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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蝙蝠侠同人)老爷到我碗里来+番外 作者:枉凭栏(晋江vip2013.7.18完结)-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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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没说完,忽然,计时器那边传来一声大叫:“不!不!为什么你是来救我的!不!瑞秋!瑞秋——”
  “哈维!”瑞秋大叫一声,甩开我的手扑到计时器旁边,又哭又笑,“你得救了吗?我也得救了,是维拉小姐她救了我——”
  “维拉?维拉也在?!”一个混杂着惊慌和恐惧的声音忽然响起。
  是布鲁斯!
  擦,有必要那么急吗?他都急得忘了变低沉声线了!不怕被哈维发现身份吗可恶!
  我心里着急,却不敢开口拆穿,瞄了一眼计时器,我擦擦擦!居然只剩不到七秒钟了!
  尼玛果然不愧是美国大片吗怎么不管干神马都喜欢玩倒计时啊!QAQ
  我再也顾不得许多,扯过瑞秋就把她扛大米一样扛在肩上,迈开大步就朝窗户边飞奔过去,这时候已经能听到外面传来的刺耳警笛声,我精神一振,戈登警官来了!
  尼玛!好糟糕!为毛瑞秋被绑的这个地方离窗户最远!
  草草草尼玛!为毛离得最近的大门是铁做的我力气虽然大但离着削铁如泥切金断玉还差那么一点啊!QAQ
  我不敢回头去看倒计时的数字,只是紧紧盯着窗户往前飞跑,如果那什么七旬老太为救孙子举起卡车中年妇女为救坠楼儿童百米冲刺之类的激发潜能的事情是真的的话,如果那神马基因锁啊修真瓶颈啊力量点数啊怪力乱神之流的都是真的的话,如果——
  ……可惜,没有如果,那都不是真的。
  或许是真的,但也许观音姐姐上帝爷爷没有听见我的呼唤。
  或许是真的,但坑爹的穿越大神只赋予了我大力这一项金手指,却没有给我非凡的速度。
  “抱住脑袋!”我大喊一声,眼看离窗户还差几步的距离,我猛地停住,以高考体育投掷实心球的标准姿势,一把把瑞秋的身体扔了出去。
  跟着扔出去的还有那支记录了罪证的录音笔。
  ……但愿我的大力和玻璃碴子别伤到妹子= =
  虽然是一生黑来着……但是再怎么黑也不代表我真的愿意看着她去死。
  就在瑞秋和录音笔飞出窗外的同时,我听到一声巨响,而后瞬间啥声音都没有了,估计是耳膜被震破了,然后眼前一阵白亮,滚烫的风吹来……
  失去意识之前,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啊啊……幸好我还没有真的爱上布鲁斯,这样一来不管是死了还是穿回以前的世界,都不会伤心了吧。
  布鲁斯,对不起……
  我果然是个自私的人啊太糟糕了QAQ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是作者不吐不快的几句啰嗦~其中涉及作者对小丑、哈维等等反派的一些看法,如果有这些反派的粉丝妹子的话,三思而后看哦。那么,本文第一卷也就是系列三部曲的第二部《蝙蝠侠:黑暗骑士》的剧情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在写这篇文动笔之初,三部曲里我最提不起兴趣来的就是这一部。因为我个人觉得,这是作为第一主角的老爷的高度被压得最低的一部作品。这里有进行艺术创作一般实施高雅犯罪的小丑,有双重人格黑白两面个性鲜明的双面人哈维·登特,还有那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似乎每一位的光芒都不输给老爷。这部片子里老爷的戏份明显不如《侠影之谜》,更多的镜头给予了小丑和哈维。对于热爱反派的小丑粉丝们来说,这部电影中希斯·莱杰的天鹅之歌一般的完美表演,恐怕更是超过了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发挥。