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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21中国通史第十二卷-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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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业生产的发展。通过土地改革的进行,使农村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地主作为一个阶级在经济上被消灭了,富农多余的土地被征收了,但地主、富农也分得一份土地。土改中大都采取“中间不动两头扯平”的办法平分土地,有些地区中农占有土地数量稍多一些,有些地区贫雇农占有土地数量稍多一些,但各阶级占有土地的数量总的看相差不多。据陕甘宁陈东分区25 个乡的调查,土改后人均占地数量,地主和旧式富农为7。23 垧,新式富农8。2 垧,中农7。25 垧,贫农7。6 垧,雇农9。77 垧。山东诸城县安家铁沟村,土改后原富农占地3。23(市)亩,中农占地3。31(市)亩,贫农占地3。03(市)亩。土改后完全无房无地的农民绝迹,中农户由过去的20%增加到70%至80%左右,贫农户一般占20%左右,多者也不超过30%。据山西武乡县6 个村的调查,中农户占86%,人口占88。7%,土地占88。7%。经过土改,削除了封建剥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大力推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1946年,陕甘宁边区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62%,晋冀鲁豫太行区占78%。晋察冀边区1948 年大部分地区完成土改,据冀中18 个县的统计,建有互助组35000 个,到1949 年发展到75000 个。东北解放区的吉林省,1947年底85%以上的劳动力参加了互助组。互助合作组织的质量也有所提高,如太行区,模范互助组1946 年从1944 年的25%增加到58%,落后互助组则从47%降到14%。有些地区还出现类似农业合作社的组织,长期合作生产,实行分红制,土地、耕畜、劳力等参加分红。
  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农业生产有了显著的发展。如解放较早的东北解放区,耕地面积1947 年扩大了800 万垧,1948 年又扩大了78 万垧;粮食产量1947 年600 万吨,1949 年增加到1400 万吨。①2。工商业的发展。抗战胜利后,解放区已拥有一些中等城市和工矿区。
  人民解放军展开战略反攻之后,解放区迅速扩大,许多工商业大城市获得了解放。共产党制定并贯彻执行三大经济纲领,积极进行城市建设工作,努力恢复和发展城市工商业。
  解放区政府对辖区内原来属于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工厂、银行、铁路、矿山、商店及其他企业,进行了有准备有步骤的没收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秩序地组织接管。到1949 年底,人民政府共没收接管国民党国家垄断资本和私人官僚资本企业2858 家。与此同时,共产党废除了过去的一切卖国条约,统制对外贸易,改革了海关制度。对外商在华企业没有实行没收(日伪和德意法西斯国家在华企业一律没收),允许其在服从人民政府法令的条件下继续经营,但特权被废除后,它们再无法获得超额利润,经营空间也相对缩小,难以为继,纷纷歇业或转售,抵押给人民政府。没收官僚资本和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摧毁了国民党反动政权和帝国主义在华统治的经济基础,人民政府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建立了相对强大的国营经济。1949 年,全国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占全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80。7%。
  由于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是有准备、有步骤、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的,人民政府接管之后又对企业进行了初步改革,并采取一些恢复生产的措施,因此,这些企业的生产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如天津市,解放时人民政府接收工厂69 个,资金和原料都严重缺乏,经人民政府多方努力,仅半个月便先后复工生产。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许多产品产量,1949 年比解放前增加几倍,以解放前最高月产量为100,1949 年11 月,钢锭产量为404。6,锰铁为703。5,印刷品为590,布为265。2,再制盐为373。中纺公司次布率由8。48%降低到4。87%,每件纱用棉量由207。5 公斤减至200 公斤。在交通方面,到1949 年6 月底,解放区内修复通车的铁路达5446公里。
  保护民族工商业,是三大经济纲领之一。解放区除军火工业、货币金融① 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759 页。等一些事业由政府专营外,其余事业允许私人经营,鼓励扶助私人工商业发展生产。在价格、税收政策方面,照顾私营厂商利益。在工资政策方面,贯彻“劳资两利”的原则。政府大力修复铁路、公路、水运,恢复交通运输,保护商旅安全。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程,解放区扩大且连成片,帝国主义侵略势力被赶跑了,封建制度被废除了,并取消了各种苛捐杂税,统一的国内市场逐步形成。农民翻身解放分得土地,购买力增加。所有这些条件和因素,都为民族工商业的恢复发展创造了机遇。石家庄1947 年11 月解放时私营工业和手工业700 多家,私营商业1500 多家,1948 年分别发展到1700 多家和2100 多家。北京1949 年工业开业户数比1948 年增长60%。天津解放后仅两个月,90%以上的私营工厂开工生产,1949 年底私营工厂、作坊达11600 余家,职工79882 人,比刚解放时分别增加29%和19%。哈尔滨1948年2 月登记的12092 家工业企业中,一年中盈利者占62%,收支持平者占30%,亏损者只占7。5%;登记的9276 家商业企业中,盈利者占74%,收支持平者占19%,亏损者占7%。
