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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书屋2001-05-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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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今日,虽然几十年窝里斗的历史高潮已经对“道德吃人”作出了血写的“评论”,虽然事情逼得我们暂时“告别革命”而自然过渡到“道德大滑坡”,也还是没能迫使我们承认失败。我们崇尚“难得糊涂”,又惯于忘却和回避,任它多少牺牲或什么“恶声”,休想逼得我们不正常,不“优胜”。
  但现在总该可以问一问了,就是:鲁迅呐喊的“道德吃人”,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八十年代,文学理论家刘再复与林岗合著的《传统与中国人》一书(三联书店1988年,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中,在以《“吃人〃筵席的发现》为题的一节里写到了吃人的“三个层次”:即吃人、被吃、和自食。但由于不懂鲁迅说的“吃人”是对国民道德的全盘否定,终究只能以“自上而下的压迫”为主要线索,停留在外在的“压迫更不如己者”、“吞噬比自己更弱的弱者”、“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这种人类的不幸”以及“一个利益集团对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压迫”等现象上,而没能深入到自下而上的压迫、弱者对强者的压迫、所有的人压迫所有的人、主就是奴这种超越的体验层次。这主要是由于未能理解鲁迅对道德的彻底否定是一种自我否定,即他的自我解剖。不能深入自我否定也就必然遗忘主体创造,看不到这“发狂”对于鲁迅的意谓,就只好把“吃人”现象排列分类和分层,而在论述“第三层次”的“自食”时,大的误解和混淆就产生了:
  祥林嫂性格应该说不只是她个人的,也是全民族的。没有自我意识,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心安理得地过着蝼蚁式的人生,借用鲁迅《墓碣文》的说法:“抉心自食〃,自己本有心而不悟其价值,反而将它挖而食之。(《传统与中国人》107-108页)
  这一段文字,在误解鲁迅方面具有典型性。这里竟把祥林嫂(或全民族)的麻木不仁、逆来顺受的蝼蚁式的被动的自食,和鲁迅在“创痛酷烈”中“欲知本味”的“抉心自食”混为一谈(“借用”),把正在创造自我的鲁迅与自我缺席的祥林嫂等同起来了;而“本有心”三字,正是堕性的精神胜利法的概括,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其实,不通过个人意志的自由选择,没有否定性的自我创造,人是没有“本心”,也不会“性本善”的。
  显然,写《狂人日记》的人并不是疯子。这日记只是表明:要发现这道德的吃人真相,人就必须体验非道德(“丧德”或“缺德”)的发狂般的“大病”,在这肉体的也是精神的病中执着于“语无伦次”的“荒唐之言”,不但不服从“不要乱想,静静的养”,不但不能让病“好了”,反而要坚持不安份和无事生非,平白无故地揭发出“隐情”;要对被自己长期回避和封闭着的“早愈”的感性伤口下刀,将经验自我的深层结构和潜意识的普遍黑暗无情地剖开,逼得自己“爽快”和清醒,从而在走投无路的形势下,落实到本来的恐惧: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惟有在月光下见到他——这“他”,就是执着于生命,向往着美和自由的“我”或心灵,亦即异端和陌生者:鲁迅后来说起自己一生最爱月亮——精神才分外爽快。三十多年前自己是孩子,孩提时代是见过混沌未开的美,有过模糊而自由的期待的,此后只能节节败退,就范,渐渐麻木,最后就忘记了。正因为忘记才在道德秩序中安然无恙,昏睡着而并不爽快。月光使人起了异心异念,清醒过来,精神分外爽快了。但立刻就感到危险,“须十分小心”,因为连被人教育过的狗都是警惕性很高的,时刻侦察监视着异类毫不放松的,更何况人。我在月光下见了“他”之后,晚上总是睡不着,同时就知道,见“他”者本来该死。我有了异想和逃离的愿望,感到了醒和昏,再与人们见面时就更感觉不妙了:
  ……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地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
  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
  ……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叫我纳罕而且伤心。
  持续不断的紧张、恐惧和伤心,是只有追求见“他”的狂人才感觉到的。也不知为什么自己被仇包围,为什么人人都在仇中躲躲闪闪,这绝对普遍的仇。仇的性质,总须研究才会明白。没人研究,仇就永远是仇,冤案只会越来越多,仇恨越积越巨。原来,这种仇的主要特征就是万万不能、决不准研究,它是每个人终生的秘密。连小孩子的眼色和脸色都与赵贵翁们一样,这证实,人在幼年,其实一生下来就在酱缸和尿桶里浸泡过了。的确,我怕得有理,因为“吃人的就是我哥哥”,“我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是被吃人的一伙紧紧包围着的。问题在于,这只有我在发狂时看见和感受了,他人统统没有这回事。人们虽然也受尽了知县、绅士、衙役和债主的凌辱剥夺或阶级压迫,但这些压迫都远不及我发狂这件事这样吓着了他们。我在月光下见“他”而分外爽快,这就坏了人们的规矩,触动了某种隐情,触及了人们的面子灵魂。人们全体有着同样的嗜好,全都煞有介事、惟命是从而又守口如瓶的。而人们的脸色是格外可怕,对我格外凶了。
