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

第42章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第42章

小说: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空有二执】凡夫之迷情,执为有实我实法。是曰有执。执为无因果之事法,涅槃之妙体。是曰空执。又名有无二见。

 

【空有二论】在印度的大乘佛教中,龙树、提婆一系的‘中观学派’,就诸法本质的一面来看,强调缘生之法,本无自性——即性空(亦即空性)。而无著、世亲一系的‘瑜伽行派’,系就诸法的现象一面来看,认为‘性空相有’(假有)。在印度佛教史上,空、有两派常处于对立状态,如清辨与护法对于依他起性的诤论,戒贤与智光对于空有的诤论。事实上,空与有二者,不是相破相斥,而是相辅相成,最后则是殊途同归。

 

【空有诤论】即大乘佛教空宗与有宗的,对于诸法体性,究竟为‘空’或‘有’之争。本来,空宗创立于先,无著世亲出世,提倡‘有’义,仅二派理论各异其趣,并未产生正面诤论。并且龙树于《大智度论》中亦述及‘有’;无著、世亲皆曾注解提婆之《百论》,名列《百论》十余注释家之中。无著并撰有《顺中论》一书,注释龙树的《中观论》,由此可知其时二派虽然理论不同,但未有论诤,并且彼此涵融。至护法出世,与空宗论师清辨同时,二人就‘依他起性’展开空有之争,其后护法的弟子戒贤,亦就‘三时教判’而起诤论,后代称之为空有诤论。参阅‘清辨护法空有之诤’条。

 

【空性】真如之异名。梵语舜若多译曰空性。真如为离我法二执之实体,故修空观而离我法二执之处,真如之实体跃然而显,即依空而显之实性,谓为空性。非谓真如之体是空也。唯识述记一本曰:‘梵言舜若,可说如空,名舜若多。如是空性,即是二空所显实性。故言空者,从能显说。二空之性,依士释名。言真如空,未善理故。’

 

【空宗】大乘佛教中,以空理为旨的宗派,也就是中观学派的异名。大乘空宗,系由小乘发展而来。如小乘一说部,计一切诸法,但有假名,而无实体;说出世部,谓世间之法,皆可破坏,而非实有,是皆遮拨现象界。及至大乘佛教兴起,龙树菩萨出世,以《大般若经》为所宗,造《中论》、《十二门论》、《大智度论》等论典,妙用遮诠,种种破斥,扫尽一切执相,而大成空宗。这一派的学说,后世称之为‘中观学派’。

 

【空宗二谛】二谛,即真谛与俗谛,亦称胜义谛与世俗谛。俗谛为迷情所见世间之事相,偏于经验面;真谛为圣智所见真实之理性,偏于超越面。《中观论·观四谛品》载:‘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实。’由此看来,俗谛是世间法的真理,真谛是佛教圣者所见的真理。而世间法都是因缘和合的有为法,是空无自性之法,世间凡夫不明此理,将虚幻不实的事物作为实有,这就是俗谛。而佛教圣者,了知诸法性空,无生无灭之理,这即是第一义谛,亦即真谛。

 

【空无我】苦谛四行相中之二。五蕴之法无确实之一相异相,曰空,无我我所曰无我。《法界次第》中之下曰:‘空行者,观五受阴,一相异相无故。无我者,观五受阴中。我我所法,不可得故。’又无我所曰空。无我见曰无我。《俱舍论》卷二十六曰:‘违我所见故空,违我见故非我。’

 

【空无边处定】四无色定之一,又作空处定。此定超越色界之第四禅,灭除障碍禅定之一切想,思惟‘空间为无限大’,亦即思惟空无边之相。见‘四无色定’条。

 

【空华】谓空中之华。病眼者,于空见有华也。虚空原无华,只是病眼之所见,以譬妄心所计之诸相无实体也。圆觉经曰:‘妄认四大为自身,六尘缘影为自心相,譬如彼病目见空中华,及第二月。’

 

【空缘】生识九缘之一。谓眼以空而能见,耳以空而能闻,无空则不能发眼、耳之识,故空为眼识与耳识之缘。参阅‘九缘生识’条。

 

【所引支】在十二有支中,无明与行二支是能引支,由之生起的识、名色、六入、触、受五支,此五支为所引支。《成唯识论》卷十曰:‘二所引支,谓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摄识等五种,是前二所引故。’

 

【所生支】在十二有支中,所生支是由爱等五支引生的生、老死二支。从中有到初生以后,至本有中随其寿命长短的未衰变位,皆是生支。诸衰变位随其一期寿命、色心俱衰总名为老。身坏命终,入灭相位,即名为死。《成唯识论》卷十曰:‘四所生支,谓生老死,是爱取有近所生故,谓从中有,至本有中,未衰变来,皆生支摄。诸衰变位,说名为老。身坏命终,乃名为死。’

 

【所知依】为阿赖耶识的异名之一。唯识宗立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等三性为所知法,三性所依止者即阿赖耶识,故称此识为所知依。见《成唯识论述记》卷三。

 

【所知障】二障之一,为‘烦恼障’的对称。谓众生由于根本无明之惑,遂迷昧于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道种智的障碍,故称智碍。《成唯识论》卷九、《佛地经论》卷七等皆谓,所知障是以执著遍计所执诸法的萨迦耶见为上首,谓所有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诸法,其所发业与所得之果,悉摄于此中,皆以法执及无明为根本,故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凡烦恼障中必含摄此障。

 

