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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17、18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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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品级称某某伯克,共三十余名目①。最高的为阿奇木伯克,掌综回务,三品至六品,其次为伊什罕伯克,掌赞理回务。四品至六品。其余分掌地亩、田粮、税务的,大抵四品至七品。在清朝所封的札萨克郡王和诸伯克之上,清朝还派驻了伊犁将军,掌天山南北最高军政大权,下设参赞大臣一人辅之。又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叶尔羌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办事大臣等,以及乌鲁木齐都统、副都统,分管所在回城事务。
  西藏的政教合一制清代称藏族为图伯特,或唐古特,所居地区分为卫(前藏)、唐(又称喀木)、藏(后藏)、阿里(又名喇里)四部。崇德年间达赖及班禅已派人贡于清朝,经康熙至乾隆,先后平定噶尔丹叛乱及其所造成的影响,清朝在西藏便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制度。当地的最高统治者为达赖喇嘛,驻前藏拉萨,掌全藏政令。班禅喇嘛,驻后藏扎伦布,掌后藏寺院与其教民。在宗教上班禅略低于达赖,在政权上达赖高于班禅。前藏行政机构主要有噶厦和商上。噶厦为总管藏务会议厅,设三品官噶布伦四人。商上为分管财政的机构,除以噶布伦一人管理外,设四品仔琫三人,商卓特巴二人。还有专掌粮务的叶尔仓巴、掌道路的朗仔辖、掌刑名的协尔帮、掌马厂的达琫及第巴等四至七品的各种名目官员。后藏也设四品商卓特巴、叶尔仓巴,五品达琫等官员,掌管相应的政务。武官则有四至七品的戴琫、如琫、甲琫、定琫,从几人至百多人。凡前后藏皆有营寨,按其地理险易和大中小,各设边营官及营官,总计一百六十余人①。佛教在西藏盛行,喇嘛很多,有的喇嘛在噶厦、商上任职,而僧官又分国师、禅师、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等,专掌教事。
  清朝在西藏设官始于雍正五年,派驻藏大臣二人,驻前藏,统管前后藏地方及喇嘛事务。后改为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分驻前后藏。按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与达赖、班禅地位相等,实际驻藏大臣职权更大,是清政府的代表。达赖、班禅及以下呼图克图十八人、沙布隆十二人等活佛转世,称为“呼毕勒罕”,即奔巴金瓶抽签,均由驻藏大臣监督。
  西南地区的土官制甘肃、青海、西藏、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历来居住蒙、藏、瑶、壮、彝、黎等少数民族。清朝根据这些地区的特点,以当地的土著人作各级行政机构的长官,清朝政府予以承认,但是当官的人可以世袭,这就是土官制。有文武两类,文官如知府、知州、知县等,皆加“土”字。武官有指挥使司指挥使、长官司长官。从正三品至正七品。此外还有土游击、土都司、土守备等。清朝定制,文职土官共七阶,武职土官共五阶。其承袭、革除、升迁、降调,文隶吏部,武隶兵部。在地方上各归所在总督、巡抚或驻扎大臣、办事大臣等统辖。
  ① 《清史稿》卷117《职官四》。
  ① 《光绪大清会典》卷67;《清史稿》卷117《职官四》。
  军事机构的建立和设官清朝以武功定天下,入关前就建立了著名的八旗制度。入关后又在进行武力征服和巩固统治的过程中,建立起人数更多的绿营兵制。同时对原有的八旗作了整编和改组,形成了禁旅八旗、驻防八旗和绿营兵的新的军事体制。
  早期以三百丁为一牛录(后改为一二百丁),立一牛录额真,汉称为佐领。五牛录为一扎拦(甲喇),立一扎拦额真,汉称为参领。五扎拦为一固山(汉译为旗),立一固山额真,汉称为都统。固山额真立左、右美凌额真,汉称为副将。以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的旗纛相区别,名为八旗。最先建立的是四正色,后扩充为四镶色。初建时仅为八旗满洲,继之又建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合之实为二十四旗。因为人数无论如何增加,只扩大牛录的数目,旗始终不变,所以总称八旗。清入关后,分置八旗满、蒙、汉军于北京城,按左、右翼方位而居:左翼镶黄在东北,依次而南正白、镶白、正蓝;右翼正黄在西北,依次而南正红、镶红、镶蓝。星罗棋布,“拱卫宸居”①。据乾隆后所编《大清会典》记载,京城的满洲佐领六百八十一,蒙古佐领二百零四,汉军佐领二百六十六,驻防佐领八百四十,总共近二千个佐领。八旗军队总兵额约二十万,其中十余万为禁旅八旗②。
  侍卫处禁旅八旗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守卫皇帝的任务。原来清朝皇帝自领八旗中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余称“下五旗”。侍卫处即由上三旗、宗室及“外藩”中选拔材武出众的子弟为侍卫,并以勋戚大臣为统帅而组成的一支军队。顺治元年定制,设官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散秩大臣从二品,等。侍卫分一二三四等。领侍卫内大臣“掌上三旗侍卫亲军之政令”,在内大臣、散秩大臣协助下,宿卫扈从,执行禁旅大将军的职能。侍卫处设协理、主事、笔帖式分掌章奏文书。侍卫掌营卫轮班宿卫,并受侍卫班领、署班领、侍卫什长分辖①。
