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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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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酌,献祝,祝拜受角。主人拜送。设菹醢、俎。行神惠也。先献祝,以接神,尊之。菹醢皆主妇设之,佐食设俎。 
  '疏'注“行神”至“设俎”。○释曰:此汝佐食,以佐食接尸,故后献之,祝接神先献之。云“菹醢皆主妇设之,佐食设俎”,知者,前献尸时菹醢主妇设之,亚献及致爵於主人笾豆,亦皆主妇设之,则此设菹醢亦主妇可知。又知佐食设俎,约《少牢》“主人献祝,佐食设俎”,故此亦佐食设俎可知。
 
  祝左执角,祭豆,兴,取肺,坐祭,哜之,兴,加于俎,坐祭酒,啐酒,以肝从。祝左执角,右取肝扌耎于盐,振祭,哜之,加于俎,卒角,拜。主人答拜,受角,酌,献佐食。佐食北面拜受角,主人拜送。佐食坐祭,卒角,拜。主人答拜,受角,降,反于篚。升,入复位。 
  '疏'“祝左”至“复位”。○释曰:云“主人答拜受角,酌献佐食”者,案上献祝有俎,此献佐食不言俎者,上经云“执事之俎陈於阶閒,二列,北上”,郑注云:“执事,谓有司。”以佐食亦在有司内者,下记云“佐食俎,觳折,脊,胁”也。又下经宾长献节,郑注云:“凡献佐食皆无从。”元缺起字其荐俎,献兄弟以齿设之。若《少牢》献佐食俎,即设于两阶之閒,西上。大夫将宾尸,故即设佐食俎,至於宾尸时,佐食无俎也。
 
  主妇洗爵于房,酌,亚献尸。亚,次也。次犹贰。主妇贰献不夹拜者,士妻仪简耳。 
  '疏'注“亚次”至“简耳”。○释曰:自此尽“以爵入于房”,论主妇献尸,祝及佐食之事。云“主妇贰献不夹拜者,士妻仪简耳”者,此决《少牢》主妇亚献尸时夹拜,此士妻下之,故云仪简耳。
 
  尸拜受。主妇北面拜送。北面拜者,辟内子也。大夫之妻拜於主人北,西面。 
  '疏'注“北面”至“西面”。○释曰:案《少牢》云:“主妇洗于房中,出酌,入户,西面拜献尸。”郑注云:“入户西面拜,由便也。不北面者,辟人君夫人也。拜而后献者,当夹拜也。”又云“尸拜受。主妇主人之北西面拜送爵”是也。若大夫妻贵,辟人君夫人,士妻贱,不嫌得与人君夫人同也。
 
  宗妇执两笾,户外坐。主妇受,设于敦南。两笾枣栗,枣在西。 
  '疏'注“两笾”至“在西”。○释曰:知者,案下记云“笾巾以绤也,纁里。枣烝栗择”是也。知枣在西者,依《士虞礼》云主妇亚献尸时,云“自反两笾,枣栗设于会南,枣在西”,郑云“尚枣,枣美”故知也。
 
  祝赞笾祭。尸受,祭之,祭酒,啐酒。笾祭,枣栗之祭也。其祭之,亦於豆祭。 
  '疏'注“其祭之亦於豆祭”。○释曰:知者,见上经尸挼祭时,云若平“取菹扌耎于醢,祭于豆閒”,又“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不言其处,明亦祭於豆閒。今此祝赞笾祭之,亦不言其处,亦祭於豆閒可知。又案《有司彻》云:“尸取韭,菹扌耎于豆,祭于豆閒。”又:“尸取麷蕡,宰夫赞者,取白黑以授尸,尸受,兼祭于豆祭。”是笾豆同祭於豆閒也。
 
  兄弟长以燔从。尸受,振祭,哜之,反之。燔,炙肉也。 
  '疏'注“燔炙肉也”。○释曰:云“反之”者,谓反燔于长兄弟。
 
  羞燔者受,加于肵,出。出者,俟后事也。 
  '疏'注“出者俟后事也”。○释曰:云“俟后事”者,谓俟主妇献祝之时,更当羞燔于祝。知者,约上文主人献尸,云“宾长以肝从”,至献祝时但云“以肝从”,不言其人,明亦宾长可知。此下文主妇献祝笾燔从如初仪,明献祝时亦长兄弟羞燔可知,故郑注云俟后事也。
 