【所依】为‘能依’的对称。含有被依的意思。在唯识学中,将诸八识心、心所生起时所依止仗托者,称为所依,计有三种,即:一、因缘依,又作种子依。指诸有为法生起之因,亦即一切诸法各自的种子。二、增上缘依,又作俱有依。指心、心所法起转之所依,即指内六处。三、等无间缘依,又作开导依。指心、心所法现起之所依,即‘前灭’之意。又《成唯识论》卷四、在阐明诸识之俱有依时,分别依与所依两种,认为‘依’乃通于一切生灭之法,如王与臣子互相依等。‘所依’即内六处,限于五根及意根,而必具有决定、有境、为主、取自所缘等四义,始得称为俱有所依。而作为诸八识之俱有所依,于前五识有同境依(五根)、分别依(第六识)、染净依(第七识)、根本依(第八识)四种,第六意识则有第七识、第八识二种,第七末那识唯有第八识一种,第八阿赖耶识亦仅有第七识一种。以上复有共依、不共依之别,共依,即共通之所依;不共依,即独自所依之意。见《成唯识论述记》卷四。

 

【所诠】诠是显的意思,依经文而显其义理,故经文云能诠,义理云所诠。《大乘法苑义林章》一曰:‘所说法者,所诠义也。名句字者,能诠文也。’

 

【所遍计】为‘能遍计’的对称,遍计所执之法,虚妄的分别心识,对所缘境周遍计度,分别执为实我实法,此被分别的事事物物,即是所遍计。《成唯识论述记》卷九曰:‘此即心外非有法也,即是由有能计心体计有物也。’所遍计并不是说心识之外有实境,而是此能遍计之心,误将幻有的事参当作真实。

 

【所熏四义】《成唯识论》卷二载,在熏习义中,能熏的是七转识,所熏的是第八阿赖耶识。所熏的第八识也要具备下列四个条件,始能受熏。四个条件是:一、坚住性:所熏者要始终一类相续,没有变易,且能摄持种子,始能受熏。七转识有生灭变易,不能摄持种子,所以不能受熏;唯第八识是坚住的、唯以无记一类相续,故能受熏。二、无记性:无记性是不分善恶,兼蓄并容。第八识性为无覆无记,法体平等,无所违拒,故能受善恶法之熏习。清净法的佛果不能受熏,染污法的七转识不能受熏,唯第八识始可受熏。这好比沉麝不能熏成臭的,蒜薤不能熏成香的,因为它本身的气味已经固定了,唯中容无味者始可受熏。三、可熏性:这是指受熏处性非坚密,有隙可乘,而其体自在者,始可受熏。真如坚密常住,不能受熏;心所法、名言施设的假法,依他而起,体不自在,不能受熏。这好比金器玉器体性坚密,不能受熏,棉麻衣服体性虚疏,可以受熏。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这与能熏四义的第四义相同,即所熏与能熏者同时同处,和合相应,始能受熏。参阅‘熏习’条。

 

【所转依】修唯识行,于究竟位八识转依时,即能转之智,转舍染法,转得净法而成为所依,此亦有二类:一、持种依:即是第八识,此识能任持染净诸法种子,故为所依,而使其转舍、转得。二、迷悟依:即是真如,若迷真如则生染法,悟之则生净法;故为迷悟根本之所依,而使其转舍、转得。

 

【所转舍】修唯识行,于究竟位八识转依时,是由能转道所转舍的有漏种子,此亦分为二类:一、所断舍:断舍的即是烦恼所知二障种子。在无漏的真无间道生时,此类种子乃被断舍。二、所弃舍:弃舍的即非障的有漏法、及劣无漏法的种子。这些虽不是障法、而不用断舍,但能持的第八识转为纯净圆明的时候,即不能任持此类种子,而自行将其弃舍。

 

【所缘】缘是攀缘的意思,心识所攀缘的境界,叫做所缘。

 

【所缘缘】唯识宗所立四缘之一。又作缘缘,即所缘之缘。所谓‘所缘’,即指心及心所认识作用之对象;若心、心作用之对象成为原因,而令心、心作用产生结果之时,心及心作用之对象即称为‘所缘缘’,心及心作用则称为‘增上果’。又历来多解释为心、心所法由托缘而生起,乃自心之所缘虑。故亦可谓所缘缘即一切法。

 

又成唯识论于所缘缘立有亲疏二类,《成唯识论》卷七载:‘谓若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亲所缘缘能缘皆有,离内所虑托必不生故;疏所缘缘能缘或有,离外所虑托亦得生故。’其中,亲所缘缘为见分、自证分等之内所虑托之法,即指影像相分;疏所缘缘为与能缘之心相离之法,即本质相分。参阅‘四缘’条。

 

【所转得】修唯识行,于究竟位八识转依时,以能转道,转舍二障之因而转得者,此亦有二类:一、所显得:显得者即真涅槃,断烦恼而显发者。二、所生得:生得者即大菩提,断所知障而生起者。

 

【阿那含】为声闻四果中的第三果,梵语意译不还,彼等已断尽欲界九品之惑,不再还来欲界受生。此阶位的圣者中,若九品之惑全部断尽,则称阿那含果;若断除七品或八品,则称阿那含向;若断除七、八品,而所余之一、二品尚须对治成无漏之根,更须一度受生至欲界,称为一间。

 

【阿那含向】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谓此人将入阿那含道,未至本位,不称为果,但称为向,言其从此向第三果也。

 

【阿那含果】梵语阿那含,华言不来,即第三果也。谓此人断欲界后三品思惑尽,更不来欲界受生,故名不来。

 

【阿陀那识】阿陀那梵语,译为执持识,此有二解,一、为第八识的别名。因阿陀那识为执持感官、身体,令不坏的根本识;且执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