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璇玑飘渺步 >

第58章

璇玑飘渺步-第58章

小说: 璇玑飘渺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血一籍的研究方面,为药理医道,罗天赐早有良好的基础,更事半功倍,比起第一第二两个阶段来,简直是容易多了。
  自然,他仍旧有许多没有学过的东西,例药物方面,有关搜奇志异的部份,他就有很多,没有见过,否则,他也不会把那一条火龙尸体,全部给金鹧肭龙做食粮给糟塌了,最少也得留下一部份合药,作为将来行医济世之用。
  不过上样一来,金鹧肭龙,却得了莫大的好处。
  据明因老人的那些失传的搜奇秘录的说明,因为火龙的体内,含有一种可以使得身体组织,随意加以变化的变体来。
  别的生物,吃了这种东西以後,只要懂得运用的方法,即可获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神通!
  想大的时候,可以变得比原来的体积,大上五大倍!如果想小的时候,简直可以缩得比麻雀老鼠还要小上几倍。软的时候,混身彷佛没有骨头。
  硬的时候,皮肉可以赛过金石。
  这一来,它们的威力,岂不是要增加好几倍了吗?
  当然,它们必须懂得运用才行,如果罗天赐没有修习「心与物合」的玄功,禽兽无知,那还不是「瞎子点灯」,白白地糟塌了这项珍贵的药力。
  现在,不但它们得到罗天赐的心灵指点,学会了运用「变体素」的方法,并且还学会了许多高深的武功招式呢。
  因此,当罗天赐再度出世的时候,它们登时成了他最有力的助手!
  闲话少说,当第五年开始的时候,罗天赐总算把这些绝学,修习完毕,虽然距离明因老人所谓的大成境界,还差很远,那也只是修为火候与经验历练的深浅了,其中原理精髓,则以完全领悟,用不著再钻了!
  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罗天赐由於练功读书的关系,思想整个给那些典籍给迷住了,根本就没有想到任何其他的问题。
  现在已无东西可学,思想自然而然地又回到了现实问题的上面了。首先让他想起的一件事,就是伏魔文昌临死以前,附托给他代办的那桩任务。由於老人的交待,有关那桩任务的指示,必须到达龙潭隐阙的洞府里面以後方始能够打开来看,所以当他最初看到外壁上所刻的那几个大篆字时,才惊喜著状地喊起来。
  可是手打开洞府的门之後,也为记挂著找出路的关系,一时之间,又把这件事儿,给忘记了!
  等到获得明因老人的「明因秘录」,开始练功读书以後,整个精神,都迷在那浩瀚无边的学海里,自然更记不起这件事了。
  直到现在,因为东西已经学完,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准备设法离开此地,一眼看到那块用油纸包好密封的衣襟,这才想了起来。
  因此,他不禁暗骂自己一声糊涂说道:「该死,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怎麽会把这个给忘了呢?幸亏发觉得早,如果离开很远,才想起来,那不是太麻烦了吗?」於是他赶紧将那层油纸拆开,取出伏魔文昌徐天洪死前密封的那块衣襟,很快地将它打开。
  只见里面除了衣襟上面,也有伏魔文昌所写的血书以外,还包得有一块颜色已经非常陈旧的素绢。罗天赐不禁好奇地先把那块素绢拿了起来,看看那是甚麽玩意。
  结果发现上面是一篇用篆字所写的古文,仔细一看之下,原来是一篇带著忏悔性质的遗嘱,其内容如下:
  「予受业明因子,怀不轨,背师为恶,师察,惧,弑师走,仅得艺之一二。入世竟无敌,霸於朝野,无敢违者,名家执弟子礼者,以百计。
  予秘技自珍,无人得窥全貌,众恨,居海上行官时,合谋犯上,劫艺散,予遇害将死,终自省已亚心,无怨而悔。
