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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清净道论-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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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的作用故“非想”,因有残余的诸行的细妙的状态的存在故“非非想”,是名
  “非想非非想”。非想非非想是那其余诸法的住处之义而为“处”,故名“非想
  非非想处”。不仅这(非想非非想处的)想是这样的,但那受亦为非受非非受,
  心亦为非心非非心,而触亦为非触非非触,当知那说法是由想而代表其余的诸相
  应法的。
  这个意思可以用涂钵的油等的譬喻来辨明:据说一位沙弥用油涂了钵而放在
  那里,到了饮粥的时候,长老对那沙弥说:“拿钵来”!他说:“钵内有油,尊
  师”。“那么,沙弥,拿油来,把它倒在油筒里面去”。沙弥说:“可是没有
  油,尊师”。在这个譬喻,因为钵中涂着油不适用于盛粥之义故说“有油”,然
  而又没有油可以倒入油筒故说“无油”,如是而此(非想非非想处之)想不能有
  利想的作用故“非想”,因有残余的诸行的细妙状态的存在故“非非想”。
  然而什么是想的作用?即想念所缘及(其所缘)成为观境之后(而对那境)
  生起厌离。譬如温水中的火界(热)不能行燃烧的作用,而此(非想非非想)不
  能行敏捷的想念作用,此想亦不能如在其他诸定,对那成为观境之后(的境)生
  起厌离。事实若对其余,(色受等)诸蕴不作思惟的比丘,对此非想非非想处蕴
  既思惟而又厌离是不可能的。但尊者舍利弗可以那样做,或者与生俱来而有观及
  有大慧如舍利弗的人则有可能;然而他(舍利弗)也是用“如是此等诸法实非有
  而后生,生已而后灭”这样的总体思惟才可能这样做,并非依各别法观而生的。
  这是此定细妙的状态。
  此义正如涂钵的油的譬如,可用道路的水的譬喻来辨明:据说一位行路而走
  在长老前面的沙弥,看见少许的水说道:“有水!尊师,脱掉你的鞋子吧”。长
  老说:“有水吗?那末,拿我的浴衣来,我要沐浴”。沙弥却说:“没有水,尊
  师”。在这个譬喻中,是仅足以湿鞋之义为“有水”,然不能作为沐浴之用故言
  “无水”。如是它(非想非非想)不能行敏捷之想的作用故名“非想”,因有残
  余的诸行的细妙的状态的存在故为“非非想”。
  不但可用此等譬喻,亦可应用其他的适当的譬喻来辨明此义。
  “具足而住”已如前述。
  这是详论非想非非想处业处。

  杂论

  无等伦的主(世尊),
  已说四种的无色,
  既然知道了那些,
  更当认识其杂论。
  由于超越所缘而成无色定的四种,
  然而慧者却不希望超越此等定的支。
  (超越所缘)此四无色定中,因色相的超越而成初(无色定),因虚空的超
  越而成第二(无色定),因超越于虚空而起的识而成第三(无色定),因超越于
  虚空而起的识的除去故成第四(无色定)。如是当知因为超越一切的所缘,故成
  为此等四种无色定。
  (后后更胜妙于前前)其次关于贤者并不希望超越此等定的支。即不象于色
  界定,而于此等(无色界定)没有支的超越,因于此等(无色界定)都只有舍与
  心一境性的二禅支。虽然如此:
  但各各较后的更胜妙,
  须知层楼衣服的譬喻。
  即譬如有四层的大楼,在最下层虽可得有天的歌舞、音乐、芳香、花鬘、饮
  食、卧具、衣服等胜妙的五种欲(色声香味触),但在第二层(的五欲)可得较
  胜于下层,第三层更胜,第四层可得一切最胜妙。虽然这四层大楼,依层楼是没
  有什么差别,但依五种欲的成就而言差别,即愈上层而次第比较下层为愈加胜
  妙。
  又譬如由一位妇人纺的粗的、软的、更软的及最软的丝而制成四斤、三斤、
  二斤、一斤的四种衣服,其长度与宽度都是相同的。虽然就那四种衣服的相等的
  长度和宽度说,是没有什么差别,但根据其触肌的舒服,细软的状态及高贵的价
  值,则愈后者次第的比较前者愈为胜妙。
  如是虽然这四无色定中都只有舍与心一境性的二支,但依照其修习的差别则
  彼等(四无色定)的支成为一层胜一层,故知后后次第而较为胜妙。
  此等(四无色定)有这样次第的比较胜妙:
  一人紧握不净的草蓬,
  另外一人靠着他而立,
  一人不以靠近而在外,
  另一人又靠着他而立。
  正如这样的四个人,
  慧者当知四(无色定)的次第。
  关于此颂的意义如次:在一个不净的地方有一座小草蓬。有一个人来到此
  地,厌嫌那里的不净,以两手搭挂于草蓬,好象贴紧在那里而立。此时另有一人
  来,靠着那贴紧于小草蓬的人而立。又一人来想道:“那贴紧草蓬的人,这靠近
  他的人,两者所站之处都很坏,诚然草蓬倒时则他们亦倒,我现在站在外面”。
  于是他便不靠近那前人所靠之处而站在外面。另有一人来想道:“那贴紧草蓬的
  人及靠近他的人,两者都不安全,那站在外面的人很好”,他便靠近那人而立。
  在前面的譬喻中:当知那除去了遍的虚空,如在不净之处的小草蓬。因厌恶
  色相而以虚空为所缘的空无边处,如厌恶不净而贴紧草蓬的人。依那以虚空为所
  缘的空无边处而起的识无边处,如那依靠贴紧草蓬的人而立的人。不以空无边处
  为所缘,却以那(空无边处的识的)无为所缘的无所有处,如思念那两人的不安
  全而不靠近贴紧草蓬的人而站在外面的人。在称为识的无的外部而立的无所有处
  而起的非想非非想处,如思念那贴紧小草蓬的及靠近他而立的不安全,并思那站
  在外面的为好的站处而靠近他而立的人。
  (非想非非想处以无所有处为所缘的理由)然有这样的意思:
  这(非想非非想)以那(无所有处)为所缘,
  因为没有其他(所缘)的缘故。
  譬如人民虽见国王的过恶,
  但为了生活也只得来用他。
  即此非想非非想处用那无所有处为它的所缘,虽然知道那(无所有)定有着近于
  识无边处之敌的这样的过患,但因为没有别的所缘之故。这好象什么?譬如人民
  虽然知道国王的过恶,但为了他们的生活亦得用他为王。即譬如一位具身语意的
  粗恶的行为而支配着全国的暴君,人民虽然知道他的粗恶的行为,但不能于他处
  获得生活,故为生活只得依靠他。同样的,这非想非非想处,虽见那(无所有处
  的)过失,但不得其他适当的所缘,故以无所有处为他的所缘。
  同时(非想非非想处)也是这样的:
  譬如登长梯者而握该梯的横木,
  又如登山顶者紧望该山的山峰,
  更如攀石山者靠着他自己的足膝,
  此人则依这(无所有处)禅而生起。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定的修习中完成
  了第十品”定名为无色的解释。


