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 >

第130章

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第130章

小说: 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之长殇,从父昆弟之长殇”,此二者以本服大功,今长殇、中殇小功,故在此章。从父昆弟情本轻,故在出降昆弟后也。
 
  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问者,据从父昆弟之下殇在緦麻也。大功、小功,皆谓服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则齐衰之殇亦中从上也。此主谓丈夫之为殇者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 
  '疏'注“问者”至“求之也”。○释曰:不直云“何以”而云“问者曰”者,以其传总问大功、小功,所问非一,故云问者曰,与常例不同。郑云“问者,据从父昆弟之下殇在緦麻也”者,以其《緦麻章》见从父昆弟之下殇,此章见从父昆弟之长殇,唯中殇不见,故致问,是以据从父昆弟也。云“大功小功,皆谓服其成人也”者,以其《緦麻章》传云:“齐衰之长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据此二传言之,礼无殇在齐衰,则下齐衰之殇与大功之殇据成人,明此大功与小功之殇据服其成人可知也。若然,此经大功之殇唯有为人后者,为昆弟及从父昆弟二者,长殇、中殇在此小功,共成人小功之殇中从下,自在緦麻,於此言之者,欲使小功与大功相对,故兼言之也。云“大功之殇中从上,则齐衰之殇亦中从上也”者,以此传云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而言,则大功重者中从上,齐衰重於大功,明从上可知,故谓举轻以明重也。又云“此主谓丈夫之为殇者服也”者,郑以此云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緦麻章》云:“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两文相反,故郑以彼谓妇人为夫之族类,此谓丈夫为殇者服也。郑必知义然者,以其此传发在从父昆弟丈夫下,下文发传在妇人为夫之亲下,故知义然也。云“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者,周公作经,不可具出,略举以明义,故云不见者以此求之也。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不见中殇者,中从下也。 
  '疏'注“不见”至“下也”。○释曰:夫之叔父义服,故次在此。成人大功,故长殇降一等,在小功。云不见中殇者中从下也者,下《传》云“大功之殇中从下”,主谓此妇人为夫之党类,故知中从下,在緦麻也。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疏'释曰:云“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者,此皆成人为之齐衰期。长、中殇在大功,故下殇在此小功也。云“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者,谓姑为侄成人大功,长殇在此小功。不言中殇,中从上。不言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妇人,亦是见恩疏之义。庶孙者,祖为之大功,长殇、中殇亦在此小功。言丈夫、妇人,亦是见恩疏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公之昆弟不言庶者,此无服,无所见也。大夫之子不言庶者,关適子亦服此殇也。云公之昆弟为庶子之长殇,则知公之昆弟犹大夫。 
  '疏'释曰:云“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者,谓此三人为此六种人,成人以尊,降至大功,故长殇小功中亦从上。此一经亦尊卑为次序也。○注“大夫”至“大夫”。○释曰: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者,凡为昆弟,成人期,长殇在大功,今大夫为昆弟长殇小功,明大夫为昆弟降一等,成人大功长殇,中殇在小功,若昆弟亦为大夫同等,则不降,今言降在小功,明是昆弟为士,若不仕者也。云“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者,已为大夫,则冠矣,丈夫冠而不为殇,是以知大夫无殇服矣。若然,大夫身用士礼,已二十而冠,而有兄姊殇者,已与兄姊同十九,而兄姊於年终死,已至明年初二十,因丧而冠,是已冠成人而有兄姊殇也。且五十乃爵命,今未二十已得为大夫者,五十乃爵命,自是礼之常法,或有大夫之子有盛德,谓若甘罗十二相秦之等,未必要至五十,是以得有幼为大夫者也。若然,《曲礼》云”四十强而仕“,则四十然后为士。今云殇死者为士,若不仕则为士而殇死,亦是未二十得为士者。谓若《士冠礼》郑《目录》云:“士之子任士职,居士位,二十而冠。”则亦是有德未二十为士,至二十乃冠。故郑引《管子》书四民之业,士亦世焉是也。云“公之昆弟不言庶者,此无服,无所见也”者,经云公之昆弟,多兼言庶,此特不云公之庶昆弟,直云公之昆弟者,若为母则兼云庶,以其適母適庶之子,皆同服。妾子为母,见厌不申,今此经不为母服,为昆弟已下,并同长殇,故不言庶也。云“大夫之子不言庶者,关適子亦服此殇也”者,若言大夫庶子为昆弟,谓言適子不服之,若不言庶子,则兼適庶,是以郑云不言庶子者关適子,关,通也,通適子亦服此服也。云“公之昆弟为庶子之长殇,则知公之昆弟犹大夫”者,旧疑大夫与公之昆弟尊卑异,今案此经云公之昆弟与大夫同降,昆弟已下成人大功,长殇同小功,则知此二人尊卑同,故云犹大夫也。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君之庶子。 
  '疏'注“君之庶子”。○释曰:妾为君之庶子,成人在大功,已见上章。今长殇降一等,在此小功。云“君之庶子”者,若適长,则成人随女君三年,长殇在大功,与此异,故言君之庶子以别之也。 

 
  


