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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任以撒-系统神学(唐崇荣推荐)-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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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43)。他复活的躯体,不会受到朽坏的侵害(林前十五: 50),并带着身体升入天堂(徒一: 9)。
    反对复活的自然主义神学家,否认基督身体复活的可能。他们想出各种其它的可能性,设法解释耶稣复活之奇事。除了所谓精神永存的理论外,有些人认为,耶稣在十架上只是进入昏迷状态,误被认作已经死亡。过后他又苏醒过来,恢复活力。又有人声称,耶稣的门徒们私下偷移了他的尸体,然后对众宣布,他已复活。又有人认为,门徒们在悲痛之馀,眼目迷糊,幻觉中似乎看到耶稣。
    但这些解释与福音书及保罗的见证,完全相左。罗马士兵和其他观望的人,都看见耶稣断气的情景(路廿三: 46,48-49; 约十九: 32-35); 他的尸体并按照犹太人的规矩,用麻布和约一百斤的沉香没药裹扎绑紧,断无只是昏迷状态之可能(约十九: 39-40)。关于门徒们的态度,他们起先尚不信耶稣真已复活,岂会私偷尸体或受错觉之愚呢?(路廿四: 11-12,37-38)。何况墓口封闭,并有罗马士兵看守(太廿七: 62; 二十八: 4)。最后,耶稣在复活后曾公开露面,绝非能以死当活欺哄人的。
   ②复活之意义。第一,基督之复活,表明制胜罪恶和死亡。罪不再能在信徒心中作王,死也不再能使信徒惊悸(罗八: 33-34,1-2,11; 林前十五: 55-57)。
    第二,基督之复活,使信他的人得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基督已为它们付偿罪的工价,满足了神律法之公义要求,并获得属天的产业(罗四: 24-25; 彼前一: 3-4)。
    第三,基督之复活保护信徒的复活。他的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叫一切信徒得到复活的凭据和盼望,都会换上那不朽坏的身体(林前十五: 20-23,5l-54; 林后四: 14; 帖前四: 14-17; 启一: 5)。

B、升天
   ①升天之性质。基督有形的升天,表明天堂是一个确实的处所。按他的人性而言,他从地上升到天上。按他的神性而言,他始终是无所不在,充满天地的。基督的升天也表明,他在地上的工作已经完毕,以后藉着他的灵指示教会,推广天国在地上(路廿四: 50-51; 徒一: 9; 太廿八: 19-20)。
    虽然只有路加描述基督升天之事(路廿四: 51-52; 徒一: 9-11。,马可福音的记载可能不是出自原著者之笔,因为许多古卷抄本只到第八节为止),但约翰曾在数处记载,耶稣对门徒提过此事(约六: 62; 廿: 17)。彼得在五旬节讲道时,也证明此事(徒二: 33-34)。
    ②升天之意义。基督升到天上,献上一次完成的祭,差遣圣灵来到世上,为信徒预备居所,象征信徒在天上之地位,并继续履行他的职位之任务(来六: 20; 约十四: 16-18; 十六: 7-10; 十四: 2-3; 弗二: 6)。

C、掌权
    ①「坐在右边」之含义。保罗对以弗所教会说,神叫基督升到天上,坐在他的右边,「远超乎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 20,22)。这是应验大卫的预言(诗一一0 : 1)。基督站在大祭司前受质询时,也会当众预言,他将坐在天父的右边(太廿六: 64; 参来一: 3; 九: 24; 彼前三: 22)。
    神既是无形体之灵,基督之「右座」显然不是指方位,而是一种象征性的文字,表示权柄。按照一般世上的习俗,主人在宴客时,主客坐在主人的右边,象征荣誉和敬意。雅各和约翰曾请求耶稣,在他的荣耀里,赐他们两人坐在他的左右两边(可十: 36-37)。
    我们不必为着有形或无形的坐位而操心,应当注意的乃是它的象征性,即基督被神高举到荣誉的地位(腓二: 9-11)。
    ②「坐在右边」之职务。当基督升天时,他在世的工作确已完毕,但仍有未了之事。他坐在神的右边之主要任务,可以用一节经文简括之: 即他要建立他的教会,并制胜阴间的权柄(太十六: 18)。这项任务包括保护教会及教会内的个别会员,并克服一切恶势力之权力。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讨论基督之职务时陈述,故在此从略。

D、再临
    ①再临之方式。正如他升天时之方式,基督将会有形地来到世上。这是在耶稣升天之日,天使向门徒指示的(徒一: 10-11)。保罗曾多次提到耶稣再临的真理。他勉励信徒要等候基督从天上降临(腓三: 20; 西三: 4),并安慰他们说,当主来临之时,无论是已睡了的信徒,或当时尚存活在世的信徒,都将一起与主见面(帖前四: 15-17)。约翰在拔摩岛上见证说,主要在云中降临,众人都要看见他(启一: 7; 太廿四: 30-31)。
    ②再临之目的。基督第二次来临,是结束他作中保的任务,并彻底显明他的王权(林前十五: 24-28)。那时,他要来审判世界,将硬心不悔改的罪人分别出来,永远并全然的与神隔离(太廿五: 41-46; 帖后一: 8-9),但凡真心悔改,相信并遵行他旨意的人,将领受天国之福分(太廿五: 31-40; 帖后一: 10; 多二: 13),永远与主同在(启廿一: 1-3)。罪恶的势力将被全部消灭,基督的国度永远建立(启廿: 10-15; 二十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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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基督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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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基督的职位,可以从他降世的身分和任务上找出。他降世为人,被称为是「末后的亚当」并「第二个人」。他是以人的姿态显现,因此他的任务乃是担负神在创造人时,原来嘱咐他的任务,即是作先知、祭司、和君王。基督的任务是要成就亚当所失败的,履行工作之约的责任。
    但基督的任务不止于此。由于亚当的失败,罪进入了世界。因此,基督不但要以先知的身分传扬神的旨意,并要使灵性盲目之人重见光明,驳斥并抵挡一切的虚谎。同样,他不但要以祭司的身分与神保持团契,并须将自己作为祭物,作赎罪的代价,并为罪人担当罪的后果。基督之君王任务,不但要以公义治理全地,并要攻击一切的不义,保守天国之子民,并制胜魔鬼。
    故此,基督担负双重的任务; 履行人原来的责任,并重建被人因罪而毁坏的天国。我们应当同样重视基督在这三方面的职务,不可重此轻彼,否则不但会错解其某一种的职位,而会对三种职位之了解,都会有错失。