  恐遗祸,不安,乃作嘱,托後世君子,为予制之,以赎罪。
  祈赴潇水之源,觅「龙潭隐阙」,於……」
  字迹至此忽然中断,显见是生机已尽,无法终篇,但从文意上,仍旧可以推测得到,是希望得此遗嘱之人,能找到「龙潭隐阙」,把明因老人的绝学习全,始能制服那此一窃艺作恶的弟子。
  罗天赐读完以後,不禁慨然叹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不到先师的叛徒,自己也死在门下弟子的手里,可是,这与徐老前辈所托的任务,又有甚麽关系呢?」
  不过,当他看完伏魔文昌写在衣襟上的血书以後,也就恍然大悟,明白其中皆原由了。
  这封血书的内容,大意是说,他在海外一座孤岛险岩上,发现一座颓废多年的古堡,里面躺著无数骷髅,从那些骷髅的手中,都拿著兵器,与每具骷髅的要害上面,骨头折断的情形看来,显见在这座古堡里面,曾经发生过一次极为混乱的大博杀。伏魔文昌秉性仁厚,不忍见他们死後的遗骸,暴露在外,特地将它们收集起来,加以埋葬。
  结果在古堡面临绝壁的一条走廊上,从一对拚得同归於尽的骷髅身下,发现一本篆字写的武功秘岌,封面上题著「明因散学」四字。
  伏魔文昌之以号称文昌,自然是一个饱学之士,那还有认不得这些篆字的道理,将书打开一看,立即发现那里所记载的武功,深奥无比,以目前武林中的标准来衡旦里,几乎样样都是天下无敌的绝艺。
  登时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哪知,正在全神翻阅的时候,突然被人从身後掩了过来,一手将书夺走,并且一掌将他劈落绝壁之下。
  在那绝壁下面,是一座四面都找不到出路的死谷,在他跌下的位置,正好长满了很密的茅草,这才将命保住,但在没有戒备的情形,所挨的那一掌,却使得了重伤。绝壁高达千丈,以他受了伤的身体,自然无法爬得上去,因此,他不得不另找出路。
  结果出路没有找到,却在一处覆岩的下面,发现了这位明因老人叛徒的遗体,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仍旧不忍见其骸骨暴露地面,动手将它就地掩埋。
  当他把骸骨搬动的时候,终於又发现了这遗嘱,一读之下,恍然大悟,明白上面那座古堡的尸骸,一定是他的那些弟子,为争秘岌,互相残杀,结果闹了个同归於尽假如不是他发现了那本秘岌,恐怕这此一绝学,仍旧不会为人所知,这张遗嘱里面所托的事,自然无须去办了。
  现在那本秘笞不但已经出世,并且落在一个背後偷袭的人手里,假如让他学成里面的武功,那还会不为害人群吗?
  所谓劫由我起,就是没有这张遗嘱,我也不会放过此事,得这张遗嘱之後,自然更加义不容辞。
  因此,当他在死谷之内,将内伤调养得已经有能力爬出那座死谷的时候,立即离开,朝著九疑山区出发,同时查访那天偷袭他的人,究竟是谁!
  没有想到,他还没有访查出那位暗算他的人是谁,自己的行踪,早已落到对方的眼里。
  当他从海外回来,登岸不久,即与幻形武曲手下一位号称亚鬼谷董武的重要人物相遇,因幻形武曲郎不韦的消息灵通,且同属侠道,不免向这位手下透露了一点消息,希望幻形武曲相助,帮他查出那位夺走秘岌的人。
  没有想到这位亚鬼谷董武,就是那个夺走秘笞的人,所收买的耳目上见然在饮食之中,向他下毒。
  总算他是一个老江湖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赶紧运功将毒逼住,亚鬼谷一见事败上立即暴露本来面目,乾脆调集了许多人手,对他展开围攻。
  他的内伤,本来就没有全好,再加上又要用一部功力将毒逼住,竟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在边打边逃之下,终於好汉架不住人多,在一处沿海的危岩上,被他们打得奄奄一息,跌到海里,假如不是他所养的那只神兽,将它的身体,拖进岩底的石洞之内,恐怕早已喂了大鱼,连骨头都没有了呢?
