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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清净道论-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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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种姓(智)则只能以涅槃为所缘,但不能去那覆蔽谛理的黑暗。
  正如这样的譬喻:
  如有明眼之人想道:“我要观察星相”,于夜分出来,仰观明月。
  但为乌云所覆,他不能见月。此时起了一阵大风,吹散浓厚的乌
  云,另一阵(风吹)中等的(云),又一阵(风吹)微薄的云。自此他得
  看见明月现于离去云翳的太空,而观察星相。
  此中:三种乌云如覆蔽谛理的粗中细的烦恼黑暗。三阵风如
  三随顺智。明眼之人如种姓智。月如涅槃。一一风次第的吹散(三)
  乌云,如一一随顺智的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此人于离去云翳的
  太空中而见清净的明月,如于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之时的种姓智
  见于清净的涅槃。譬如三阵风能吹散覆蔽明月的乌云,但不能见
  月,如是(三)随顺智能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但不能见涅槃。譬如
  那人能见月,但不能除去云翳,如是种姓智得见涅槃,但不能除去
  烦恼的黑暗。是故说此(种姓智)为转入于道。然而这(种姓智自
  己)虽非转入(于道),但是它站于转入之处,而给与“当如是生”这
  样的道的想念(印象)之后而灭。而道亦不放弃由此(种姓智)所示
  与的想念,无间相续的随从于此(种姓)智,即生起而摧破那未曾摧
  破的贪蕴嗔蕴与痴蕴。
  这里是一个譬喻:好象一位弓箭手,叫人放一百个盾于八优萨
  婆的距离之处,以布包面,取箭站于轮机之上。另一人转动轮
  机,当盾与弓箭手对面之时,即以杖给与暗示。弓箭手不放弃那杖
  的暗示,即放箭而射穿一百个盾。这里种姓智如以杖给与暗示。道
  智如弓箭手。如弓箭手之不放弃那杖的暗示而射穿一百个盾,是
  道智的不放弃由种姓智所示与的想念、以涅槃为所缘、而摧破那未
  曾摧破的贪嗔痴蕴。
  此道不仅破贪蕴等,亦得干竭无始轮回展转的苦海,封闭一切
  恶趣之门,使七圣财现前,舍断八支邪道,寂灭一切怖畏,导至于
  等正觉者的真子,使得其他数百种的功德。如是和给与许多功德
  的须陀洹道相应的智,为须陀洹道智。

  ——第一智毕——

  (须陀洹果)在此(须陀洹道)智之后,生起其(须陀洹道的)异
  熟或二或三(刹那)的(须陀洹)果心。因为这是出世间善的无间(直
  接给与)的异熟,所以说:
  “他们说那是无间定”及“因为灭尽诸漏而得的迟钝的无
  间定”。
  然而有人说:有一、二、三或四(刹那)的果心。这是不应接受
  的。因为在修习随顺智之末而生起种姓智,所以最低限度应有二
  随顺心,一(随顺心)是不得为修习之缘的。同时在一速行的过程
  最长的是七心,所以对有些人有二随顺(心),第三为种姓(心),第
  四为道心,(最后的)三(刹那)为果心。对有些人则有三随顺心,第
  四为种姓,第五为道心,(后面的)二(刹那)为果心。因此故说“生
  起或二或三的果心”。
  有人说:有四随顺,第五为种姓,第六为道心,(后)一为果心。
  然于第四或第五(圣道)而得安止(入定),不得过此,因为此后便近
  于有分(不能安止),所以(此说)也是否定的,不应视为真实之说。
  至此是名为须陀洹的第二圣者。纵使他是过于放逸的,经过
  七番在天与人中展转轮回之后,便得灭尽于苦(般涅槃)。
  (十九种观察)其次于得果之后,他的心便入于有分。自此既
  断有分,为观察于道而起意门转向心。此(心)灭时,次第的(起了)
  观察于道的七速行。于是再入有分,同样的为了观察果等而生起
  转向等。由于它们的生起,他(一)观察道,(二)观察果,(三)观
  察已断的烦恼,(四)观察残余的烦恼,(五)观察涅槃。即他(一)
  以“我实由此道而来”而观道,(二)以“我曾获得这样的功德”而观
  果,(三)以“我曾舍断此等的烦恼”而观已断的烦恼,(四)以“此
  等是我的残余的烦恼”而观将由上面的三道所断的烦恼,(五)最
  后这样观察不死的涅槃:“我以此法为所缘而通达”,这是须陀洹圣
  者的五种观察。这样斯陀含、阿那含亦如须陀洹(各有五种观察)。
  其次在阿罗汉则无观察残余的烦恼(故只有四观察).。如是一切名
  为十九种观察;此(数)是最大的限度。因为观察已断(的烦恼)及
  残余的烦恼,在诸有学是或有或无的。正如无此观察的摩诃男(大
  名)问世尊道:“于我之内尚有何法未曾舍离,使我时为贪法而占
  据我心呢”?应知一切的详细说法。
  (2)(斯陀含道智)如是观察之后,那须陀洹圣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时候,为使轻薄欲贪与嗔恚及为得证第二地而
  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区别为色、受、想、行、
  识的诸行“是无常、苦、无我”,反复思惟,入于观的程序。如是行道
  者,依前面所说的方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
  顺智及种姓智时,即在种姓之后生起斯陀含道。与彼相应的智为
  斯陀含道智。