老实说,我不是小丑的粉,诺兰执导的这三部曲里,我只爱一个角色,就是克里斯蒂安饰演的老爷。所以当我看到这样一部老爷的光芒被其他众多角色分走的作品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提不起兴趣。更别提这整部片子老爷都处于一种低谷期,爱着的瑞秋和别人你侬我侬,到最后还要为了高谭而替情敌背黑锅。结局时老爷一身黑衣骑着战车绝尘而去,而他所要保护和拯救的人们却在背后追赶着他、误解着他、厌恶着他。这个画面曾不止一次把我虐成傻|逼。可是,当我开始动笔写同人的时候,设定的女主穿过来的时间就是第二部作品的时间,这令我不得不一遍遍地去重复看这部电影,复习一些细节、揣摩挖掘人物的心理,而在这个过程中,我每次复习电影,都能获得不少新的东西。于是,我开始试着抛却对片中人物的感情和成见,重新审视电影本身。我发现,《黑暗骑士》这部影片是三部曲中情节最复杂、人物最众多、主题最晦暗难明却也最发人深省的一部作品。第一部侠影之谜主要是阐释了蝙蝠侠这个超级英雄的来源,第三部黑暗骑士崛起则着重描写了沉寂八年后的老爷如何回归、并最终过起隐居的幸福生活。只有这第二部——个人看法——才真正诠释出了蝙蝠侠作为“正义”的殉道者所该有的精神和灵魂。也正是第二部,让我看到了蝙蝠侠不是纠结于儿女之情或一时恩怨是非的人,他的心太大了,大到那些小小的仇怨根本就像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没有什么可以影响到他对于高谭的热爱和迷醉,不管是成为黑暗骑士被人误解替人背黑锅,还是永远无法享受普通人的生活和幸福,以及深爱的女人的爱情。第二部中的两位反派,小丑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的代表,而哈维登特则是被心中的黑暗面所战胜。无论如何,他们都输给了自己,输给了自己的内心,输给了自己内心所产生的愤怒悲伤绝望等种种负面情绪。所以,我可以称他们为弱者吗?因为只有弱者才会输给自己。而蝙蝠侠却是强者,他每时每刻都在挑战自己并获得了胜利,不管是第一部中强忍着没有手刃杀父杀母仇人,还是第二部中忍辱负重成为黑暗骑士,亦或是第三部中明知必死却也愿意携带核反应堆离开高谭。布鲁斯·韦恩作为一个超级英雄,他背负的太多了。反派固然也有强大的人格魅力也很有爱,但终究不是现实社会能容得下的。不论如何,以伤害他人为乐的人,不管他们的理由是什么,我都爱不起来。所以相比起来,我更爱为了大多数人而付出一切的蝙蝠侠。“为了高谭,我可以成为任何人。”这是布鲁斯的台词。他果然为了高谭,甘愿成为“罪犯”。“他所做的,已经超越了‘英雄’本身。”这是阿尔弗对瑞秋说的台词。他所做的果然也已经超越了“英雄”本身,而成为了“非英雄”。所以,当我再看第三部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是何等幸运:开始看这三部片子的时候,三部曲都已经杀青,我可以看到老爷光明正大地回来、冤情得以昭雪。所以,在复习了这么多遍之后,我才发现,《蝙蝠侠:黑暗骑士》这部片子,才是能让我真正透彻地理解布鲁斯·韦恩这个人物的一部片子,关于他伟大的人格魅力、关于他心中的光明与黑暗,也关于他浓厚的殉道主义精神。他是如此可敬的人,以至于令我们不得不爱~最后给大家推荐一篇影评,深度挖掘《蝙蝠侠:黑暗骑士》各种不为人注意的细节的,很有意思也很有价值的一篇文章,值得一看~

☆、二十年前

  很多很多年之后,我偶尔会回忆起当初经历了一次可怕的爆炸和火灾,而后醒来的感觉。
  没有疼痛,没有灼伤,也没有白色的病床和输液器具,确切地说,那更像是做了一场噩梦,然后啊地一声大叫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满头冷汗外加满心庆幸地发现这不过是一场梦。
  ……只可惜,这不是梦。
  而且,没有疼痛和灼伤感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完全变得透明了!变成鬼魂了啊尼玛!