  罗天赐了解这些经过以後,方始知道徐天洪一定要找到「龙潭隐阙」,才准打开这个布包的道理何在,原来是怕他打不过那个夺去秘签的人,白白地送了性命。罗天赐身感伏魔文昌授艺之德,现在又体会出这位大侠的仁心,不禁感到无限悲愤地发誓道:「上苍明鉴,如果我罗天赐不能查出那位坏人是谁,为徐老前辈报仇的话,就不是人!」
  发誓完毕,离开「龙潭隐阙」的意念,也就更为急迫,几乎连一天也无法再待。不过,他却无法知道自己现在本领,是否有办法打通出路,从这块深藏地底的绝地,跑了出去。
  正在这时,突然听到洞府外面,那片地底花园之内,传来一阵非常猛烈的扑击之声,似乎有甚麽东西,在那打架似的。
  罗天赐不禁感到非常奇怪,连忙跑了出去,察看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乖乖,当他跑出洞府门前,定睛一看之下,几乎猛然吓了一跳。
  只见一化圃的中央,不知从甚麽地方,窜进来一条古怪的长虫,正盘著蛇阵,在那与金鹧肭龙对抗,那条长虫,样子之怪,简直天下少见。
  脑袋竟然长得像挖土挖了很久,前端已经磨得非常平直的铲子一样,可是身子却细小得只有锄头把那麽粗细,与扁手中见短的蛇相连,彷佛成了一个十字架。两只眼睛,深藏在铲头内侧,嘴吻也是一样。
  然而身子之长,却几乎超过五十丈开混身金光闪闪,盘在地上,就像是一堆金色的钢铲般,简直叫人看了摇头乍舌。
  本来,任何蛇虫见了。吸毒金鹧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即令不会吓得不敢动弹,至少也会有点畏缩不前。
  可是,在一这条怪蛇的面前,情形正好相反,不但肭龙躲得远远的,不敢冲了过去,就是专克蛇虫的吸毒金鹧,也始终高高地盘旋在上,不敢太过迫近,必看准机会以後,方始以很快的速度,俯冲下击,一扑不中上 即展翅高飞,一下也不敢停留。
  罗天赐初见之下,确实为这种反常的现象,感到大出意外地楞了一楞,等到看清一这条怪蛇的样子以後,方始猛然想起明因老人所留的搜奇志异典籍中的那一段记载来,不禁恍然地自言自语道:「啊——原来是一条世所罕见的药王金链,奇怪,这东西是那里来的呢?如果是土生土长,本来就藏在附近的话上这花圃的奇珍异药,早就被它挖光吃尽了,怎麽会等到现在才出现呢?」
  罗天赐既然认出它的名字叫做「药王金链」,也立即明白金鹧肭龙为甚麽反而有点怕它的原因何在。原来这种怪蛇,以药为粮,而且非最珍贵的补药不吃,它所经过的地方,百丈以用,只要有灵药出产,它立即知道,同时马上找了过去,用铲头将药挖出,把它吃掉,并且懂得药性,知道那此一药物可以单独服食,那些药物必须配上药引,才能见效,故有药王之称。
  由於天生灵药附近多半有守护的毒虫猛兽,自然不容许它将药材挖走!可见它的身子,赛过神兵利器,就是一根钢柱被它缠上,不要多久,也得让它缠断,而且混身除了两只眼睛,是它的要害之外,任何地方,都砍不动,而眼睛又深藏在铲头的内侧,根本就不容易受到攻击。
  这样一来,自然没有任何东西,是它的对手,再加上它以药为粮,生命之长,几乎可以长生不死。
  幸亏这东西有一个特性,雌雄交合以後,立即互相残杀,往往弄得同归於尽,即令有一方得胜,也往往是雄的居多,偶获雌蛇胜,也只产一卵,所以数量愈来愈少,到现在几乎已经绝了种,否则的话,世界上的生物,怕不早已让它杀光,全部成了它们的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