  同时,解放区政府通过控制原料、商品货源和市场以及利用行政管理等手段,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不利或有害于国计民生的经营活动。如压低商业利润,提高工业利润;减少迷信品、奢侈品的生产;取缔烟馆业等。还依靠国营工商业,利用经济手段,打击投机活动,稳定市场。
  3。财政金融的统一。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财政仍然遵循“发展生产,保障供给,集中领导,分散经营,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生产和节约并重等项原则”①。农业税占解放区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老解放区相继进行了土地改革,土地大体上已经平分,华北、西北等解放区把农业统一累进税制改为“比例税制”,按标准亩数(如华北人民政府规定年产量10 市斗为一标准亩)征收定量农业税。同时保留了统一累进税制规定的诸如按常年产量计税、实行一定的免征点和各种优待减免办法等。此外,还征收各种工商业税,如出入口货物税、酒税、烟草税、交易税、工商业营业税及所得税等。但这类税收所占比重较小,陕甘宁、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等解放区,一般只占总收入的1%至5%,山东、苏皖、华南等解放区则稍高一些。随着大城市的解放,工商业税收有较大增长,但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仍不高。例如晋察冀解放区,1948 年工商业税占总收入的10%左右。
  财政支出仍然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合理,用之得当”
  的原则,大部分用于革命事业的急需。随着解放战争的进展,特别是1947年战略反攻之后,解放军发展到200 多万,而且对一切不抵抗的国民党军政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又急待恢复交通和重要生产事业,因此财政支出大增。新解放区因生产遭到破坏,能够征收上来的税收有限。为了克服财政困难,解放区民主政府一方面大力发展经济,另一方面不得不增加老解放① 《毛泽东选集》第4 卷,第1176 页。
  区的税收。1947 至1948 年,老解放区农民负担一般占粮食产量的15%至22%,1949 年稍有降低,仍占17%至18%。老解放区人民对解放战争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金融方面,老解放区大都建有银行,有些新解放区也建立了银行。解放区银行发行货币,1946 年后把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作为外汇来管理,吸收一些法币到国统区采购物资,禁止法币在解放区市场上流通。1947 年下半年开始,战争引向国统区,法币膨胀日甚,解放区对法币实行少吸收、多推出的政策。1948 年8 月,国民党政府发行金圆券,晋察冀、晋冀鲁豫解放区银行停收法币和金圆券。通过货币斗争,解放区货币币值提高。冀中地区,1948年1 月上旬晋察冀边币与法币比值为1∶5。1,到8 月下旬增至1∶775。8 月晋察冀边币和金圆券比值为1∶25,到11 月变为1∶30。解放区市场摆脱了法币和金圆券的影响。由于解放战争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支出激增,解放区财政收支难以平衡,不得不靠发行货币来弥补,通货膨胀在所难免。但是解放区银行始终慎重控制货币发行总量,解放区掌握有一定数量的粮食、布匹等用以平抑物价,因此解放区物价大体平稳,波动不大。如西北解放区,1948年物价上涨一倍,同期国民党统治下的西安,物价上涨了1400 多倍。
  解放区长期以来处于分割状态,财政金融一直是分散经营的。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解放区逐渐连成大片,使解放区财政金融的统一既有了可能又有了必要。几大解放区先后召开财经会议,首先统一各区内的财经工作。1946 年,晋察冀、晋绥、山东的渤海区、晋冀鲁豫的银行实行通汇。1947年春,晋察冀边币与冀南币、山东北海币建立汇兑关系和兑换所。1948 年,各大解放区内的货币按固定比价混合流通。在东北解放区,停止发行冀热辽边区长城银行长城币和旅大地区关东银行关东币,以东北银行东北币为主币,三种货币混合流通,并逐渐收回长城币和关东币。在华北解放区,晋察冀边币和冀南币混合流通,晋察冀边币停止发行,以冀南币为主币。在华东解放区,停止发行苏皖边区华中银行华中币,统一流通山东解放区北海银行北海币。在西北解放区,停止发行陕甘宁边币,以晋绥边西北农民银行西北农民币为主币。在中原解放区,统一流通中州农民银行发行的中州币。1948年12 月,各解放区联合财经会议召开,决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货币。除东北银行和中州银行暂时保留下来外,华北、西北、华东各解放区银行一律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原华北银行为人民银行总行,发行人民币。1949年3 月中州农民银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原区行,停发中州币,人民银行回收各解放区发行的旧币,到新中国成立时,旧币已经不多,形成了人民币的统一市场。
  与此同时,解放区积极开展城市金融业务,其方针是:稳定物价,严格管理金融市场,支持工商业的恢复发展;加强对私营银钱业的管理,对其业务活动给予一定限制;禁止外币流通,加强外汇管理。旧中国外国银行在中国享有货币发行权,随着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金圆券信用扫地,美钞、港币等外币在中国城市不仅成了实际上的主币,而且成了人们抢购的对象。人民解放军每解放一个城市,立即取消外国银行货币发行权,禁止外币在市场上流通。对外汇进行统一管理。
  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解放战争。到1949 年9 月,全国大陆基本解放。10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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