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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202大乘广五蕴论讲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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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含义,如印度僧伽跋陀罗︵众贤︶造︽顺正理论︾,卷十一谓:﹁心、意、识体虽是一,而训词等义类有异,谓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别故名识。﹂集起故名心者,即是第八阿赖耶识;思量故名意者,即是第七识末那识;而了别故名识者,即是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
唯识宗将一心析为八识者,无非是破遣我人﹁实我﹂的执着。原来我人通常执着于实我实法,把宇宙万有视为实体,因此我人说到﹁心﹂时,把心视为一个整体的东西存在。唯识家为对治此等观念,乃以分析的方法,解析此心为八,以此心不是一个整体的东西,来破遣﹁实我﹂的执着。现在依前五识、第六识、第七识、第八识的次第诠释如下。
 前五识
前五识,是眼、耳、鼻、舌、身的总称。这是我人的五种感觉器官,是依于眼、耳、鼻、舌、身五根,而生出的五种认识作用。这五识的作用是:
一、眼识﹕依于眼根,缘色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二、耳识﹕依于耳根,缘声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三、鼻识﹕依于鼻根,缘香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四、舌识﹕依于舌根,缘味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五、身识﹕依于身根,缘触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前五识之名称,有随根立名与随境立名两种方式。随根立名者,是随所依之根,而立五识之名。即依于眼、耳、鼻、舌、身五根,而立五识之名。随境立名者,是随其所缘之境,而立五识之名。前五识所缘之境是色、声、香、味、触五境,以其了别的尘境之名,而立色、声、香、味、触五识之名。识之生起,必有所依,前五识之生起有四种依,若缺任何一种,识则不生,此四种依为:
一、同境依:谓依于眼、耳、鼻、舌、身五根,此五根与五识共取现境,曰同境依。
二、分别依:谓依于第六识,前五识任何一识生起,意识与之同时俱起,与前五识同缘色声等境,而起了解分别作用,曰分别依。
三、染净依:谓依于第七识,第七识与﹁四烦恼常俱﹂,是染污识。前五识本来无染,但以无始以来受第七识影响,亦成有漏,故此第七识是前五识的染净依。
四、根本依:谓依于第八识,第八识是根本识,前五识依第八识而得生起,故以第八识为根本依。
五识缘境,各不相同,眼识所缘者为色境,耳识所缘者为声境,鼻识所缘者香境,舌识所缘者为味境,身识所缘者为触境。关于﹁五境﹂,在本文第三章已予叙述。前五识是心王,心王生起,必有心所相应。与前五识相应的心所,各各有三十四个,即遍行心所五个、别境心所五个、善心所十一个、中随烦恼心所二个,大随烦恼心所八个,及根本烦恼中的贪、瞋、痴三心所,共为三十四个,︽八识规矩颂︾曰:﹁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瞋。﹂即指此而言。
 第六识
第六识又名意识,这是我人心识活动的综合中心,也就是我们攀缘外境的缘虑心。此识是依于意根、即第七末那识,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其认识的作用有二方面,即五俱意识与独头意识。五俱意识是配合前五识,认识色、声、香、味、触的作用;独头意识是单独生起,其认识的对象是抽象的概念、即所谓﹁法境﹂。在其认识作用中包括着推理、思考、判断在内,且不受时间的限制,而通于过去、未来、现在。
五俱意识是在前五识任何一识生起时,即与之俱时而起,发生其了解分别的作用,故称为五俱意识。此又称为明了意识,以其能够明了缘取相应的外境故。五俱不是同时五俱,而是或一俱,或二俱,或三、五俱,视缘而定。五俱意识即:
一、意识与眼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眼俱意识。
二、意识与耳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耳俱意识。
三、意识与鼻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鼻俱意识。
四、意识与舌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舌俱意识。
五、意识与身识同起,发生其分别作用,称身俱意识。
意识与前五识任何一识俱起,同缘外境时,有五种心念次第生起,以发生其了解分别的作用,此称为﹁五心﹂。五心即是:
一、率尔心﹕意识初对外境,于剎那间的轻率了别。
二、寻求心﹕于率尔了别之后,进而生起寻求作用。
三、决定心﹕意识寻到目标,进而决心了别。
四、染净心﹕意识于了别外境后,对于怨亲顺违等境界,所生起的染净之心。
五、等流心﹕染净之心相续,即叫做等流心。
以上五心,顺次生起,而前五识之染净,必定由意识为之引导。意识的染净心虽是一剎那,而前五识的染净是多剎那。
另一类独头意识,又名不俱意识,是不与前五识同时俱起,而单独生起的意识。此复有四种,称为散位独头意识,梦中独头意识,定中独头意识,狂乱独头意识。分释如下:
一、散位独头意识:此又称独散意识,即不与前五识俱起,而单独发生作用的意识。此识生起时,或追忆过去,或筹计未来,或比较推度种种想象分别,或意念游走东想西想,称之为独散意识。这在佛法中叫做﹁打妄想﹂。
