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网络杂集电子书 > 蒋介石成败录 >

第67章

蒋介石成败录-第67章

小说: 蒋介石成败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民主革命时期,在蒋介石叛变革命后,中国有三大政治力量,一是国民党及其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二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者及其处于下层地位的知识分子;三是以中间阶级为主体的中间势力,各民主党派主要代表中间阶级的主张与政治要求。各民主党派都是比较小的党,但他们中所云集的是知识精英,并且在中间势力尤其是中间阶级中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在国共两党的博弈中,常常能够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    
    蒋介石无视各民主党派,依仗国民党的执政地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甚至妄想将它们置于死地,结果把各民主党派“逼上梁山”,使自己失去了中间阶级的支持。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从政治伦理角度说,是不道德的,从政党制度角度说,是违背潮流的,一个不道德、违背历史潮流的统治集团,终究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治篇第134节 以党治国,政体难顺

    蒋介石把国民党领上了执政党地位,他依托这个党,在中国政坛上,纵横捭阖,一人独尊,在大陆风光了数十年。    
    他视党如命,在他几起几落时,政权有过暂时的让渡,可党权、军权紧紧在握,不让给他人。他也看重党的建设,但基本上不是用现代政党理念与方式治党。从某种意义上说,蒋介石的权术影响与改造了国民党。    
    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且以权术作为治党的主要机制,使国民党在堕落中死亡。    
    在蒋介石和国民党官方用语中,“党国”是使用频率最多的词语之一。在他们的意识里,国家是国民党一党的,国民党即是国家和政府的代名词,以党治国,一党专制,天经地义。    
    事例:    
    以党治国发轫于“训政”之初。蒋介石的所谓“训政”,就是要由国民党来训练人民行使政权,实际上就是国民党一党专制,以党治国。在“训政”伊始,蒋介石强调,必须“以党治国”,各社会团体,“一定要养成党化、军队化”,完全听命于国民党。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常委会通过的《训政纲领》,把国民党法定为最高训政者,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法定为最高权力的决策机构,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定为指导全国实行训政、监督指导国民政府重大政务施行的机构。1931年,在蒋介石包办下召开的“国民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这个《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确立了以党治国的法理。    
    1943年,国民政府改制,在形式上有些细微变化,但国民党以党治国的原则没有改。国民政府委员、五院正副院长、国民政府主席都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国民政府主席不是对全国人民或全国人民选出来的代议机关负责,而只是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国民政府便是国民党的政府。    
    蒋介石撕毁政协协议后,1946年年底,国民党单独召开“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宣布训政时期结束,宪政时期开始。作为国民党执政通过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国体、政体、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和基本国策,在形式上也确定了一些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条文,但这部宪法的基本内容与精神并非民主政治制度,以党治国、一党专制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    
    以党治国,实质上是一党独权,越俎代庖,以党代政,弊端不少,加上,蒋介石在实际操作中,加进权术色彩,使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政制很不顺畅。    
    在权力配置上,高度垄断,个人独裁。在训政时期,国民党独揽大权,政务包办,蒋介石独裁;在宣布进行所谓“宪政时期”后,虽有两个御用小党分享一点残羹剩菜,也只不过是装饰而已,基本政治格局依然如故。    
    训政初期,国民政府主席一职,《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主席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民政府接见外使,并前行或参与国际典礼”,同时兼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1928年,他当上国民政府主席后,不满足组织法规定给主席的象征性权力,为了进一步扩大主席的权力,1931年6月召开的国民党五中全会,应他的要求通过修改了《政府组织法》,这个《组织法》规定,主席不仅有公布一切法律、命令的权力,而且还有不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提请国民政府任免五院正副院长、陆海空军正副司令及直属国民政府各部会和五院各部长的权力。后来由于派系之争,他居于下风,于12月辞去副主席职务,由林森担任国民政府主席,为了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不因此而丧失,蒋介石在辞去主席职务的前两天,便授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又将主席权力大大削减。1943年8月,林森病死后,蒋介石又由此代理主席,到担任主席,同年9月,又把国民政府组织法改过来,恢复了原来主席的职权。    
    蒋介石揽权成癖,非集权于一身不可。1943年国民政府改制的核心,是使国民政府主席不仅能“负实际政治责任”,而且可以肆意集权,实行独裁。主席对外代表国家,对内兼陆海空军大元帅,提名五院正副院长,并使掌握国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五种权力的五院正副院长对他负责;主席任期三年,但可无限期地连选连任,只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而国民党总裁就是他,他可谓“君临一切”,把大权全置于自己手中或控掌之下。他还兼任了数不清的职务,国民参政会副主席团副主席、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联合办事总处主任、中央军官学校校长、“新生活运动”委员会董事长、中央设计局总裁,等等,头衔之多、权力之大,空前绝后。    
    在政制组织机构的职能上,始终没有理顺。政制机构的设置,还是孙中山提出的“五院”制,背离“五权”分立、权力制衡的原则,而是实行“五院分治”,由主席统揽。最初之所以要设“五院”,一个重要原因是适应政治利益再分配的需要,因为那时“有功的人物至众,唯有庞大的五院政府才能够容纳他们”。只有设立平行的五院,才能调和彼此之间的利益。难怪一个外国记者当时称,国民党实行五院制的政制,是“兄弟间的分赃协定”。    
    五院制国民政府组织,大体上分为三个层次,即:国民政府本身,即主席、国务会议、辅助和直属机构;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五院各部会。五院制国民政府概括起来,就是国民政府总揽“治权”,五院分别执行“治权”。以后,也有多次大的变化,政制始终没有理顺,在五院与国民政府本身,五院院长与政府主席(后为总统)之间的职权划分,变来变去,没有定制,当然万变不离其宗,一切变动都服从于蒋介石独裁。    
    在机构设置上,照顾利益关系,因人而变,叠床架屋,人浮于事。除了上述三层次,定编设员外,还设置了很多辅助于机构,尤其是蒋介石的即兴之作不少,这样的运动那样的中心,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临时机构增设,由蒋介石“钦定”即可,到了抗战后期,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机构膨胀,人浮于事,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庞大的行政费用开支,不堪重负,这是当时通货膨胀的重要诱因之一。    
    在权力运作方式上,特务政治介入,把权力的使用异化为暴政。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人民没有民主可言;而且低效无能的政府不仅不能给人民带来福祉,反而搜刮民脂民膏,人民群众不堪重负,常用各种形式表示不满与反抗。蒋介石独裁,也在国民党内树敌众多,常有分庭抗礼之举。为了维护国民党的统治和自己的独裁,蒋介石建立了庞大的特务机构,分两大系统,即“中统”和“军统”。这两个特务机构在活动范围、行动方式和机构设置上有所不同,但都听命于蒋介石。军统特务的头子是戴笠,军统特务要员沈醉后来说:“戴笠是佩在身边的一把犀利的匕首,也是最善于窥伺主子意图,最博得蒋介石欢心的一条忠实、凶恶的走狗。”    
    受蒋介石指使的特务组织,为了达到他的政治目的,绑架,暗杀其政敌,屡见不鲜;肆意逮捕、杀害共产党员和其他革命者、革命群众,杀人如麻;压制民主,镇压民众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制造一个又一个的流血惨案,罪恶屡屡,罄竹难书。高压政治,压而难服,国民党置政权于与人民为敌的地位。    
    评析:    
    以党治国开始于国民党“训政”之初。这是与民主政治完全背离的治国方略,弊端种种,从国民党执政地位自身考察,最大的弊端就是以党治国,导致政体不顺,在权力配置上,高度垄断,个人独裁,所谓民主集中制只是闪烁其词的空话、假话,这是导致国民党政坛纷争不断,没有多大内聚力的体制性的原因;在政制组织机构的职能上,难以理顺,朝定夕改,规制失范;在权力运作方式上,特务政治介入,把权力的使用异化为暴政。    
    而紊乱的政制,使蒋介石的权术有了用武之地,他的确获得了很多很多。然而,1949年,在国民党腐朽政权即将倾覆之际,他玩弄“下台”的把戏,以愚弄“天下”,挽救失败的命运时,却再也不灵了。覆巢之下无完丸,蒋介石在大陆的一切政治权力与其“党国”一起被砸得粉碎。