  骁骑营始于入关前的随营马兵阿礼哈超哈。顺治初定制为八旗都统所直辖。由马甲、领催、匠役等人组成。马甲按满蒙、汉军各佐领数抽调,各为营。领催又是从马甲中选拔的优秀人才。匠役是每佐领均有弓、矢、鞍、铁匠等。设官与八旗同,都统从一品,掌骁骑营之政令,副都统正二品,参领正三品,佐领正四品,分管上命下达及户口、田宅、兵籍等具体事务。前锋营始于入关前的噶布什贤超哈,为精锐的前哨兵,田八旗满洲、① 福格:《听雨丛谈》卷1“八旗方位”。
  ② 魏源:《圣武记》卷11“兵制兵饷”。
  ① 《光绪大清会典》卷82。
  蒙古佐领下抽调组成。顺治元年定营制,分左、右翼。设官为前锋统领,正二品,左右翼各一人,参领正三品,侍卫正四品,前锋校正六品,等。统领掌前锋营之政令,参领、侍卫掌督率前锋“警跸宿卫”,或与前锋校等分管文书事务。
  护军营由八旗初设的巴牙喇营发展而来,从八旗满洲、蒙古中选拔的精锐兵组成。设官有护军统领正二品,参领正三品,副参领正四品,委署参领给五品顶戴及护军校正六品,等。统领掌护军营之政令,担负皇帝一切护卫任务。参领、副参领率护军扈从和宿卫,或与护军校等分掌文书章奏。步军营清初已有满、蒙、汉军组成的步军营,总计步军二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人。康熙十三年(1674)定步军统领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三十年又兼管巡捕三营事务,乾隆时扩编为五营。于是步军营设官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从一品,由皇帝亲信大臣兼任。统领掌九门管钥,统帅八旗步军五营将士,周围巡哨,以卫京邑,总兵佐之。步军营的特点,一是合满、蒙、汉为营,皆隶于统领;二是五城巡捕营步兵万人皆绿旗兵,亦隶步军统领,附于八旗禁旅①。
  此外禁旅八旗还有圆明园护军营、火器营、健锐营、虎枪营等营制和官兵,担负各种特殊任务。
  清军入关后,建立八旗驻防制。将十余万八旗劲旅派往京畿、东北、内地及边疆险要驻扎。各地驻防八旗,合满、蒙、汉军为营,编佐领,官兵旗籍仍隶京旗佐领。驻防官署称为衙门,有将军衙门、都统衙门等,均将官衔列于衙门之上而连称。衙门机关根据事务繁简设主事、笔帖式办理日常事务,长官主要有将军从一品,都统从一品,专城副都统正二品。他们带领军队,驻扎一个地方,“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②,构成一个小社会,无所不管。有的还设参赞大臣、领队大臣、总管、副总管、城守尉、防守尉及参领、协领等官,协助为治。各省以将军、都统、副都统等为首的驻防分布大致是:盛京将军(驻盛京,今沈阳市)、吉林将军(驻吉林,今吉林市)、黑龙江将军(驻齐齐哈尔)、绥远城将军(驻绥远城,今呼和浩特市)、江宁将军(驻江宁,今南京市)、福州将军(驻福州)、杭州将军(驻杭州)、荆州将军(驻荆州,今江陵县)、西安将军(驻西安)、宁夏将军(驻宁夏)、伊犁将军(驻伊犁)、成都将军(驻成都)、广州将军(驻广州)、热河都统(驻承德)、张家口都统(驻张家口)、密云副都统(驻密云)、山海关副都统(驻山海关)、青州副都统(驻青州,今益都)。此外有山西驻防城守尉两人,一驻太原,一驻右卫(今右玉县),河南驻防城守尉一人,驻开封,均隶巡抚管辖。
  绿旗兵,又称绿营兵,因使用绿色旗帜而得名。清入关后始建绿旗兵,① 魏源:《圣武记》卷11。
  ② 《清史稿》卷117《职官四》。
  主要是收编明朝的汉人旧军队,将官也是用明朝军队的旧名称。这支绿旗武装兵额在六十至八十万左右,超过八旗兵三倍以上,是清朝建立和维护在全国统治的经制兵,起着重要作用。
  清朝的绿旗兵,除少数驻防北京城,直隶禁旅以外,绝大多数驻防全国各省。绿旗兵以营为基本单位,营制构成系统是标、协、营、汛。在地方上属总督、巡抚、总兵、副将等统率。总督为最高长官,其直属之兵称为督标,依次是巡抚,所属称抚标,提督所属称提标,总兵所属称镇标。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所属分别称为军标、河标、漕标。副总兵(副将)所属称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称营。千总、把总所属称汛①。
  绿旗兵单独营制的最高长官是提督,全称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掌节制镇、协、营、汛。下设镇守总兵官正二品,统辖本标官兵。副将从二品,为提镇分守,或综理军务。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官,或分掌分防军政,或充中军并兼理营务、粮饷等。清代各省绿旗提督主要有:直隶提督(驻古北口),四川提督(驻成都),广东陆路提督(驻惠州,今惠阳)、水师提督(驻虎门),广西提督(驻柳州),云南提督(驻大理),贵州提督(驻安顺),江南提督兼水师(驻松江),陕西提督(驻固原),甘肃提督(驻甘州,今张掖),新疆提督(驻乌鲁木齐),福建陆路提督(驻泉州)、水师提督(驻厦门),浙江提督兼水师(驻宁波),湖北提督(驻襄阳),湖南提督(驻辰州)。尚有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巡抚兼提督。
  第二节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产生的历史背景议政王大臣会议,是“议政王”与“议政大臣”集议诸事的一种议政形式,在清朝前期相当长的时间里,为皇帝指挥下议处军国大政的最高权力机构。这种特殊的治理国政制度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首先是与八旗制度及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密切相联的。
  努尔哈赤创立了八旗制度,分封子侄为旗主贝勒,辖治旗下人员,两者之间有着严格的君臣君民的隶属关系。天命年间,努尔哈赤亲领正黄、镶黄两旗,大贝勒代善是正红、镶红两旗的旗主,二贝勒阿敏主镶蓝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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