□《仪礼注疏》□注  汉·郑 玄□疏  唐·贾公彦
□整理 明月奴□制作 真  如□发布 读书中文网  
  
《仪礼注疏》



卷三十三 丧服第十一 

 卷三十三 丧服第十一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即,就也。小功轻,三月变麻,因故衰以就葛绖带,而五月也。《閒传》曰:“小功之葛与緦之麻同。”旧说小功以下,吉屦无絇也。 
  '疏'注“即就”至“絇也”。○释曰:此是《小功成人章》,轻於殇小功,故次之。此章有三等:正、降、义。其衰裳之制,澡绖等与前同,故略也。云“即葛五月者”,以此成人文缛,故有变麻从葛,故云即葛。但以日月为足,故不变衰也,不列冠屦,承上大功文略,小功又轻,故亦不言也。言日月者,成人文缛,故具言也。云“即就也”者,谓去麻就葛也。引《閒传》,欲见小功有变麻服葛法,既葬,大小同,故变同之也。引旧说云“小功以下吉屦无絇也”者,以小功轻,非直丧服不见屦,诸经亦不见其屦,以轻略之,是以引旧说为证絇者。案《周礼·屦人职》屦舄皆有絇、繶、纯。纯者,於屦口缘。繶者,牙底接处缝中有条。絇者,屦鼻头有饰,为行戒,吉时有行戒,故有絇。丧中无行戒,故无絇。以其小功轻,故从吉屦为其大饰,故无絇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祖父之昆弟之亲。 
  '疏'注“祖父”至“之亲”。○释曰:此亦从尊向卑,故先言从祖祖父母,已上章已先言父,次言祖,次言曾。此从祖祖父母,是曾祖之子,祖之兄弟,故次之。是以郑言祖父之昆弟之亲者,云从祖父母者,是从祖祖父之子,是父之从父昆弟之亲,故郑并言祖父之昆弟之亲。云“报”者,恩轻,欲见两相为服,故云报也。
 
  从祖昆弟。父之从父昆弟之子。 
  '疏'注“父之”至“之子”。○释曰:此是从祖父之子,故郑云“父之从父昆弟之子”,已之再从兄弟。以上三者为三小功也。
 
  从父姊妹、父之昆弟之女。 
  '疏'注“父之昆弟之女”。○释曰:此谓从父姊妹在家大功,出適小功。不言出適,与在室姊妹既逆降,宗族亦逆降报之,故不辨在室及出嫁也。
 
  孙適人者。孙者,子之子,女孙在室,亦大功也。 
  '疏'注“孙者”至“功也”。○释曰:以女孙在室,与男孙同大功,故出適小功也。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適人者。不言姑者,举其亲者,而恩轻者降可知。 
  '疏'注“不言”至“可知”。○释曰:云“不言姑者,举其亲者,而恩轻者降可知”,案《诗》云:“问我诸姑,遂及伯姊。”注云:“先姑后姊,尊姑也。”是姑尊而不亲,姊妹亲而不尊,故云不言姑,举姊妹亲者也。
 
  为外祖父母。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 
  '疏'释曰:发问者,是传之不得决此,以云外亲之服不过緦,今乃小功,故发问。云“以尊加也”者,以言祖者,祖是尊名,故加至小功。言“为”者,以其母之所生情重,故言为。犹若众子恩爱,与长子同退入期,故特言为众子也。
 
  从母,丈夫妇人,报。从母,母之姊妹。 
  '疏'注“从母母之姊妹”。○释曰:母之姊妹与母一体,从於己母而有此名,故曰从母。言“丈夫妇人”者,母之姊妹之男女,与从母两相为服,故曰报。云丈夫妇人者,马氏云:从母报姊妹之子,男女也。丈夫妇人者,异姓无出入降。若然,是皆成人长大为号。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緦也。外亲异姓,正服不过緦。丈夫妇人,姊妹之子,男女同。 
  '疏'注“外亲”至“女同”。○释曰:云“以名加也”者,以有母名,故加至小功。云“外亲之服皆緦也”者,以其异姓,故云外亲,以本非骨肉,情疏,故圣人制礼无过緦也。言此者,见有亲与母名,即加服之意耳。注云“外亲异姓”者,从母与姊妹,子舅与外祖父母皆异姓,故总言外亲也。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夫之姑姊妹,不殊在室及嫁者,因恩轻,略从降。 
  '疏'注“大夫”至“从降”。○释曰:夫之姑姊妹,夫为之期,妻降一等,出嫁小功。因恩疏,略从降,故在室及嫁同小功。若此释,恐谓未当报,然文不为娣姒设,以其娣姒妇两见,更相为服自明,何言报也?既报字不为娣姒,其报於娣姒上者,以其於夫之兄弟使之远别,故无名,使不相为服。要娣姒妇相为服,亦因夫而有姑娣姒妇,下云报,使娣姒上蒙夫字以冠之也。
 
  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娣姒妇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疏'注“娣姒”至“姒妇”。○释曰:传云娣姒妇者弟长也者,此二字皆以女为形,以弟为声,则据二妇立称,谓年小者为娣,故云娣,弟是其年幼也;年大者为姒,故云姒。长是其年长,假令弟妻年大,称之曰姒,兄妻年小,谓之曰娣,是以《左氏传》穆姜是宣公夫人,大妇也。声伯之母是宣公弟叔肸之妻,小妇也。声伯之母不聘,穆姜云:“吾不以妾为姒。”是据二妇年大小为娣姒,不据夫年为小大之事也。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从父昆弟及庶孙,亦谓为士者。 
  '疏'注“从父”至“士者”。○释曰:从父昆弟、庶孙本大功,此三等以尊降入小功,姑、姊妹、女子子本期,此三等出降入大功。若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