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国通史第十二卷-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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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13 日,日军占领中国首都南京。14 日,华北日军特务部便扶植老牌亲日分子、曾代理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的王克敏,原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汤尔和、王揖唐、齐燮元以及曾任北京政府要职的董康、高凌霨、朱深、江朝宗等人,在北平炮制了号称中华民国的“临时政府”。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由华北日军特务部制定的,实行总统制。但是,由于尚未物色到担任总统的适当人选,故将“总统”席位空缺,分别设立行政、议政、司法三个委员会,分掌各项权力;以“中华民国”为年号,因带有临时性质,故称“临时政府”。但“国旗”和“国歌”仍为北京政府时代的五色旗和卿云歌。
“临时政府”以齐燮元、董康、王克敏、王揖唐、朱深为常务委员;汤尔和、董康、王克敏分任议政、司法、行政各委员会委员长。行政委员会为处理政务的机关,下设行政、治安、文教、法制及灾区救济各部,以王克敏、齐燮元、朱深、王揖唐分任各部部长。1938 年3 月10 日,成立了“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与日元等值的“联银券”。4 月1 日,行政委员会各部部长改称总长,组织机构有所增加和调整,计有内政、财政、治安、教育、实业、法制各部及外事局、建设总署等。
1937 年12 月24 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处理中国事变纲要》案,对华北日军成立“临时政府”的方针予以肯定。《纲要》规定:对于“临时政府”要逐步扩大和加强,使它成为重建“新中国的中心势力”。其所辖区域,“由军事行动进展的程度而定,但大致定为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及察哈尔省的一部分,取消冀东自治政府,使之与新政权合并”。据此,此前成立的平津地方维持会宣布结束;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亦于1938 年2 月1 日取消,所辖冀东20 余县地区划归河北省政府。在此前后,华北日本方面军在占领的陇海铁路线以北区域的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北平、天津等省市,及以徐州为中心的江苏和安徽北部地区,相继成立了隶属“临时政府”的各伪省市政府。
上述《处理中国事变纲要》规定:在政治上日本将通过派遣顾问,对伪临时政府在制定政策方面进行指导;在经济上,将由日本对华北经济进行开发和统制。为此,1938 年4 月17 日,即由华北日军司令官寺内寿一与王克敏签订了关于政府顾问的《约定》,顾问便成了凌驾于“临时政府”之上的“钦派总管”;此前的3 月26 日,双方已签订了成立中日经济协议会的《觉书》,由日本最高经济顾问掌握经济的最高权力。6 月27 日,日本成立了华北开发公司,由该公司对华北的交通、通信、矿业、盐业、电力等重要产业进行开发、统制和经营。
继“临时政府”之后,1938 年3 月28 日,日本华中派遣军也在南京扶植老牌亲日分子梁鸿志以及陈群、温宗尧等人,成立了号称中华民国的“维新政府”。梁鸿志曾任北京政府安福国会参议会议员兼秘书长;陈群曾任国民党首都警察厅厅长,温宗尧曾任广州军政府总裁。“维新政府”辖区为华中的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及上海、南京两特别市地区,将来还要包括华中的其他地区及华南地区。根据日本政府决定的《调整华北及华中政权关系要领》的规定,华中新政权是一个地方政权;原则上以“临时政府”作为中央政府,尽快使其合并统一。
“维新政府”虽为地方政府,却设有类似中央政府的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院,但因司法院长找不到人选,仅设行政及立法两院;以温宗尧为司法院院长,梁鸿志为行政院院长;另设议政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议政委员会设常务委员3 人,由梁鸿志、温宗尧及内政部长陈群组成;行政院下设交通、外交、绥靖、教育、内政、财政、实业及司法行政各部。“维新政府”的所有政务与“临时政府”一样,由特别设立的日本顾问部控制。至同年8 月,相继在苏州、杭州及蚌埠成立了江苏、浙江、安徽各伪省政府。1938 年10月16 日和翌年3 月3 日,相继将原伪上海和南京两市政公署改称上海和南京两特别市政府。
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的经济和金融中心,因此成为日本经济掠夺的重点地区。为此,1938 年10 月30 日,日本在上海设立了“华中振兴股份有限公司”,下设交通运输、通讯、电气、瓦斯、水道、矿产、水产及其他公共事业或产业等共计14 个子公司,几乎所有经济部门都操之于该公司之手。1939 年5 月,更以“维新政府”的名义,成立了“华兴商业银行”,发行纸币“华兴券”。
1938 年7 月15 日,日本五相会议决定了《建立中国新中央政府的指导方针》,其办法是首先使“临时和维新政府合作,建立联合委员会,其次使蒙疆联合委员会与之联合。以后上述各个政权,逐渐吸收各种势力,或与他们合作,使之形成真正的中央政府”。
所谓“蒙疆联合委员会”,是日本关东军于1937 年11 月22 日,将先后在察哈尔省的张家口、晋北的大同及绥远省的归绥占领区成立的察南、晋北和蒙古联盟三个“自治”政府合并成立的一个傀儡组织,由日本特务机关长金井章次为最高顾问,并代总务委员会委员长;卓特巴扎布等为总务委员。1938 年8 月1 日,由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任委员长。9 月9 日,日本五相会议根据日本华北方面军和华中派遣军达成的协议,决定了《联合委员会树立纲要》。但是,关东军坚持必须保持“蒙疆”的独立性,不许其与“临时”、“维新”等组成联合委员会,结果只得由“临时”与“维新”两伪政府于9 月22 日成立了“中华民国联合委员会”,由双方各派三人组成,其权限是对有关交通、电信、邮务、金融、海关、统税、盐务、文教及思想等需要统制之事项进行协议。
