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2-06-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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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上排序的主要依据是民族性和时代性。如果撇开民族性和时代性,从人性的普遍性出发,或者说当中华帝国已经完成了现代化转型,那么我认为人的五大基本需求即为我的“五蠹”说:名、利、食、色、权。我曾说过:“此五者,适度是养生之‘五福’,过度为伐性之‘五蠹’。”原先的排列“名、利、食、色、权”,没有考虑先后顺序,而只依汉语习惯考虑顺口,若依“五身段说”即“五阶段说”,则应依次排列为:食(腹部)、色(胯部)、利(膝部)、权(胸膛)、名(头脑)。不难发现,这一排序以腰线为轴心或坐标原点(0),先从腰线向下,依次满足三项较低级的基本需求:食(生存欲;-1)、色(情爱欲,-2)、利(安全欲,-3);再从腰线向上,依次满足两项较高级的基本需要:权(权力欲,+1)、名(求知欲,+2)。这就是我眼中的中国人向“自由人”这一最高目标的努力方向。
我对《告别五千年》的补充就是这些——现在我可以放心出门,并且死而无憾了。
叛徒、告密者及其他
? 雷池月
在奉行一元化价值标准的社会里,叛徒是一个最令人憎恶的字眼——比敌人更可恨!所谓“曾经是敌人,将来可以成为朋友;曾经是朋友,一旦变成敌人,决不可能再成为朋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既然从一个营垒、一支队伍、一种信仰中分化出去了,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会给昔日的团体和同志带来比敌人更大的危险,所以对于叛徒,必须以最严厉的手段予以惩处。而主动或被动分化出去的叛徒,因为深知退路已绝,大多也会选择一种决无反顾的“铁杆”态度。于是,两者之间形成最尖锐的对立关系。
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的专横和残忍众所周知,而它所处置的绝大多数便是神职人员或教民中的异端分子。所谓异端,也就是叛徒。最典型的是西班牙,当摩尔人的势力退到直布罗陀海峡以南后,原来天主教地区的诸侯们为了惩罚那些叛教的天主教徒(主要是出身犹太人或穆斯林者以及光照派信徒),委任托尔克马达任宗教总裁判官,这个托尔克马达,任职期内火刑处死异端叛教者两千余人,对叛徒可谓毫不心慈手软。而他本人却是犹太人出身,为了恪尽职守,他曾将十七万不肯悔改(改宗受洗)的犹太人驱逐出境。对犹太人而言,他大约也要算是最大的叛徒。
从本质上说,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接受多元的价值观念,所以对待异端(叛教者)的宽容只能是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逐步实现中才成为可能。宗教裁判所到了十九世纪才最后退出历史舞台(明令废除是在1908年),各主要宗教终于达成了和平共处的局面,因为政教既已分离,它们都必须遵守世俗的法律,而每一部宪法都体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
我们的宪法当然也明载着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不过在向有神论者提供自由的同时,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无疑也是受到保护的。多年以来,我们的教科书里遵循的便是一元价值观。因此,我们从小也养成了一种对叛徒深恶痛绝的观念,大到张国焘,小到甫志高,都是最卑贱、最可耻、最可憎的人渣。而叛徒的凶狠恶毒也确实令人发指,如七十六号特工总部的头子李十群、皖南事变后枪杀项英的刘厚总等等。
八十年代以来,神州上下,“咸与维新”,各种思潮纷纷涌入,视野一宽,一元价值观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似乎很自然地,叛徒的嘴脸比原先有了很大改善。“此亦—是非,彼亦—是非”嘛,对利益群体、宗教信仰、政治路线的重新选择,各有其主观或客观上的原因,弃暗投明,固然是好,理应赞扬;弃明投暗者,则或不得已,或昏了头,或另有图谋,总之也不宜深责,况乎孰明孰暗,一时之间,本难定论。而且,从人权的观点出发,就其个人而言,重新选择乃是天赋之权利,只要不涉及伤害他人的具体罪行,别人无权追究。于是,有些人为了证明自己思想的进步与开明,或者出于单纯追赶时髦,便翻箱倒柜,搜索枯肠,对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叛徒行状重新诠释。可惜,中国人接受新事物虽快(模仿往往惟妙惟肖),但骨子里的一元价值观却难得改变,遇人遇事, 说来说去,归根结蒂总还是要分出个忠奸善恶、黑白是非。比如,要清除一元价值观的片面影响,还叛徒的本来面貌,结果却大抵变成一幕幕的平反闹剧,因为习惯的思维方式是:既然不是坏人,那就得证明是好人,否则还叫什么平反?如此这般,歪曲和粉饰历史的许多笑话便雨后春笋般地到处冒出地面。不独对死去的亲属、故旧或毫无关系者肆意美化,某些活着的,往往胆子更大,回忆录或访谈节目里,无中生有,信口雌黄。这些东西,在今天,因为有知情者在,只能是一堆笑料,然则数十年后,焉知它不能堂而皇之地走进史学的殿堂?令人真假莫辨。比如一个周作人,在文学史上又何尝是什么大不了的重要人物,他的业绩和劣迹让历史按原貌保存下来不就足够了吗?何须花那么大的功夫考证来、分析去?恨不得要把他的叛国说成是勇入地狱、解救众生的英雄行为?其实,某些人想证明的并不是周作人,而是他们自己,证明他们的手眼不凡,翻案文章做得震古烁今;证明他们的喜膻逐臭、嗜痂成癖是思想超前、胸襟博大;或者还证明他们自己德行有亏的往事不过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便是环境使然人所难免。周作人只是一个相对突出的例子,等到秦桧、严嵩都重新做出结论以后,古人似乎便没多少文章可写了。比较起来,现代晚期或当代人的翻案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一则因为这些人或与他们有关的人还在,二则因为读者群众对他们的故事较为熟悉,或至少有一定程度的感知。于是有人要说,有人愿意听,供需双方的一致性决定了它广阔的市场前景。