二、梦中独头意识:这是在睡梦中,缘梦中境界而生起的意识。
三、定中独头意识:这是在禅定中,缘定中境界所生起的意识。
四、狂乱独头意识:狂是颠狂,乱是杂乱,如精神病患者,他独言独语,或辅以肢体动作,别人不知所以,事实上他的意识、也是缘着他自己幻想的境界而活动。
前六识生起,对外攀缘六尘境,是受着四种力量的驱使。此四种力量是欲力、念力、境界力、数习力。︽瑜伽师地论︾曰:﹁六识取境,由四因故,能令作意,警觉趣境。﹂此四种因力为:
一、欲力﹕欲是希望,如果心于彼境,生起爱着,则于彼处生起作意力。
二、念力﹕念是记忆,如果心于彼境,生起记忆,则于彼处生起作意力。
三、境界力﹕谓识所缘境界,或极可意,或极特殊,则心于彼境,生起作意力。
四、数习力﹕就是习惯力,如果识于某种境界,已极谙悉,则于彼处生起作意力。如穿越马路,听到汽车声,自然提高警觉。
意识恒时现起,发生其了别外境的作用,它有如一具马达,通上电流后即一直转动不停。但在五种特殊情况下,意识功能隐没,成为﹁无意识状态﹂,此称为﹁五位无心﹂。
︽唯识三十颂︾曰:﹁意识常现起,除生无想天,及无心二定,睡眠与闷绝。﹂此五位无心的情况是:
一、生于无想天:外道修行,生于无想天,寿命五百大劫,在此期间意识不起。
二、入无想定;外道修行,入无想定,前六识不起现行。
三、灭尽定:修此定者,前六识不起现行,第七识染心所亦不起现行。
四、睡眠:深度熟睡而无梦者,意识不起现行。
五、闷绝;俗称昏迷,医学上谓﹁无意识状态﹂,这是由于大惊怖、大剌激,或剧痛昏晕的情况下,前六识不起现行。但第七、八识仍恒时相续,故闷绝并非死亡。
心识的思考模式有三种,称为三分别,即:
一、自性分别:此是以寻或伺心所为体,直接认识所对之境的直觉作用。
二、计度分别:此是与意识相应,以慧心所为体的判断推理作用。
三、随念分别:此是与意识相应,以念心所为体,而能明记过去经历之事的追想记忆作用。
在六识之中,前五识仅有自性分别,而第六识具足三种分别。
第六识是我人的的心理活动综合中心,作用至为宽泛,它有与前五识同时俱起,了别五种尘境的作用;也有单独生起缘虑法境的作用。它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也通于善、恶、无记三性。它通于现量、比量、非量三量;也通于性境、独影境、带质境三境。由于他的作用特别强,所以心所有法中的五十一个心所,全部与之相应,配合其各种作用。︽八识规矩颂︾中称:﹁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即指此而言。

第十一讲、末那与阿赖耶识

 第七末那识
八识中的第七识是末那识,义译为﹁意﹂,此即︽广论︾所称:
﹁最胜意者,谓缘藏识为境之识,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前后一类相续随转。除阿罗汉圣道,灭定现在前位。﹂
末那识梵语ManasVijnana,音译末那识。梵文Manas,义译为﹁意﹂,梵文Vijnana。义译为﹁识﹂,合译为意识。但如果译为意识,就与第六意识同名了,因此保留末那原名,以示区别。原来心识生起,必有所依,前五识所依的是五根︵此为色法之根︶,第六识所依的是第七末那识︵此为心法之根︶。意识依于末那识生起,末那为意识之根。第六、七识虽然同名为意,但解释不同,第六识是依意根生起之识,是依主释:第七识乃意的本身就是识,是持业释。︽成唯识论︾曰:﹁此名何异第六意识,此持业释,如藏识名,识即意故。彼依主释,如眼识等,识异意故。﹂
此识的业用,如︽唯识三十颂︾所称:﹁思量为性相﹂。指第七末那识,以﹁思量﹂为其体性,亦以﹁思量﹂为行相。事实上,思量只是末那的行相,但以末那体性微细难知,因之以用显体,亦以思量为其体性。思量者,思即思虑,量者度量,识之缘境,凡有了别,即有思量,因此八个识皆有思量的作用。但此处何以特别突显第七识的思量作用?因为以八识作用殊胜来说,则﹁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末那义译为意,意的作用本来就是思量。并且此识的思量,是﹁恒审思量﹂,恒是恒常,审是审察,所以末那识是恒常的﹁审察思量﹂。以八个识分析,前五识没有审察思量,故说是﹁非恒非审﹂的思量。第六识有思量,但此思量有时间断︵如在五位无心的情况下︶,所以是﹁审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识恒时相续,没有间断,但它也没有审察思量,所以是﹁恒而非审﹂的思量。唯有第七识是恒常的审察思量。第七识思量些什么呢?就是恒时执持第八识的见分为自我,而审察思量。
末那识在善、恶、无记三性中,本来是﹁无记﹂,但因与它相应的心所中,有﹁四惑八大﹂与之相应,所以使它受到染污,而有﹁染污意﹂的之名,同时也成为﹁有覆无记﹂。所谓﹁四惑﹂,就是与第七识相应的四个根本烦恼心所,即我痴、我见、我慢、我爱。
八大即八个大随烦恼心所。此外还有五遍行心所、及别境中的慧心所,共十八个心所与末那识应。现分述四惑如下:
一、我痴:我痴即是无明、愚痴,于诸事理迷闇不明的意思。无明有两种,一者相应无明,二者不共无明。相应无明,是指第六识与六种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相应而起者。不共无明又分为两种,一为恒行不共,这是与第七识相应的无明;一为独行不共,是与第六识相应、而不和根本烦恼相应者。此处所称的我痴,即是恒行不共无明,这是不明无我之理,与我见相应,故名我痴。我痴居四烦恼之首,以一切烦恼,皆由无明而生起也。
二、我见:我见的见,就是根本烦恼中的不正见。不正见以﹁染慧为性﹂,可开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此处的我见,即五见中的身见,也即是妄执五蕴和合之身,以为是常、一、主宰的实我。此又称为我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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