  尸卒爵,祝受爵,命送如初。送者,送卒爵。 
  酢,如主人仪。尸酢主妇,如主人仪者,自祝酌至尸拜送,如酢主人也。不易爵,辟内子。 
  '疏'注“尸酢”至“内子”。○释曰:云“尸酢主妇,如主人仪者,自祝酌至尸拜送,如酢主人也”者,言此上则如之,其异者,不并取也。谓主人受佐食挼自祭之,此佐食错挼于地,主妇抚之而已是也。云“不易爵,辟内子”者,以经云“酢如主人仪”,上尸酢主人时不易爵,故此主妇受酢亦不易爵可知。男女不相袭爵,所以今袭爵者,辟内子。是以《少牢》云:“祝受尸爵,尸答拜,易爵洗酌授尸,主妇拜受爵,尸答拜。”是其易爵也。
 
  主妇適房,南面。佐食挼祭。主妇左执爵,右抚祭,祭酒,啐酒,入,卒爵,如主人仪。抚挼祭,示亲祭,佐食不授而祭於地,亦仪简也。入室卒爵,於尊者前成礼,明受惠也。 
  '疏'注“抚挼”至“惠也”。○释曰:云“佐食不授而祭於地,亦仪简也”者,《少牢》大夫妻云“上佐食挼祭,主妇西面,於主人之北受祭,祭之”,此佐食祭於地,主妇抚之而已,故云亦仪简。云“亦”者,亦前不夹拜也。
 
  献祝,笾、燔从,如初仪。及佐食,如初。卒,以爵入于房。及佐食如初,如其献佐食,则拜主人之北,西面也。 
  '疏'注“及佐”至“面也”。○释曰:此无正文,以佐食北面拜受,主妇不宜与佐食同面拜送。又言“如初”,明与主人同西面拜,故郑云“拜主元缺止此人之北,西面”,与内子同。
 
  宾三献如初,燔从如初,爵止。初,亚献也。尸止爵者,三献礼成,欲神惠之均於室中,是以奠而待之。 
  '疏'“宾三”至“爵止”。○注“初亚”至“待之”。○释曰:自此尽“卒复位”,论宾长献尸,及佐食并主人主妇致爵之事。此一科之内,乃有十一爵:宾献尸,一也;主妇致爵于主人,二也;主人酢主妇,三也;主人致爵于主妇,四也;主妇酢主人,五也;尸举奠爵酢宾长,六也;宾长献祝,七也;又献佐食,八也;宾又致爵于主人,九也;又致爵于主妇,十也;宾献主人酢,十一也。云“初,亚献也”者,知不初献者,以主妇亚献承初献后,宾长又承亚献后,故知如亚献,不得如初献也。又面位及燔从皆如亚献也。云“三献礼成,欲神惠之均於室中,是以奠而待之”者,谓尸得三献而礼成,言其实饮三爵,祝与佐食亦得三献,主人、主妇各得一酢而已。未得献,是神惠未均。奠而待之者,待主人、主妇致爵乃均也。案下文“众宾长为加爵如初,爵止”,郑注云:“尸止爵者,欲神惠之均于在庭。”止得一献,亦言均,则不以爵数为均,直据得一献则为均也。
 
  席于户内。为主人铺之,西面,席自房来。 
  主妇洗爵,酌,致爵于主人。主人拜受爵,主妇拜送爵。主妇拜,拜於北面也。今文曰主妇洗酌爵。 
  '疏'注“主妇”至“酌爵”。○释曰:云“主妇拜,拜於北面也”者,约有司傧尸於堂,主妇致爵于主人,主人致爵于主妇,北面于阼阶上答拜是也。
 
  宗妇赞豆如初。主妇受,设两豆、两笾。初,赞亚献也。主妇荐两豆笾,东面也。 
  '疏'注“初赞”至“面也”。○释曰:上主妇亚献时,但云“宗妇执两笾”,又云“祝赞笾祭”,无豆。此云“赞豆如初”,明赞豆之时,与赞笾同,故得言如初。知“东面”者,以主人西面,故知也。
 