  我从前单听他讲道理;也胡涂过去,现在晓得他讲道理的时候,不但唇边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满装着吃人的意思。
  人之所以吃人,是因为道德吃人在先。人只好抓住这道德——即抓住他人(“依靠群众”)——不放,如同幼儿抓住母亲的衣角,而心里满装着吃人的道理。而所有的道理都早已经实用(“实用理性”)过千万次万万次,所有的人都看破了这道理中并无缝隙容纳不吃的意思。虽然每个人的心思是猜不透的,但人人都有“伤痕”,又都处在“要吃的时候”,而一开口讲,就明明是想进一步吃:因为,这道理从来不讲、不懂它后面的意思,从不涉及“敏感”的(“语境”外的)问题,不准讲早已演化成讲不出和根本不知道。而且一到边缘就自动退缩,竭力隐瞒,而且规定了谁要讲就首先吃谁。在这种无声无息的漆黑险恶形势下,每个人都既是狮子,又是兔子,又是狐狸。为了苟且生存,每个人都只得明知故犯。因为习惯已成自然,不故犯不能活。
  看起来,到了现在,这种道理人们也该早已懂得;好像一切劝转和诅咒,都可以从自家开始,好像人们早就不再害怕,好像总不至于完全彻底,丧尽良心,没有“底线”——然而,我只要做一下实验就知道了:只要向随便一个人问起吃人的事,他必定或笑着矢口否认,或不懂意思,不以为然,或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它,或反而说我说笑话,说着说着就变了脸色……而若硬要坚持追问,一旦伤了“自尊”惹发了面子脾气,就会当场吃人。
  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它通向敏感的禁区。而禁区(实为盲区)是人们无限忠于和誓死捍卫的,是万万不能闯入的。人们就依靠这种有着可怕禁区的瞒骗道德互相粘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制,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即使道德已经“大滑坡”罢,人们仍因道德而疑心重重,面面相觑,各怀鬼胎而现出种种滑稽;又因道德而冥顽不化,破罐破摔,冷漠阴狠而落入种种悲哀。这特色确实是很奇怪的。这种心思改不了。事实证明,人们之所以还在假装相信那早已不信的东西,宁愿在虚伪中苟延残喘,是因为已经没有生机,没有勇气和力气迎向异端。
  没有人知道狂人喊的“从真心改起”是指的改什么。而坚持“绝望的抗战”态度的狂人喊叫一通之后,也不清楚自己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的确,还没有人知道事情的深浅,因为连母亲都在吃人。
  母亲想也知道;不过哭的时候;却并没有说明……
  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现在想起来,实在还教人伤心,这真是奇极的事!
  母亲还唆使和怂恿、勉励和奖励吃人。她从不说明。总是吃得那样自然而然,毫无破绽。她还对我谆谆诱导,那样真挚感人,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那样的哭法,好像有点过意不去似的,热泪盈眶地,就在她伤心我也伤心中吃人。这种一边哭一边吃,真是太奇怪了。或许,如果深挚的感情就是要吃,如果根据家族亲情非吃不可,如果,我们做人的价值和意义,我们好歹赖以为继的精神支柱,安身立命的归宿,正是以吃人为前提……这真不敢想,不能想了。
  这是想不出的,想不清的。只能从自己的亲身体验出发来冒险发音:
  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这些“疯话”,正是鲁迅的自我意识和深深的忏悔精神,是一种原罪感。这罪孽就是作为混迹于社会的正常人,自己也吃了“妹子的几片肉”。虽然是无意中吃的,虽然事实上是客观形势所至,是浑浑噩噩中的无知的吃,但毕竟是自己吃了妹子的肉。现在轮到自己,也只好忍着(“做一世牺牲”)罢。
  一个人,除非因“见他”(精神分外爽快)的冲动而在恐惧中感受到这道德世界的全面包围;除非因“发狂”而陷入生存绝境,是不可能这样拼命喊叫的。这是血的蒸气,是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这里的“抉心自食”和“创痛酷烈”,是鲜明具体的感性和犀利的逻辑理性的结合,是道德文明中破天荒第一次的自我否定。这些“荒唐之言”,正是三十多年来鲁迅第一篇敢怒敢哭敢骂敢打、敞露血肉、记录自己生存真相的日记(这与他平时那从不涉及事情本身的流水账式的日记是多么不同啊)。这位狂人,他不但指出了不分层次、分不出层次、没有彼此、无处不在的吃人,他尤其还指出了国人的最大困难——也是他的最大觉悟——现在明白了自己的道德尊严即面子人格:一旦醒过来就会晕眩,说不出,讲不清,难于启口,实际上见不得“真的人”。
  中国人历来相信“不知者不为罪”,难道对不知道(无意之中)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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