    ——第二智毕——

  (斯陀含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刹那)的果
  心。至此名为斯陀含(一来)的第四圣者,他只一次来此世间便得
  灭尽于苦。此后的观察,亦如前述。
  (3)(阿那含道智)如是观察之后,那斯陀含圣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时候,为断欲贪与嗔恚而无余及为证得第三地
  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诸行“是无常、苦、无
  我”,反复思惟,进入观的程序。如是行道者,依前述之法,于行舍
  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顺智及种姓智时,即在种姓之后
  生起阿那含道。与彼相应之智为阿那含道智。

  ——第三智毕——

  (阿那含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刹那)的果
  心。至此名为阿那含(不还)的第六圣者,即于彼化生之处而般涅
  槃,不复还来——依结生而不再来此世间之故。此后的观察亦如
  前述。
  (4)(阿罗汉道智)如是观察之后,那阿那含圣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时候,为断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而无
  余及为证得第四地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
  诸行“是无常、苦、无我”,反复思惟,进入观的程序。如是行道者,
  依前述之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顺智及种
  姓智之时,即于种姓之后生起阿罗汉道。与彼相应之智为阿罗汉
  道智。

  ——第四智毕——

  (阿罗汉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刹那)的果
  心。至此名为阿罗汉第八圣者,大漏尽者,具最后身,卸去重担,随
  得自己目的,尽诸有结,是以正知解脱,为天及(人)世间的最高应
  施者。是故说:“在须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阿罗汉道的
  四道智为智见清净”,这是说关于顺次可得的此等四智。

  (二)智见清净的威力

  现在是为知这四智的智见清净的威力:
  (1)圆满菩提分的状态,
  (2)出起与力的结合,
  (3)断那应断的诸法,
  (4)于现观之时所说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
  都应依它们的自性而知解。
  (1)(圆满三十七菩提分)此中:“圆满菩提分的状态”,是菩提
  分的圆满状态。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
  八支圣道的此等三十七法,因为依菩提的支分之义而得名菩提是
  在于圣道的一边的,故名为菩提分。在于一边是说在资助的状态
  之故。
  (四念处)因为进入彼等所缘而现起故为“处”。念即是处故为
  “念处”。因于身、受、心、法而把握不净、苦、无常、无我之相,及由
  于舍离净、乐、常、我之想而转起,故分为四种;是故名为四念处。
  (四正勤)以此而勤故为“勤”。美的勤为“正勤”;或以此而作
  正当的勤为“正勤”;或因无烦恼之丑故为美,因以能生利益安乐之
  义而取得殊胜的状态及能作最优的状态故为勤,是名“正勤”。这
  与精进是一同义语。即已生与未生的恶而令断与不生的作用,及
  未生与已生的善而令生起与存续的作用,而有四种。是故名为四
  正勤。
  (四神足)即以前面所说的成就之义为“神变”。由于和那(神
  变)相应的(而为神变的)先导之义,及由于作为(神变)果的前分之

  义,是神变的基本,故为“神足”。由于那欲等而有四种,故名“四神
  足”。即所谓:“四神足是欲神足,精进神足,心神足,观神足”,
  这些是出世间的。其次世间的,因如此等说法:“若诸比丘,以欲
  为主而得定,得心一境性,是名欲定”,故亦以欲等为主而得(世
  间法)。
  (五根、五力)因为克服了不信、懈怠、放逸、散乱、愚痴,故以称
  克服的增上之义为“根”。因为不给不信等所胜,故以不动之义为
  “力”。此两者都依信等而有五种,故说“五根、五力”。
  (七觉支、八支圣道)念等是觉了有情的支分,故为七觉支。正
  见等依出离之义为八道支。所以说“七觉支、八支圣道”。
  而此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于(圣道的)前分而起世间观时,若以
  十四种而把握于身的,是身随观念处。若以九种而把握于受
  的,是受随观念处。若以十六种而把握于心的,是心随观念处。
  若以五种而把握于法的,是法随观念处。
  (于前分的世间观)当他见到自己未曾生起却于他人生起的
  恶,为了令恶不生而作这样的精进:“此(恶)曾于如是行者而生起,
  我将不如是行,我将不生如是的恶”,这是第一正勤。当他见到曾
  于自己现行不善,为令断此而精进,是第二(正勤)。为令生起未曾
  于自己生起的禅或观而精进者,是第三(正勤)。如是令其屡屡生
  起于已生的(禅或观)使其不退者,是第四正勤。
  (于前分的世间观)以欲为主而生善时为欲神足,……乃至离
  邪语时为正语。如是(在前分的世间观)于种种心中而得(三十七
  菩提分法)。
  然而在此等四(圣道)智生起之时,则于一心中而得(三十七菩
  提分法)。在(圣)果的刹那,除了四正勤,而得其余的三十三(菩提
  分法)。如是于一心中所得的这些,只以涅槃为所缘的一念由于对
  身等而断净想等的作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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