因为没有大型的国家民族、政党集团、利益群体之间的正面冲突,当代人对叛徒的概念定位往往难以落实。不过,在大一统集权的社会条件下,另一类和叛徒词义近似但又差别甚大的社会角色却人丁兴旺,这就是告密者(港、台片中把职业的告密者称为“线人”)。说告密者和叛徒是近义词,依据的是他们表面相近似的行为方式——因为要保证情报的充足来源和上乘质量,告密者总要设法先靠拢或打入被告发者的一伙,取得信任,然后再反戈一击。说告密者和叛徒差别甚大,依据是他们不同的行为前提——相当一部分叛徒背叛的是权力或主流体制,常常牺牲了自己的既得利益,是非功过要留待历史评说;而告密者却完全以投靠和依附权力并损害他人来换取自身的利益,功过姑且不说,在道德价值的判断上是一目了然的。正因为如此,尽管可以说,选择背叛是一种权利,但不能说选择告密也是一种权利,无论处在什么外部条件下,告密者都必须为他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告密是一项历史甚为久远的职业,它的产生和国家机器的强制性同时或稍后,可以说是统治权力的共生物。人类社会有一些很难克服和纠正的缺陷,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便是其中一种(尽管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形形色色的民主制度的鼓吹者总是倾情于一种多数人对少数的统治,但实际上却全是空中楼阁式的幻想)。少数人要维持自己的统治,不能不时时防范被统治者打破现存秩序取而代之建立新的统治,为了洞察被统治者这方面的动态,就必须依靠告密者的合作。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的统治形态随着历史的脚步不断前进、不断完善,国家机器的分工日益精细,公务人员数量不断膨胀,不消说,对告密者的质量和数量的要求也渐次提高。例如,伦敦的苏格兰场,数百年来(直至上个世纪)对于告密者据说还规定了大致的数额,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告密者(informer)这个词原来并没有贬义,因为它是为政治权力服务的,而且服务的成效人所共睹,又无可替代。政治权力在行使镇压功能时,除了针对政治上的反对派之外,常常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其他各种反社会行为,而许多反社会的罪行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要有效地遏制和铲除他们,就不能不依靠告密者提供准确的情报。既然如此,历史上的无数告密者们,应该说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发展做出过自己的贡献,所以,在美国和意大利,对摧毁黑帮势力起了重要作用的某些告密者,都受到严密的保护和丰厚的奖赏。
告密者的名声坏在政治斗争波诡云谲的反复无常中。任何统治者都不能容忍反对势力的孳生和坐大,在对反对派的扼杀、遏制、镇压和扑灭过程中,自然会借重告密者提供的帮助。这些帮助大都是卓有成效的,因此,处在被动位置上的政治势力(集团)对往往带来致命危险的告密者十分痛恨,通过他们带鼓动性的宣传,告密者 (特别是其中声名显赫者)便自然成为永远不能超生的千古罪人,像童话中浑身粘汁、腥臭无比的癞蛤蟆一样,令人憎恨和嫌恶。政治反对派可不像黑帮盗匪,后者是注定要忍受黑暗而无法见天日的,而前者却往往可能在一夜之间峰回路转,取代了先前的统治者。新的统治者不会放过那些先前危及自己生存的告密者,清算和惩罚难以避免,虽然紧随着又需要组建起自己的告密者队伍。在历史长河中,权力的转换周期或有长短,但其翻烙饼一般的规律却是永远如一的,于是,告密者最终成为一个在道义上备受谴责的贬义词。
随着近代民主潮流的大势所趋,政治话题和行为逐渐失去隐蔽性而走向公开化,告密者在这块传统领地里渐渐失去了用武之地。有了相对自由的话语空间和相对公正的选举制度,告密者还能有什么作为?只能沦为十足的“线人”,与那些鼠窃狗偷或杀人越货之辈厮混,为执法部门搜集罪证。这当然是有益于社会安定的,加之港台影视中对“线人”悲惨命运的描述,于是“线人”渐渐成为许多人同情甚至钦佩的对象,不再是过去人们印象中的“癞蛤蟆”一类人物了。
但是该怎样看待旧权力体制下的那些政治告密者呢?这仍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毋庸讳言,我们所经历过的某个历史阶段,孳生了为数众多的自觉的告密者。这种自觉性的重要标志是,他们并不像“线人”一样是出于把告密当做谋生的手段,他们要“告密”,或者是为了打击敌人以维护信仰(为数极少,且不纯粹),或者是为了划清界线博取信任(为数甚多,且直白而卑鄙),或者是为了落井下石以图自保(为数最多,但被动程度较大)。现在也许是受人道主义影响太深的缘故,出现了一些为历史上的“告密者”开脱的舆论,这些舆论有不同的视角和论据,有些观点也言之成理,但在根本结论上而言,对告密者所持的谅解态度却大体是令人失望的,特别是使那些身受“告密者”之害的人极为不满。为什么在价值取向往往相同的人们身上,对这个问题会产生极为对立的分歧?我想大约思考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