  俎入设。佐食设之。 
  '疏'“俎入设”。○注“佐食设之”。○释曰:知“佐食设之”者,见《有司》下大夫不傧尸者,主妇致爵於主人时,佐食设俎。彼室内行事,与士礼略同,故郑约之,知佐食设之也。
 
  主人左执爵,祭荐,宗人赞祭。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祭酒,啐酒。绝肺祭之者,以离肺长也。《少仪》曰:“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豕亦然。捝,拭也。捝手者,为绝肺染污也。刌肺不捝手。古文捝皆作说。 
  '疏'注“绝肺”至“作说”。○释曰:引《少仪》者,彼注云:“提犹绝也,不绝中央少许者。”引之证离肺长而不绝,故须绝之。云“忖肺不捝手”者,以已断绝取祭之,不须以手绝之,故不捝手也。
 
  肝从。左执爵,取肝扌耎于盐,坐振祭,哜之。宗人受,加于俎。燔亦如之。兴,席末坐,卒爵,拜。於席末坐卒爵,敬也。一酌而备,再从而次之,示均。 
  '疏'注“於席”至“示均”。○释曰:此决上主人献尸,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兄弟以燔从。今一酌而肝燔从,则与尸等,故云“亦均”。亦者,亦上酒均於堂内。
 
  主妇答拜,受爵,酌,醋,左执爵拜,主人答拜。坐祭,立饮,卒爵,拜,主人答拜。主妇出,反于房。主人降,洗,酌,致爵于主妇。席于房中,南面。主妇拜受爵,主人西面答拜。宗妇荐豆、俎,从献皆如主人。主人更爵,酌,醋,卒爵,降,实爵于篚,入,复位。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也。《祭统》曰:“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不易爵,明夫妇之别。”古文更为受。 
  '疏'注“主人”至“为受”。○释曰:云“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也”者,案上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不易爵,郑注云“辟内子”。致爵于主人,则易爵也。若然,案下记设洗,“篚在洗西,实二爵”,郑注云:“二爵者,为宾献爵止,主妇当致也。”此宾长所献爵,尸奠之,未举其篚,唯有一爵,得云易者,上主妇亚献洗爵,洗爵于房中,则房中有爵。又主妇献祝及佐食讫,以爵入于房后,主妇致爵于主人,还是房内爵。后主人致爵于主妇者,是下篚之爵。主妇饮讫,实于房中之篚,主人更取房内之爵以酌酢,酢讫,奠于下篚。云主人更爵者,谓酌酢爵与房内爵相更,郑注下记云:“主妇当致者,谓主人致爵於主妇”,则用下篚内爵也。
 
  三献作止爵。宾也,谓三献者,以事命之。作,起也。旧说云:宾入户,北面,曰皇尸请举爵。 
  尸卒爵,酢。酌献洗及佐食。洗爵,酌,致于主人、主妇,燔从皆如初。更爵,酢于主人,卒,复位。洗乃致爵,为异事新之。燔从皆如初者,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也。凡献佐食皆无从,其荐俎,献兄弟以齿设之。宾更爵自酢,亦不承妇人爵。今文曰洗致,古文更为受。 
  '疏'注“洗乃”至“为受”。○释曰:此决上文宾献尸、献祝及佐食,皆不洗,今致于主人洗,故决之也。案下篇不傧尸洗爵,致于主人,注云:“以承佐食,贱新之。”此云“为异事新之”,注不同者,但为异事,异事则是承贱,承贱后则事异,言虽不同,理则一也。云“燔从皆如初者,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者,谓如上主妇亚献尸,及祝皆燔从,此言皆燔从如初,故云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虽云如初,则无肝从,故经释云“燔从皆如初”。云“凡献佐食皆无从”者,谓主人、主妇及宾长献佐食皆无从,故云“凡”。郑言此者,以经献祝及佐食洗爵,致于主人、主妇,燔从皆如初,在献佐食下,嫌献佐食亦然有燔从,故郑辨之。若然,佐食得献,与祝得献,同亦得如初,但无从为异。云“其荐俎献,兄弟以齿设之”者,以上佐食得献时,不见有设荐俎之文,下记云:“佐食於旅也,齿於兄弟。”故佐食荐俎,亦与兄弟同时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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