治篇第135节 阉割“主义”,党魂不存(1)

    蒋介石提出,要唤醒党魂。他自诩为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忠实信徒,要把国民党建设成真正的三民主义的党。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宣言》提出“从组织与理论上建设真正的三民主义的中国国民党”的党建目标。不过他所说的三民主义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尤其是与他的新三民主义风马牛不相及。阉割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党魂荡然无存。    
    事例: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与进俱增的革命理论。1905年,在创建同盟会期间,他第一次把自己的政治主张概括为三民主义,说:“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主。”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经历了争民族独立、争民权解放、争民生幸福的三个阶段,“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此后,他和他的战友们对三民主义进行阐发、宣传,并指导革命实践。在这一革命思想指导下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建立了共和国。辛亥革命后,他的思想曾出现过迷茫,他认为前面两个“主义”的目标已经实现,因此,提出“一民主义”,宋教仁血案发生后,他再度打起民权主义的旗帜,主张“二民主义”。到了1919年,再次重申“三民主义”,《中国国民党规约》总纲规定:“本党以巩固共和、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此后,他潜心研究总结革命的经验教训,研究与进一步阐发三民主义,增加一些新内容,即中国革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内容。    
    以酝酿国共合作,改组国民党为起点,在他逝世前的两年里,把三民主义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