一、先知的职位
A、圣经对于先知之概念
    先知的任务是代表神对人宣述他的旨意。旧约时代的先知如摩西,撒母耳和以赛亚,新约时代的使徒如彼得,约翰和保罗,可作标准的实例。先知若要宣示神的旨意,必须先从神处领受这旨意,否则虽有先知之名,却无先知之实; 口头上奉神的名说预言,实际上却只是要取悦于人(代下十八: 4-5,12)。所以先知职位的第一个要素,乃是从神处领受他的旨意。
    另一方面,单是领受而没有受托作为传达之媒介,也不是正式担负先知的职务; 如亚伯拉罕,马利亚等,都曾领受神特别的启示,但他们并未被召作先知。 
    摩西不但是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一位领袖,他也是一位先知(申十八: 15; 18)。 先知的任务是传达神的旨意,说神要他说的话,作神要他作的事(代下十八: 13; 撒上十六: 12-13; 徒四: 18-20; 十: 27-29); 不畏权势; 不怕艰难(撒下十二: 1; 15; 林后十一: 23-  28)。 

B、基督履行先知之职务
    早在摩西的日子,神已经晓谕以色列民,他要在将来兴起一位先知,传扬他的旨意(申十八: 18; 徒三: 22)。 约翰福音记载,耶稣来到世上是宣扬天国的福音,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可一: 14-15; 路四: 18-21)。他传达神的旨意,为真理作见证(约八: 26,28; 十二: 49-50; 十四: 6)。基督不但自称是先知; 他的听众也承认他是一位先知(路四: 24; 约四: 19; 太七: 28-  29)。 
    基督在升天以后,仍藉着圣灵,差遣门徒行使先知之职务,并引领他们更进深地了解神的真理(约十四: 26; 十五: 26; 十六: 13)。

二、祭司的职位
A、圣经对于祭司之概念
    祭司的地位,与先知的地位恰巧相反。 祭司的身分是在神面前作人的代表。 但祭司也是为神所派选的(来五: 4)。 他的职务是代替罪人,办理属灵之事,如献奉祭物,替人代求; 为他们祝福(来五: 1; 3;  利一: 5; 四: 14-21; 民六: 23-27)。 
    祭司职分之正式设立,是始于摩西的时候。神派选亚伦和他的子孙为以色列民的祭司,世世相传(出廿八: 1; 3; 利八: 1); 又指定利未的支派协助祭司的工作(民三: 6-9)。 利未记详细陈述祭司的责任和献祭的条例,包括流血的赎罪祭,赎愆祭,燔祭和平安祭等。
    此外,祭司并须每天二次奉烧馨香(出卅: 1,9; 参利十六: 12-13),象征向天的祈求。最后,亚伦以大祭司的身分,为神的百姓祝福(利九: 22)。

B、基督履行祭司之职务
    ①基督是大祭司。关于基督担负祭司之职,在诗篇中已有预述(诗一一○: 4; 来五: 6)。希伯来书著者称基督为「慈悲的大祭司」(二: 17; 参三: 1; 四: 15),是按照至高神的永远祭司,麦基洗德的等次而封立的(七: 1),不如亚伦的等次,必须因死亡而时常更换(七: 23-24)。
    基督为罪人供献挽回祭,使他们得救,并与神和好(来二: 17; 五: 9; 十: 22; 林后五: l8,21)。他又以大祭司的身分,进入至圣所,为信徒代求(来六: 20; 九: 24; 七: 25; 约十七: 9,20; 罗八: 34),并代他们保存天上的产业(彼前一: 4)。
    ②基督是赎罪祭。基督不但是我们的大祭司,他也是作我们赎罪的祭物。他是神的羔羊,用他自己的宝血,作为祭物献上,成就了赎罪之工(约一: 29; 来九: 12,26; 十: 12)。保罗和彼得也见证耶稣为赎罪的羔羊(彼前一: 19; 林前五: 7)。

C、基督祭司之职的特点
    基督之祭司的职分,并他所献上的祭物,虽是依照旧约时代神所设置之礼仪,然而在品质上却有几点显著的不同。
    ①祭司身分之不同。
    第一,亚伦和他的后裔,如常人一般,在世之寿命有限,因此需要代代更换,不能持久。而基督则不受死的威胁和捆绑; 他从死里复活,作永远的大祭司(来七: 23,25)。
    第二,旧约的祭司,虽受委派而被分别为圣,但按本性而言,仍是罪人,因此必须常为他们自己的罪献祭(来七: 27)。而且大祭司也只能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利十六: 32- 34)。但基督乃是神的圣者,本性不沾罪污,故不需为自己赎罪(来七: 26-27)。而且当他成就了赎罪之工后,就直接进入至圣所,永远存留在至圣所(来八: 1-2; 九: 24)。
    第三,旧约的大祭司,由于本身是罪人,不能始终正确地引领罪人归向神,有时反而敌挡神的旨意(可十一: 18; 太廿七: 1; 参徒四: 6,18; 廿三: 2-3)。但基督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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