11 月30 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了《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将华北和“蒙疆”划定为国防上、经济上(特别是有关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日华紧密结合地区。在“蒙疆”地方,除上述外,特别为了防共,应取得军事上、政治上的“特殊地位”。据此,日本驻蒙兵团和兴亚院蒙疆联络部,于1939 年1 月1 日,将“蒙疆联合委员会”改称“蒙古联合自治政府”,以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为主席,以张家口为“政府”所在地,以“龙旗”为伪政权旗帜,用成吉思汗纪元。由此,包括晋北13 县在内的绥远、察哈尔地区,便成为在日本直接统治下的特别“高度防共自治区域”。
第二节汪精卫投敌与日本关于成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针1938 年1 月16 日,日本首相近卫发表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声明后,为实现在中国建立“新中央政府”,以图迫使重庆国民政府对日屈服和投降,日本在占领区建立傀儡伪政权的同时,暗中策动时为国民党副总裁、国民参政会议长的汪精卫脱逃重庆,降日反蒋,另立中国“新中央政府”。同年12 月19 日,汪精卫根据与日方签订的上海重光堂秘密协议,由重庆逃抵越南河内,29 日发表《艳电》,响应近卫22 日发表的招降声明。按照计划,汪本预定在日军占领和尚未占领的云南、四川及广东、广西四省地区建立反蒋反共政府,但由于龙云等人不予响应,使其计划破产。汪精卫乃进而于1939 年2 月派高宗武向日方提出了与沦陷区各已成立的伪政权及日本正在策反的吴佩孚等合流,在南京成立以其为首的“新国民政府”的计划。日本内阁决定予以支持。于是,汪由河内潜往上海后,即于5 月31 日,偕周佛海、陶希圣、高宗武、梅思平前往东京,与日本当局进行组府交涉。为此,6 月6 日,日本五相会议作出了《树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针》的决定。
《方针》规定,“新中央政府”要以汪精卫、吴佩孚、已成立各伪政权及“改变主意的重庆政府”等为其构成分子;“新中央政府”必须以1938年11 月30 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的《调整日中新关系方针》为依据。并规定,华北应是国防上经济上的日华紧密结合地区(蒙疆为特别高度的防共自治区域),长江下游地区在经济上作为日华紧密结合带,华南沿海特定岛屿设立特殊地位,并要特别考虑对现有政权的特殊关系的处理。以此为依据,与日本正式调整国交。参加“新中央政府”的所有成员,必须先接受上述原则;“新中央政府”的构成及成立的时间,要以日本适应于综贯全局的战争指导上的阶段,以自主的观点处置之。
7 月9 日,汪精卫在上海发表《我对于中日关系之根本观念及前进目标》的广播讲话,宣布与重庆断绝关系。汪精卫在结束与日方的交涉返回上海之后,8 月28 日在上海召开了所谓“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当上了“国民党”的主席,并获得了“延请国内贤智之士,参加中央政治委员会”,准备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的“授权”。据此,汪精卫便紧锣密鼓地与北平、南京两伪政权首要进行合流的谈判并与吴佩孚密信往返,促其“出山”。为接受日本所提要求,11 月1 日起,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林柏生以及陈公博等人代表三方与代表日本政府的梅机关之间开始了“内约”谈判,至12月30 日,签订了《调整中日新关系之协议文件》。
协议文件规定:第一,在中日“满”共同建设东亚新秩序的口号下,除承认“满洲国”外,还要设定在华北及内蒙之国防上及经济上中日间“紧密合作地带”;为防共起见,在内蒙特别设定军事上及政治上特殊地位;在长江三角地区具体实现中日间经济上之紧密合作;在华南特定岛屿具体实现军事上紧密合作。并在秘密及极密谅解事项中,详细规定了日本在军事上、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广泛权利。第二,确定了“中央政府”与“既成政权”的关系:即取消“临时政府”之名称,其政务由新成立的华北政务委员会继承,仍以五色旗为政权旗帜;取消“维新政府”,但其所办事务应维持现状;对于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承认其高度防共自治权,仍以龙旗为政权旗帜,以成吉思汗为纪元。第三,规定了日本与“新中央政府”的关系:中央政府不聘请政治顾问,有关两国间的协议事项,由日本驻华大使任之,但在中央及省市县政府中得聘请财政、经济、自然科学之技术顾问,在最高军事机关聘请军事顾问,并派往防共军事上之必要地点;而所谓军事顾问,并非只管军事,实际上操纵了所有政务。由此,保证了日本对汪精卫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之严密控制,使其成为日本之傀儡。关于汪精卫与吴佩孚合作问题,12 月4日,吴因牙疾而死,从而消除了汪精卫的组府障碍。
由于上述密约的签订,日本兴亚院于1940 年1 月6 日通过《中央政府成立纲要案》后,8 日,日本内阁临时会议决定了支持汪精卫成立“中央政府”的基本方针。至此,汪精卫始得在日本梅机关的导演下,于1 月下旬与南北两伪政权的王克敏、梁鸿志等在青岛举行会谈,就“中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