  而且还可以在空中飞来飞去!随便升降高度或者悬浮或者在云朵上打滚神马的完全无鸭梨!我甚至有几次尝试着往更高的地方飞,穿过对流层平流层一直看到云层上方的灰机神马的!如果不是因为不确定外太空的真空环境会不会对我现在的身体不利,我或许早就冲破大气层,飞向星辰大海了嗷嗷!
  饥饿干渴困倦疲惫劳累之类的东西完全和我不沾边,唯一令我不太满意的就是,我的手完全触碰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它们总是直接穿过去了。
  同时我也十分寂寞,没有任何一个活物能看到我,甚至连和我一样的鬼魂也没有。
  我甚至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一个鬼魂,或者只是一种异常形态的生命体和能量体。
  不过我还是能从一切可以反光的物体上看到我自己的样子,除了整个身体都呈半透明的乳白色之外,我的相貌和身材还是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变化,甚至连穿的衣服都是当初去救瑞秋穿的那身运动服。
  不过这个鬼魂身体还有一个好处,是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下发现的。当时我正飘在一处时装专柜外面流着口水看里面的漂亮衣服,看着看着忽然发现,我身上那套运动服已经变成那件高端洋气的时装了!
  我尝试着让那套衣服改变形状,利用传说中的意念去控制它——于是在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里,我就已经穿遍了那家专卖店里所有的衣服。当然,都是乳白色的半透明款式的。
  不过即便如此,也足以令我十分高兴。而这点小小乐趣,也算是弥补了我变成鬼魂之后的寂寞生活……啊啊没人可以说话交流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不过,这种没营养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确切地说,只持续了不到一天。
  我是在码头的一艘客轮底部的机械舱里醒来的,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醒来,因为我也不知道。
  当我发现自己身体的异常之后,我就明白这恐怕不是我以前的世界,而周围各种招牌店面还有往来金发碧眼的老外们也让我知道了——这里恐怕还是美国。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希望这个世界还是蝙蝠侠的世界,而这里也还是高谭市,因为这总要比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来得好,更何况这里还有布鲁斯在。
  ……唔……好吧,不得不承认,我是挺想他的。
  于是,我沿着记忆中的路途去寻找高谭最高的建筑韦恩大厦,途中经过服装店无数,终于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找到了那座宏伟的大楼。
  诶……不过……
  怎么感觉有点不一样?
  旁边有一些记忆中并不存在的建筑物,而我明明记着该是一座黑色尖顶塔楼的地方,此刻却是一座公园,就连韦恩大厦本身看起来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难道……
  此时,韦恩大厦正门里走出来了一群人,正中间被簇拥着的那个男人,他有一头褐色的短发,浅蓝色的眼睛,酷似布鲁斯·韦恩的面容虽然有了岁月风霜的痕迹,但却显得更加温柔、儒雅和坚强。
  “我现在必须马上回医院去,威廉,”他说,微笑着看向身边一人,“也许后天我会有空与你一道吃晚饭。”
  “好吧,先生。”那个人说,“请替我向夫人和小布鲁斯问好。”
  我的脸已经变成了=口=的样子。
  这、这尼玛是个谁?
  夫人?布鲁斯?
  ……难、难道这位美大叔就是传说中布鲁斯的老爹托马斯·韦恩?
  也就是说我又一次穿越了,并且穿来的是至少二十年前?
  难道穿越大神让我从《黑暗骑士》穿到了《侠影之谜》去了?不会这么巧吧……
  正想着,托马斯·韦恩已经上了一辆黑色轿车,我赶紧跟上去,话说要是以前的我是绝对不敢干类似于凭着两条腿追赶汽车这么刺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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