者,故以“戈”为戟也。《方言》又云:“楯,自关而东或谓之楯,或谓之干,关西谓之楯。”是“干”、“楯”为一也。戈短,人执以举之,故言“称”。楯则并以捍敌,故言“比”。矛长立之於地,故言“立”也。
 
  王曰:“古人有言曰:‘牝(又鸟)无晨。言无晨鸣之道。○牝,类引反,徐扶忍反。牝(又鸟)之晨,惟家之索。’索,尽也。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索,西各反。 
  '疏'传“索尽”至“国亡”○正义曰:《礼记·檀弓》曰:“吾离群而索居。”则“索居”为散义。郑玄云:“索,散也。”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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