  第十一  说定品

  (一)食厌想的修习

  今在无色之后,再来解释前面所提示的“一想”的食厌想的修习。
  (食厌想的语义)这里的“食”是取来的意思。有段食、触食、意思食、识
  食的四种。然而这四种中,是谁取来什么?即(一)段食取来以滋养素为第八的
  八种元素,(二)触食取来(苦乐舍的)三受,(三)意思食取来于(欲、色、
  无色的)三有中结生,(四)识食取来于结生刹那的名色。
  在此四食中,段食有贪求的怖畏,触食有接触(所缘)的怖畏,意思食有
  (诸有的)生的怖畏,识食有结生的怖畏。关于它们的怖畏,以(自己)儿子的
  肉的譬喻而说明段食,以坏皮肤的牛的譬喻而说明触食,以火坑的譬喻说明意思
  食,以剑戟的譬喻而说明识食。
  在此等四食之中,只是吃的、饮的、咬的、尝的等类的段食是这里的食的意
  义。由于对此食而取厌恶的态度所起的想为“食厌想”。
  (食厌想的修法)欲求修习食厌想的人,(向阿阇黎)习取了业处之后,当
  对所学一句也不忘失,独居静处,对那吃的、饮的、咬的、尝的等类的段食,以
  十种行相而作厌恶的观察。即(一)以行乞,(二)以遍求,(三)以受用,
  (四)以分泌,(五)以贮藏处,(六)以未消化,(七)以消化,(八)以
  果,(九)以排泄,(十)以涂于此等中。
  (一)“以行乞”是在这有大威力的佛教中出家的人,终夜读诵佛语,或行
  沙门法,早晨起床之后,做过了塔园及菩提树园的义务(扫除),叫人准备好饮
  水及沐浴的用水,洒扫僧房,调整身体,登上禅座,思惟业处二三十回,起来之
  后,拿了衣钵,舍离了无人愦闹而有远离之乐具备树荫和水的清净清凉的地域的
  苦行之林,不观其圣远离之乐,为了获得饮食而行向村落,犹如野干之趋向于弃
  尸的坟墓相似。象这样的行乞者,自从下床或下椅之后,即踏上散满从足落下的
  尘及家蜥蜴的粪等的敷地的东西。此后则须见屋前面有时为老鼠及蝙蝠的粪等所
  沾污之故而比内室更厌恶。而后又须见楼上有时为鸺鹠及鸠的粪等所涂之故而比
  楼下更厌恶。而后又得见各僧房(的庭院)时时由风而吹来的落叶及枯草,由于
  有病的沙弥的大小便,及因为雨季时候的泥水所污,比较楼下更厌恶。又见精舍
  外的道路比僧房(的庭院)更厌恶。他次第的礼拜了菩提树及塔庙之后,站在那
  里思惟(今天到何处去行乞),便不注意了那象真珠所积集的塔庙,象一束孔雀
  的尾羽一样美丽的菩提树以及具有天宫的庄严的住所,为了获得饮食,他必须去
  行乞,把这样喜乐之处留在背后,自精舍出来之后,他步行于村落的路上,必须
  见诸树桩与荆棘之道及为大水冲坏了的不平之道。那时他穿了内衣如包疖相似,
  捆了腰带如扎绷带相似,缠了外衣如包骸骨相似,取出钵来如拿出药罐相似。他
  到达了村口之时,又要见象尸、马尸、黄牛尸、水牛尸、人的尸、蛇的尸及狗尸
  等。不但要看,那些坏尸的臭气扑鼻,亦得忍受。此后站在村门口时,为了避免
  恶象及恶马等的危险,又要眺望村内的道路。上面所说始于敷地的东西而至于各
  种臭尸等的厌恶的事物,为了饮食他必须踏、必须看、必须嗅。他必须这样依行
  乞而观察(食的)厌恶:“喂!多么可厌的食啊”!
  (二)如何“以遍求”而观察?既然这样的忍受行乞的厌恶,他进入了村
  落,缠着僧伽梨衣(袈裟),必须步行于村落的道路,象普通的乞丐一样的用手
  拿着钵一家一家的次第乞食。如果在村中碰到下雨的时候,他必须置足于泥泞,
  其所蹈之处,往往至于胫肉之上;此时他必须以一手拿钵,而以另一手提其衣
  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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